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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一带一路相关国家贸易投资关系研究(俄罗斯蒙古独联体其他六国)
分类 经济金融-经济-贸易
作者 李敬//邓靖//李然//谢晓英
出版社 经济日报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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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编辑推荐

《一带一路相关国家贸易投资关系研究》从中国视角,全景式地分析了除中国在外的“一带一路”沿线64个相关国家的贸易投资关系,详细分析了这些国家在一带一路相关国家的贸易关系和地位,并重点分析了这些国家与中国的贸易竞争互补关系。可为各级政府和企业拓展一带一路投资与贸易空间提供决策支撑。

本书是李敬、邓靖、李然、谢晓英著的《俄罗斯蒙古独联体其他六国》,分析了俄罗斯蒙古独联体其他六国相关国家的贸易投资关系。

内容推荐

李敬、邓靖、李然、谢晓英著的《一带一路相关国家贸易投资关系研究(俄罗斯蒙古独联体其他六国)》从中国视角,全景式地分析了一带一路俄罗斯、蒙古、独联体其他六国相关国家的贸易投资关系。本书既有这些国家的经济实力、资源禀赋、地域特征、人口状况、产业发展等基本情况的梳理,又有各个国家进出口贸易总量、结构、FDI流入流出、参与贸易协定等情况的深入分析。同时,详细分析了这些国家在一带一路相关国家的贸易关系和地位,并重点分析了这些国家与中国的贸易竞争互补关系。本书数据翔实,内容完整,可为各级政府和企业拓展一带一路投资与贸易空间提供决策支撑。

目录

引 言

一、总体情况分析

 (一)“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基本情况

 (二)中国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的政治与外交关系情况

 (三)俄罗斯、蒙古国、独联体其他6 国的贸易情况

 (四)俄罗斯、蒙古国、独联体其他6 国的投资情况

二、俄罗斯(Russian Federation)

 (一)基本情况

 (二)产业情况

 (三)进出口贸易情况

 (四)对外直接投资情况

 (五)俄罗斯与“一带一路”其他国家的贸易关系

 (六)中国与俄罗斯的贸易关系

三、蒙古国(The state of Mongolia)

 (一)基本情况

 (二)产业情况

 (三)进出口贸易情况

 (四)对外直接投资情况

 (五)蒙古国与“一带一路”其他国家的贸易关系

 (六)中国与蒙古国的贸易关系

四、乌克兰(Ukraine)

 (一)基本情况

 (二)产业情况

 (三)进出口贸易情况

 (四)对外直接投资情况

 (五)乌克兰与“一带一路”其他国家的贸易关系

 (六)中国与乌克兰的贸易关系

五、白俄罗斯(Republic of Belarus)

 (一)基本情况

 (二)产业情况

 (三)进出口贸易情况

 (四)对外直接投资情况

 (五)白俄罗斯与“一带一路”其他国家的贸易关系

 (六)中国与白俄罗斯的贸易关系

六、格鲁吉亚(Georgia)

 (一)基本情况

 (二)产业情况

 (三)进出口贸易情况

 (四)对外直接投资情况

 (五)格鲁吉亚与“一带一路”其他国家的贸易关系

 (六)中国与格鲁吉亚的贸易关系

七、阿塞拜疆(Republic of Azerbaijan)

 (一)基本情况

 (二)产业情况

 (三)进出口贸易情况

 (四)对外直接投资情况

 (五)阿塞拜疆与“一带一路”其他国家的贸易关系

 (六)中国与阿塞拜疆的贸易关系

八、亚美尼亚(Repubilc of Armenia)

 (一)基本情况

 (二)产业情况

 (三)进出口贸易情况

 (四)对外直接投资情况

 (五)亚美尼亚与“一带一路”其他国家的贸易关系

 (六)中国与亚美尼亚的贸易关系

九、摩尔多瓦(Republic of Moldova)

 (一)基本情况

 (二)产业情况

 (三)进出口贸易情况

 (四)对外直接投资情况

 (五)摩尔多瓦与“一带一路”其他国家的贸易关系

 (六)中国与摩尔多瓦的贸易关系

主要参考文献

试读章节

一、总体情况分析

(一)“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基本情况

根据现阶段的发展情况,本研究界定的“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包括65个国家(随着倡议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响应,“一带一路”覆盖范围会进一步扩大)。其中有中国、蒙古国(以下简称蒙古)、俄罗斯联邦(以下简称俄罗斯),还有东南亚11国:印度尼西亚共和国(以下简称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联邦(以下简称马来西亚)、菲律宾共和国(以下简称菲律宾)、新加坡共和国(以下简称新加坡)、泰王国(以下简称泰国)、文莱达鲁萨兰国(以下简称文莱)、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以下简称越南)、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以下简称老挝)、缅甸联邦共和国(以下简称缅甸)、柬埔寨王国(以下简称柬埔寨)、东帝汶民主共和国(以下简称东帝汶);南亚8国:印度共和国(以下简称印度)、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以下简称巴基斯坦)、孟加拉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孟加拉国)、斯里兰卡民主社会主义共和国(以下简称斯里兰卡)、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以下简称阿富汗)、尼泊尔联邦民主共和国(以下简称尼泊尔)、马尔代夫共和国(以下简称马尔代夫)、不丹王国(以下简称不丹);中亚5国: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以下简称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以下简称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吉尔吉斯共和国(以下简称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共和国(以下简称塔吉克斯坦);西亚北非16国:沙特阿拉伯王国(以下简称沙特阿拉伯)、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以下简称阿联酋)、阿曼苏丹国(以下简称阿曼)、伊朗伊斯兰共和国(以下简称伊朗)、土耳其共和国(土耳其)、以色列国(以下简称以色列)、阿拉伯埃及共和国(以下简称埃及)、科威特国(以下简称科威特)、伊拉克共和国(以下简称伊拉克)、卡塔尔国(以下简称卡塔尔)、约旦哈希姆王国(以下简称约旦)、黎巴嫩共和国(以下简称黎巴嫩)、巴林王国(以下简称巴林)、也门共和国(以下简称也门)、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以下简称叙利亚)、巴勒斯坦国(以下简称巴勒斯坦);中东欧16国:捷克共和国(以下简称捷克)、匈牙利、阿尔巴尼亚共和国(以下简称阿尔巴尼亚)、爱沙尼亚共和国(以下简称爱沙尼亚)、保加利亚共和国(以下简称保加利亚)、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以下简称波黑)、波兰共和国(以下简称波兰)、黑山共和国(以下简称黑山)、克罗地亚共和国(以下简称克罗地亚)、拉脱维亚共和国(以下简称拉脱维亚)、立陶宛共和国(以下简称立陶宛)、罗马尼亚、马其顿共和国(以下简称马其顿)、塞尔维亚共和国(以下简称塞尔维亚)、斯洛伐克共和国(以下简称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共和国(以下简称斯洛文尼亚);独联体其他6国:乌克兰、白俄罗斯共和国(以下简称白俄罗斯)、格鲁吉亚、阿塞拜疆共和国(以下简称阿塞拜疆)、亚美尼亚共和国(以下简称亚美尼亚)、摩尔多瓦共和国(以下简称摩尔多瓦)。  截至2015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属于高收入经济体的有16个国家、中上等收入经济体的有22个国家、中下等收入经济体的有24个国家、低收入经济体的有3个国家,在“一带一路”国家中的比重分别为24.62%、33.85%、36.92%和4.62%。其中,在高收入经济体中,东南亚有2个国家,分别为新加坡、文莱;西亚北非有7个国家,分别为沙特阿拉伯、阿联酋、阿曼、以色列、科威特、卡塔尔、巴林;中东欧有7个国家,分别为捷克、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波兰、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中上等收入经济体中,东南亚有2个国家,分别为马来西亚、泰国;南亚有1个国家,为马尔代夫;中亚有2个国家,分别为哈萨克斯坦、土库曼斯坦;西亚北非有5个国家,分别为伊朗、土耳其、伊拉克、约旦、黎巴嫩;中东欧有8个国家,分别为波黑、保加利亚、克罗地亚、匈牙利、黑山、罗马尼亚、波兰、塞尔维亚;独联体2个国家,分别为白俄罗斯、阿塞拜疆。此外,中国、俄罗斯也属于中上等收入经济体。中下等收入经济体中,东南亚有7个国家,分别为印度尼西亚、菲律宾、越南、老挝、缅甸、柬埔寨、东帝汶;南亚有5个国家,为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国、斯里兰卡、不丹;中亚有2个国家,分别为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西亚北非有4个国家,分别为埃及、也门、叙利亚、巴勒斯坦;中东欧有1个国家,为阿尔巴尼亚;独联体4个国家,分别为乌克兰、亚美尼亚、格鲁吉亚、摩尔多瓦。此外,蒙古国也属于中下等收入经济体。低收入经济体中,中亚有1个国家,为塔吉克斯坦;南亚2个国家,分别为阿富汗、尼泊尔。

(二)中国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的政治与外交关系情况

除不丹外,中国已先后与“一带一路”沿线63个国家建立了外交关系。目前,中国已与其中39个国家建立了伙伴关系。包括俄罗斯、蒙古国以及南亚国家7个、东南亚国家9个、中东欧国家8个、中亚国家5个、独联体国家2个、西亚北非国家6个。其中,中国与俄罗斯于1991年12月建交,2014年建立了“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双方在战略全局上建立起建设性的协作关系。2015年4月20日,中国和巴基斯坦外交关系提升为全天候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双方建立起更高层次的友好关系。

此外,中国与越南、老挝、缅甸、柬埔寨、泰国建立了“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与印度、斯里兰卡、阿富汗建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与波兰、塞尔维亚、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白俄罗斯、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蒙古国、沙特阿拉伯、伊朗、埃及建立了“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与捷克、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土库曼斯坦、乌克兰、阿联酋、卡塔尔、约旦建立了“战略伙伴关系”;与新加坡建立了“全方位合作伙伴关系”;与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克罗地亚、孟加拉国、尼泊尔、马尔代夫、东帝汶建立了“全面合作伙伴关系”;与匈牙利保持“友好合作伙伴关系”;与阿尔巴尼亚保持“伙伴关系”。

目前,中国还与24个“一带一路”国家保持大使级外交关系。其中,中东欧国家8个;独联体国家4个;东南亚国家2个;西亚北非国家10个。具体包括:波黑、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黑山、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马其顿、格鲁吉亚、阿塞拜疆、亚美尼亚、摩尔多瓦、文莱、菲律宾、阿曼、土耳其、以色列、科威特、伊拉克、黎巴嫩、巴林、也门、叙利亚、巴勒斯坦。P1-3

序言

2013年9月和10月,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出访中亚和东南亚相关国家期间,先后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以下简称“一带一路”)的重大倡议,得到国际社会高度关注。2015年3月,经国务院授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外交部和商务部联合发布了《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在全球化不断深化、世界经济持续低迷、中国发展进入“三期叠加”的背景下,建设“一带一路”对相关国家和地区均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一带一路”沿线包括65个国家,44亿人口,占全世界人口的63%(随着倡议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响应,“一带一路”覆盖范围还可能扩大)。各国资源禀赋各异,潜藏着彼此合作的巨大潜力和空间。要实现合作共赢发展目标,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和民心相通是重要基础和前提。其中投资贸易合作自然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点内容。2008年世界金融经济危机给我们的重要教训之一是,对外贸易和投资主要依靠欧美发达国家、“一条腿走路”的风险很大,而许多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速度加快、市场需求不断扩大,已经成为国际市场中不容忽视的力量。“一带一路”构想将我国巨大的产品制造能力与沿线国家的巨大市场需求联系起来,为互利双赢提供了美好前景。

当然,贸易投资合作的愿景依赖于中国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及其之间的贸易竞争与互补关系。如果两个国家之间产业结构相似度高,贸易竞争激烈,则贸易合作的空间就小。反之,如果两个国家产业结构不同,且各自具有专业化优势,则两国贸易合作的空间就较大(罗伯特.J.凯伯,2012)。厘清中国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之间的贸易关系,对深入推进“一带一路”战略意义重大。通过贸易投资关系的分析,一方面可以分析中国与沿线国家贸易投资合作的前景和重点产业,另一方面可为中国产业转移和结构升级策略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举例来说,如果中国与某国在设备制造业存在的是竞争关系,中国的投资就应该避免向该国投资设备制造业,而如果两国之间在农产品方面是互补关系,农产品相关投资就应该得到政府政策支持。另外,贸易投资关系分析还可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提供重要信息。

本丛书从中国视角,全景式地分析了除中国在外的“一带一路”沿线64个相关国家的贸易投资关系。本丛书既有这些国家的经济实力、资源禀赋、地域特征、人口状况、产业发展等基本情况的梳理,又有各个国家进出口贸易总量、结构、FDI流入流出、参与贸易协定等情况的深入分析。同时,详细分析了各国在“一带一路”相关国家的贸易关系和贸易地位,并重点分析了中国与各国的贸易竞争互补关系。

本书数据翔实、内容完整,可为各级政府和企业拓展“一带一路”投资与贸易空间提供决策支撑。

本丛书由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重庆工商大学经济学院院长、重庆社会科学院“一带一路”投资与贸易研究实验室首席专家李敬主撰。中东欧十六国主要由重庆大学肖伶俐博士编写;东南亚十一国主要由重庆社会科学院科研处副处长陈容编写;南亚八国主要由西南大学雷俐硕士编写;中亚五国和独联体其他六国由重庆社会科学院邓靖博士后编写;俄罗斯和西亚北非十六国中的后八个国家由重庆社会科学院李然博士后编写;西亚北非十六国中的前八个国家以及蒙古国主要由重庆大学的谢晓英硕士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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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5 8:3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