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查三世,金雀花王朝的末代君王,背负着令人发指的罪行,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曾经对兄长无限忠诚的少年,为何会残忍杀害兄长的两个孩子?因正直而被后世尊崇的大法官,是勇敢的揭露者,抑或权力的走狗?臭名昭著的末代君王,与功勋卓著的一代明主,究竟谁带了假面?权力的诱惑,深藏的嫉妒,卑劣的诬陷,无耻的合谋,什么才是真相?……
当风云诡谲的王朝更替,被历史的灰尘覆盖,时间会给出怎样的答案?
约瑟芬·铁伊著的《时间的女儿》堪称推理史上的奇书,令丘吉尔耿耿于怀的解密历史之作!
公认难以超越的历史推理经典,时间与权威的角逐,真相与历史的博弈!
约瑟芬·铁伊著的《时间的女儿》是一个刷“颜值”定人品的推理故事。
四百年前,末代君王,身负不可饶恕的罪行,被钉死在历史的耻辱柱上。四百年后,一幅沉默的画像,一位闲极无聊的探长,一个偶然闯入博物馆的“小羊羔”,意外启动了改变历史的机关。你相信改变吗?
臭名昭著的末代暴君,有口皆碑的一代英王,名垂青史的皇家法官,一切都是盖棺定论的熟知,俨然一套完美的供词。
然而,熟知非真知?
格兰特躺在高高的白色折叠床上,厌恶地瞪着天花板。那白色而光洁的墙面什么时候新添了一道裂缝,他都清楚得很。他曾经把天花板想象成一幅又一幅地图,放任思维在里面探险,在河流、岛屿和陆地之间游弋。他用天花板玩解谜的游戏,寻找隐藏的图形——有时是人脸,有时是鸟儿或鱼类。他还用它做演算,透过那些跟定理、角度和三角形有关的题目追忆童年。事实上,除了看天花板以外,他别无其他事可做。他烦透了眼前的这块天花板。
他曾建议短粗胖把床挪个位置,这样他就能有一块新的天花板打发时光了。不过,这样一来势必会破坏房间的“协调”。而对医院来说,“协调”的重要性仅次于“干净”,二者是同样神圣而不可侵犯的。任何出格的行为都将被视为对它的亵渎。为什么不看书呢?她问。为什么不去读一读朋友们带来的那些崭新的、昂贵的小说呢?
“这个世界上有太多的人,太多的字。每分钟都有数以百万计的字被印出来,想想都觉得可怕。”
“您可真纠结。”短粗胖说。
短粗胖是一名护士,真名叫英厄姆。其实她身高有一米五八,体态还算匀称。格兰特叫她“短粗胖”是为了给自己找回一点面子。本来他搞定她就像拈起一只德累斯顿瓷器一样轻松。当然了,前提是腿脚无恙。现在的他只能任其摆布,听其差遣。然而最伤他自尊的是,在她看来,摆弄他这个一米八的大高个简直可以说是举手之劳。显然,短粗胖根本没有重量的概念。她漫不经心地把床垫从这头甩到那头,姿态就跟耍转盘一样优雅惬意。短粗胖下班后,接替她的是亚马逊。那是一个有着山毛榉树般粗壮手臂的伟岸女人,真名叫达洛,格洛斯特郡人,每到水仙花盛开的季节她就会害思乡病。(短粗胖就没有这方面的困扰,因为她来自莱萨姆圣安纳斯②。)达洛护士有着宽厚柔软的手掌和母牛般温和的大眼睛,时刻带着一副悲天悯人的神情,哪怕最轻微的体力劳动都会让她喘得如风箱一般。总的来说,被人看成“轻如鸿毛”要比“重如死猪”更让格兰特感到羞耻。
格兰特之所以缠绵病榻,成为短粗胖和亚马逊的责任,起因是掉进了一个井盖松动的地沟。在所有让亚马逊用尽力气搬弄、在短粗胖手里却显得轻飘飘的病患里面,他是当仁不让的最丢人的那一个。没有比“掉进一个井盖松动的地沟”更荒谬、更滑稽、更离谱的事了。当时他正在热火朝天地追踪本尼·斯库尔,追着追着,半个人忽然从地面上消失了。所幸本尼自己也在下一个拐角失去重心并栽到了萨金特·威廉姆斯警官手里,这多少让他心理平衡了一些。
本尼要“进去”三年,对执法者来说这本来是一个令人满意的结果。但本尼可以因为表现良好而获得减刑,而他自己却必须在医院里待到最后一天。
格兰特不再盯着天花板了,他把目光转移到一摞书上。书就放在他的床头柜上,正是短粗胖一再提醒他去读的那些昂贵的书籍。最上面的那本搭配了一幅用类似粉红色颜料描绘的瓦莱塔的美丽风景,是拉维尼娅·菲奇笔下完美无瑕的女中豪杰的苦难史。这样的女中豪杰她年年都写,书也是出了一本又一本。封面上壮观的港口景致暗示着不管女主角是叫瓦莱丽、安吉拉、塞西尔还是丹妮丝,她一定是某位海军的妻子。格兰特翻开过这本书,只是为了看一眼拉维尼娅写在扉页上的祝福语。
《汗与犁》是西拉斯·威克利的一本超过七百页的鸿篇巨制,文笔犀利又接地气。从第一段就能判断出小说延续了他的上一部作品的风格。母亲第十七次在楼上坐月子,父亲第九次在楼下醉得不省人事,大姐在草垛和情人乱搞,其他人全挤在谷仓里头。雨水沿着茅草屋顶滴个不停,粪堆里的肥料热气腾腾。西拉斯从来不忘描写肥料。在这幅图景里,肥料是唯一一个给人带来积极向上的感觉的意象,但这并非西拉斯的本意。假如世上有一种肥料的蒸气是往下飘的,他一定会将其大写特写一番。
压在封套明暗对比强烈的西拉斯的作品底下的是一本文风考究的爱情小说,封面印着爱德华时代的花体字和巴洛克式的繁复图案,书名叫《她脚趾上的铃铛》。该书充分体现了作者鲁伯特·罗赫在讽喻恶行方面的功力。鲁伯特·罗赫总能在三页之内逗得读者捧腹大笑。而读到第三页左右时,你会发现鲁伯特在模仿萧伯纳的写作手法。他从这位擅长讽喻却又不失宽容的大师那里学到了通往诙谐睿智的捷径—一反讽。在那之后,你每读三句话就能找到一个笑点。
用一道火红色的枪焰划过暗绿色的背景作为封面的是奥斯卡·奥克雷的新作。书中人物的对话太过刻意,完全没有表现出美国式的幽默辛辣。金发美人,酒吧,追杀。令人叹为观止的一堆垃圾。
《罐头刀遗失之谜》,约翰·詹姆斯·马克著。开头两页就出现了三处破案流程上的错误。格兰特在脑海里构思了一封写给作者的信。这书至少给他带来了五分钟的乐趣。
他想不起来压在最底下那本蓝色封皮的薄书是什么了。可能是一本严肃文学吧,他想,跟数据有点关系。采采蝇,卡路里,性,或其他诸如此类的东西。
即便这种书,你也能预料到它下一页要说什么。世界这么大,难道就没有人,任何一个人,曾经试图做些改变?难不成如今人们都陷入了公式化的套路?当代作家为了迎合读者的期待写了太多一成不变的东西。当公众谈及“一本新的西拉斯·威克利”或“一本新的拉维尼娅·菲奇”时,跟说到“一块新砖头”或“一把新梳子”没什么两样。他们从来不会说“这是某某的新书”,因为他们的兴趣点并不在书本身。书只要是新的就够了,至于它到底讲了什么,人们早已心知肚明。(P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