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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火山情人(精)/苏珊·桑塔格全集
分类 文学艺术-文学-外国文学
作者 (美)苏珊·桑塔格
出版社 上海译文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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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编辑推荐

《火山情人(精)》是“美国公众良心”苏珊·桑塔格本人最为钟爱的一部作品;特邀桑塔格之子戴维·里夫为中译本作序;一幅交织着荒淫与破败、战乱与美色、革命与暴政、贪欲与毁灭的人性画卷。

这部气势恢弘的史诗般巨著以18世纪末法国大革命影响下的意大利半岛为背景,描绘了由英国驻那不勒斯大使、收藏家威廉·汉密尔顿爵士,其续弦、风流的绝代佳人埃玛,以及埃玛的情人、英国一代海军英雄纳尔逊勋爵组成的一个奇特的三人组合,于间歇喷发的维苏威火山这一地理背景下,展开一幅交织着荒淫与破败、战乱与美色、革命与暴政、贪欲与毁灭的人性画卷。

内容推荐

《火山情人》是苏珊·桑塔格最著名的历史小说,通过英国驻那不勒斯大使、大使夫人及其情人英国海军上将的所作所为,回溯1799年那不勒斯革命前后数十年的历史。抨击了英国势力和那不勒斯封建王朝的荒淫无度,镇压革命的惨无人道,同情并歌颂了革命。

目录

正文

试读章节

这是一个跳蚤市场的人口。不收费。免费入场。懒散的人群。狡黠、闹腾。为什么进去?你指望看到什么?我正在看。我在查看世上有些什么。留下了什么。丢弃了什么。什么不再受到珍爱。什么东西不得不亏本出售。某人原以为什么也许能让另外某个人感兴趣。但它是垃圾。就算那里——这地方——有,它也已经筛选过了。但那里边或许有某件有价值的东西。未必是有价值。不过是我想要的某样东西。想抢救的。引起我注意的东西。打动我的东西。打动,提及。啊……

为什么进去?你有那么多闲工夫吗?你会看。你会迷路。你会忘记时间。你以为你有充足的时间。实际上花的时间总比你以为的多。然后你就会迟了。你会生自己的气。你会想留下。你会受到诱惑。你会心生不快。物品肮脏不堪。有的破裂了。胡乱修补一番或根本没修。它们会对我讲述我无需知道的一个个激情故事,种种奇思妙想。需要。啊,不。我根本不需要听这个。有些东西我会深情地看一眼。有些我肯定得拿起来,抚弄。此时会受到卖主很内行的注视。我不是小偷。很可能,我也不是个买主。

为什么进去?只是玩玩。一种识别的游戏。去了解它是什么,了解它以前是什么价,应该是什么价,以后又会是什么价。但可能不去出价、讨价还价,不去买下。只是看看。只是逛逛。我现在感觉轻松愉快。我没什么心事要想。

为什么进去?像这种地方多得很。一块地,一个广场,一条有顶篷罩着的街道,一个军械库,一个停车场,一个码头。任何地方都可以有跳蚤市场,只不过它正好在这里。任何地方都充斥着这种地方。但这里的这个我要进去。一九九二年春天,在曼哈顿,我穿着牛仔裤、丝绸衬衫,脚上是网球鞋。对纯粹的可能性的一次丢脸的体验。这个人有影星明信片,那个人的盘子里是纳瓦霍人戒指,这个人衣架上挂着二战的短夹克,那个人有刀具。他的汽车模型,她的雕花玻璃器皿,他的藤椅,她的大礼帽,他的罗马钱币,还有那边……一块宝石,一件珍品。这种情况可能发生,我能看到它,我可能想要它。我可能会买下作为礼物,是的,送给其他人。至少,我就会知道它存在过,出现在这儿。

为什么进去?难道已经有足够的了吗?我可能看出它不在这里。不管它是什么,我每每不能肯定,我都会把它放回到桌子上。欲望驱使着我。我告诉自己我所想听到的。是的,有足够的了。

我走进去。

一场绘画作品拍卖会结束了。一七七二年秋,伦敦。置于凸金叶框内的这件作品靠在大厅前面附近的墙上,这幅画名为《拿起丘比特之箭的维纳斯》,被认为是柯勒乔①的作品,对此,画的拥有者寄予了极大的希望——未售出。误认为是柯勒乔的作品②。房间的人渐渐散去。一个四十二岁、面部轮廓分明的高个男子(在那个时代他称得上是高个子了)缓慢地走上前来,身后不远处恭恭敬敬地跟着一个年龄只有他一半、长相酷肖一家人的年轻人。他们俩都是瘦削的身材,苍白的肤色,一脸冷峻的贵族表情。

我的维纳斯,年长的男子说。我当初就相信它会出手的。很多人感兴趣。

但是,唉,年轻的男子感叹了一句。

难以理解,年长男子思忖,这幅画的杰出似乎是不言而喻的。他真的迷惑不解。年轻男子在倾听,眉头皱了起来。

因为与她分手我很悲痛,所以,我想它没有卖出去,我倒也应该很高兴,年长的男子继续说。但是,需要卖出,况且,我认为我的要价并不太高。

他盯视他的维纳斯。最困难的,年长的男子继续说,现在,他所指的不是难以理解画为什么没有卖出去(也不是指阻止债主们向他逼债的艰难),而是指做出卖画的决定;因为我把这幅画当宝贝,他说道。当时,我知道我应该卖了它,所以,我就让自己准备好舍弃它;现在,没有人肯出我明白它所值的价,于是它还是我的,应该一如既往地爱它,可是不会了,我打赌。为了把它卖了已经不再爱它,我现在无法同样地喜爱它了,但是,如果我卖不掉,我的确希望再爱它。假如因为这次运气不佳就觉得它的美受到了损毁,那我就显得小气了。

怎么办?爱它几分?他思忖。现在怎么爱它。

我倒觉得,爵士,年轻男子说,惟一的问题是把它存放在哪里。肯定会找到一个买主的。你是否允许我替你在你也许不认识、而我熟悉的收藏者当中试着找找?你离开后,我会很高兴慎重地探查一番的。

行,该走了,年长的男子说。

他们走了出去。

P3-5

序言

戴维·桑塔格·里夫

访谈中,朗诵会上,常常有人问小说家他们最喜欢自己的哪部作品。这个问题大多数作家都答不上来,至少在他们到达写作生涯的最后几个阶段之前是这样;至此,一个作家即使仍然活跃,他/她还是在走下坡路了。而即使到了这个节点,要说出哪部作品自己更喜欢,依然很难。贝克特会断言《等待戈多》就一定比他后期的《看不清道不明》和《最糟糕,嗯》 好?好像几乎不可能(当然,谁又会冒冒失失,去问他这种问题……)。连写出“再尝试,再失败,败得不那么惨”这句话的作家 都做不了的事情,性格更为温和的作家面对这种问题,恐怕要逃之夭夭了。没错,为自己的作品在自己身后的命运所困扰,这是艺术家标志性的职业病之一。但是,画画的时候,或者写书的时候,只有全神贯注地干好手头的活儿才行。按照乔治·奥威尔的说法,写一本书就像生一场病,只有完稿方能痊愈。对同样的问题,有人给出了较为乐观的理解,其中,简·奥斯丁就说过,对作家而言,作品是他们的孩子。都是自己的孩子,你怎么可能说喜欢哪个,不喜欢哪个呢?

然而,很多父母都会偏心,这个秘密也没什么可指责的;同样,大多数作家也都有自己偏爱的作品,尽管他们不愿意承认。就我母亲而言,在她自己的作品中,她最喜欢的是她的第三部小说,即你现在手上拿的《火山情人》。我想,这么说是公正的。

她最喜欢的作品是一本小说,这对于了解她的人来说,一点也不惊讶,即使在她一生当中,以及在她二○○四年十二月去世之后,她都更以随笔作家而非小说家而闻名,也因此受到更多好评。当然,甚至在她的崇拜者当中,都有人会说——屈尊俯就地说(我一直都无法完全明白,从我母亲写作生涯开始到结束,她怎么会造成屈尊俯就的),她误解了自己才华的本质。但从一开始,她的梦想就是成为小说家,其次才是评论家。她的第一本书是小说——《恩主》,一九六三年出版;就是说,比令她成名的评论集《反对阐释》早了三年。出完集子,她马上就又回到小说上来,很快就在翌年,一九六七年出版了第二本小说——《死亡匣子》。

出于各种我在这里不打算展开的原因,只说它们包括机遇(生活不都是如此吗?)、内心迫切的需要、甚至是各种杂志向我母亲约写理论文章的频繁程度,这就够了。这使得写那些文章更像是轻轻推开一扇虚掩着的门,而不太像登一座非常陡峭的山——过了十一年,她的短篇小说集《我,及其他》才出来,又过了十四年,到一九九二年,她才出版《火山情人》。

我相信,即使是还在写《火山情人》的时候,她就很清楚它远远胜过她的其他小说。尽管她在写她的第四部、也是最后一部小说——《在美国》——的时候,在它出版的时候(一九九九年),她非常喜欢(一个作家在写的时候不是这种感觉,那是写不下去的,也极不可能写出什么高质量的作品),但是,我一直有种感觉,《火山情人》绝对是她作为小说家的最成功的作品。《恩主》开了个好头(套用某评论家评论福特·马多克斯·福特的《好兵》 的话,《恩主》也许是当时用英文创作的最佳法国小说)。《死亡匣子》出版后,遭遇到极大的敌意,我觉得,连我母亲都渐渐对其产生了怀疑。而尽管《在美国》是她非常喜爱的书,但哪怕有人给她打一针硫喷妥钠 ,我都还是怀疑她会声称它与《火山情人》旗鼓相当。

我同意这个判断,也非常喜欢这本书,毫无保留地喜欢,这个事实倒也没什么特别有趣之处。我并不会自称对她的作品有什么特别的洞见,我只是还算比较了解她这些书是以什么样的态度写出的。在《火山情人》里,我母亲加进了自己的元素,这在其他地方都没有出现过。像该小说三大主角之一的“骑士”威廉·汉密尔顿爵士一样,她也是个充满激情的收藏家,建起了全美最大的私人图书馆之一,并收集了大量精挑细选的18世纪意大利建筑画。像那个那不勒斯革命者爱勒纳拉·德·芳斯卡·皮朋特尔一样(小说以她的独白结束),她也是热情洋溢、激情澎湃地参与政治,尽管她政治参与的性质和倾向在她生命的历程里,发生过巨大的变化。

关于我母亲,有人曾经说过,她是道德家中的美学家、美学家中的道德家。我认为说得太对了。我觉得,在她的大多数作品中,要么道德家占上风,于是美学家黯然退场,要么相反。她写的最后一本书《关于他人的痛苦》是前者最好的例子,而她早期的论文,如《反对阐释》和《关于“坎普”的札记》,则是后者的典型例证。但是,除了《论摄影》这个可能的例外,《火山情人》则是这样一本书,其中,我母亲本性的这两个方面都得到了充分而丰富的表达。她成功地让两者在她的故事里都发挥作用,这是小说成功的关键。

《火山情人》大体上是一个关于三角关系的故事。三角指那个美学家、他妻子埃玛·汉密尔顿——那个舞女和妓女,以及埃玛的情人、杰出的英国海军上将霍雷肖·纳尔逊勋爵。而背后涌动的是——或者是小说第一部分似乎是——在法国革命的鼓舞下,理想主义的青年贵族和资产者反抗残暴而腐败的那不勒斯国王的故事。这一反抗迫使国王一度流亡在外。但是,读者更多地把注意力集中在收藏对生活(骑士是这方面的例子)、美对诱惑(埃玛),以及名声(纳尔逊)这些问题上了。

换言之,《火山情人》看起来是一本关于文明——你甚至可以说是过度文明——的问题与矛盾的书。不过,话又说回来,最后的情况是,为那不勒斯国王复位的任务落到了纳尔逊的肩上;国王原来承诺让那些革命者安全到达法国,可是一旦复位,他立刻食言;他下令处死了包括爱勒纳拉·皮朋特尔在内的大多数人。在她的独白里,爱勒纳拉·皮朋特尔对汉密尔顿夫妇和纳尔逊作出评论,并加以指责,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猛烈。这样,《火山情人》令人惊讶之处,终究还在于它是一部道德家的作品。“他们自以为是文明人,”她在小说最后几行里说,“他们是可鄙的。让他们全见鬼去吧。”这个道德家的控诉——毫无疑问,这也是我母亲的控诉,而不仅仅是她笔下人物的控诉(她们四人 身上都有一些她的影子)——是无法辩驳的,也是极具震撼力的。于是,这本书变得高尚起来,就这么简单。

又及:爱勒纳拉的独白,完全接近于我母亲在心理层面描写自己时所能达到的深度。我发现这一点令人非常感动。我想读者也会发现,尽管我当然是相关的当事人。

二〇一一年八月于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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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5 16:4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