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奔
之一
自成形于午夜
午夜一阵寒颤后的偶然
他便归类为一种
不规则动词,且苦思
太阳为何坚持循血的方向运行
窗外除了风雪
仅剩下挂在枯树上那只一瘦
再瘦的纸鸢
鹧鸪声声,它的穿透力
胜过所有的刀子
而广场上
那尊铜像为何从不发声
他说他不甚了了
他就是这男子
胸中藏着一只蛹的男子
他把手指伸进喉咙里去掏
多么希望有一只彩蝶
从呕吐中
扑翅而出
之二
帽子留给父亲
衣裳留给母亲
鞋子留给儿女
枕头留给妻子
领带留给友朋
雨伞留给邻居
(他打了一个哈欠)
床铺留给白蚁
书籍留给蟑螂
照片留给墙壁
信件留给炉火
诗稿留给风雨
酒壶留给月亮
(他缓缓蹲下身子)
手脚还给森林
骨骼还给泥土
毛发还给草叶
脂肪还给火焰
血水还给河川
眼睛还给天空
(他猛然抬起头来)
欢欣还给雀鸟
愠怒还给拳头
悲痛还给伤口
抑郁还给镜子
仇恨还给炸弹
茫然还给历史
(准备冲刺——) 他开始融入街衢
他开始混入灰尘
他开始化入风雪
他开始步入树木
他开始熔入钢铁
他开始揉入花香
遂提升为
可长可短可刚可柔
或云或雾亦隐亦显
似有似无抑虚抑实
之
赤裸
山一般裸着松一般
水一般裸着鱼一般
风一般裸着烟一般
星一般裸着夜一般
雾一般裸着仙一般
脸一般裸着泪一般
之三
他狂奔
向一片汹涌而来的钟声……
一九七四·五·六
壶之歌
一把酒壶
坐在那里
酿造一个悲凉的下午
一支长长的曲子被它呕出了一半
另一半在焦渴的舌底
死去
如果将其击破
一个醉汉便从中怏怏走出
而壶的碎片
比谁都清醒
一九六七·五·五
西贡夜市
一个黑人
两个安南妹
三个高丽棒子
四个从百里届打完仗回来逛窑子的士兵
嚼口香糖的汉子
把手风琴拉成
一条那么长的无人巷子
烤牛肉的味道从元子坊飘到陈国篡街穿过铁丝网一直香到化道院
和尚在开会
一九六八·十·十一
月问
为阿姆斯壮登陆月球而作
仍然无言,如雪,如烟自众目中升起
仍然有人推窗 巧逢十五
我便走入一面镜子中去
以拭尘的五指
塑你的侧面,你侧面的茫然
大地因此而大,太空因此而空
你的前额往上伸展而成一种孤绝
抓住轨道亦如树之抓住年轮
回旋,回旋,我们转着一千张脸
而戛然停下的那一面
或曰蛱蝶
或曰亡故
或曰一高音之萎顿成泣
巧逢十五
巧逢拭镜
此时始警觉你有一排吃云的牙齿
仰首向你
故乡已是昨日的一声轻咳
乡愁比长安还远?
鸟啭群山飞
花吐一树烟
推窗,你是流水
关窗,你是无常
如果浴你于火中
你的脸上还能长出些什么春花秋实?
夜夜:
你在水中舞着
我在搅乳器中吼着
你在镜中醒着
我在血中咸着
你在车上蹲着
我在轮底唱着
太阳一再下沉而歌声永续不绝
不绝若一高拔的孤烟
我袅袅而上
向你
纯白的深处
灰茫的心是一种什么样的天空?
上升的天空是一种什么样的仰望?
推窗一看
P1-8
《魔歌》,是我的第五个诗集,也是我近四年来调整语言,改变风格,以至于整个诗观发生蜕变后所呈现的一个新风貌。
在现代诗的探索过程中,风格上我曾有过数次的演变。也许由于诗的蜕化就是生命的蜕化吧,几乎我的每一个诗集即代表一种迥然不同的心境和生命情态,但在精神上,我仍像在“石室之死亡”时期一样,维持着一贯的执拗:即肯认写诗此一作为,是对人类灵魂与命运的一种探讨,或者诠释,且相信诗的创造过程就是生命由内向外的爆裂,迸发。我之迷恋于诗,而鲜做其他文体的尝试,即基于对这种无形的内在力量的强烈信念。当然,诗人的另一个力量是来自想象,但想象毕竟只是美学上的一个因素,诗人才能之一;富于想象力者固然可以成为诗人,但不一定能成为一个挖掘生命,表现生命,与诠释生命的现代诗人。因此,在如此沉重而严肃的“使命感”负荷之下,我一直处于剑拔弩张、形同斗鸡的紧张状态中,既未敢轻言“写诗只不过是一种游戏”,也未曾故作潇洒地说:“没有诗,照样活得好好的。”我倒无意强调,不写诗就活不下去,而确实觉得,诗能使我在这个世界活得更有趣,更充实,更有力量。
然而,近年来我的诗观竟有了极大的改变,最显著的一点,即认为作为一种探讨生命奥义的诗,其力量并非纯然源于自我的内在,它该是出于多层次、多方向的结合,这或许就是我已不再相信世上有一种绝对的美学观念的缘故吧。换言之,诗人不但要走向内心,探入生命的底层,同时也须敞开心窗,使触觉探向外界的现实,而求得主体与客体的融合。
在对真实(reality)的探求上,诗人的途径各有不同。TS·艾略特的观念中只有一个超自然的或形而上的精神世界,反之,华勒士·史蒂文斯则认为除了由想象所创造的感官世界之外,宇宙中别无他物,诗的功效即在为诗人自己,也为读者提供一个可予享乐的现实世界;前者过分强调内倾,后者过分侧重外向,二者都是一种执拗。经过多年的追索,我的抉择近乎《金刚经》所谓:“应无所住,而生其心。”我们的“心”本来就是一个活泼而无所不在的生命,自不能锁于一根柱子的任何一端。一个人如何找到“真我”?如何求得全然无碍的自由?又如何在还原为灰尘之前顿然醒悟?对于一个诗人而言,他最好的答案是化为一只鸟,一片云,随风翱翔。
从我早期的《石室之死亡》诗集中,读者想必能发现我整个生命的裸裎,其声发自被伤害的内部,凄厉而昂扬。当时,我的信念与态度是:“揽镜自照,我们所见到的不是现代人的影像,而是现代人残酷的命运,写诗即是对付这残酷命运的一种报复手段。”于是,我的诗也就成了在生与死,爱与恨,获得与失落之间的犹疑不安中挤迫出来的一声孤绝的呐喊。十年后,我却像一股奔驰的急湍,泻到平原而渐趋宁静,又如一株绚烂的桃树,缤纷了一阵子,一俟花叶落尽,剩下的也许只是一些在风雨中颤抖的枝干,但真实的生命也就是含蕴其中。“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老子),对外而言,此“身”正是奔驰不息的急湍,或绚烂一时的花朵,对内而言,此“身”未尝不可视为源自潜意识的欲念,从两者中都难找到这颗心的安顿之处。我们发现,外国作家动辄自杀,例证甚多,法国超现实主义者甚至把自杀视为一种殉道行为,且死前还要大儒式地宣称:“以结束自己生命来使我的哲学获得一个合理的结论。”而中国作家之所以厚着脸皮不作此图,主要是因为他们尚无人享受到世界性的荣誉。这虽是一个笑话,但也有其严肃的一面,这正显示中国作家能使他精神世界与物质世界所引起的冲突,在透过文学形式所建立的新秩序中得到调和,如能达到“赞天地之化育,与天地参”的境界,自杀自为一种不必要的愚行。
“真我”,或许就是一个诗人终生孜孜矻矻,在意象的经营中,在跟语言的搏斗中唯一追求的目标。在此一探索过程中,语言既是诗人的敌人,也是诗人凭借的武器,因为诗人最大的企图是要将语言降服,而使其化为一切事物和人类经验的本身。要想达到此一企图,诗人首先必须把自身割成碎片,而后揉入一切事物之中,使个人的生命与天地的生命融为一体。作为一个诗人,我必须意识到:太阳的温热也就是我血液的温热,冰雪的寒冷也就是我肌肤的寒冷,我随云絮而遨游八荒,海洋因我的激动而咆哮,我一挥手,群山奔走,我一歌唱,一株果树在风中受孕,叶落花坠,我的肢体也随之碎裂成片;我可以看到“山鸟通过一幅画而融入自然的本身”,我可以听到树中年轮旋转的声音。
……
三
我曾在给友人的一封信中说:诗人出版一本诗集,其严重性犹如结一次婚。以往我出的几个集子,都迹近野合,草革了事,事后虽不致休了她们,但至今看来,一个个都成了不堪回首的黄脸婆,故这次结集交“中外文学”出版,是寄予极大的期许的。诗稿交印后,书名却大费思量。我曾在《创世纪》三十二期发表一辑(魔歌六音),但事实上并没有“魔歌”这么一首诗,我一时兴起,便移作书名。诗集命名“魔歌”,其义有二,一为魔鬼之“魔”,一为魔法之“魔”。近年来我常被许多学院批评家拿到手术台上做临床试验,抽筋剥皮,好不惨然。颜元叔教授尝谓我因受超现实主义影响而“走火入魔”,诗之成魔,自非中国文学传统的正道,如韩愈生于现代,我也势必成为他挞伐的对象。我写诗从未焚香淋浴,正襟危坐,板起面孔在诗中阐扬正教名伦之道,我写性,写战争,写死亡,诗味既苦且涩,又不守诗律,难怪颜元叔与朱炎两位先生曾先后半褒半贬地说我有“不羁野马的诗才”。我自知诗才有限,而狂放不羁倒是实情,尤其近来我已由“乐诗不疲”而趋于“玩诗不恭”的境地,《翻译秘决十则》即为例证,于此焉得不魔!
诗之入魔,自有一番特殊的境界与迷人之处,女人骂你一声“魔鬼”,想必她已对你有了某种欲说还休的情愫。古有诗圣,诗仙,诗鬼,独缺诗魔,如果一个诗人使用语言如公孙大娘之使剑器,能达到“霍如羿射九日落,矫如群帝骖龙翔’’的境界,如果他弄笔如魔棒,达到呼风唤雨、点铁成金的效果,纵然身列魔榜,难修正果,也足以自豪了,唯我目前道行尚浅,有待更长时间的修炼。
一九七四·十·二十
《魔歌》是国际著名诗人、世界华语诗坛泰斗洛夫的名作之一,也是他的转型之作,多次获得文学大奖,从面世以来就被当做当代文学的经典之一备受推崇。在谈及本书时,洛夫坦言:“《魔歌》是我第1次转变风格的诗集,曾被评选为‘台湾文学经典’之一,不免敝帚自珍……”。
《魔歌》是洛夫的名作之一,多次获得文学大奖。洛夫,国际著名诗人、世界华语诗坛泰斗、诺贝尔文学奖提名者、中国最著名的现代诗人,被诗歌界誉为“诗魔”。本书创作于20世纪70年代,当时47岁的洛夫正值创作盛年,在探寻创作的新路径,而《魔歌》就是他的经典转型之作,从面世以来就被当做当代文学的经典之一备受推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