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山东大学三校教师精心打造法律史学科教材。
从公法、司法、私法等部系统阐述近代法律之变迁。
围绕《中华民国宪法》《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大清刑律》等重要文献及相关事件进行阐述,读者可由此获悉近代中国法律之重大变革。
陈新宇、陈煜、江照信著的《中国近代法律史讲义》是法律史、历史等学科重要入门读物。
| 书名 | 中国近代法律史讲义 |
| 分类 | 人文社科-法律-中国法律 |
| 作者 | 陈新宇//陈煜//江照信 |
| 出版社 | 九州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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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介 | 编辑推荐 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山东大学三校教师精心打造法律史学科教材。 从公法、司法、私法等部系统阐述近代法律之变迁。 围绕《中华民国宪法》《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大清刑律》等重要文献及相关事件进行阐述,读者可由此获悉近代中国法律之重大变革。 陈新宇、陈煜、江照信著的《中国近代法律史讲义》是法律史、历史等学科重要入门读物。 内容推荐 陈新宇、陈煜、江照信著的《中国近代法律史讲义》介绍从1901年到1949年中国近代法律制度与思想的变迁。主要以近代法律部门为体例,围绕重大的法制变革、重要的法律文本、代表性法律人等问题展开考证与讨论,反思晚清以降法治建设的利弊与得失,总结其特质与规律,为当代法治建设提供经验与借鉴。 目录 第一章 晚清法律改革 第一节 晚清法律改革的开启与动因 一 晚清法律改革的开启 二 晚清法律改革的外因 三 晚清法律改革的内因 第二节 晚清法律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 改造旧律 二 制定新法 三 设立新的法政机构 四 出国考察 五 开办近代法律教育 六 筹建近代司法体制 第二章 近代公法的变迁 第一节 近代公法概论 第二节 清末及南京临时政府时期的公法 一 清末的预备立宪活动与宪法性文件 二 南京临时政府时期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三 清末及南京临时政府时期的行政法制 第三节 北洋政府时期(北京政府)的公法 一 《中华民国约法》与“袁记法统”的确立 二 法统斗争的继续与1923年的《中华民国宪法》 三 北洋政府时期的行政法制 第四节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公法 一 从“护法”到“训政” 二 “训政”时期的制宪活动与宪法性文件 三 《中华民国宪法》(“蒋记宪法”)的主要内容和特征 四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行政法制 第三章 近代刑法的变迁 第一节 近代刑法的编纂 一 《大清现行刑律》 二 《大清刑律》(通称《大清新刑律》) 三 《暂行新刑律》 四 《中华民国刑法》(旧刑法) 五 《中华民国刑法》(新刑法) 六 刑事特别法 第二节 “分别民刑”考 一 “分别民刑”问题的提出 二 从《大清律例》到《大清现行刑律案语》的变化 三 从《大清现行刑律案语》到《钦定大清现行刑律》的变化 四 “分别民刑”问题的实质 第三节 比附援引与罪刑法定之争 一 论争的焦点问题 二 沈家本对比附援引的批判 三 论争的解读与评价 第四节 纲常礼教条款之争 一 旧新两派与论争问题 二 新派阻挠新刑律的议决 三 新派在民国时期的思想倒退 第四章 近代私法的变迁 第一节 近代私法概论 第二节 清末私法 一 商部(农工商部)的设立与清末商法的制定 二 清末民法典的起草 三 《钦定大清商律》的完善和《大清商律草案》的起草 第三节 北洋政府时期的私法 一 民初的民事立法:援用“现行律民事有效部分” 二 北洋政府时期的民律草案(第二次民律草案) 三 北洋政府时期的商事立法 第四节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私法 一 民国民法典的制定 二 民国民法典的主要内容及其特征 三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商事立法 第五章 近代司法的变迁 第一节 司法的价值取向 第二节 法庭化与法官化 第三节 无法状态:中国法律“看不见中国” 第四节 法官罢工:司法不只是独立问题 一 民初司法革命:司法的价值大于独立 二 法官罢工:民初司法革命的失败 第五节 法律与政治:司法党化问题 一 法律政治化:司法党化的二段论 二 司法党化的理论阐释:司法党义化 三 关于民国司法党化的一个总体观察 第六节 法律民族化:重建中华法系论潮 一 法律民族化的历史语境 二 法律民族化运动之先声:中华民国法学会纲领 三 法律民族化运动的两段论:中国固有与重新建立 第七节 结语 后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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