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思想型作家熊培云独特的文学心路——不似作者以往那些出色的社会学著作或时事评析,《追故乡的人(精)》是一部关于追寻故乡的图文集。照片均为作者所摄,或是乡村的一草一木,或是长长柏林墙的独特一段,一张一张,仿佛记忆索引,定格下生命中那些“沉重的时刻”。
现代世界与古典情怀的碰撞——故乡好似作者心中的“瓦尔登湖”,作者仿佛一位行走于二十一世纪的约翰·克利斯朵夫。作者自称是“追故乡的人”,又说自己是“故乡的囚徒”。如何结束内心这旷日持久的挣扎?
始终如一的关怀——乡村,城市。本土,世界。过去,未来。无论在哪里,作者都说:“我的故乡,就是我走过的道路,以及我所持久关注的人与世界之命运。未来的岁月里,无论在故乡,还是在天涯,我愿意平等地对待万物。”
《追故乡的人(精)》是一部关于追寻故乡的图文集。
照片均为作者所摄,一张一张,仿若记忆索引,定格下生命中那些“沉重的时刻”。
文字皆因照片而起,却往往漫流开去,思绪万般。
作者熊培云自称“追故乡的人”,又说自己是“故乡的囚徒”。如何结束内心这旷日持久的挣扎是本书的重点。
从此,故乡不再是一个既回不去又走不出的地方。
土地
我的父母失算了。
当年他们希望我能考上大学,洗去脚上的泥巴。可当我真正考上了大学,“十年寒窗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他们发现我不仅洗去了脚上的泥巴,而且失去了原本属于自己的土地。如今我是城市户口,理论上已经与农村的土地绝缘。
这些年每当我返回家乡,总会到田间地头拍几张照片。尤其是在夏日,看树影婆娑,风吹稻浪,心里竟有一种说不出的惆怅。有故乡而无自己的土地,世界上没有比这更荒诞的事情了。
照片中的这块地,我曾在这里插秧、耘禾、割禾、打谷、挑担。尤其是割禾,由于家里田多,双抢的时候父母忙不过来,就要我去帮他们。
一大清早出门,看着满田的稻株,真觉得这不是人能做完的事。起初会非常厌倦,但是真的等到割完一块地,内心总是有说不出的喜悦。我很感谢这种磨练,我关于生活的很多耐心,就是从田里锻炼出来的。
因为在这里听过崔健的《一无所有》和张雨生的《我的未来不是梦》,我对这块土地尤其有感情。少年时候的磨砺让我知道了什么是“在太阳下低头,流着汗水默默辛苦地工作”。
这是我家离村口最近的一块地。又累又热的时候,我会和父母坐在稻田边的古树根上休息。那棵古树俊秀挺拔,枝繁叶茂。十年前被树贩子挖走后,我的伤心至今仍未平复。那是祖母过世以后,我最难承受的一次生离死别。当古树带着它的过去消失后,我一度觉得自己在这个故乡已经没有了未来。
当我和故乡都离开了那片土地,我们将以何种方式相逢?
荒野
“故乡荒芜了,回不去了。”许多人悲从中来。
我也有过相同的伤痛。曾经嬉戏的河流,长满了荒草。水路变窄了,山路也一样。
荒芜,像是一双自然的巨手,正在抹去我在那里的许多记忆。所以,当我在河边拍完这张照片,我竟天真地以为自己再也不会回去了。
不过后来我还是经常会回到故乡。而且,我甚至爱上了故乡的荒芜——因为我喜欢荒野。
就像霍尔姆斯·罗尔斯顿说的,荒野中没有英语或德语,没有文学与交谈,没有资本主义也没有社会主义,没有民主制也没有君主专制。当然,荒野里也无所谓诚实、公正、怜悯和义务。
荒野有什么呢?
在人类试图搜刮一切资源的眼里,荒野一无所有。所以他们在拓荒时要播种和耕耘。让荒野按照他们想要的样子生长。而现在的抛荒意味着这双手退出去了。
人类若能满足果腹之需,就应该把土地还给自然,让它们重新变成荒野。
正如海子能在一无所有的天空中找到安慰,我也能在一无所有的荒野中寻得慰藉。荒野和天空一样,它远离人类,容纳万物,孕育但不占有。
假如有一天,我有一块属于自己的土地,我愿意让它成为荒野。把一部分土地重新还给自然,是人对自然的慈悲,也是对自己的善意的觉醒。
相较于荒野,文明恰恰是野蛮的。没有永恒的荒野,故乡就会渐渐丢掉灵魂,正如大地失去星空。
P29-35
故乡的囚徒
我与摄影结缘注定是很晚的事情,我能找到的自己最早的一张照片是在身份证上。那是1989年,我十六岁。
读中学的时候,我曾经有过当摄影家的念头。不过那时候普通照相机还都是奢侈品,所以一切只能是空想。大学毕业后,我进报社工作,转年单位给每位记者发了一台佳能EOS相机,而此时我已彻底迷上了文字,做职业摄影家的念头再次被抛到一边。
不过尽管如此,这些年我还是拍了几十万张照片。不是以摄影家的身份,而是以写作者的身份。我拍照的目的和要求都很简单,只要写作的时候能当资料查阅或参考即可。照相只是我做笔记的一种方式。
如读者此前所见,我的有些照片会被当作插图用在书里,但那只是极少数。
有一天下午和出版社的朋友聊天,他们建议我把以前的照片整理出来,而我也正有此意。于我而言,将这些“多余的素材”束之高阁,实为暴殄天物。
这就算是这本书的缘起了。
一
透过这本书,读者或许可以看到我在文学上的进一步回归。尽管挑了很多照片,我依旧认为照片在这本书里只是充当配角。不是因为我对摄影有偏见,而是因为相较照片我仍旧更喜欢文字。照片不会终结文字,正如观看不会代替思考。
但我并不像威廉’华兹华斯那样排斥照片,认为读图意味着人类重新回到了孩提时代。
同样,在苏珊·桑塔格那里,摄影是彻头彻尾的撒谎术,“掩盖多于揭露”。许多批评者附和这种说法,他们认为每次按动快门的时候,就像是在扣动扳机枪决真相。
我以为这是对影像的苛求。既然任何艺术都是对现实的断章取义,就没有理由奢望一张照片必须提供全部的真实。
承认这点很重要。我将文字与照片混合在一起,也只是努力拼凑出一个更接近真实的真实。
此外,照片的价值还在于为我的思考提供某种时间感和现场感。它们让我相信,思考是在某个时空下的产物。
二
这些年,我写了太多的长篇大论。有时候,我也渴望对自己的文字做一些减法。所以在此我要感谢这些照片,是它们帮我实现了梦想。
相较于现实世界的纷繁复杂,艺术尊崇的原则是尽一切可能做减法。摄影尤其是一门做减法的艺术。我们瞄准、聚焦时,焦点之外的事物就被模糊或者省略掉了。写这本书也是如此。当我凝视一张照片,周围不知不觉寂静下来,而我也很快感受到了在写作上做减法的妙处。
我的文字开始变得轻盈而节制。我喜欢节制之美,这是我一直在寻找的感觉。我甚至开始陶醉于这种书写风格。
……
无论如何,我都要和我的故乡做一个了断。我爱这个地理与人情上的存在,但我希望自己不再因为日夜思念它而忘记丰富的世界。我希望将故乡拓展为我所热爱的一切。甚至相信,我就是故乡,我走到哪里,故乡就在哪里。
我知道,无论将故乡拓展得多么广阔,我永远是故乡的囚徒。既然我是一个追故乡的人,我的天命注定是更好地回到故乡,或者与故乡在某一个时空点相遇与重逢。
五
2月14日,是一个被称为情人节的日子。2016年的这一天,我在故乡重新攀爬云居山。至山顶时,天又纷纷扬扬下起雪来。在真如寺虚云纪念堂前的风雪里,我背着相机,逡巡良久。
“少小离尘别故乡,天涯云水两茫茫。”这是虚云《辞世诗》里的两句。虚云的故乡在泉州,最后的天涯却是
在我的故乡。而这里却是我走向世界的第一站。每次重
归故土,我像是从终点又回到起点。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乡和天涯。
每个人要像爱故乡一样爱天涯。
只有那样,他才有可能是自由的。
这或许是虚云老和尚的人生教给我的最大的“应无所住”吧。
再过几天,我又要离开故土了。我知道一个人想要忠诚于内心的使命,就得学会独自远行。纵是虚公所说“众生无尽愿无尽,水月光中又一场”,那又如何?
所谓活着,就是非如此不可。回想连日来写作上的苦乐,我相信我的故乡,就是我走过的道路,以及我所持久关注的人与世界之命运。未来的岁月里,无论在故乡,还是在天涯,我愿意平等地对待万物,我愿我是故乡的,我愿我是自由的。
2016年2月14夜于永修乡下,时山风呼啸
我们来自虚空,却又身处无穷
年初写完的书,直到年底才能出版,这不是第一次遇到。其间坚持,一言难尽。
付梓之际,仍想说点未尽之意。
我们来自虚空,却又身处无穷。这是我时常重复的一句话。它来自帕斯卡的教诲。我们之所以热爱故乡,沉迷于在时间与地理上找寻故乡,也是因为故乡如同我们自身,存在于虚空与无穷之间。
故乡是一个时空概念,其最迷人处,当不在于空间,而在于时间。按照中文字面意思,故乡可以被理解为“已经逝去的家乡”。你能回到曾经的空间,却无法回到曾经的时间。此谓失乐园。又因为,人志存高远,现状难安,故乡或存在于未来某个地方——这也是我在《追故乡的人》中着重表达的对未来的乡愁。可叹未来如遥远的天际线。让人求之不得。此谓乌托邦。
普鲁斯特曾感慨天堂只在那些逝去的日子里。其实天堂也在那些永远不会到来的日子里。无论过去还是将来,似乎都比现在可靠。我们爱过去,爱将来,唯独不爱现在。触摸现实,凉热可感。而故乡能够慰藉人心,却只是因为它并不存在。
人若有公平心,本无所谓一定要分出个故乡与他乡。可是,作为意义动物,人非如此不可。若无分辨心,既无力认识世界,也无法确定自我。茫茫大海,故乡是一个精神上的坐标;炎炎人世,唯有想象中的世界才能经得起各种怀疑。
昨夜,我在下一本书里这样谈到《海上钢琴师》里的主人公1900:
有人可能会说,1900被困在一艘轮船上,生活短促而狭小。可他并非只有船,还有他生来就会弹奏的钢琴。是的,钢琴也是有限的,最多不过88个键。然而就是这区区88个键,演奏了世间无数感人肺腑的乐章。
对于1900而言,轮船安顿了他的肉身,钢琴安顿了他的灵魂。世人贪婪,忙于追求无限财富,而1900却只求“琴键为始,琴键为终”,以有限触摸无穷。
最后,感谢我生命中遇到的所有温情与善意,感谢读者多年以来的支持。此刻我们或许并不同路,但都在追故乡的路上。故乡注定是精神性的,一如我们这个世界注定是精神性的。因为这种精神性,我深信故乡并非只是世界一隅,更是世界本身。
2016年11月15日晨起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