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国办秘函〔2015〕32号,以下简称《办法》)于2015年6月30日由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正式印发施行。为了使国家预警信息发布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能够准确了解、掌握《办法》的内容,使《办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落到实处,我们编写了《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释义》。由国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编著、孙健和余勇共同主编的《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释义》一书主要针对《办法》从条文主旨和条文释义两个方面进行编写。该释义的编制发布,将对各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进一步学习、领会和贯彻、实施《办法》有所裨益。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信息制作和发布
第三章 信息传播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五章 附则
附件
国家预警发布系统预警信息格式
附录
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的意见
北京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暂行办法
天津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河北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山两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办法(试行稿)
黑龙江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办法
上海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暂行办法
江苏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安徽省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安徽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试运行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使用与管理办法(试行)
江西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
河南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
湖北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
湖南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
广东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广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试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暂行办法
重庆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陕西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暂行办法
青海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