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将对于不同模式下功能相当的方法,分析比较其共性与差异,特别是对于三个典型国家(德国、美国、日本)的宪法判断回避的方法加以比较,分析其背后积极或消极的判断哲学,并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可能的制度模式选择,为我国具有实效性的宪法审查制度的起步阶段提供宏观的价值取向和微观上的技术支持。
宪法判断的方法,简而言之,就是指如何得出宪法结论的方法。这一领域的论题主要包括:回避宪法判断的方法、结合宪法事实的判断方法和文面判断的方法、全部违宪或部分违宪的判断力法、适用违宪的判断方法以及宪法判决的方法。由于我国尚未确立有实效性保障的宪法审查制度,各种类型不同的判断方法都可能为宪法判断的实践提供法律力。法和技术上的借鉴。为此,本书对各国不同制度模式下的判断方法加以分析比较,获取不同形态宪法判断方法的“最大公约数”,进而为我国未来的宪法判断提供若干可能的选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