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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热爱生命(全译本)(精)/世界文学名著典藏
分类 文学艺术-文学-外国文学
作者 (美国)杰克·伦敦
出版社 花城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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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编辑推荐

《热爱生命》这篇小说中,杰克·伦敦以巨大的艺术力量表现了对生命的酷爱如何帮助一个人战胜了死亡的故事。通过描写一个淘金者与饥饿、寒冷、恐怖和死亡作斗争的故事,阐释了在人与自然的残酷斗争中,只要怀着对生命的无比热爱就能战胜一切的人生法则;伟大的革命导师列宁在病榻上曾特意请人朗读这篇小说,并给予了很高评价。

本书还收录了《白人的方法》《基什的故事》《胆小鬼内戈尔》等小说。

内容推荐

《热爱生命(全译本)(精)》精选了十八篇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小说作品,包括《热爱生命》《白人的方法》《基什的故事》《胆小鬼内戈尔》等。《热爱生命》讲述了广袤的美国西部荒原,一位淘金者挣扎着向一条大河的码头行进。他已经多日没有进食,腿受了伤,脚淌着血,只能在沼泽中、丘陵上、小溪旁一点点地挪动。正当他身体极度虚弱时,又遭遇了一只病狼。这匹病狼尾随着他,舔食他的血迹,并伺机将他咬死,而他也期待咬死病狼以挽救自己的生命。就这样,一个爬行的病人,一只跛行的病狼,两个生灵在荒野中拖着垂死的躯体,相互搏击。在这场人与狼的殊死战斗中,人最终获得了胜利,他咬断了狼的喉管,喝了狼血,到达了目的地……

目录

热爱生命

投宿

白人的方法

基什的故事

意外

义犬沃尔夫

幻日追踪

胆小鬼内戈尔

一块牛排

一千打

墨西哥人

叛逆者

静寂的雪野

黄金谷

为赶路者干杯

强者的力量

生命法则

月亮脸

试读章节

热爱生命

“万物之中唯此长存——

活着,并历经苦痛。

能做到这一步便是胜利,

即使这场赌博已不再金光灿灿。”

——作者题注

两个人一瘸一拐,沿河岸痛苦地行进。前面是片凹凸不平的石头地,由于异常劳累,走在前头的人差点儿跌倒,他们已经筋疲力尽、虚弱不堪。由于长时间饱受艰辛,两个人面容憔悴,但依然不失坚忍。他们肩上背着用毯子裹成的厚重包袱,总算那条紧绷在前额上的皮带还得力,帮忙将它吊住。每人手里拿着一支来复枪,弓着腰,肩膀往前伸,头朝前探,两眼盯着地面,一步一步朝前走。

“藏在地窖里的那些子弹,要是我们随身带着两发就好了。”走在后面的那个人说道。

他的声音低沉,完全不带任何感情,说话时也没有显出任何热情。走在前面的那个人并未理会他的话,只是一瘸一拐地走进一条乳白色的溪流,溪水撞在岩石上泛起层层泡沫。

后面的人紧跟着他的脚步。他们并未褪去鞋袜,溪水冰冷刺骨,冻得他们脚踝疼痛,双脚麻木。有些地方溪水漫过膝盖,冲击着他们,使之摇摇晃晃,站立不稳。

跟在后面的那个人在一块光滑的大石头上滑了一下,险些跌倒。他猛力一挣,才稳住了自己,同时痛苦地尖叫了一声。他看上去有些头昏目眩,一面摇晃着,一面伸出闲着的那只手,似乎想要在空气中抓住什么东西。站稳之后,他再往前走,不料又摇晃了一下,几乎摔倒。于是,他便站住不动,瞧着前面一直没有回过头的那个人。

他一动不动地站了足足有一分钟,似乎做了一番思想斗争。然后,他叫了起来:

“喂,比尔,我的脚扭了。”

比尔继续在乳白色的溪水中挣扎着前行,并没有回头。后面那人看着比尔往前走,虽然脸上依旧毫无表情,但他眼里却流露出和受伤的小鹿一样的神色。

比尔蹒跚地登上了彼岸,继续朝前走,没有回头看一眼。站在溪水中的人眼睁睁地瞧着,嘴唇微微颤抖,盖在上面的棕色大胡子也跟着颤动起来。他伸出舌头舔了舔发干的双唇。

“比尔!”他喊道。

这是一名壮汉在绝望中发出的哀求,但是比尔始终没有回头,他只好看着比尔远去。只见他古怪地跛着,步履蹒跚地登上前面的缓坡,朝着矮山上那不很分明的天际走去。他看着比尔一直翻过山顶,消失了。他掉转目光,环视了一下比尔走后只剩下自己的这片世界。

在靠近天际的地方,太阳就好像一个快要熄灭的火球,几乎被那些无形的雾霭淹没了。这些浓密的雾霭漫无边际,不可捉摸。这个人单足站立,掏出表来——四点钟了。现在大约是七月底、八月初的样子——他已经有一两周不知道确切的日期了——但是,他知道太阳大致位于西北方向。他朝南望了望,知道大熊湖就在那些荒芜的小山丘后面。他还知道在那个方位,北极圈的禁区界限一直深入到加拿大冻土地带。他所处的这条小河是科珀曼河的一条支流,而科珀曼河则向北流去,注入加冕湾,流入北冰洋。他虽然从没去过那地方,可是有一次,他在哈得孙湾公司的图纸上曾经看到过。

他又将自己周围的这片世界环视了一圈,四周的景象很是令人沮丧。放眼望去,只看见不明朗的天际线,清一色的低矮山丘,没有树木,没有灌木,就连草也没有——什么都没有,只有一片无尽、可怕的荒野。他的眼中不觉闪现出一丝怯意。

“比尔!”他喃喃地说着,接着又重复了一遍,“比尔!”

他在乳白色的溪流中央蜷缩成一团,辽阔的旷野仿佛以无法抗拒的力量向他压了过来,摆出一副扬扬得意的威风模样,野蛮地要将其撕成碎片。他像发疟疾一样抖了起来,手里的枪掉落水中,溅起一片水花,这才将他唤醒。他克服了恐惧,重新鼓起勇气,在水中摸索着,捡起了枪。他将背包往左肩上挪了挪,以减轻那只受伤脚踝的负担。然后,他慢慢地、小心翼翼地向岸边走去,因为疼痛,他落脚显得畏畏缩缩。

他并没有因此停住脚步。他不顾疼痛,像发疯了一样,急急忙忙地登上山坡,拼命地向着他同伴消失的那个山头攀去。与那一瘸一拐的同伴相比,他的身形更为古怪,也更加可笑。来到山顶,出现在眼前的是一处低谷,其间空无一人。恐惧又一次袭来,可他还是鼓起了勇气,又把背包往左肩上挪了一下,脚步蹒跚地向山下走去。

谷底一片潮湿,长满了像海绵一样厚厚的苔藓。他每走一步,脚下都会踩出水来,他每抬一下脚,都会发出如吮吸一般的声响,仿佛潮湿的苔藓紧紧吸住他的脚,不肯松开。他追随着比尔的足迹,从一块沼泽走到另一块沼泽,同时还要跨过一个个突起的岩石,这些岩石就好似这苔藓海洋中的小岛。

P1-3

序言

“广袤的美国西部荒原,一位淘金者挣扎着向一条大河的码头行进。他已经多日没有进食,腿受了伤,脚淌着血,只能在沼泽中、丘陵上、小溪旁一点点地挪动。正当他身体极度虚弱时,又遭遇了一只病狼。这只病狼尾随着他,舔食他的血迹,并伺机将他咬死,而他也期待咬死病狼以挽救自己的生命。就这样,一个爬行的病人,一只跛行的病狼,两个生灵在荒野中拖着垂死的躯体,相互搏击。在这场人与狼的殊死战斗中,人最终获得了胜利,他咬断了狼的喉管,喝了狼血,到达了目的地……”

以上就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最著名的短篇小说《热爱生命》里所描写的故事场景。这个故事打动了千万读者的心,伟大革命领袖列宁也给予了高度评价。据列宁夫人克鲁普斯卡娅回忆,列宁去世前两天曾要她读书,她读的就是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这是个非常好的故事,伊里奇很高兴。第二天,他让我再读一些杰克·伦敦的作品,这是我最后一次给他读书……”

杰克·伦敦,美国自然主义代表作家,1876年生于旧金山。童年时家庭极其贫穷,不得不从十一岁起就挑起家庭生活的部分重担。每天,他一边读书一边卖报,把挣来的钱如数交给母亲。此外,他还在码头和海湾干过许多体力活。与此同时,他经常去公共图书馆,贪婪地阅读历史和探险书籍。小学毕业后,他产生了冒险的欲望,于是结识了一些劫蚝贼,干起了劫蚝的勾当。后来这伙劫蚝贼凿沉了他的船,他又反过来加入了追捕劫蚝贼的水上巡逻队。他十七岁时,已培养起对大海的热爱,也形成了酗酒的坏习惯。他签约受雇于“索非亚·萨沃斯兰”号捕猎船,成为一名熟练的船员。几个月的航程把他带到日本,并在西伯利亚海岸捕杀海豹,纵情娱乐。回国后,他做过铲煤工,后来在各地流浪,为抗议失业参加了从西海岸向首都华盛顿的大进军。十八岁时,他被当作“无业游民”关进监狱。十九岁的杰克·伦敦回到故乡读高中,并成为学校辩论协会的积极分子。在女友的鼓励下,次年他考进加利福尼亚大学,但一个学期后因经济原因退学。1896年他动身去阿拉斯加,加入淘金者队伍,结果得了败血症,空手而归。从此,他埋头写作,1900年至1902年发表成名作《狼的儿子》,紧接着《雪的女儿》《野性的呼唤》《海狼》《白牙》《铁蹄》等中长篇也相继问世。短短几年,他的文学声誉急剧上升,很快成为“美国收入最为丰厚的作家”。但同马克·吐温一样,他抨击财富的罪恶,却向往上流社会的奢华,经常过着挥金如土的生活。1910年,他耗费巨资建造豪宅“狼屋”,但两年后“狼屋”毁于大火。《马丁·伊登》完成之后的七年里,他继续创作出一批比较优秀的作品,如《天大亮》《月谷》等等。由于经济上吃紧,家庭生活也不如意,他精神一直不振。酗酒损害了他的健康,疾病多次发作。1916年,他因过量服用药物而死去,很多人认为他可能是自杀。

在杰克·伦敦短暂的一生中,总共出版了十九部长篇小说、一百五十多篇短篇小说、三部剧本以及许多论文和特写。这些作品反映了他的复杂的、矛盾的思想,体现了世纪之交美国文化发展的几个重要历史转折。他信奉过社会主义,又一度迷信当时流行的达尔文主义和社会达尔文主义,还对尼采的“超人”哲学感兴趣。后来还接触弗洛伊德和荣格的理论,并感到十分亲切。种种社会哲学思潮在他身上的碰撞,促使他同自然主义文学观不谋而合,成为美国著名的自然主义作家。自然主义原系19世纪前半期的哲学思潮,后来被应用到包括文学在内的其他许多领域。它以孔德的实证主义哲学和泰纳的实证主义美学为理论基础,在左拉的《实验小说》《戏剧中的自然主义》《自然主义小说家》等理论著述中得到最充分的阐述。概括起来,其主要特征有:第一,准确地按照事实描绘生活,既不需进行任何评价也不需深入事物本质。即“我看到了,我说出来,我一句句地记录下来,仅限于此,道德教训我留给道德家去做”。其次,使用自然科学方法即“实验方法”进行创作。再次,从生物学的决定论出发,经常把主人公置于酒精中毒、精神错乱、色情狂等病态之中,而不顾及经济、政治、道德的作用。正如左拉在《自然主义小说家》一文中所说:“这里不要夸张,也不要强调,只要事实,值得称赞的或值得贬黜的事实。作者不是一位道德家,而是一位解剖家,他只要说出他在人类的尸体里面发现了什么就够了。”

南北战争以后,美国有了统一的国内市场,工业化、商业化和城市化的步伐大大加快,初步具备了自然主义思想滋生的土壤。这一时期很多作家的创作都开始有了自然主义倾向,如弗兰克·诺里斯、斯蒂芬·克莱恩等等。前者的《麦克提格》是用自然主义手法写出的“美国第一部关于美国梦的悲剧”,而后者的《街头女郎梅季》被誉为“纯自然主义”作品。这两位作家都竭力推崇左拉,主张使用遗传、本能、社会文化影响、环境作用等来解释人的行为乃至社会的发展。《麦克提格》和左拉的《小酒店》一样属于“堕落小说”,关心的都是个人的命运,遗传在主人公身上特别明显,传统、温顺的外表下面隐藏着兽性。小说的中心象征是钱,人人都为金钱发疯。该小说故事情节来源于现实生活中的真人真事,此外作者还深入金矿体验生活,到死亡谷实地考察地形地貌以及专门研究牙医手册。《街头女郎梅季》中的法国自然主义影响也显而易见,如梅季的“酗酒”就和她的“堕落”有关,生活环境与物质诱惑也起了决定作用。受自然主义决定论的影响,克莱恩认为个人在自然力量面前无能为力,也不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因此在小说里采取了一种超然的态度,并没有对梅季做出道德判断。

杰克·伦敦是继弗兰克·诺里斯、斯蒂芬·克莱恩之后又一位杰出的美国自然主义作家。尽管他从未说过自然主义的言语,但他的许多作品,尤其是早期作品,包含有浓厚的自然主义成分,理应归属在自然主义作家行列。譬如他的成名作《野性的呼唤》,小说的主角是一只名为“巴克”的狗,从舒适的加利福尼亚被人拐卖,几经周折来到了荒凉寒冷的阿拉斯加。在最后一个主人约翰·桑顿死后,巴克终于摆脱了自身与人类文明的最后联系,回到了大自然中,成为一群野狼的头领。这部小说最能打动读者的就是在严酷的自然规律驱使下,人与狗、狗与狗、狗与狼之间为争夺支配地位而爆发的一场场殊死斗争。在阿拉斯加这种自然环境极端恶劣的条件下,唯有适应瞬患万变的环境才能活下去,否则只有死路一条。在棍子和皮鞭的法则之下,任何的道德观念都苍白无力。杰克·伦敦的另一部名作《海狼》也高扬了“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主旋律。该书主人公拉森是一个极端残忍的个人主义者,浑身充满了兽性,认为暴力可以控制一切。正如他在小说中所说:“我认为生命是一种酵素,一种发酵的东西,它吞噬别的生命而维持自己的生活……倘使讲供与求的规律里有什么东西的话,那生命就是世界上最不值钱的东西……在我们的生殖器官内也藏着千万生命的种子,倘使我们有机会利用我们体内每一个尚未降生的生命,我们的种子就可以变成许多民族,占满整个地球。生命吗?呸!有什么价值可言,是贱货之中最贱的一种。它奔向各处求乞,‘自然’以浪费的手把它洒出来。在只能容纳一个生命的地方,撒下了成千的生命,所以就存在生命吃生命,直到最强、最贪食的生命留下来为止。”

本书所辑的杰克·伦敦的一系列优秀短篇也无一不是浸透了上述自然主义法则。譬如《一块牛排》,主人公汤姆·金是个强者,虽然已经穷困潦倒,还是不屈不挠。面对比自己更健壮的对手,他竭尽全力拼搏,几乎获胜,但最终还是输掉了比赛。汤姆·金把自己的失败归结为缺少一块在他看来具有关键意义的牛排。实际上,他缺少的不是什么牛排,而是无情逝去的青春,是无法战胜的自然规律击垮了他。又如《一千打》中的大卫·瑞斯默森,为了摆脱压在自己头上的贫困,孤注一掷,抵押了自己的房屋,带着一千打鸡蛋踏上了前往道森的漫长之路,一路上历尽艰辛,终因梦想破灭而自缢。故事前半部分,瑞斯默森为了达到自己的目标不懈拼搏,其顽强与坚毅令人叹为观止。但结尾自缢的悲剧又给人们的心灵造成巨大震撼,令人不得不承认人在自然界的渺小和无能。

不过,细读之下,人们可以发现杰克·伦敦的自然主义并非完全是法国自然主义的翻版。尽管他像左拉一样,刻意表现“弱肉强食”,表现“适者生存”,但在这冷酷的“达尔文主义和社会达尔文主义”后面隐含着乐观向上的色彩。如果说,法国自然主义代表人物左拉竭力表现的是人在自然环境中所发生的行为必然受到他的生物本能的支配,社会环境最终决定人的善恶成败,那么,杰克·伦敦则是有意识将美国19世纪中期带有明显进步色彩和积极作用的浪漫主义与当时美国人民追求社会前进和崇尚个人奋斗精神以及向往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紧密地结合在一起。譬如本文开头提到的《热爱生命》,故事的主人公由于受了伤,被同伴抛弃在雪花飘扬的荒漠。没有食物,没有淡水,没有力气,没有武器——可以说,整个世界都抛弃了他。毕竟,大自然太强大了,个人的任何努力都显得渺小。然而,主人公没有抛弃自己,相反凭着顽强的意志,克服了无衣无食、身体伤痛、野兽骚扰等困难,最后终于战胜了那头令人发呕的病狼,赢回了自已的生命。值得注意的是,该短篇小说自始至终都没有出现主人公的名字。显然,杰克·伦敦有意地提醒读者,这个主人公不同于我们周围那些汤姆、尼克之类的一般人,一般人在这种严酷的环境中难以逃脱冷酷的自然法则,而“他”却逃脱了。又如《墨西哥人》中的瑞威拉,为了推翻狄亚士反动政权,为革命事业筹款,毅然走上拳击场,与美国一流的拳击手对决。比赛中,他受到观众、裁判、后台老板等人的压制,对手是全国拳击冠军,几乎是不可战胜的,可他还是凭借着自己的拳击技术与智慧战胜了对手,为革命筹到了关键的一笔资金。同样,《叛逆者》中的那名出色童工约翰尼,《基什的故事》中年轻的猎手基什,《幻日追踪》中的那一对复仇男女,也都凭借着自己“超人”般的毅力与智慧,要么最终摆脱了对自己不利的环境,要么得以手刃仇敌,达到了最终的目的。所有这些小说,都隐含着杰克·伦敦所理解的人性——人只有设法适应远比自己强大的社会和群体,才有希望求得生机。这是美国式的自然主义,是融合有尼采“超人”哲学、点缀着乐观向上的色彩、流露出入文主义倾向的自然主义。

正因为这样,杰克·伦敦的作品被广泛阅读,激励了一代又一代年轻人,他的作品也很早被介绍到中国。据说鲁迅在日本第一次读到《野性的呼唤》,就认定它非常适合中国人阅读。以后,从短篇小说开始,杰克·伦敦的作品被陆续译介到中国。1929年,上海翻译出版了《铁蹄》等三部作品,30年代商务印书馆和中华书局又翻译出版了《野性的呼唤》,40年代《马丁·伊登》《白牙》等译作也陆续问世。新中国成立后,杰克·伦敦的作品译介速度更是以几何级数增长。今天的中国,近乎所有相关出版社都推出过他的作品,出版过他的小说,而且每一种类版本众多,畅销不衰,可见杰克·伦敦在中国受欢迎的程度。

上海海事大学外国语学院英美文学教授

韩中华

2014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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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5 8: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