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知识原理》是由英国乔治·贝克莱编著、张桂权翻译的书,集中阐述了贝克莱的非物质主义哲学。
本书认为只要否定了物质的客观存在,就可以驳倒唯物主义,“移掉”无神论的基石;认为人们通常所说的事物只是观念的集合,观念存在于感知者心中,提出“存在即被感知”的唯心主义基本原则,宣称物质实体并不存在,而只是一个抽象的概念。为了避免唯我论,本书肯定观念来自上帝,并认为观念的存在就证明上帝存在。
乔治·贝克莱是18世纪英国主观唯心主义哲学家,被认为是主观唯心论的肇始者,英国经验论的三个代表人物之一。《人类知识原理》是他的主要哲学著作,经典之作。全书有两大部分,其中心是批判物质的独立存在,证明非物质主义原理。即物的“存在就是被感知”,“心外无物”,“物是观念的集合”,还专门讨论了精神的本性和作用,提出了自己的“神正论”主张,具有辩证法的色彩。
本书出版过两次;1710年在都柏林(Dublin)第一次出版(这是众人皆知的A版),1734年在伦敦与《三篇对话》(《对话》分三次出版:1713年A篇,1725年B篇,1734年C篇)合集第二次出版(B版)。
新译本所用的版本是1734年版本,由A. A. Luce and T. E. Jessop 编入《乔治·贝克莱全集》第二卷,《全集》于1948-1957年在伦敦出版。译本纠正了旧译本中60多处错误,增加了近70条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