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母亲于苹芗
孔令仁
我的母亲于苹芗,字南滨,生于1898年。母亲和姨母自幼随外婆住在栖霞乡间,外公在北京读书、工作。外公给外婆写信说:任何人不准用任何理由给两个女儿裹脚,如有违背,定不算完!当时山东农村很落后,妇女裹脚还是天经地义的事,外婆牢牢遵循外公的嘱托,顶住各方面的压力,一直没给两个女儿裹脚。
到母亲该上小学时,外公把外婆和两个女儿接到北京。母亲刚到北京时说一口山东话,同学们因此给她起个外号叫“小山东”,明显有讽刺意味,母亲也无可奈何。上课不久,恰逢初一,按当时校规每逢初一、十五要给孔夫子的牌位叩头,大家都毕恭毕敬地列队前往,母亲说:“对不起,今天大家都要和我这个小山东去向老山东磕头了!”从此大家不再管母亲叫小山东了。因为老山东是老圣人,叫她小山东她岂不是成为小圣人了吗!还因为母亲到北京后不久,满口山东话很快就改成了北京话,再叫她“小山东”也名不副实了。
1917年,孙中山在广州发起护法运动,外公追随孙中山,到广州参加临时国会,行前他把家眷迁到济南。母亲到济南后,就读于女子师范学校。母亲的皮肤雪白晶莹,特别是在上体育课后到水龙头前洗脸,洗后更为清丽秀美,因此同学们送给她一个外号叫“子午莲”。
二伯父祥柯公与外公交厚,到外公家见到母亲,觉得与父亲结合堪称佳侣,他向祖母建议到于家求婚。祖母通过女子师范学校领导调阅了母亲的作文本,认为文理清晰,书法秀丽。祖母又借到学校参观之名,去相看母亲。祖母在察看一番后,未经人指点,在众多的学生中竟看出哪一个是母亲。祖母说这是缘分,实际上是因为母亲长得漂亮,举止端庄大方,所以在众多的伙伴中祖母一眼就能认出来。祖母满意后,即派人到于家提亲。父亲的学识、品德俱佳,又身材高挑,五官端正,是出名的美男子,此皆外公所素知,所以这门亲事很快就说成了。父母于1917年喜结连理。
父母亲在一起共同生活四十年,两人感情笃深,互敬互爱,令人羡慕。我家在昆明东寺街的住宅、在重庆南岸黄山的住宅、在青岛路1号的住宅,父亲皆名之日“南园”。为什么叫南园?因为母亲字南滨,南园者南滨之家园也。可见父亲一直把我母亲视作一家的主人。母亲和全家人也都相处融洽,受到大家的信任和敬重。俗语说: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但我总觉得母亲是一个找不出缺点的完人。
1949年前的上流社会,酒食征逐,打牌,跳舞,看戏,整日忙于所谓社交和应酬。父亲是金融界的要人,经济条件较好,当然也难以免俗。但母亲却不抽烟,不打牌,不跳舞,不看戏,不串门,真所谓一尘不染。但遇到一些重要场合,母亲也随父亲参加。在这种情况下,母亲就一定把衣服、鞋袜、皮包、手帕精心搭配好,务使协调自然;人也薄施脂粉,淡妆素抹。由于天生丽质,她的淡雅反而比那些浓妆艳抹的小姐和太太们更出众,被刮目相看。
母亲一切都替别人考虑,从不为自己打算。比如吃饭,她总是考虑别人爱吃什么,却很少想到自己。偶尔做一点自己想吃的东西,她就像犯了什么过失一样内疚地说:“你们看,多少年改不了老习惯,到现在还想吃老家的杂面条,今天我做了一点,你们尝尝好吗?”如果我们谁吃了一点,又多少表示出爱吃的样子,她就高兴了。她喜欢吃羊肉,但我们孩子不爱吃,她就从来不买羊肉。直到她突发心肌梗死临终的那天,才对嫂嫂说:“你们今天包几个饺子吃吧!给我买几角钱羊肉,我想吃羊肉馅的。”但这顿羊肉饺子没有吃上,母亲就去世了。母亲去世后,我们做子女的无不痛心疾首,平时我们为什么不知道给母亲包顿羊肉饺子吃呢,我们真该死呀!
母亲很少参加外面的活动,她把大量时间都用在照料子女上了。她生了八个孩子,除了小妹令因当时她患病未能亲自哺乳外,其他每个都由她亲自哺乳,抚育成人。我是她的第三个孩子,上有哥哥、姐姐,下有弟弟、妹妹,按说母亲是不一定能对我照料很周到的,但她却竭尽全力把我们每个人都照顾得停停妥妥。小时候我的头发又黑又多,母亲总爱给我梳两条大辫子,这就成了她每日不可缺少的工作,因为我是非得她亲自把我的小辫子梳好才肯上学的。下学以后,我的功课都是由她辅导,最后经她检查才算完成的。我现在能在大学教书,能写一点东西,追根溯源是和母亲的辛勤教育分不开的。
母亲脾气温和,对子女很慈爱,但不是无原则的慈爱,遇到我们犯错误,她就会对我们进行严肃的教导。有两件事在我的脑海中留下了极深的印象,至今仍牢记不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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