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昌森、李瑶所著的《环境规划立法研究》通过对“环境规划是什么”,“为什么要实施环境规划”,“需要实施什么样的环境规划”,“为什么要建立环境规划法律制度”以及“如何构建环境规划法律制度”这五个问题的思考,来系统探讨环境规划的内涵,环境规划存在的必要性,环境规划的基本构成,环境规划法律制度存在的必要性,环境规划法律制度的基本架构等问题。本书的研究结论是,环境规划是保护环境最必不可少的工具,而要充分发挥这一工具的作用,就必须构建法律制度予以保障。
王昌森、李瑶所著的《环境规划立法研究》展开了环境规划及其法律制度构建问题的探讨。
环境规划法是确认和保障规划有效运行的一部法律。由于环境法是以义务为本位的法律,是要求人类承担保护环境义务的法律,环境规划法作为环境法系统的一个子系统,也以义务为本位。环境规划确定可被使用的环境容量和环境承载力是义务设定;可被使用的环境容量和环境承载力的分配是对义务的分配。环境规划法的立法目的是加强对环境规划的管理,保护环境,促进入与自然的和谐。为实现这一目的,环境规划法应当坚持环境保护优先原则、预防原则、谨慎行事原则、人与自然和谐原则和公众参与原则。环境规划法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规划的制定、实施、修改、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等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