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章 欲望与时问
为了逃避这个名叫丁小丽的女人,我在很久以前就从都城逃到了遥远的蝙蝠城。但在1999年12月31日下午,我还是收到了那个似乎永远都会风姿绰约的女人的来信。
谁都知道那天是个什么日子——又一个千年的最后一天已到了日落西山的时候。
我一直以为,没有人知道我在这个地方。但丁小丽这封让人恐惧的来信让我知道我的行踪还是暴露了。
当冰一样的太阳终于融进了寒冷的夜色里,我走出蜗居的房间,穿过鞭炮炸响的街道,好像穿过一个巨大的硝烟弥漫的战场,来到了胜利大街的一座天桥上。我虽然很是沮丧,但这毕竟是干禧之日,总是应该庆贺的,我便买了一瓶廉价的草原大曲.一边喝着,一边看着满天绽放的烟花。我的心情突然变好了,好像马上到来的新的时间真与现在的时间不一样了。——我自然希望它充满神奇,让过去的事情在新的时间里不再发生;我自然希望时间能改变一切。
——人类都在为此祈祷。
——这是一个关于时间的祈祷日。
蝙蝠城的人们早早地从各自的房间里涌到了寒冷的大街上,心里充满神圣而崇高的愿望,把这无边无际的时间的这个瞬间变成了暂时忘掉过去的一个节日。
我想,人们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他们不得不承认,时间是一种让人哀伤的物质,它无比强大,永难战胜。
这个名叫丁小丽的女人是我高中一年级的语文老师,也是我诗歌的启蒙老师。但她与我关系非凡。我十五岁时曾与她发生过一段恋情——按当时的说法,也可叫不正当男女关系,我们彼此都有了“作风问题”。这件对我人生来说十分重大的事情我一直想忘掉,但她却以各种方式希望我铭记在心。她关心我、爱我、向我表示忏悔、不断地提起那件往事,都是为了使我陷入过去痛苦的泥沼之中。我离开了都城再离开瞑城来到蝙蝠城之后,以为以前的一切都摆脱了,就像现在摆脱多灾多难的二十世纪一样。我希望这一切能遗留在这个千年里,像一件沾满尘埃和锈迹的文物。
我藏身四年的蝙蝠城是一座人口不足百万的城市,偏僻而遥远,周围有绿洲和草原,它与我原先流浪过的城市中间隔着无边的荒原和戈壁。没有想到,她的信在今天准时寄来了。我不知道这个神通广大的疯狂女人是怎么知道我的地址的。站在天桥上,我打开了这封情深意长的情书——我的小爱人:
我在从纽约到都城的航班上给你写这封信,飞机像一只银光闪闪的大鸟,在浩瀚的太平洋的碧波上飞行,而我的心早已回到了你的身边。
亲爱的小爱人,你离开瞑城已经四年了,你不知道我有多爱你,多想你,可你这个狠心的小冤家,连个音讯也不给我。你不知道,这四年来,我为了寻找你的下落,费了多少周折。我一次次从美国回来,都是为了寻找你。虽然找你很难,但我相信,我肯定能找到。无论你到了什么地方,即使你化作了灰,埋在了地下,我也能把你找到。我知道你一定会收到这封信。
我相信你不会忘记十多年前那个夜晚的那个美好瞬间。你给我的一切,一点一滴,我的每一根毛发、每一个毛孔、每一个细胞都深深地铭记着。你给我的第一次——任何人都只有一个第一次呀——叫我怎能忘怀!你当时虽然醉着酒,但我相信你的感觉一定和我一样美好,一定是,绝对是!你给我的一切,我都珍藏于心,我已珍藏这么多年了,我会一直珍藏着。
我的年龄不大,凡是见了我的人都认为我才二十来岁呢。我自己也觉得自己越活越年轻了。虽然我结过几次婚,但我随时准备投入你的怀抱。我现在有很多钱,完全可以让我们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这样,你就可以安安心心地写你的诗了。这是我早就有过的想法。我早就不看诗,更不用说写诗了,但我害怕你浪费自己的才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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