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维荣著的《中国近代行政法(1901—1949)》依据法律转型理论叙述了中国近代行政法的产生发展。这是一个新的视角,有助于读者把握中国近代法律思潮与制度的诸多现象与内在规律。尤其值得指出的是,与以往出版的一些类似著述相比,该书摒弃了侧重分析阶级本质与政党斗争的传统写法,将近代行政法置于一个大体客观、理性的评价体系中,力图冷静地揭示近代行政法自身发展演变的规律。因而显示出其独特的学术价值。
作者不仅充分利用了相关研究中经常引用的资料,而且努力搜罗并发掘近代其他学术成果与第一手材料,包括一些比较偏僻冷门的资料,使本书观点建立在坚实的资料基础上。民国时期重要的法律学者与出版公司大多在上海,行政法著作大多也在上海出版,其学术传统的某些方面绵延至今。可以说上海的这种底蕴深厚的学术氛围,为本书的写作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
程维荣著的《中国近代行政法(1901—1949)》论述了近半个世纪的中国近代行政法,揭示了从清末至民困近代行政法律制度的产生、主要理论、特点、发展动因与阶段。认为,中国20世纪上半期的行政法。是在近代法制逐步成长、艰难转型的历史背景下,受西方行政法理论与制度影响。以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新政”揭开帷幕。历经清末、南京临时政府、北京政府、国民政府等几个接连不断的阶段,涉及近代行政立法、行政机关、政府人事、经济与建设、教育文化卫生、社会管理、行政监督与行政司法等领域。到20世纪30年代。以各主要领域行政法律法规已经颁布、行政法律制度初步建立为标志,中国行政法基本实现了近代化。当时的中围,已经成为亚洲拥有完整行政法体系的国家之一。而在社会变革过程中,近代行政法的内在不足也逐步显现出来。
本书立足客观主义的历史态度,尽力还原中国近代行政法的发展历程。为读者提供一个学习行政法的新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