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弗兰克·鲍姆著的《绿野仙踪》写的是堪萨斯州的小姑娘多萝西的故事。她和她的小狗托托被一阵威力无比的龙卷风吹到了奥兹国,为了回到家乡,回到收养她这个孤儿的亨利叔叔和艾姆婶婶身边,她遇到种种惊险,经历了千辛万苦。在她的漫长旅程中,不断有一些新的伙伴参加进来。其中有一心想要得到能够思索的脑子的稻草人,有一味想要一颗活跃的心的铁皮伐木工,拼命想要获得勇气的胆小的狮子。他们在加入这个队伍以前,各有自己的遭遇,现在却彼此成了亲密的旅伴。他们患难与共,喜悦同享,一起度过了那些不可思议的奇特经历,后来都实现了各自的心愿。故事曲折动人,人物个性鲜明,令人爱不释卷。
L.弗兰克·鲍姆著的《绿野仙踪》有着“美国的《西游记》”之称,是美国儿童文学协会评选的“十部美国伟大的儿童文学作品”之一,也是美国教育协会推荐的童书之一。《绿野仙踪》以其奇幻的场景,扣人心弦的情节,无穷无尽的想象力,自问世以来被翻译成二十多种语言,是当之无愧的童话经典。
1.龙卷风
多萝茜和叔叔婶婶一起,住在堪萨斯大草原的中部。叔叔亨利是个农夫,婶婶爱姆就是个农夫的妻子。他们的房子很小,因为造房子的木材要用马车从许多英里外的地方运过来。四面墙、一面天花板、一面地板,合起来就成了一间房子。这房子里有一个外表生锈的烧饭炉子,一只放碟子的碗橱,一张桌子,三四把椅子,两张床。叔叔亨利和婶婶爱姆的大床放在一个角上,多萝茜的小床搁在另一个角上。根本就没有阁楼,也没有地窖,只挖了一个地洞,名叫龙卷风避难穴。大龙卷风起来时,所过之处房子都哗啦啦地被摧毁,那种时候,一家人可以躲到里面去。拉开地板中间的活板门,沿着梯子下去,就可以藏身在那个又小又黑的地洞里了。
如果多萝茜站在屋门口,放眼眺望四周,东南西北全是灰蒙蒙的大草原,再也看不到别的东西。没有一棵树一所房屋阻断视线,四面八方都是一览无余的平坦的旷野,直达天际。太阳把耕种过的原野烤成了灰蒙蒙一大片龟裂的荒地。草也不再是绿的了,因为太阳烧焦了长长的叶片的尖梢,使青草和四周一切的景物一样,变成了灰色。房子曾经漆过,可太阳在油漆上灼起了泡,然后雨水把它们侵蚀冲刷掉了,如今的模样已经变得像草原上的万物一样灰不溜丢。
婶婶爱姆刚嫁过来的时候,是个年轻俊俏的少妇。可太阳和风也把她的模样改变了。它们从她眼睛里夺走了光彩,只留下了黯灰;它们从她脸颊和嘴唇上夺走了红晕,剩下的也是一脸的灰白。她变得又瘦又憔悴,如今已见不到她的笑容。多萝茜是个孤儿,刚来到婶婶爱姆身边时,她被这孩子的笑吓得够呛:每当多萝茜的欢笑声传到她耳朵里时,她总是一声尖叫,用手摁住胸口。她惊讶地看着小女孩儿,很纳闷,怎么什么事儿都能让她发笑。
叔叔亨利从来不笑。他辛辛苦苦每天从早工作到晚,不知道快乐是怎么回事。从长长的胡须到劣质的靴子,他也是一身灰色。他总是神情严肃,沉默寡言。
让多萝茜欢笑,并且使她避免像周围环境一样变成灰色的,是托托。托托不是灰色的,他是一条黑色的小狗,一身长长的毛像丝绸一样,一只有趣的小不点儿鼻子两边,两只黑黑的小眼睛快乐地眨巴着。托托整天玩耍个不停,多萝茜和他一起玩,并且深爱着它。
可是今天他们不在玩。叔叔亨利坐在门前的台阶上,忧心忡忡地望着天,今天的天空比平时还要灰。多萝茜把托托抱在臂弯里,站在门口,也在望着天。婶婶爱姆在洗碟子。
他们听见北方很远的地方,有一种低沉的哀号声,那是风的悲鸣。叔叔亨利和多萝茜看见,长长的草在逼近的风暴前起伏着波浪。这时,从南方的空中传来了一种尖锐的呼哨声,他们把目光转过去,看见那个方向的草也起了波澜。
叔叔亨利突然站了起来。
“龙卷风来了,爱姆,”他喊他的妻子,“我去看看牲口,”说完就向关着母牛和马儿的牲口棚跑去。
婶婶爱姆丢下手里的活儿,来到门口。她只看了一眼,便知道危险已近在眼前。
“快,多萝茜!”她尖叫着,“快去避难穴!”
托托从多萝茜臂弯里跳下地,钻到床下面躲了起来,女孩儿便蹦过去捉他。吓坏了的婶婶爱姆猛地掀开地板上的活门,顺着梯子爬下去,躲进了又小又黑的地洞里。多萝茜终于捉住托托,追随婶婶快步穿过房间向洞口走去。她刚走到一半,就听得一声风的狂啸,房子剧烈地摇晃起来,她一个站不住,猛地坐倒在地板上。
接下来发生了一件奇怪的事。
房子旋转了两三圈,然后缓缓地升向空中。多萝茜觉得自己仿佛在乘着气球升上天去。北边和南边来的两股风在房子所在之处汇合,使它正好成了龙卷风的中心。在龙卷风的风眼里,空气通常是静止的,但房子的每一面所受的巨大风压,把它越举越高,直推到龙卷风的最顶端。它就停留在这顶上,被带出去许多许多英里,轻而易举,就像你带走一片羽毛一样。
天地间一片黑暗,风在多萝茜四周可怕地吼叫着,但她发现自己腾云驾雾一样在空中相当舒服。起先房子转了几圈,还有一回倾斜得很厉害,然后她就觉得,自己仿佛在被人轻轻地摇晃着,就像摇篮里的婴儿一样。
托托不喜欢这样。他在房间里到处跑,一会儿这边,一会儿那边,还大声地吠叫。但是多萝茜安静地坐在地板上,等着看下面会发生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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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野仙踪》本名“奥兹国的神奇巫师”,它的作者莱曼·弗兰克·鲍姆(1856—1919)是个沉迷于童话和幻想故事的人。他从事过很多职业,都失败了;但他在自己真正喜欢做的事情——给孩子们讲故事——这件事上取得了成功。他一直喜欢给孩子们讲故事,而孩子们同样喜欢听他讲故事,他们甚至在路上“拦截”他,非要他讲个故事才肯放他走。他一生写了近百本故事书,其中最有名的是“奥兹国”系列,这系列中最好的又是第一本:《绿野仙踪》。它也是“美国儿童文学史上20世纪第一部受到赞赏的童话。”
我是因为常听人提起这本书才翻译它,也许你也是因为听人说起它才读这本书。是的,它很有名。它自从问世以来,已经被翻译成二十几种文字,画成小人书,还拍成了电影。
因为它确实有趣:呼,一阵龙卷风把你刮到云端,刮到一个神奇的国度,遇到许多不可思议的美妙事情,有时甚至有些惊险,但始终让人感到快乐,并且最后安然回到了故乡,见到亲人——我想,很多人都做过类似的白日梦,包括你和我。只不过莱曼·弗兰克·鲍姆把它写出来了,而且写得特别清新,特别生动。
没有别的,它就是一个像美梦一样让人觉得很享受的故事。美丽而且快乐。但有人会觉得它有些肤浅,甚至作者自己在“前言”中也说,“只是为了愉悦今天的孩子们”。他似乎认为,那种含有寓意和道德教训的童话已经过时。
不,我不这样认为。也许作者自己没有感觉到,他的这个故事也是有寓意的。想想看,一个没有大脑的稻草人,一个失去了心脏的铁皮伐木人,一只胆小鬼狮子,在愉快的历险中各自得到了完善,这不就是寓意么?每一个人都不是完美的,而我们的成长历程就是一个自我完善的过程:我们会逐渐拥有自己的思想,我们的心胸会逐渐变得善美和宽广,我们会逐渐得到面对这个世界的勇气,敢于做一个正直和自由的人……
这只是我的看法,并不见得会比你的看法更高明。如果你读完这本书有自己的看法想告诉我,我会非常高兴。
张炽恒
2015年5月于奉贤海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