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克拉斯·卢曼(Niklas Luhmann),自马克斯·韦伯以来□有创见的德国社会学家,社会系统理论的旗帜性人物。他的影响已越出社会学领域,为社会学、系统科学和诸多其他学科开创了惊世的见解与崭新的视角。他是当代极少数确实改变了观察范式的社会学家之一,他倡导“社会学启蒙”,于1989年获得德国哲学界最高荣誉之一“黑格尔奖”,享有“社会学中的黑格尔”之名。卢曼一生著述颇丰,包括《教义与社会演化》《权力》《信任:一个社会复杂性的简化机制》《社会的经济》《社会的法律》《法社会学》等。
自乌尔里希·贝克于1986年在《风险社会》一书中首次提出“风险社会”概念以来,“风险”一词成为理解现代社会的一个核心概念。许多社会理论家投身风险研究,并提出了各具特色的理论见解。
享有“社会学中的黑格尔”之名的德国社会学家尼克拉斯·卢曼以其社会系统理论的独特视角,铺陈出一条有别于贝克的研究路径,成为关于风险的社会理论研究中的重要一极。
作为当代社会系统理论的创始人,卢曼试图在本书中建构出风险的一般理论,他从现代社会的结构和内在机制来阐释风险的来龙去脉,着重考察了“决定风险运行的结构性因素’:在他看来,正是现代社会的结构性特质——其复杂性和功能分化使得社会系统越发具有不确定性和偶然性——解释了我们为什么会生活在一个别无选择的风险社会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