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张翰、宋轶、朱一龙、朱梓骁等主演的国内首部音偶剧《夏梦狂诗曲》原著小说,是一场即便用眼去“读”,也能“听”见千百年前巴洛克古典音乐的唯美飨宴。
超人气作家君子以泽是2006至今,连续九年晋江文学城作家排行榜首保持者,本文是其极具文艺气息的青春作品,是书架上绝不可缺少的浪漫艺术收藏。
本书获英国华夏文化协会推荐,更有英国伦敦政务议事厅议员凯文·埃弗雷特先生作序并赞誉“需要更多如君子以泽小姐这般富有创造性的作家创作出更多优秀的作品”。
随书赠送君子以泽古言新书《明月却多情》精彩试读本,昭华姬尚烟与魔尊紫修的唯美故事,首次曝光!
君子以泽著的《夏梦狂诗曲(附试读本完美典藏版上下)》讲述:曾几何时,音乐是裴诗的生命,藏在暗处的敌人却废了她的左手,让她再也拉不了小提琴;情敌剽窃了她的谱子,成为一曲成名的当红小提琴家,夺走了她的心上人。裴诗卧薪尝胆多年后,以全新的身份推出她栽培的美女小提琴手,一步一步接近把她推向谷底的目标:情敌、曾经爱慕的养兄、主宰她生杀大权的盛夏集团少董,还有出现在旧照上的模糊人影……
因为听了父亲演奏的小提琴曲,她一生都对那四根脆弱又感性的琴弦有着说不出的情愫;因为看见那一摊血,她从那以后只喜欢穿黑色的衣服。
——红色是浓烈的色彩,只有黑夜才能将它淹没。
我不需要别人的拯救。因为,之所以变成天使,是因为我没有能力变回恶魔。
正如工业革命时期的伦敦,南北战争后的纽约,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东京,这座城市正在经历着每一个大都市都必经的经济爆炸时期。
四年前的金融危机后,数十个与基金、银行和地产关联的家喻户晓的名字,忽然从媒体中消失了。金融巨头们把自己关在笼子里围追堵截,做困兽之斗,最终笑容血腥的赢家占据了媒体的每一个角落:打开报纸,金融版的头条赫然写着“强强联合谁与争锋?夏柯合资大型音乐厅落成”;娱乐八卦版头条写着“夏明诚最新情妇曝光,二十一岁名模Keira声称要嫁入豪门”;随便扫一眼报刊亭,漫画区有夏承逸重印了五十多次的漫画《星之船》,杂志区有他二哥夏承司作为封面人物的财经杂志,上面写着亮眼的头衔“财富新贵”。
这就是当代最为春风得意的家族,由一名花花公子建立起来的金钱帝国——盛夏集团。
这个花花公子的名字是夏明诚。二十多年来,他一直绯闻不断,从亚洲到欧洲,从娱乐圈到时尚圈,从模特明星到豪门名媛……就连他的私人助理,都是身高一米八、穿着白色皮革紧身短背心的混血女性。不论他走到哪里,总有记者对他的不忠进行尖锐地提问,他也总是指天誓日地说挚爱是自己的太太。回答这些问题时,他眼神中既有包含笑意的孩子气,又有五十岁男人的深邃。头发半白的英俊男人拥有这样的眼神,哪怕是最刻薄的女记者,也很难再与他针锋相对。
夏明诚的一生有三个标签:白手起家成就盛夏集团、接连不断的桃色新闻、儿子夏承司重振盛夏产业。
夏明诚是手握大权的国王,夏承司是诸多王子里最冷酷的杀手。金融风暴席卷全球后,商场黑暗,横尸遍野,夏承司是一头雄狮,烈火般烧红了这黑色的莽丛。短短五年内,他不仅让盛夏集团东山再起,把盛夏楼盘的商标盖在了英国,还把位于伦敦SoNlo的蓝色玻璃五星级大酒店买下来送给母亲,以便她去欧洲旅游有个歇脚之处。
这传奇的一家人向来是报刊销量的带动者。如今,盛夏集团和柯氏音乐的合作覆盖了商业资讯领域,书店报刊亭老板更会把和他们有关的读物摆在最外面。像现在印有“财富新贵”的杂志封面上,夏承司坐在雍容华贵的斑马纹沙发匕,身体略微前倾,十指交握放在下巴前,暗琥珀色的瞳仁有着洞察一切的沉稳与冷漠。他的左耳垂上戴着一颗黄水晶耳钉,十分醒目,但不是为了新潮好看。黄水晶招财,左进右出。他和他父母都很信这个。只是,这一颗耳钉一旦配上男模般的脸孔,他招来的就不单是财了,还有一堆冲着“当代花泽类”名号前赴后继的女粉丝。
然而,当人们买报刊关注新闻、议论纷纷的时候,一只纤长的手却将一堆报纸杂志扔到了垃圾桶里。
十五分钟后,玻璃写字楼六十三层,盛夏集团执行董事的办公室中,特助彦玲上下打量了一下眼前的年轻女子:她的妆很淡,嘴唇微白,长发如泼墨毯一样披在背上。她穿着质地极佳的黑色套装,保守且稳重,但并没能遮掩住清瘦姣好的身材。此时,她正不卑不亢地回望着自己。
来盛夏集团之前,彦玲曾当过平面模特,对女人的打扮妆容颇有研究。很显然。这位女性跟那些恨不得把V领开到腹部、贴着两三层假睫毛、专心致志想要与夏承司来一段办公室恋情的应聘者不一样。她对自己的美貌保留了三四分,据说最后一门考试还一对十九,以优秀的团队统率能力从这竞赛中胜出。如果boss不是夏承司,彦玲会觉得让她当私人秘书略显浪费。
只是,彦玲不是很喜欢她的眼神。她的眼睛美丽却又有着冷冷的疏离感,让人想起凛冬冰层下深不见底的湖水。看人的时候也是毫不避讳,漠然锐利得像把冰刀。尽管夏承司喜欢用这样的人,彦玲却私心地认为,她如果能再柔和一些就好了。彦玲看了看手中的资料:“你好,裴诗,你大学毕业才一年,履历表上却写着已婚,是最近才结婚的吗?”
“是的,就在去年。”
开口说话的裴诗瞬间与刚才不一样了。她把声音压得微低,音色很动听,就好像每一个字的发音都被乐器调音器拨弄到了最佳状态。彦玲发现,她虽然冷漠,却和“千练”“物质”“精英”扯不上关系。她有一种不食人间烟火的艺术气质,很像那种小伙伴儿们还在玩弹弓皮筋时,会一个人穿长裙骑自行车上钢琴课的女生。想到这里,彦玲忽然觉得这样比喻一个职场女性不大合适,便继续问道:“丈夫是做什么的?”
“在柯氏音乐第二中心市场部工作,负责推销和联络客户。”
“为什么想要得到这份工作?即便夏柯部分企业即将合并,这份工作也会占据你大量的私人时间,你与丈夫相处的时间并不会因此增加。”
“盛夏集团一直都是我的奋斗目标,在这里工作会让我有荣誉感,并不会成为负担。”
“那你觉得自己有什么优势?”
“分析力强,观察力敏锐。擅长时间管理,做事认真负责。来面试之前,我已经将贵公司的情况了解过,最感兴趣的是夏承司先生近期准备投资的柯娜古典音乐厅。他的初步规划相当完善,也很好地结合了柯氏音乐的风格。我希望自己能帮助他。”
裴诗说话时语速很慢,吐字清晰,眼神坚定,有一种让人无法打断的魄力。彦玲沉默着听她说完,发现自己愣怔了有一会儿,于是回头唤了一声坐在办公桌前的少董。夏承司这才把视线从电脑上转移到裴诗身上,不紧不慢地打量着她。这不是裴诗第一次见他,却是第一次看见他坐在这个位置上。他真人比杂志硬照看上去更加年轻、白皙,鼻梁就像冰冷的雪山,点缀着这张极度不真实的美丽容颜。裴诗知道,他的头脑也很不真实,因为精准且缺乏感性细胞,堪比苹果电脑。任何事情在他看来都像股市中跳动的数字,都可以通过操盘学有计谋地做出技术性买卖。
“裴小姐,我有一个问题。”夏承司看了一会儿裴诗的履历表,中间的停顿很短暂,却像一个小时般漫长,“你在美国芝加哥大学读了一年预科,四年本科,主修经济,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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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动笔写下《夏梦狂诗曲》,编辑曾经问我,这本书你打算写多久。我说,三年。其实说要写三年不过是开玩笑,因为故事大纲我都拟好了,怎么也不可能写这么久。没想到,从2011年到2014年的今天,我真的花了三年差三个月才把它完成。真是越来越相信吸引力法则这种“中邪”的东西了。而且,创作这本书的地点一直在变化。作为一个热爱出游的自由职业者,这本书跟随着我跑了很多地方:伦敦、曼彻斯特、爱丁堡、苏梅岛、曼谷、素叻他尼、洛杉矶、怀俄明州、爱达荷州、旧金山、巴黎……到最后,我都快忘了《夏梦狂诗曲》“旅游”了多少地方。
到底说来,给这部小说灵魂的城市,还是伦敦。
不得不说,伦敦是一座非常迷人的城市。它的动人就像西安、巴黎、京都一样,每一个角落都写满了历史,很多现代化都市都不能与之媲美。它是那么陈旧,却依旧这样华丽。不论走到哪里,你好像闭着眼都能想象出一段古典优雅的故事;不论把相机对准哪一座建筑,都可以把它直接洗印出来当画挂在墙上。在伦敦市中心,到处都有彩色灯泡串包围着牌匾的戏剧院,门口站满人的古老英式酒吧,以及世界顶级古典乐团排队演出的音乐厅。在这样的环境里,有一个女孩儿渐渐在我的脑海中诞生……
她有英伦气质,那就一定会穿黑衣。她高贵且冷漠,有一双会说话的深邃眼睛。她是一个艺术家。她会玩音乐,音乐一定是古典的,她会拉小提琴。她是孤僻的,她会一个人在阴雨天练琴。她的冷漠只是为了掩藏内心对梦想狂热的追求。她的艺术具有感染力,最后影响了所有人……就这样,像爬阶梯一样,这个女孩儿的形象越来越具体,越来越丰满。最后,我为她取名裴诗。
一个主角的形象会影响到整篇文章的风格。有了这样一个形象的女主角,“夏梦”的整体基调也基本确定了下来。许多读者读过连载,都说哪怕没写伦敦,《夏梦狂诗曲》也很有英伦气息。我想,这大概是因为女主角的灵魂绑定在那个地方吧。遗憾的是,现实总是特别残酷。女主角是天赋异禀的音乐之才,作者却是个只在小时候学过点钢琴的生手。如果想要把这部长篇小说写得更真实一些,我觉得光靠查资料是肯定不够的。于是,在开始写大纲之前,我终于一咬牙,开始学小提琴。中间的各种折磨一言难尽,不过我挺下来了,考了英国皇家音乐学院小提琴演奏五级。直至几个月前,老师拿了一堆协奏曲给我,说:“你现在的水准,演奏巴赫双小提琴没问题了,进步很快,还是有高度热情啊。”那一刻,我都忘了自己最初勤奋练小提琴,只是为了写《夏梦狂诗曲》,可见古典音乐确实是很有魅力的。这里可不是我在为自己小说的题材卖专利啊(笑)。
说到古典音乐描写,我和小提琴老师、钢琴老师沟通的过程中,发现她们其实对各个艺术家和古典音乐背后的故事了解得并不像我们想的那么多。例如像很多读者都知道的,帕格尼尼用琴弦杀死妻子,用单根弦在监狱里练小提琴的故事,我先后问过英国和中国的小提琴老师,她们居然都不知道。然后,我跟她们聊了很多关于演奏会的事,发现她们的侧重点也是在演奏技巧和心理上,例如站在第几排该怎么做、出错该怎么办、第一次演奏和已经习惯演奏的心情有什么区别,等等。当我开始用一些比较文学或优美的方式来描述一场音乐会的时候,她们居然还会对我露出赞赏的眼光,说很少听人这样比喻或陈述。
于是,我从这里找到了自己的价值。古典音乐比通俗音乐技术含量高,懂得欣赏它的人,未必能懂它的技巧层面;分析它技巧层面的书,一股人又不会有兴趣去看。而作为一个记录者,我能把二者融合在一起,以通俗又有故事性的文字将其展现给读者。打个比方说,《茨冈》第三乐章里有个大量激情澎湃擦弦后右手拨弦的细节,那一声轻灵的停顿“咚”是画龙点睛的一笔,可能一般人听这首曲子,很少会留意这里。写到裴诗演奏这首曲子的时候,我特别描写了这一段,一些读者也因此留心了这里,并产生了共鸣就是这种感觉,哪怕只能传播一点点信息,我也觉得自己做了有意义的事。这个创作的过程,真心很幸福。
当然,创作过程也不光只有开心。如果说拉小提琴只是肉体上的折磨,那么,在创作《夏梦狂诗曲》的过程中,我还遭遇了肉体和精神的双重折磨。例如,为了写这本书,我听了上百场音乐会。古典音乐厅的要求非常多,例如不能说话、不能玩手机、不能拍照,一首曲子的乐章结束停顿时期不能鼓掌,直到整首曲子完了才能鼓掌。这一点在国内稍微宽松一点,在伦敦真是跟在教堂听弥撒一样(事实上很多音乐会确实是在教堂里举行的),连咳嗽都会被人看几眼,所以,我的创作也变得特别艰难。为了描写管弦乐队的现场演奏效果,很多创作我都是在音乐厅完成的。现在看到那写得像鬼画符一样的厚本子,我都会想起在音乐厅不堪回首的过去。尤其是有一次,我带本子到音乐厅一边听表演一边记录音乐会的细节,旁边坐了一位很严厉的英国大婶,她看我一直在本子上写写画画,写的是中文她也看不懂,就一直用眼角瞄我,似乎对我很不满。但因为演奏会没有规定不能写字,她也没什么好说的。终于,我写完了一页,翻了一下本子。那一页轻轻的翻纸声,就让她猛地拧过头来,把食指放在嘴唇上很不愉快地说了一声“嘘”。我道歉也不是,不理她也不是,那种如芒在背的感觉,真是终生难忘……
可能有的读者不明白,为什么一定要在音乐厅写稿子?看过以后回家写不可以吗?
其实,作者的心境真的能很好地反映在书里。在实地写的文章,和回家以后再写的感觉是不一样的。记得之前我去内蒙古玩,觉得那边有一个湖特别漂亮,但那里实在太冷了,当时只想拍了照就走,回家对着照片写。可当时我觉得回家感觉肯定就不一样了,于是现场把这个画面写了出来。果然,回家以后数月,再去看这段话,就在里面发现了“苔藓气息”与“蚊虫带给我的惊吓感,都被美景驱散了”这样的描写。如果是回家写,这些东西肯定就会忘记,文童的真实度也就没这么高了。
类似的经验,还有对湖区和罗蒙湖的描写。当时我去这两个地方是早春四月。湖区在英格兰还好,罗蒙湖在苏格兰,冷得我连笔都快握不住了,但还是在那个寒风凛凛的桥上坚持不懈地写完了几个片段。那会儿看见湖面上随波逐流的鸭子,瞬间就想到了裴诗。然后,我就写下了她和夏承司那段很多读者都喜欢的对话。不过,最有趣的事是在湖区,坐在船上看风景,景色真的很美,然后我又忍不住掏出笔来写当时的画面。旁边的游客都很不解地看着我,因为他们都在拍照,就只有我在写字。有个英国大叔笑眯眯地凑过来看,但是看不懂中文,我解释说自己在写文章,他朝我伸了个大拇指。之后我将这次经历告诉了朋友,朋友们都说:“会出去玩还这么强迫症的,只有你了吧……”
不过,我的认真到底还是得到了读者满意的反馈。每次看到他们如此喜欢《夏梦狂诗曲》,我就只剩一个感觉:能坚持下来真好。
当然,会这样想,还是因为这一份坚持在中间其实动摇过。
记得搬回国之前最后一年,也就是2012年,我的心情一直很低落。因为从2006年到英国,这么多年一直都有小伙伴儿们陪伴,但后来有一天,我却突然发现,周围的中国朋友越来越少,该走的都走了,只剩下部分打算永居的朋友、英国和欧洲其他地方的朋友。那一年,祖母因为脑血栓发作去世了。在她去世之前没多久,我才刚刚开始写《夏梦狂诗曲》,想写裴诗面对人生挫折不放弃的精神,以此送给祖母。只可惜作品未完,已人去楼空。第一次失去亲人的经历给我带来了极大的痛苦,那段时间,我在家做的所有事,就只有拉小提琴和写这本书。可我经常想,既然祖母都已不在,为什么要写这部小说呢?
到2012年年中,我压抑得都怀疑自己得了轻度抑郁症。伦敦确实是一个容易调动人情绪的地方。这里常年阴雨绵绵,会给人很多灵感,但也让人心情低落。我还时常跟朋友调侃说:“你知道为什么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英国作家最多吗?那是因为英国根本没什么好玩的,天气又糟糕,大家都宅着创作了。”前面那句是戏言不必当真,但英国天气差让人低落想创作也确实是真。只是,当时我觉得自己状态不行,机智地订了机票回国调养。果然一回国,告别了孤独,整个生活都变得很灿烂。而之前那一份没有目标的犹豫,终于随着故事的发展消失不见——人的生命确实是会老去死去,但只要活着,坚持过,努力过,精神是会永垂不朽的。
这也是我为这个故事寻找到的归宿。 曾有一位读者说过:“每个作者总有一本书是写给自己的。闪闪,我相信《夏梦狂诗曲》就是你的这本书。”倒是不能说它只是为自己写的,正如前面所说,这本书是为祖母、小提琴老师和伦敦的年少时光而写。但要说这本书代表了我的精神、愿望与梦想,也绝对不夸张。
最后要说的是,《夏梦狂诗曲》能顺利写完出版,能顺利被你拿在手上,我发自内心感到开心。
终于,我完成了它。
君子以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