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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上有两个哑巴,他们总在一起。每天一大早,两个人就从他们住的那幢房子里出来,手挽手走到大街上,去上班。这两个朋友有着天壤之别。走在前面的那位是个肥胖臃肿、神情恍惚的希腊人。夏天出门时,他总穿一件黄色或绿色的马球衫,前摆胡乱塞进裤子里,后摆松松垮垮地吊在身后。天冷时,他就在外面套上一件样式难看的灰色毛衣。他的脸蛋滚圆而油腻,眼睑半睁半闭,嘴唇弯出一丝温和而笨拙的微笑。另一个哑巴身材高挑,眼神里透着一股敏捷和聪明。他的穿着打扮总是干净整洁,颜色素淡。
每天早晨,两个朋友默不作声地一起走着,直至来到镇上的主街。随后,来到一家果品店门前,在店外的人行道上停留片刻。那个希腊人斯皮罗斯·安东尼帕罗斯在这家水果店里打工,老板是他表哥。他的工作是制作糖果和甜食,拆箱取出水果,打扫店内卫生。那个瘦高个哑巴约翰·辛格几乎总是把手搭在朋友的胳膊上,盯着他的脸看上一两秒钟,然后转身离去。告别之后,辛格独自穿过马路,走向他工作的那家珠宝店,他在那家店里是一个银器雕刻工。
傍晚时分,两个朋友再次碰面。辛格回到果品店,等安东尼帕罗斯下班回家。希腊人懒洋洋地拆开一箱桃子或甜瓜,或者在商店后面他工作的厨房里看着一份滑稽小报。离开之前,安东尼帕罗斯总是打开一个纸袋,白天的时候他把这个纸袋藏在厨房里的一个货架上。袋子里装着他收集的各种食物:一块水果,糖果样品,或者一小截肝泥香肠。通常,下班之前,安东尼帕罗斯会蹑手蹑脚地蹒跚着走向商店前厅的那个玻璃柜,一些肉和干酪藏在那里。他轻轻滑开玻璃柜的后门,他那只胖乎乎的手深情地摸索着,搜寻里面他所渴望的美味。有时候,他那位店老板表哥没有看到他。但是,如果注意到了,他就会紧盯着他的表弟,他那绷紧而苍白的脸上透露出一丝警告。而安东尼帕罗斯就会惋惜地把里面的一块食物从一个角落挪到另一个角落。在此期间,辛格笔直地站着,双手插在口袋里,朝另外的方向看着。他不想眼睁睁地看着两个希腊人之间发生的这一幕。因为,除了喝酒和某种孤独而秘密的快乐之外,安东尼帕罗斯在这个世界上最喜爱的事情就是吃。
暮色中,两个哑巴一起漫步回家。在家里,辛格总是在对安东尼帕罗斯说话。他打着飞快的手语,滔滔不绝。脸上透着热切,灰绿色的眼睛明亮地闪烁。用他那双瘦长而有力的双手,他向安东尼帕罗斯讲述着白天发生的一切。
安东尼帕罗斯懒洋洋地靠坐着,看着辛格。他很少动一下自己的双手说点儿什么——偶尔动一下,也是为了说他想吃、想睡或想喝。他总是用同样含糊而笨拙的手势来说这三件事情。夜里,如果没有喝多的话,他会跪在床前,祷告一会儿。随后用他那胖乎乎的双手比画出几个词汇:“神圣的耶稣”、“上帝”或“亲爱的玛利亚”什么的。这些是安东尼帕罗斯说过的全部词汇。辛格从来搞不清楚,他的朋友对他讲述的一切究竟明白多少。但这并不重要。
他们合租了小镇商业区附近一幢小房子的楼上。那儿有两个房间。安东尼帕罗斯在厨房里的那个煤油炉上做两人的饭菜。有几把简朴的直背餐椅,是给辛格坐的,有一个加厚软垫大沙发,供安东尼帕罗斯专用。卧室的家具主要有一张大双人床,盖着鸭绒被,由大个子希腊人睡,还有一张窄小的铁床供辛格使用。
晚饭总是要花很长时间,因为安东尼帕罗斯热爱食物,而且吃得很慢。吃完之后,大个子希腊人仰靠在他的沙发上,用舌头慢慢地舔他的每一颗牙齿,要么是咂摸某种美味,要么是因为他不想失去这一顿的滋味——与此同时,辛格则在洗盘刷碗。
有时候,晚上两个哑巴会下一会儿象棋。辛格一向喜欢下棋,多年来他一直试着教安东尼帕罗斯下棋。起初,他的朋友对于在棋盘上移动各种不同的棋子的理由很感兴趣。接下来,辛格开始在桌子底下放一瓶好喝的东西,每课之后便拿出来。希腊人从未搞明白“马”的古怪走法以及“王后”大范围移动的灵活性,但他学会了开局的几步。他更喜欢白棋,要是给他黑棋,他就不玩了。最初几步之后,辛格便自己跟自己下完这局,他的朋友则在一旁懒洋洋地看着。如果辛格对他自己的兵马发起漂亮的攻击,以至于黑棋国王被将死了,安东尼帕罗斯总是非常自豪和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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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飘渺,人物幽怨,难忘的是笔下沉实的清愁和料峭的温煦…--像酒,像泪。
——董桥,中国香港作家
麦卡勒斯的艺术魅力好似福克纳笔下的人物住进了梵高的画中。
——《纽约时报书评》
在她的作品中,我发现了自赫尔曼·梅尔维尔之后,非诗歌类作品中不再拥有的强韧而高贵的精神。
——田纳西-威廉斯,美国剧作家,《欲望号街车》作者
诺思亚娜·萨维诺
一九四〇年,欧洲已陷入战争,美国尚未参战。此时的文坛上,出现了一位奇特的新人。她时年二十三岁,高挑、纤瘦,目光有力,说话时带着浓重的南方口音,穿一身长裤、衬衫,与当时的女性颇为不同。她是卡森·麦卡勒斯,一九一七年出生于佐治亚州。她小时候名叫露拉·卡森·史密斯,但她很快就弃用了“露拉”这个在她看来过于娇弱的名字。后来,她嫁给了一位名叫利夫斯·麦卡勒斯的军人。在她成名的城市纽约,原本没有人认识她,可几个星期后,她的名字出现在大大小小的新闻和评论里。因为她的小说处女作《心是孤独的猎手》在评论界和公众当中掀起了热浪。
在种族主义盛行,民权运动还很遥远的南方,伴随着夏季的潮热,这本书诚然受到了一些批评,但赞扬无疑占了上风。人们听到了一个新声音,领略到一种属于作家的感知力。她那精准的语调、对人性孤独的洞见、描写南方小镇的人情世故时所展现的笔力都令人惊异。最重要的是,面对那些因不符合他人期待而被排挤的人,她表现出关切与体贴。人们注意到了她笔下人物的品质与力量:约翰·辛格,一名聋哑人,叙事围绕他展开;米克·凯利,一位个子过高的女孩,她想成为音乐家(和卡森本人的愿望一样);比夫·布兰农,咖啡店老板,小说人物们在他的咖啡店产生交集;本尼迪克特·科普兰,一位黑人医生,马克思主义知识分子;杰克·布朗特,嗜酒的造反派。约翰·辛格是孤独的极致化形象:聋哑的他在故事一开始就与他唯一的同伴、另一位聋哑人分开了(我们知道卡森·麦卡勒斯原本想给书取名为《哑巴》)。辛格成了其他人物的知心人,可他却无从吐露自己的心声,就这样死去了。
《心是孤独的猎手》确实是一部了不起的小说,它仿佛不是出自新人之手,而是由一位作家老手写成的,这位作者能够准确拿捏悲剧与幽默、感情与政治分析、反叛与热爱的比例。无论是过去的年轻人还是今天的年轻人,都能在米克·凯利这个形象中找到他们自己的痛苦。如果说有什么值得注意的评价,那应当是来自于麦卡勒斯后来遇到的黑人作家理查德·赖特。在一九四〇年八月五日的《新共和》杂志上,赖特毫不犹豫地将麦卡勒丝与福克纳相提并论,这或许有些夸张,但他强调了麦卡勒丝特有的品质:“《心是孤独的猎手》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那份对人类的惊人见解,凭借它,南方文学史上首次出现了这样一位白人作家,她用与对待自身种族一样的简洁和精准塑造了一系列黑人角色。这不仅关乎写作风格或政治立场,还来源于一种面对生活的态度,这种态度使麦卡勒斯小姐有可能避开周围环境的压力,将人类汇聚在一起,无论对白人或是黑人,她都抱有一视同仁的理解与温柔。”
作为一颗新星,卡森·麦卡勒斯结识了一些作家、艺术家,有美国人,也有逃到美国的欧洲人。如果说自戴高乐将军六月十八日的宣言之后,伦敦成为了抵抗运动的象征,那么对于那些从纳粹主义国家中逃出来的人们而言,纽约则是他们的流亡地。卡森与德国大作家托马斯·曼的两个孩子克劳斯、艾丽卡尤为相熟。克劳斯在一九四〇年六月二十六日的私人日记里写道:“认识了有趣的新朋友:年轻的卡森·麦卡勒斯,优秀的小说《心是孤独的猎手》的作者。来自南方。身上有一种奇特的气质,融合了文雅与野性、柔美与天真。可能极有天分。”
第一部小说大获成功后,人们急切而义小心翼翼地等待着麦卡勒斯第二部作品的出版。一九四〇年六月十六日的《纽约时报》上写道:“人们怀着担忧的心情等待着第二部小说。卡森·麦卡勒斯将标准定得太高了,不可能再次达到同样的高度。”一位年轻作家会被这样的话唬住。但卡森没有。她再次回到了工作状态。接下来,有必要列一份简短的人物传记了。
卡森和她的丈夫利夫斯都想当作家。他们曾有一个约定。一个人写作时,另一个人负责养家。一旦这本书写完了,两人就互换角色。《心是孤独的猎手》的巨大成功改变了这个约定。卡森继续写作。然而,由于她的第二部小说《金色眼睛的映像》发生在军营里,便总有传闻认为那其实是利夫斯·麦卡勒斯的作品。毫无疑问,利夫斯的军人生涯给卡森带来了启发与帮助。他一定提供了一些细节。可是,只需读一读他在战场上写的信——他参与了一九四四年六月六日的诺曼底登陆——就能知道,两人之中,卡森才是那个作家。尽管他的信十分详尽而且感人,但缺少了卡森那种独特的风格。
……
人们没有想到的是,虽然卡森·麦卡勒斯去世了,但她的作品并没有结束。她的妹妹玛格丽塔·史密斯曾在母亲去世时因遗产问题与卡森产生分歧。她决定将卡森的文章收集起来。她编辑了《抵押出去的心》并撰写了前言,这本书于一九七一年出版。这是一本小说、散文和诗歌的合集,其中收录了卡森·麦卡勒斯在十六岁时写的第一篇短篇小说《吸管》。在序言中,玛格丽塔·史密斯大量引用了田纳西·威廉斯对卡森的回忆文字,包括卡森的一些生活片段,尤其是她离开南方故乡到达纽约时遇到的困难。玛格丽塔提到她和卡森一起住过的房间,“面朝一片安第斯丁香和日本木兰”,她们还分享了“同一张红木床”。这是一个看似琐碎的细节,但如果我们知道卡森一生中多么害怕一个人睡觉,多么无法独自生活,这个细节就有了很多意义。在这本文集的引言里,玛格丽塔·史密斯强调,弗兰淇这个脆弱少女就是卡森·麦卡勒斯本人。在她眼里,这是最像卡森的一个角色。尽管发生了那些让她们产生隔阂的事情——尤其是她们的母亲对卡森有着明显的偏爱——玛格丽塔·史密斯在谈到她的姐姐时仍然带着深深的爱意,她回忆她那南方语调的甜美嗓音、她对“漂亮故事”的喜好,说“她美化了自己生活中最值得注意的瞬间”。在读《抵押出去的心》时,我们还能发现一件事:比她早几年出生的南方作家尤多拉·韦尔蒂擅长写短篇小说,长篇小说则欠佳,但卡森能完美地掌握这两种体裁。她最后一本文集就是如此。那是她一九五五年写的,当时她在基韦斯特,与田纳西·威廉斯一起。“再也不能写了”对她来说只是身体的问题,由疾病所致。她写作的欲望从未停止,思想或想象力也从未干涸。也许正是因为她所有作品中都流露出的这种能量,因为她永恒的敏感的青春,她打动了一代又一代青少年,他们从米克·凯利和弗兰淇的身上看到了自己的不安。而作为成年人,我们更是清楚地看到了她的才华、她的写作技艺、她风格中的音乐性。我们知道,她是二十世纪美国文学中最令人迷醉的声音之一。伟大的作家往往会被误解,因此他们的作品需要流传,需要捍卫,需要被阅读。
(郁梦非 译)
《心是孤独的猎手》是卡森·麦卡勒斯的第一部长篇小说,也是她一举成名的作品和最具震撼力的代表作。麦卡勒斯以她独特的手法写美国南方小镇,写八月漫长沉闷的下午,写午夜的咖啡馆里喝着冰啤酒、徘徊于孤独中的人们,写黑人对于自由的隐忍与矛盾的苦痛,写那些期望改革的人疯狂、绝望却又依然坚定地向前走的决心……这是一个孤独到极致的故事,凸显的是麦卡勒斯式的主题:孤独是绝对的,最深切的爱也无法改变人类最终极的孤独。
美国现代文库“20世纪百部最佳英文小说”,《时代》杂志1923—2005百部最佳英文小说,奥普拉读书俱乐部隆重推荐图书。
美国天才女作家卡森·麦卡勒斯,与社拉斯齐名的“文艺教母”,海明威、福克纳之后,欧美文坛耀眼之星。从钱锺书到苏童,从21次获诺奖提名的作家格雷厄姆·格林到心理学宗师荣格,从文艺青年到媒体巨星奥普拉,无一不为麦卡勒斯笔下的“孤独”所深深着述。
八月漫长的下午,沉闷的南方小镇,午夜咖啡馆里喝着冰啤酒的人们,喜欢莫扎特的少女,察言观色的酒馆老板,精通维修的流浪汉,郁郁不得志的黑人医生……
《心是孤独的猎手》是一个孤独到极至的故事,在那些灰暗的天空下,一个温和的聋哑人用他的孤独预示了一个狂乱年代的变更。
自由与隐忍的矛盾,疯狂绝望却又依然坚定向前的决心,没有人能摆脱掉孤独的影子,至死方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