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主要从审计契约的本质和结构、非正式契约的执行机制、市场力量以及政府角色四个层次提出核心观点:独立性反映了审计者在不同力量制衡下的利益倾向性,审计的契约安排为独立性提供了制度保障,声誉机制和独立性的互动效应蕴含着审计制度的生机。
审计契约的本质就是不同利益主体对利益协调机制进行集体选择的结果,利益主体的力量对比必然会通过审计契约规定的秩序影响到审计结果,审计者的独立性就反映了他在各方利益主体力量制衡下的利益倾向性。市场机制通过制度安排来约束审计者的行为、提高独立性;利益主体通过契约安排来选择审计者、提高交易效率;政府在利益冲突的协调中的作用就是要提供作为社会激励的制度安排,使得个人从中获取的收益大于他们付出的成本。一个互动的框架支撑起了审计者独立性的动力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