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宝著的《环境规制的法律构造》从规制的角度对环境管理、环境法治进行了比较深入的探讨和研究。书稿的创新之处在于对环境规制的研究采用发现问题、探究原因、法理分析、寻求对策的系统思维模式,将环境规制建立在生态理性、法律理性和和社会理性的基础上,探寻其共通法理,并以其为理论基础构建适合我国需要的环境规制体系。该书稿在对环境规制的法理基础进行梳理的过程中,以环境侵害本身的科学机理与复杂特性为切入点,指出环境法应具备复杂适应系统所具有的整体性、非线性、动态性、多样性的特点。
长期以来,我国环境规制实践始终面临着“规则爆炸”与“规则不够用”的悖论,重要原因在于环境法制度建构往往是基于还原主义立场和对策法学思维,缺乏对制度生成逻辑、价值定位和运行环境的系统考察,导致生态理性、社会理性和法律理性的断裂和脱节,进而使得学术研究难以对实践中的诸多问题尤其是正在进行的生态文明领域的重大改革形成有说服力的解释和应对方案。张宝著的《环境规制的法律构造》试图超越还原主义法律观,着重运用历史、比较和规范分析等方法,梳理和总结在经济全球化、法治全球化和环境问题全球化大背景下环境规制的“共通法理”,并将之与我国环境监管的“地方性知识”相结合,从而建构起适合本土需要的环境规制法律体系和环境规制法理学。
第一章 问题意识与本体指向
第一节 问题与假设
第二节 本体指向与分析框架
第二章 环境规制的认知基础:复杂与不确定性
第一节 环境侵害的科学机理与复杂特性
第二节 从生态理性到法律理性:环境法作为复杂适应系统
第三节 科学图景变迁与环境规制的范式重构
第三章 环境规制的缘起与流变:环境国家的生成
第一节 国家形态变迁与法律秩序的转型
第二节 环境保护任务的扩张与环境国家的形成
第四章 环境规制的价值目标:环境权保障
第一节 环境权的基本范畴
第二节 环境权与环境规制
第五章 环境行政权的配置与运作:纵横之事权划分
第一节 环境行政权配置的理论与实践
第二节 我国环境行政权配置的困境与变革
第六章 环境行政规制的两大面向:秩序行政与风险规制
第一节 秩序行政下环境规制的法理与方法
第二节 风险语境下环境规制的转型与变革
第七章 通过私人达成公共任务:社会自我规制
第一节 社会自我规制的基本法理
第二节 社会自我规制与我国环境规制改革
第八章 环境规制中的司法角色:超越还原主义
第一节 环境司法专门化的表象与实质
第二节 环境规制的司法审查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