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三皇五帝
第一节 三皇五帝时代社会进化的状况
既然知道中国可考的古史,起于三皇五帝,那么,咱们现在讲历史,就可以暂时从这里起了。
要晓得一个时代的历史.总得先晓得这个时代的社会是什么状况。三皇五帝的事迹,散见在古书里的很多,关于社会状况的也不少,但是苦于没有一个条理系统,而且不尽可靠。且慢,我现在找着两种书,说这时代社会进化的状况,却是很明白的。一种是《白虎通》的论三皇,他说:
古之时,未有三纲六纪;民人但知其母,不知其父;能蔽前而不能蔽后;(《北堂书钞》引《五经异义》:“太古之时,未有布帛,人食禽兽肉而衣其皮,知蔽前,未知蔽后。”)卧之兹砝,行之吁吁,饥即求食,饱即弃余;茹毛饮血,而衣皮苇;于是伏羲仰观象于天,俯察法于地;因夫妇,正五行;始定人道,画八卦以治下;下伏而化之,故谓之伏羲也。谓之神农何?古之人民,皆食禽兽肉;至于神农,人民众多,禽兽不足;于是神农因天之时,分地之利;制耒耜,教民农作;神而化之,使民宜之,故谓之神农也。谓之燧人何?钻木燧取火,教民熟食;养人利性,避臭去毒,谓之燧人也。
三皇的次序,应当从《尚书大传》,燧人在前,伏羲次之,神农最后。
八卦是中国古代的宗教,(见第十章第一节。)燧人的时候还在“渔猎时代”,所以要教民熟食。渔猎时代,还没有“夫妇之伦”,(一群的女子,都是一群的男子的妻,参看严复译甄克思《社会通诠》。)所以“但知其母,不知其父”。渔猎时代,还没有“所有权”,(所有权,是到畜牧时代,因为畜牧要花劳力起的,也见《社会通诠》。)所以“饥即求食,饱即弃余”。到伏羲时候,便进入“游牧社会”。游牧社会,人民便从山谷之中,分散到各处平地;“家族制度”,就从此发生,所以有“夫妇之伦”。从游牧时代,变到耕稼社会,总是因为人民众多,地力不给;所以神农才要“教民农作”。《白虎通》这一段话,无一句不和现在社会学家所说相合的。可见得真古书的可贵。
一种是《易系辞》说伏羲以后的创作,他说:
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作结绳而为网罟,以佃以渔,……包牺氏没,神农氏作。斫木为耜,揉木为耒;未耨之利,以教天下。……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神农氏没,黄帝尧舜氏作。……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正义》自此已下,凡有九事,黄帝制其初,尧舜成其末,故连云黄帝尧舜也。垂衣裳者,以前表皮,其制短小;今衣丝麻布帛,所作衣裳,其制长大,故云垂衣裳也。)刳木为舟,剡木为楫;舟楫之利,以济不通。……服牛乘马,引重致远。……重门击柝,以待暴客。……断木为杵,掘地为臼;臼杵之利,万民以济。……弦木为弧,剡木为矢;弧矢之利,以威天下。……上古穴居而野处,后世圣人易之以宫室,上栋下宇,以待风雨。……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树,丧期无数,后世圣人易之以棺椁。……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百官以治,万民以察。
P22-24
我很想做一部《新史钞》,把中国历史上重要的事情,钞出来给大家看看。其原因如下:
中国历史是很繁的。要想博览,很不容易。专看其一部分,则知识偏而不全。前人因求简要钞出的书,亦都偏于一方面(如《通鉴》专记“理乱兴衰”,《通考》专详“典章经制”等),且其去取的眼光,多和现在不同。近来所出的书,简是很简的了。但又有两种毛病:(1)其所谓简,是在全部历史里头,随意摘取几条,并不是真有研究,知道所摘出的事情,都是有关紧要的。(2)措词的时候,随意下笔,不但把自己主观掺入。失掉古代事实的真相;甚至错误到全不可据。
因有这种原因。所以我想做部书,把中国的历史,就个人眼光所及。认认真真的,将他紧要之处摘出来;而又用极谨严的法子,都把原文钞录(有删节而无改易),自己的意见,只注明于后。但是这种书已经不大容易做了。就做成了,也不大容易刻。
这一部书,是我历年在学校里教授所预备的一点稿子,联缀起来的。虽然和《新史钞》的体例相去尚远。然而其中也不无可取之处。给现在的学生看了,或者可以做研究国史的“门径之门径,阶梯之阶梯”。我这一部书,和以前出版的书,重要的异点如下:
颇有用新方法整理旧国故的精神。其中上古史一篇,似乎以前出版的书,都没有用这种研究法的。此外特别的考据,特别的议论,也还有数十百条。即如中国的各种民族(特如南族近人所通称为高地族的),似乎自此以前,也没有像我这么分析得清楚的。
读书自然不重在呆记事实,而重在得一种方法。我这部书,除掉出于愚见的考据议论外,所引他人的考据议论,也都足以开示门径;可称是研究史学的人必要的一种常识。
这一部书,卷帙虽然不多;然关于参考的书,我都切实指出(且多指明篇名卷第);若能一一翻检,则这部书虽不过六十多万言,而读者已不啻得到二三百万言的参考书。且不啻替要想读书的人。亲切指示门径。
现在读史,自然和从前眼光不同;总得在社会进化方面着想。但是随意摘取几条事实(甚且是在不可据的书上摘的),毫无条理系统,再加上些凭虚臆度之词;硬说是社会进化的现象。却实在不敢赞成。我这部书,似乎也没这种毛病。
以上的话,并不是要自行表扬;只是希望读者诸君。在这方面注意一点。至于这部书的体制,我还有几条要说,如下:
本书全用白话,取其与现在人的思想较为接近。但遇(1)文言不能翻成白话处,(2)虽能翻而要减少其精神,(3)考据必须照录原文处,仍用文言。
全书区区六十余万言,于历史上的重要事实,自然不能完具。但其详略之间,颇有斟酌。大抵众所共知之事从略,不甚经见之事较详。有关特别考证之处最详。
中国的历史,和东南洋中西亚各国,各民族,关系极多。要彻底明白中国史,必须于这诸国诸族的历史,也大略叙述。但为篇幅所限,只得想个断制之法。其民族遂入于中国,变为中国之一民族者详之。其余便只能述其与中国关系的事情。我于这一部分,也略有研究。将来若有机会,当再另做一部书,以飨读者。
引据的书,和举出的参考书,都注明篇名卷第。惟当然可知其在何篇何卷的,不再加注,以避繁琐。如某君时代某人之事,当然在正史某帝纪某人传中,某朝的赋税兵刑制度,当然在某史的食货刑法志内之类。
纪年都据民国纪元逆推。但若必须知其为某朝某君时之事.或须知其为西元何时之事,则或附注于下,或竟从变例。
地名除与现今相同者外,均注明其为今何地。惟区域太大者,其势无从注起(如郡只能注其治今何地,势难尽注其所辖之地),请自用读史地图等参考。人地名有参照西史的,都于其下附注原文。
双行夹注,为吾国书中最善之款式(可使首尾完全,而眉目仍清醒),故本书仍多用之。本书用双行夹注处,与用夹句号处不同。并请注意。
凡引用成文处,除提行另写外,两头皆施“”号。删节处用……号。其(1)名词,(2)成语,(3)特别提出的名词或语句,(4)引用他人之言而不尽照原文钞录处,均用‘’号。
一九二。年十二月十六日著者自识
吕思勉所著的《吕思勉中国通史(上下)》分门别类地叙述中国社会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和文化学术的发展情况,内容包括婚姻、族制、政体、阶级、财产、官制、选举、赋税、兵制、刑法、实业、货币、衣食、住行、教育、语文、学术、宗教等十八类。
吕思勉是史学界公认的旧籍读得最多的一位学者,二十四史通读数遍,为学界同人传为美谈。《吕思勉中国通史(上下)》是吕思勉先生的史学成名作,渗透着吕思勉用新方法、新思想来整理旧国故的精神。本书是抗日战争时期上海成为“孤岛”的时候,吕思勉先生为适应当时大学教学的需要而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