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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林芝民俗文化/林芝区域文化丛书
分类 人文社科-文化-民族/民俗文化
作者 肖鹤,普布多吉主编
出版社 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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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试读章节

如同婚恋能够自主一样,门巴族的离婚也比较自由,只要男女感情不和,双方均可提出离婚。然而,在门巴族的社会中,真正离婚的却不多,主要是因为青年男女在婚前社交比较自由,彼此有较多的机会接触,有一定的感情基础。离婚的原因一般是婚后没有孩子或另有新欢,导致感情破裂而离婚。提出离婚的大多数是女子,因为遗存母系社会的习俗。

离婚时,由双方父母和介绍人来解决财产分配问题。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财产平分;若一方提出离婚,则要赔偿对方一份婚礼费。有孩子的,一般男孩归父亲,女孩归母亲。在墨脱,对女子离婚则有一些限制:若双方都同意离婚,财产平分;若女方先提出,则要付男方一匹马的婚礼费;若男方先提出,则只需赔偿女方一头牛的费用(过去,一匹马值两头牛)。

离婚后,妇女再嫁不受限制。女子可以自由做主,不受舆论责难。寡妇再嫁亦无限制,社会舆论对寡妇再嫁持肯定态度。因为家里没有男劳动力,将无法进行必要的社会活动和物资交换,以换取食盐等生活必需品。但寡妇再嫁,需征得公公婆婆的同意,不然不能带走财产和孩子。孩子带走后,仍属前夫的后代,骨系等级随父亲。

在门巴族社会中,还较为普遍地存在着转房制度。所谓转房,即兄死弟继,弟弟可纳其亡兄之妻。转房在时间上有严格的限制,必须在夫亡一两年之后。能否实现转房,主要取决于女方的意愿。女子有选择转房或另嫁的自由,不受他人摆布和支配。

西藏和平解放前的门巴族社会,经济发展落后,而婚姻的缔结和家庭的建立,又无不受制于经济状况。人们财富的多寡、能否支付聘礼和彩礼,直接影响到能否顺利成婚。因此,在门巴族社会中,便出现了一些因经济和社会原因而形成的招赘婚、服役婚、交换婚、试婚、“萨米纳每”(意为结情侣)等较为特殊的婚姻类型。

1、招赘婚

在门巴族家庭中,招赘婚组成的家庭约占家庭总户数的一半。在人们的观念中,“嫁”和“赘”不分,入赘受舆论的普遍欢迎。这是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究其原因,可能与门巴族的历史传统和劳动力的多寡有关。从历史渊源来说,门巴族经历过母权制的繁荣时代,父权的发展并不完备,招赘婚(从妻居)便是昔日盛行的婚姻形态的残余反映。在现实生活中,青年男女订婚后,决定女嫁还是男赘,主要根据两家的劳动力而定:女方家若无男子,缺乏劳动力,一般都是男方到女方家。招赘婚的婚礼一般比较简单,入赘时新郎由一男性青年陪伴去女方家,男方家亲戚受到女方家的热情接待。人们向新人祝福献哈达,仪礼较之出嫁要简单些。

入赘家庭男女地位平等,一般是主妇当家,赘婿可以继承岳父家的财产。赘婿往往还将妻妹纳为己有,一夫多妻婚有不少就产生在这种入赘的家庭。

2、服役婚

门巴族青年男女尽管享有恋爱的自由,但能否成婚则要看家庭的经济实力。因为无论是娶媳还是招婿,均要交一定的彩礼,以作为对方丧失劳动力的补偿。彩礼由三部分组成,即帕葛、玛葛和俄笼。帕葛意为给父亲的身价钱,一般为一把长刀和一口铜锅;玛葛意为给母亲的喂奶钱,一般为一套藏装或粗绸服装和一只嘎乌(与藏族的嘎乌相同);俄笼意为交换来的东西,通常为一头牛,作为婚礼时招待宾客所用。再加上其他婚礼费用,经济条件较差的人家一般是难以承受的。为此,便出现了为数不少的男子到女方家劳动,以支付彩礼的服役婚形式。

男子到女方家上门劳动,是由双方家庭共同商定的,其中媒人的作用至关重要。当男方家无力支付彩礼而不能成婚时,媒人会从中斡旋劝女方:“某某男人是彪汉,心灵手巧,是好后生,难找。他家除了几个藤筐外别无他物,交不起彩礼,让他上门无偿劳动几年再成亲如何?”一般女方家会同意。

上门劳动期限为2—3年。此间,男子的吃穿由女方负担,并能同妻子一起生活,如生有小孩,亦能得到照顾。服役期满后,男方才能带妻子和孩子回家。多数家庭都会送女婿和女儿一些生活必需品,以帮助他们组建一个新的家庭。

3、交换婚

由于彩礼是个沉重的负担,一些人家便以换女儿为儿媳的形式解决婚事。这样,双方就不必交纳彩礼,到结婚时只需举行简单的婚礼即可。这种交换婚一般是在对等的条件下进行的。如果双方孩子的年龄大小不一,经协商也能达成默契,年长的可以先嫁,待对方女儿长大成人再同自己的小儿子成婚。

P170-172

后记

古今中外,凡有人类聚居的地方,都有民俗,世代相传。民俗反映着人们的是非爱憎和伦理道德,记录着社会制度、经济制度和文化制度。林芝是雪域文明的发祥地之一,有着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自古以来,林芝文明和雪域文明乃至中华文明同步发展、共生共荣,不但吐故纳新、与时俱进,也坚持自我、扬弃创新,从而造就了具有鲜明民族特色和地域特色的林芝民俗文化。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开放步伐的加快,一些传统文化正在离我们而去。因此,挖掘、整理传统文化,既是我们义不容辞的历史责任,也是历史对我们的迫切要求。为了将林芝独具魅力、与众不同的风俗习惯较为完整地记录和展现给广大读者,我们组织力量,对林芝的藏族、门巴族、珞巴族及僜人的风俗习惯进行了搜集、挖掘和整理。

本书主要从服饰、饮食、居住、出行、生产、信仰、社交、婚俗、生育、丧葬、节日、民间游戏与竞技12个方面,较为完整和系统地介绍了生活在林芝的藏族、门巴族、珞巴族和僜人的民俗文化。本书从筹划、编撰到定稿历时近3年时间。在《林芝区域文化丛书》总编室的有力指导下、在林芝各县(区)的积极努力下,我们深入基层,广泛收集,精心撰写,并多次进行修改完善,最终完成了书稿的编写、定稿工作。

由于搜集、编纂人员文化水平有限、经验不足,加之林芝民俗文化资料的收集、挖掘和整理时间较晚,许多民俗传承者已与世长辞,而且有的民族没有文字,缺少必要的文字记录等原因,本书只能反映林芝民俗文化的一个侧影。衷心希望各位专家及广大读者朋友通过我们零碎而简略的介绍,能够窥一斑而知全豹,进而感知林芝民俗文化的博大精深,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在书稿收集、汇编、修改、定稿等各个阶段,《林芝民俗文化》一书得到有关单位、个人及专家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借本书出版之际,我们郑重感谢相关单位、个人及专家,并特别感谢西藏自治区社会科学院的江国·次仁平措教授的精心指导!

次仁多吉

2017年2月

目录

总序 白玛朗杰

前言 肖鹤

概述

第一章 林芝藏族民俗

 第一节 服饰文化

一、工布藏族服饰

二、波密藏族服饰

三、朗县藏族服饰

 第二节 饮食文化

一、特色饮食与制作

二、炊具、餐具与饮具

三、饮食礼仪与禁忌

 第三节 居住文化

一、民居的特点

二、居室陈设与装饰

三、起居礼仪与禁忌

 第四节 出行文化

一、交通工具

二、出行礼仪

三、出行禁忌

 第五节 生产习俗

一、农业生产习俗

二、牧业生产习俗

三、采集和狞猎习俗

四、贸易习俗

 第六节 信仰习俗

一、苯教

二、藏传佛教

三、预知信仰(卜算)

四、祭祀活动

 第七节 社交礼仪

一、见面礼仪

二、献哈达礼仪

三、待客礼俗

四、尊老敬师习俗

五、借还礼俗

 第八节 婚俗文化

一、通婚范围与择偶标准

二、提亲与订婚仪式

三、迎亲与婚礼

四、婚后习俗

五、离婚与再婚

六、婚庆禁忌

 第九节 生育习俗

一、生殖崇拜

二、孕期习俗

三、生日习俗

四、取名习俗

五、生育禁忌

 第十节 丧葬文化

一、治丧习俗

二、天葬

三、水葬

四、土葬

五、火葬

六、复合葬

七、树葬

八、塔葬

九、特殊葬法

十、治丧禁忌

 第十一节 节日文化

一、岁时年节

二、生产性节日

三、宗教节日

 第十二节 民间游戏与竞技

一、民间竞技活动的种类与特点

二、民间游戏娱乐活动

第二章 林芝门巴族民俗

 第一节 服饰文化

一、服饰的形成

二、男子服饰

三、女子服饰

 第二节 饮食文化

一、特色饮食与制作

二、炊具、餐具与饮具

三、饮食礼仪与禁忌

 第三节 居住文化

一、民居的特点

二、居室陈设与装饰

三、起居礼仪与禁忌

 第四节 出行文化

 第五节 生产习俗

一、农业生产习俗

二、牧业生产习俗

三、采集和狞猎习俗

四、贸易习俗

 第六节 信仰习俗

一、宗教信仰

二、祭祀方式与信仰活动

 第七节 社交礼仪

 第八节 婚俗文化

一、通婚范围与择偶标准

二、提亲与订婚仪式

三、迎亲与婚礼

四、婚姻形式

五、离婚、再婚与婚制

 第九节 生育习俗

一、孕期习俗

二、生日习俗

三、取名习俗

四、非婚生育

五、生育禁忌

 第十节 丧葬文化

一、治丧习俗

二、土葬

三、火葬

四、复合葬

五、葬后习俗

六、治丧禁忌

 第十一节 节日文化

一、岁时年节

二、宗教节日

 第十二节 民间游戏与竞技

一、民间竞技活动的种类与特点

二、民间游戏娱乐活动

第三章 林芝珞巴族民俗

 第一节 服饰文化

一、服饰习俗的形成

二、服装

三、装饰

四、文身

 第二节 饮食文化

一、饭食的类别与制作

二、饮料的类别与制作

三、菜肴、佐料与饮食嗜好

四、炊具、餐具与饮具

五、饮食礼仪与禁忌

 第三节 居住文化

一、居住习俗的形成与发展

二、房屋的类别与特点

三、居室陈设与装饰

四、起居礼俗与禁忌

 第四节 出行文化

 第五节 生产习俗

一、农业生产习俗

二、畜牧业生产习俗

三、采集和狩猎习俗

四、贸易习俗

 第六节 信仰习俗

一、自然崇拜与精灵信仰

二、巫师与巫术

三、梦兆信仰与禁忌

 第七节 社交礼仪

 第八节 婚俗文化

一、传说中的婚姻形态

二、通婚范围、订婚与婚价

三、结婚礼仪

四、婚后习俗

五、几种特殊婚俗

 第九节 生育习俗

一、生殖崇拜及其神话

二、生育礼仪与禁忌

三、取名习俗

 第十节 丧葬文化

一、葬制概述

二、丧葬形式

三、葬后习俗

四、特殊葬制

五、殉葬品与杀牲祭

 第十一节 节日文化

一、节日的种类与礼俗

二、节日的特点

 第十二节 民间游戏与竞技

一、民间竞技活动的种类与特点

二、民间游戏娱乐活动

第四章 林芝僜人民俗

 第一节 服饰文化

一、男子服饰

二、女子服饰

 第二节 饮食文化

一、特色饮食及其制作

二、炊具、餐具与饮具

三、饮食礼仪与禁忌

 第三节 居住文化

一、民居的特点

二、居室陈设与装饰

三、起居礼仪与禁忌

 第四节 出行文化

一、出行礼仪

二、出行禁忌

 第五节 生产习俗

一、农业生产习俗

二、牧业生产习俗

三、采集和狞猎习俗

四、贸易习俗

 第六节 信仰习俗

一、神天信仰

二、祭祀方式与信仰活动

 第七节 社交礼仪

一、相见礼仪

二、致敬礼俗

三、借还礼俗

 第八节 婚俗文化

一、通婚范围与择偶标准

二、提亲、定亲、迎亲与婚礼

三、婚后习俗

 第九节 生育习俗

一、孕期习俗

二、生育禁忌

 第十节 丧葬文化

一、火葬礼仪

二、土葬礼仪

三、治丧禁忌

 第十一节 节日文化

 第十二节 民间游戏与竞技

一、民间竞技活动的种类与特点

二、民间游戏娱乐活动

后记

序言

盛世修书,传承文明,惠泽世人。在全国上下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大好形势下,林芝市委、市政府为挖掘文化资源,提升林芝的文化软实力,于2014年启动《林芝区域文化丛书》(以下简称《丛书》)编撰工作,涉及8个方面,藏、汉文共计16部,即《林芝史话》《林芝当代历史变迁》《林芝民间故事》《林芝民歌精选》《林芝名胜古迹》《林芝山水文化》《林芝民俗文化》《林芝地名历史文化释义》。林芝举全市之力,聚多方之智,融史料之精,五易其稿,始成此书。这是林芝文化事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足以载人史册。特表祝贺!

林芝物华天宝,人杰地灵。工布文化独具特色,源远流长。我曾有幸在兹耕耘数年,一直以来不敢淡忘。《丛书》面世,凝结了全体编撰人员的万千心血:足行千里,书翻万卷,伏案耕耘,殚精竭虑。这种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对事业负责、对后人负责的精神,当与《丛书》同存。在《丛书》编撰过程中,西藏自治区社科院有幸参与其中,能为《丛书》编撰略尽绵薄,甚感宽慰。

用马克思主义观点认识林芝、研究林芝,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保护林芝文化精粹,传承林芝文化优点,繁荣林芝文化发展,责无旁贷,义不容辞。

《丛书》是一面棱镜,全方位、多角度透视林芝的历史、文化、社会、政治、经济等各个层面,为世人认知林芝提供了系统、科学、准确的资料。同时,《丛书》中有关革命传统、爱国主义等内容,将对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产生积极影响。

愿《丛书》为认识过去、服务现在、展望未来发挥更大作用!

内容推荐

肖鹤、普布多吉主编的这本《林芝民俗文化》是《林芝区域文化丛书》之一。民俗文化是民族特征的根本体现。居住在林芝这片广饶土地上的各族人民,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民俗文化。本书从林芝藏族、门巴族、珞巴族及僜人的服饰文化、饮食文化、居住文化、出行文化、生产习俗、信仰文化、社交礼仪、婚俗文化、生育习俗、丧葬文化、节日文化、民间游戏与禁忌12个方面,介绍了林芝的民俗文化,尽显了林芝浓厚的传统色彩和独特的民族风情。

编辑推荐

西藏林芝,有着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文化,藏族、门巴族、珞巴族、怒族、独龙族、傈僳族、纳西族、白族以及僜人等共同生活在这片土地上。肖鹤、普布多吉主编的这本《林芝民俗文化》为我们呈现了林芝地区的宗教、历史、文化以及富有乡土气息和生活趣味的情景、场面,具有强烈的民族特色和浓郁的地方色彩,同时体现了林芝人民热爱生活、乐观向上的精神风貌。

本书由编写组成员多次专程赴林芝市所辖七个县,实地采访部分熟悉民俗的老人,并广泛组织动员基层编辑部力量采风、收集、整理、校订而成,共八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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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5 16: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