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青空
那时正年少,还有力气去对一个人付出所有
路迟遇偶尔会做那个梦,梦见他回到了初禾小镇。
他小时候去过的地方,如避世的小镇,有低软的堤岸,岸边三两垂柳,拂过波光粼粼的池面,遥遥有几声犬吠,望过去,手执着蒲扇的青年正蹲在矮屋前逗弄着那些温顺的宠物。
有懒洋洋的光打在脸上,让人昏昏欲睡。
那是一个让人觉得惬意的地方。
“路迟遇!”清脆透亮的声音。
他转过头,看见那个扎着双马尾的女孩,正扬着头对他笑。
01.好久不见
在寻找杭一川七天未果之后,程渺总算相信了杭一川并不在C大的事实。
她有些挫败,抱着本书坐在树荫下发呆。像个得不到糖吃的小女孩。
一连七天,她翘了自己的课,专门往金融系的课堂上跑,为的就是抓住一直对她避而不见的杭一川。
於向晚的电话打了过来。
“傻妹,你赶紧回来,唐教授发飙了。”於向晚的声音有些低沉,像是从喉咙里挤出来的一样。光凭想象,程渺都能知道她像虾一样弓着腰憋着声音跟自己打电话的样子。
“好……”
“於向晚,你躲到课桌下干什么?是不是在跟程渺通电话?你告诉她,十秒钟不到教室,我就上报学校!”电话那头,唐教授似乎巴不得立刻将程渺从手机里抓过去,在全班同学面前吊打一番。
揉了揉耳朵,程渺瞟了一眼手机上的时间。
十一点五十了。
此刻她正坐在小卖部里,从这儿到教室,用跑的大概要两分钟,但跑过去会满身大汗、气喘吁吁,很狼狈不说,还得听教授长达三分钟的精神鞭策。
“老板,给我来碗刨冰。”
程渺心想,自己一定会是c大历史上第一个刚开学就因为连续逃课而被处以警告处分的新生。
顶着毒辣的太阳,程渺分外专心地吃着碗里的刨冰。她的额头有一层薄汗,在阳光的照射下,脸微微发亮。
她双腿悠闲地晃荡着,这样的时刻心里突然就涌出了一个名字——杭一川。
她跟杭一川可真是孽缘。从八岁时,她就成了他身后的小跟屁虫,一跟就是十年。他们是最熟悉彼此的人,也是距离彼此最远的人。
高考之前,程渺发誓要跟杭一川考上同一所大学,然后再开展自己的告白计划。谁知道就在进考场时,她看见了杭一川和一个女生手牵着手。后来她才知道,早在很久之前,杭一川身边就已经有了各式各样的女生。
她的初恋还未开始,就已经错过了他的初恋。
但荒唐的是,没有一个人能留在杭一川身边——除了她。
一碗冰下去,程渺觉得自己心里发凉。隐约听见下课铃声,她从栏杆上跳下来,跟老板打了个招呼之后,混在下课的学生们中间,往学校外的十里樱走去。
十里樱是学校附近一个还不错的小区,有很多学长学姐在此租住。小区虽然叫十里樱,却没有一棵樱花树,偶尔开几树桃花,就已经是对这里的居住者们最大的回馈。程渺今天路过的时候,发现转角的桃树长得不错,明年春天应该会开出很美的花。
绕过转角,就可以看到一栋看起来还算有年代感的公寓,正是她租住的公寓。
她费力地爬上七楼,掏出钥匙打开房门,看见於向晚已经跟条死鱼一样瘫软在地面的凉席上,抬头看她的眼睛里带着满满的哀怨。
“你只有回家的时候速度最快。”程渺跟於向晚只相处了不到二十天,关系却好得像是结识多年的旧友。
於向晚翻了一个白眼: “替你挨了教授五分钟的训,还不跑快点,难道要等他喝完茶被留下来聊一个小时的人生吗?”
程渺心虚,扬了扬自己手中的雪糕,那是她离开小卖部之后又折身回去买的。
於向晚总算有了点生气:“俗!”嘴上说着,手上却片刻不歇,随手抓了一支四个圈就咬起来。
“俗”是於向晚的口头禅。
倒不是她太过自傲,觉得所有人都俗气只有她最好,而是因为她名字叫“向晚”,这个被狗血电视剧、狗血小说用烂了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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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等我
三月份的时候,我还是个未毕业的学生,怀着忐忑的心情投了简历,邮件一次,智联招聘一次,但都只投给了大鱼。
我赶上了末班车,还有幸没有在中途下车。
我记得,收到面试消息的那一刻,我坐在寝室的床上,被手机突然的振动吓了一跳,然后我的室友们就被我吓了一跳。
“我收到了一条短信……”
斜对床的妹子惊喜地将视线从手机移向我,一猜就中,“你收到了面试通知,大鱼?”她们比我还兴奋。事实上,我一直是个表情控制得很不错的人,其实,就是一个活得比较闷的人。
那天晚上她们关心我买票的事情,关心我来到这里会不会水土不服,她们说,以后要跟她们的学生说,这些书是我室友写的。
那天是四月六号。
孤身来到长沙,其实没有觉得太孤单,身边有几个小伙伴,每天一起过着码字、看书、追剧、睡觉的生活。梦寐以求。
跟在家里没什么两样。
唯一不同的,就是没有我妈那句“吃饭了”。也算不上是想家,可能只是因为懒……就像离开学校的那天,其实也没有多难过,只是有点恍惚,哦,大概没什么机会重新聚齐了。
所以我们约定了,至少彼此结婚的时候要通知。
我说,记得选周末。
俗,真俗气。但谁没做过这样俗气的约定?
它青春年少,懵懂不安,明知道未来不可知,还要执着相信。
现在是八月。
我坐在公司的办公桌前,大家埋头工作,办公室里最清晰的声音,其实是键盘声。不知从何时开始,我开始享受手指在键盘上飞快弹动的感觉,她们说,听我的键盘声,总有种很紧张的感觉。
是吗?
我的大学室友说,我敲键盘像打仗。
但比起敲键盘,感觉写这个故事的过程更像是在打仗。从四月中旬到八月中旬,这个稿子经历了漫长的战斗生涯,我笑着跟大家说,这篇稿子,两万五千字之后便如一个“颈”,从那之后就再也没顺利过。
但好在,这个漫长的过程里,若若姐一直在等我。她给了我很多建议,一次叉一次地跟着我一起纠结故事的走向,一次叉一次地对一些我看不见的细节进行指导和补充,认真叉细致。
她比我自己更相信我。
还有烟罗姐,她一直温柔而有力量,她是我的引路人,从那么多人里看见了我这朵小透明。
我感谢她们,也爱着她们。
这个故事,是这四个月,我给自己的答案。 它最后能呈现在大家面前,是我期待已久却一直不太敢想的事。其间经历了太多的反复修正和自我怀疑,能走到现在,也是我最佩服自己的一件事。
它不算个好故事,但其实,最初我以为,它至少是个不太坏的故事。
有什么区别吗?
那好吧,希望它是个还不错的故事。
我叫猫可可,听起来像只叫可可的猫,我很慢热。
谢谢你们等我。
比心。
猫可可
《渺然但迟遇》由猫可可著。
你总会爱上我的,迟一点遇见没关系。
她是什么时候对路迟遇动心的呢?
他就像春日里突然而至的一场细雨,悄无声息地,落在她心里的种子里,然后,那里长出了一棵大树。
开心时他会出现,难过时他会出现,遇到困难时他会出现……每个她需要他的时刻,他尽量都在。
他强撑着,把每一个巧合串起,编织成了故事。
她想起学校礼堂的那首情诗。
他目不斜视,好像没有看她,但他们心知肚明,他眼底心里只有她。
她想,路迟遇,大概就是那个时候,我最喜欢你。
不,以后我还会更喜欢你,比最喜欢你还要更喜欢你。
从青春年少,到白发苍苍。
她喜欢吃土豆,不喜欢葱花;她很爱喝汤,尤其是玉米排骨。
她想做紫霞,爱一个人,赴汤蹈火。
她也有情绪,只是更多时候,她勉强了自己。
他等在她身边,像一棵树,挡她风雨,做她倚靠。
她想飞,就让她去。
大不了让她去到哪里,都是在他的怀抱里。
她以前相信缘分二字,等待着命中注定的那个有缘人。
但其实,所谓缘分,都只是一个人故意为之,强撑着,把巧合变成了故事
程渺,我爱你。慢慢来,我等得起。
我祈愿着,你余生安好和乐,最好有我。
猫可可著的《渺然但迟遇》故事讲述了少年路迟遇和少女程渺幼年时曾在初禾小镇相遇,却因误会分离。一个身处冰冷世界,一个深藏秘密。多年后的大学重逢让两人的命运重新相连,猝不及防的遇见,逼迫两人面对过往。当真相被撕开,考验再次降临,两个被往事困住的人终于开始互相信任和彼此依靠,他们冰释前嫌,携手同行,治愈了彼此,收获了美满的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