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共分五章。第一章主要是解释行政紧急权力。第二章的主旨是考察行政紧急权力的体制,重点阐述当代我国行政紧急权力体制的建构问题。第三章的主要内容是阐述行政紧急权力运作的基本原则,重点在于分析这些基本原则对行政紧急权力的具体要求,从而与常态下的行政权力运作的基本原则相区别。第四章的主旨是论述行政紧急权力的监督机制。第五章的主旨是行政紧急权力之法制化。
本书立足于转型期我国社会突发事件呈现出覆盖面广危害严重、发生频率高、种类复杂和国际化趋势加强等特点,提出应对突发事件需要研究法治国家架构下的行政紧急权力的观点。本书从历史的角度分析了紧急权力的体制,指出了当代我国行政紧急权力体制的缺陷,阐述了重构我国行政紧急权力体制需要遵循的原则。本书论述了确立行政紧急权力运作原则的标准及具体的内容,从国家监督机制和国际组织监督机制两方面分析了如何监督行政紧急权力,并且以我国起草突发事件应对法过程中所遇到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为出发点,选择世界上紧急状态制度比较发达的六个国家的紧急状态法典的同类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比较分析,并从目标模式、法体模式和制度模式三个方面具体阐述了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基本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