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嘴角的余香
那一年,他们五岁。顽皮捣蛋的他掉到了雨后积满水的泥坑里,脏水溅了他一身。作为邻居的她脱下自己干净的上衣扔给他,说:“拿去,记得要还。”
那一年,他们十岁。粗心大意的他弄丢了当月的零花钱,不知如何和父母交代的他独自坐在路边啜泣。作为好友的她从口袋里掏出了皱巴巴的十块钱递给他,说:“拿去,记得要还。”
那一年,他们十五岁。贪玩的他坐在教室里,为了忘记写的作文而发愁。作为同桌的她把熬夜写好的作文递给他,说:“拿去,记得要还。”
而十七岁那年,不理智的他因为外婆的忽然去世而一走了之,四处奔波都没有找到他的她悲痛欲绝,独自守在那个熟悉的地方,一等就是八年……
八年后,他们二十五岁。年轻有为的他坐上了总经理的位置,办公室里,一个绝美的男子坐在那里,五官分明而深邃,细长而专注的冷眸盯着手里的企划案,轻抿着薄唇,看起来像是在烦恼。作为秘书的她把冲好的拿铁咖啡递给他,轻言道:“休息下,不要那么累。”
程籽墨抬起头看了一眼眼前的夏熊熊,她瀑布一般的黑长发下是一张肉嘟嘟的小脸,小巧的鼻子上一对笑盈盈的眼睛眨呀眨,看起来很是俏丽。
他冲着夏熊熊道了声“谢谢”,便自顾自地抿了抿咖啡。馨香入口,在他的齿缝间蔓延、融化,涩涩的苦中带着芬芳,浓香在空气中回旋。
拿铁加奶不加糖,是他最喜欢的味道。
昨天程籽墨为了考虑眼下的企划案,一夜都没有睡,夏熊熊看着他俊美的脸上那不协调的黑眼圈,着实有些心疼。
或许是情不自禁,夏熊熊下意识地迈出腿,踩着十二厘米的高跟鞋一扭一扭地走到了程籽墨的身后,笨手笨脚地把手扶上了他的额头,柔软的指尖轻揉起了他的太阳穴。
程籽墨没有拒绝,他顺势舒服地靠到了椅背上,闭上眼睛享受起夏熊熊那细嫩的小手在他的额头上滑动,就连眉宇间紧锁的“川”字都舒展开了。
原本严肃的气氛变得温柔起来,就连空气也变得暖昧。
程籽墨嘴角上扬,一脸的惬意,可是嘴上却说着与气氛不符的话:“喂!我说你走路的样子有够笨重,真是难看死了!”
夏熊熊嘟起小嘴,加重了手上的力道小声反驳道:“嘁!我都告诉你几百次了,我讨厌穿高跟鞋!”
“喂喂!你轻点!”程籽墨禁不住痛得大叫,“笨熊!你现在是我的秘书!注意你的言行举止!啊!好痛!”
“哼!死橙子!我在那家蛋糕店打工打得好好的,还不是你忽然出现,求着我当你的秘书!如果不是因为你,你以为我会在这里?真不知道你又发了什么神经!”
夏熊熊说得没错,程籽墨确实是发了神经,而且病得不轻。
在过去的八年里,夏熊熊为了找到离家出走的程籽墨而休学,她拼命地打工挣钱,为的就是能够凑足四处寻找程籽墨的路费。可是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代替了她无数次的期盼和幻想,她甚至荒谬地认为,或许程籽墨是故意躲着她,她才会在每次寻找的路途中,都刚好找不到他的身影。
夏熊熊说服了自己要坚强,正计划着下一次寻找路线,可谁知命运弄人,就在两个月前,在她打工的蛋糕店里,苦苦追寻八年没有结果的程籽墨忽然出现在她的视线中。
夏熊熊永远忘不了那个画面,那时的她手里正小心翼翼地拿着一个精心制作好的水果蛋糕,想要放到展示柜里给客人欣赏。当她转身的那一刻,映入眼帘的是一双黑色的尖头皮鞋,它静静地踩在白色的大理石上,微微张开的弧度是那样似曾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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