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形态,它们的实际功能,以及人们赋予形态的价值和思想,形成了一种独特的文化现象。我国的城市化进程迅猛,可以说是一种超常规发展所建构起来的城镇体系和空间格局,因受到全球化等因素的影响,与历史上的城市相比,虽然是不同规模、不同职能的城市,但在环境特征、空间特质和文化特色等方面表现出高度趋同性。中央关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文件中对城市特色缺失、文化传承堪忧、盲目追求规模扩张、大拆大建等“城市病”现象表现出前所未有的关注,我们也可以从中看出这些问题的严重性和解决城市问题的紧迫感。
张松著的《城市笔记》是一位城市规划学者的城市笔记,以敏锐之眼,观城市之魂。书中关于城市问题、城市文化和城市遗产保护方面的睿智思考,有助于读者感知、认知城市及城市保护,对于城市规划管理者而言有借鉴意义。
《城市笔记》为同济大学城市规划系教授张松阅读城市的文化随笔,也是他对中国城市保护、城市规划进行持续研究后的感悟。作者在参与大量保护规划设计实践的基础上,以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为核心,来阐述城市规划设计和遗产保护利用的意义,这对于了解历史城市的发展,认识城市规划和城市保护的重要性很有帮助。书中有不少敏锐的思考,对于城市规划设计、文化遗产保护等专业领域会产生积极的影响,可作为城市管理、城市规划决策者的案头参考。
都市乡愁何处存留?
有关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梅州市为了开发建设江南新城而大规模拆迁围龙屋的事件,已经引发媒体跟踪报道,受住建部村镇司委托,清华大学罗德胤教授团队完成了一份《江南新城传统民居拆迁调研报告》,可供人们作进一步的思考。
在经过了20多年的快速发展之后,一些地方为什么一说发展,就要圈地做大手笔开发规划?说到底,还是没有寻找到适合地方的发展方式。“科学发展”“转型发展”在各种文件中不断出现,而在现实操作层面,面对各种挑战和机遇,那些已经引发“不平衡、不和谐、不可持续”问题的习惯性做法,依然成为一些地方政府不二的选择。在这种情形下,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就很容易演变成为“空头支票”,这也是各地不断发生大规模拆迁事件的主要诱因。
即便是说,在某些地方确实需要积极推动城镇化发展,其空间发展规划的科学性依然值得深究。一个好的地方建设规划应当符合可持续发展原则,需要充分考虑地方资源、环境条件和经济约束条件。遗憾的是一些新城新区的开发规划依然还是“大手笔”的宏伟蓝图,基本不考虑地形地貌等自然环境关系,基本上也不会将传统村落、民居聚落有机整合到新城整体规划中,而是一副“后来居上”“老子天下第一”的做派,这种对自然环境不尊重、对历史环境不关心、对民生改善不以为然的开发思路,显然是不可取的。
地方政府和规划人员都应该牢记,好的规划应当尊重自然环境、尊重历史文化,因地制宜、巧妙安排。关于规划的重要性,早在1957年,时任国家文物局局长的郑振铎就指出“都市计划是由专家们设计施工的,是可以千变万化,因地、因时、因人制宜的”,“如何技巧地和艺术地处理一个城市的整个发展的计划是需要辛勤的研究、仔细的考虑、广泛的讨论,而绝不应该由几个人的主观主义决定”。显然,城镇化发展不应该以消灭乡村为前提,新区开发不应该以摧毁古城旧区为代价,人工环境建设不应该以彻底改造大自然为目标。因此,江南新城总体规划应当进行必要的调整,规划设计方案应当通过维护地方特色和环境景观特征,实现更好的发展目标。而目前的横平竖直的大马路规划,势必造成对既存乡土环境和传统村落的巨大破坏,必然出现“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的状况。
2014年,在梅州被公布为第三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20周年之际,梅州市区“生态梅州,世界客都”之类的宣传标语随处可见,显然地方政府并非不明白围龙屋在传承文化、凝聚乡情方面的巨大作用,而是在遇到具体情况和开发项目的时候就彻底忘记它们的无形价值。据说,有的人认为,在世界最大的客家人聚居地,围龙屋随处可见,大量保护不现实,也没有这么多资金。人们知道乡村文化是中华文明的一大载体,要留住山水、留住文化记忆、留住民众的乡愁,就必须保护好村镇的自然环境和文化景观。而且保护并非消极的存留,而是积极利用与活化,即使将其改变成为城镇化地区,也需要高度关注城镇的特色与个性。近年来,大家都在讨论阅读城市的话题,所谓阅读城市就是阅读城市文化,感受城市的环境魅力,如果都是千篇一律的高楼大厦,还有多少人愿意阅读、游览呢?
还有一些人以为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对象,只是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加上划定的若干片历史文化街区,而其他的一般建筑遗产和文化资源均不是法定保护对象。这是非常错误的认识,对一般民居和历史环境的破坏也是违法的。《城乡规划法》第四条规定:“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第三条规定:“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应当遵循科学规划、严格保护的原则,保持和延续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围龙屋传统民居是客家文化族群中的鲜活生命体。梅州围龙屋曾经积极参与申报世界文化遗产,而目前国家预备名单中似乎只有“赣南围屋”了,但是如果有保护身份的文化遗产可以得到很好呵护,而没有保护身份的文化遗产则难以生存,这也是极其不合理的现象。因此,要留住集体记忆和都市乡愁,必须依法保护更多的普通建筑遗产,这还需要完善文化遗产保护的制度和机制才能实现。P24-27
城市是人类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创造性成就的集中呈现,是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中心,也是市民的日常生活空间和集体记忆场所。据官方的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我国城镇人口的数量首次超过了农村人口,社会生活真正进入到城市时代,也就是说,今天我们大多数人都在城市环境中工作和生活,正如法国社会学家亨利·列斐伏尔(Henri Lefebvre)所言,“日常生活与城市,是不可分割联系在一起的”。然而,对于“什么是城市”,尤其是“什么是好的城市”这样的问题,人们恐怕难以明确回答。而且,城市还是经济快速增长的重要助推器,面对这样的局势,多数人在欢呼“城市的胜利”,赞颂“城市奇迹”。而无法回避的情形是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城市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问题。
城市形态,它们的实际功能,以及人们赋予形态的价值和思想,形成了一种独特的文化现象。我国的城市化进程迅猛,可以说是一种超常规发展所建构起来的城镇体系和空间格局,因受到全球化等因素的影响,与历史上的城市相比,虽然是不同规模、不同职能的城市,但在环境特征、空间特质和文化特色等方面表现出高度趋同性。中央关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文件中对城市特色缺失、文化传承堪忧、盲目追求规模扩张、大拆大建等“城市病”现象表现出前所未有的关注,我们也可以从中看出这些问题的严重性和解决城市问题的紧迫感。
伴随着城市规划建设向追求环境品质和创新发展方向的转变,需要人们更多地关心城市,认知城市,同时还应当积极参与到城市规划管理实践中。鉴于这样的实际,作为一名城市规划师,我愿意把自己近年来关于城市问题、城市文化和城市遗产保护等方面的点滴思考分享给大家。由于专业方向和工作范围的局限,文章中谈论的一些观念和看法自然不可避免存在一定的主观片面性,因此,也期待读者朋友的批评和讨论。
收集在本书中的文章,大多发表在《中国文化报》《中国文物报》《文汇报》《东方早报》《南方都市报》《南都周刊》《T+城市》等文化和都市类报刊杂志上,少数几篇刊登于《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时政报纸,以及《城市规划学刊》《时代建筑》《社会科学报》等学术期刊,感谢这些报刊编辑的约稿和刊发,使得我能够断断续续写下这些文字。这些零散的思考,也是一名规划师的城市笔记。
走路、观看、思考都是人的生活方式,阅读城市也正成为越来越受追捧的事情。英国旅行作家乔纳森·拉班(Jonathan Raban)指出,“城市是一座知识仓库,尽管没有一个读者或公民能够掌握其中的全部知识,他之阅读,他之生活,都必须是有选择,也必定是排他的”。他还调侃道:“既然个人的理智和爱情未能造就城市,就只好求助于一种家常办法,把科学、社会学和官僚管理一锅炖了。这被叫作城市规划,其实也无伤大雅。它力图通过信仰,不是对人类本身,而是对人类的结构,重新唤醒一个理想之城的梦想。”
2010年上海世博会精彩演绎和表达了“城市,让生活更美好”这一共同愿望。“城市病”的出现,自然令人沮丧。人们在期待“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同时,首先需要思考如何规划和塑造美好城市。表面上看,这似乎只是一个涉及物质空间环境的城市规划建设问题,然而,城市空间和建成环境作为历史文脉关系、市民集体记忆和美好人居形式,从来就是文化的大熔炉;人们生动而微妙的人际交往场所,总是会产生新的群体、文化与社会形态。人类社区并非如许多英雄主义者所设想的那样纯然只是人工构成物,也不是可以随意规划、任性改造的。
著名城市规划理论家凯文·林奇(Kevin Lynch)认为:“城市是一个‘圣地’、一个精神解脱处,是一个新的世界,也是一种新的压迫。”在经历大规模旧城改造之后,不少城市的建成环境失去了人性尺度,这种尺度曾是城市文明所不可欠缺的品质,而不是一种过时的奢侈品。在城市有机更新过程中,需要逐步扭转城市环境衰退和空间无序的现象,恢复城市的宜居性和多样性,实现城市文化的复兴和社区魅力的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