丝绸商的儿子杜梅溪在法国马赛偶遇了法国女子奥莎妮,两人一见钟情,相爱、结合,并生下了四个儿女。二战期间,上海沦陷,杜梅溪携法国妻子回到上海接下了父亲的生意,从此,奥莎妮在上海定居下来,再也没有回到法国。时光流逝,奥莎妮从少女到老妇,渐渐融入了中国的生活,曹文轩著的《蜻蜓眼》以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为主要时代背景,以奥莎妮的小孙女阿梅的成长为主要故事线索,并以这个孩子的视角勾勒了在那个特殊的年月中一家人相扶相帮、相濡以沫的动人情景。在小说中,我们看到主人公历经磨难却始终保留在人性深处里的那一份温暖与优雅。
《蜻蜓眼》是曹文轩著的一部少儿文学作品。
中国丝绸商之子杜梅溪在法国马赛偶遇了法国女子奥莎妮,两人一见钟情。相爱、结合,并生下了四个儿女。二战期间,杜梅溪携法国妻子回到上海定居。此后,岁月流逝,奥莎妮从少女到老妇。渐渐融入了中国的生活。她给这个中国家庭带来了优雅与温润,然而她的异国血统亦在特殊的年月中成为这个家庭灾难的来源。小说以奥莎尼的小孙女阿梅的成长为主要故事线索,并以这个孩子的视角勾勒了在那个特殊的年月中一家人相负相帮、相濡以沫的动人情景。
第1章 咖啡馆
1
有个小女孩叫阿梅。
因长相、神态与众不同,她的身影一旦出现在什么地方,便会立即将四周的目光通通吸引过来。在那一双双来自不同角度的目光默默注视之下,她会显得有点儿害臊,有点儿发窘,而与此同时,她的心底里也会油然升起一番喜欢和自得。那时,她会微微踮起脚尖,直起细长的脖子,抬起头来,小小的、嫩白的面孔微微上扬,四处张望,好像是在等一个人,好像是要从熙熙攘攘的人群里找到她要找的人一样。
人们都不说话——本来还在说话的,一见到她,也不再说话了。人们像是走在静悄悄的河边,看河水流淌,本无心思,正走着,河面上忽地吹来一阵清凉的风,刹那间惊了一下。接下来,一个个站住了——有事没事的都站住了。然后,就情不自禁地看着她。就这么出神地、肆无忌惮地看着她,一双双目光随着她身影的移动而移动,全然不管人家阿k梅是否乐意。
仿佛,这个小女孩是从天上飘落到地上的,而他们的神情有点儿像在梦里。
阿梅打记事开始,就感受到了这样的目光——惊叹、好奇、着迷和赞叹不已的目光。这目光随时随地,无处不在。
阿梅心里很明白:这一切,皆与奶奶有关。
奶奶是法国人。
奶奶出生于法国一个叫马赛的城市。那是法国一座著名的港口城市。假如没有这个在蓝色海岸边长大的奶奶,自然,这个世界上也就不可能有这样一个叫阿梅的小女孩。
这个小女孩生活在上海——当然,这是说她在十三岁之前。
2
从阿梅来到这个世界上开始,直到奶奶去世——那年,阿梅十五岁,奶奶一直都在断断续续地向阿梅讲述她和爷爷的故事。那些故事充满传奇色彩和浪漫情调。奶奶情深意长地给阿梅讲述这些故事,即便是在阿梅还很小很小的时候。那时,奶奶完全不考虑阿梅是否能够听得明白,只顾看着阿梅扑闪扑闪的眼睛,用那柔和多情的上海话软款款地讲着,其间还会夹杂着一些好听的法语单词。等她终于想起阿梅还听不明白这些故事时,她笑了笑,但并没因此停止她的故事,还是一路讲下去,一路情深意长。那时,她知道,这是自己在说给自己听。讲呀,讲呀,在用童车推着阿梅缓缓行进在北京西路的时候,在搀着阿梅的小手慢慢走向杏树下的时候,在和阿梅懒洋洋地躺在床上同枕着一个枕头的时候……从不讲究故事的顺序,许多细节是重复的,也不知重复了多少次。但阿梅每一次听,都好像是在听一个崭新崭新的故事,并不时地问奶奶:“然后呢?然后呢?”无数闪闪发亮的小故事串成了一个迷人的大故事。但阿梅在大脑中联结成的这个看似有头有尾的大故事,却并不十分完整。因为,很明显,奶奶省略了一些十分重要的细节。阿梅渐渐长大,阿梅似乎已知道奶奶故意省略掉的是一些什么。她懵懵懂懂地懂得:奶奶羞于将一切都仔细描述给她听。阿梅永远记得奶奶害羞的样子。那时,她会盯着奶奶那对湛蓝的眼睛看,甚至伸出手指在奶奶高高的鼻梁上刮一下。奶奶就会装出咬牙切齿的样子,用手揪一揪阿梅的腮帮,或者紧紧地将阿梅搂在怀里,让阿梅感到呼吸困难——当然,只要阿梅一猛劲挣扎,奶奶就会连忙放开她,“咯咯咯”地笑着。那时,阿梅会觉得奶奶的笑声与她认识的所有女人的笑声都不一样。奶奶虽然早已经是一个上海入了,并且能流畅地说一口上海话,但,奶奶一笑起来,就立即成为一个法国人。
3
爷爷出生于一个十分富有——甚至可以说极其富有的人家。家族的丝绸生意漂洋过海,一直做到了欧洲。太爷爷一心想把生意做大,将上海总公司的所有事务都委托给了他的一位堂弟,自己去了欧洲。整个欧洲走了一遍,太爷爷最后喜欢上了法国。他把欧洲的公司设在了法国的里昂,生意越做越大,许多欧洲人都知道这家中国丝绸公司,都很喜欢他们的丝绸产品。
P1-3
曹文轩
《蜻蜓眼》无疑是我个人创作史上的一部很重要的书。
三十多年前,一次偶然的机会,我接触到这个千载难逢的故事。我将与它的相遇看成是我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刻,看成是天意——命运之神眷顾我,让我与它相遇。当初,一接触它时,我就已经知道它的宝贵,“价值连城”四字就在心头轰然作响。我很清楚,作为一个写故事的人,一个作家,他遇到了什么。但即使在“榨干”了故事主人对这个故事的记忆之后,我依然没有产生将它很快付诸文字的念头。
我是一个喜欢珍藏故事的人,而对那些可遇不可求的故事,更会在心中深深地珍藏着。藏着,一藏三十多年,就是不肯让它面世。感情上是舍不得(那种感情十分类似于一个父亲不想让他心爱的女儿出嫁),理性上我知道,一个作家必须学会对故事的珍藏。这是一个本领——珍藏的本领。珍藏的好处是:那故事并非是一块玉一玉就是玉,几十年后,甚至几百年后,它还是那块玉,而故事却会在苍茫的记忆的原野上生长。岁月的阳光,经验的风雨,知识的甘露,会无声地照拂它,滋养它。它一直在生长,如同一棵树,渐渐变得枝繁叶茂,直至浓荫匝地。三十多年间,有时我会想到它——想到它时,我就会打开记忆之门去看看它,更准确的说法是观赏它。我发现,我观赏的目光正在由平视逐步抬高,而改为仰视,不断抬高的仰视。我知道,那棵树,在长高。我知道,总有一天,它会长成参天大树。终于有一天,这棵树不再是树,而从植物变成了动物,这个健壮的动物,不再安于在记忆的原野上走动,它要去一个更加广阔的世界了,任何栅栏都不能再阻拦它了。沉睡,哈欠,继续沉睡,一跃而起,精气神十足,它一定要走出记忆之门,到光天化日之下。“放它出来,到大世界去!”我听从了这一似乎来自天庭的声音。
于是,它就成了《蜻蜓眼》。
“蜻蜓眼”是一种宝物,是一种椭圆形的珠子。在小说中,它只有两枚。但我知道,现在它就不是两枚了。一册《蜻蜓眼》就是一枚。它将繁衍成多少枚呢?我想不是谁都能说出这个数的。
挨着“珍藏”这个字眼的是“沉淀”这个字眼。回想三十多年的珍藏,冷静一想,我发现,其实不是故事在变,而是我在变。我的思想在变,我的审美观在变,我的趣味在变,我的情感以及情感方式在变,我的目光在变。而这一切的“变”,都是往更可靠更成熟的方向去的。许多当时令我冲动的情节与细节,时过境迁,不再令我冲动,而归于平淡。而当时并不上心、觉得微不足道的情节和细节,反而在逼近我的目光,并熠熠生辉。一些当初的见解在瓦解,而新的见解在生成。我感到,自己书写和驾驭整个故事的能力在一天天地增强,心虚在不断地被新生的力量削弱,代之而起的是满满的信心。前后比较,我觉得昨天对这个故事的领会与把握和今天对这个故事的领会与把握,有天壤之别。
也许是我对故事反应迟钝,也许是我的“深思熟虑”,我通常的状态就是这样:很难做到逮到一个故事马上就将它变为文字。我写了这么多年作品,写了这么多作品,还很少发生过早晨刚得到一个故事,晚上就立即将它转换成文字的事情。通常,我不善于写当下,而只善于写过去。但我自认为是一个现实主义作家,并且是一个具有强烈现实主义精神的作家。现实主义并不意味着写今天早晨发生的事和今天早晨听到的事。
像“蜻蜓眼”这样的故事,我只能取端庄的写作姿态,用庄重的语调去书写。事实上,我的写作基本上就是这样一种姿态,这样一种语调。我不太善于也不喜欢——甚至说是很不喜欢那种油腔滑调的写作语调。我写过一些谐趣的文字,如“我的儿子皮卡”系列、“笨笨驴”系列、“萌萌鸟”系列,但我将这样的笔调理解为谐趣或幽默。其实,我一直很喜欢谐趣和幽默。这种喜欢一样体现在端庄的、庄重的《草房子》《青铜葵花》《火印》等作品中。但我是将这种谐趣和幽默归入“智慧”这样的境界的。在写作倾向上,我可能更赞赏十八世纪、十九世纪、二十世纪初的写作。那时的作家,姿态是端庄的,语调是庄重的。无论是雨果、巴尔扎克还是托尔斯泰、肖洛霍夫,也无论是鲁迅还是沈从文,他们的姿态与语调都是如此。即使讽刺,姿态也是端庄的,语调也是庄重的。在《巴黎圣母院》中,在《高老头》中,在《战争与和平》中,在《静静的顿河》中,在《呐喊》《彷徨》中,在《边城》中,我们可以回忆一下他们的姿态和语调。但随着现代主义思潮的涌动以及泛滥,这种姿态与语调被冷落了,直至被嘲笑与否决了,代之而起的是黑色的、冰冷的、讥讽的、嬉皮笑脸的或是自虐式的嘲讽,仿佛整个世界无恶不作、荒谬绝伦,不配以端庄的姿态面对,不配用庄重的语调叙述。当年朱光潜先生在区别西方美学与中国美学时,说西方美学追求的是“崇高”,中国美学追求的是“秀美”。而如今,无论是崇高还是秀美,都几乎消失,无论是中国的文学还是西方的文学,都统一到了阴冷的、令人叹息和无望的谐谑上。崇高、秀美几成明日黄花。
这个我们生活于其中的世界被无情地否定了。这个世界没有正义,没有善良,没有美好,有的只是阴险、无聊、萎靡不振、蝇营狗苟、变态……然而,这个世界真的就完全如此吗?其实,我们的头顶总有灿烂的阳光,许多时间里,月色迷人,星空下总有夜由在远处响起,爱情无处不在,博大的母爱、父爱常常让我们心头流淌暖流,春天里百花齐放,秋天里更是色彩斑斓,而当冬季来临,白雪皑皑的世界,使人感到一片纯洁和冷静……其实,那些拒绝端庄、庄重的作家,他们一直享受着这个世界给他们的种种远超普通百姓的好处。喝着咖啡或葡萄酒,在舒适的空间里自由地驾驭文字,荣誉、金钱,他们往往应有尽有。但他们就为那份虚拟的“深刻”,将这个世界上的一切美好的东西统统过滤掉,而只留下了一堆黑色的渣滓。然后,便开始令人绝望的谐谑。如果他们说文学的端庄、庄重乃是虚假,那么他们的这般姿态就一定是诚实的吗?
我不相信我取端庄的姿态,用庄重的语调来讲“蜻蜓眼”的故事,就一定无法深刻——即使真的无法深刻,我也不想改变这种姿态与语调。
做人要做一个聪明人,做作家也得做一个聪明的作家。不是他真聪明,而是他想着自己要聪明。这么想着——必须这么想着。这么想着,说不定他会真的聪明起来。
我想,这份聪明首先表现在他知道将什么视为他的写作资源,知道他的双足是站在哪块土地上的——生他养他的土地。忽视、忘却,甚至拒绝这块土地,是愚蠢的,不聪明的,很不聪明。因为,那块土地在星辰转换之中,早就铸就了他的精神,他的趣味。忽视它,忘却它,拒绝它,将会使他变得一无所有,甚至导致文学生命的死亡。关键是,这块土地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在生长故事——人类社会所独有的故事——独有的品质,独有的发生方式、演进方式以及独有的落幕方式。我看到了这一资源——汪洋大海般的资源。常常,我会为选择了其中的一个大故事而欣喜若狂。我知道那个故事会给我带来什么——带来荣耀,带来幸福,带来来自世界的目光。
但只知道坚定地立足于这块土地的人,仍算不上最聪明的人。最聪明的人是双足坚定地立于这块土地,而眼睛却穿过滚滚烟云去眺望天地连接之处,眺望国家界碑之外的广阔世界的人。目光永远比双足走得更远,而心灵则能走得更远。这个人,这个愿意在文学上有所成就的人,懂得一个关乎文学性命的道理,这就是:生他养他的土地,是他写作的永恒资源,而他思考的问题是世界的;题材是中国的,主题是人类的。他要从一个个想象力无法创造出的中国故事中,看到人类存在的基本状态。他要从一个个中国人的喜怒哀乐之中,看到千古不变的基本人性,而他又永远希望用他的文字为人类提供良好的人性基础。
我一直想做这样一个聪明人,《蜻蜓眼》也许充分显示了我的真诚愿望。
2016年6月1日于北京大学蓝旗营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