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伯格费尔诉霍奇斯案的判决终结了长期以来美国司法界对同性婚姻合法性的争论,成为美国同性平权运动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申晨编译的《惊世判决(精)》将该案判决书全文译出,并附上相关背景资料介绍、案件分析与未来展望等。说这些(同性恋的)男人和女人不懂婚姻是一种误读。他们的请求表明他们真的尊重婚姻,尊重到渴望寻求它来获得自身的圆满。他们的愿望不应该被非难,他们不应该孤独终老、被我们人类最古老的制度排斥在外。他们向法律之眼寻求平等的尊严,而宪法也将赋予他们这份权利。
2015年6月26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奥伯格费尔诉霍奇斯案”中以5:4的票数比例,判决在美国全境承认同性婚姻的合法性。该判决终结了长期以来美国社会各界对同性婚姻合法性的争论,成为美国同性恋平权运动发展史上一个重要的里程碑。
该案判决书由肯尼迪大法官主笔,并获得了金斯伯格、布雷耶、索托马约尔和卡根这四位大法官的支持,其余四位大法官罗伯茨、斯卡利亚、托马斯和阿利托提供了异议意见。
判决作出后,在美国社会引起了巨大反响,除因案件本身的议题之人关注外,几位大法官意见的卓著文笔也功不可没。事实上,本案的几一份法官意见语言风格各不相同,肯尼迪的谆谅教化、罗伯茨的镇密雄辩、斯卡利亚的犀利毒舌、托马斯的旁征博引均各有特色,在观点本身之外,也充分反映了几位大法官的鲜明个性。仅此一点,就使这份判决书颇值一读。
申晨编译的《惊世判决(精)》收录了“奥伯格费尔诉霍奇斯案”判决书全文(中译本),并附有相关背景资料介绍、判决分析与未来展望。
导读
判决摘要
判决书主文
首席大法官罗伯茨异议意见
斯卡利亚大法官异议意见
托马斯大法官异议意见
阿利托大法官异议意见
附录A 联邦和各州法院关于同性婚姻问题的判决
附录B 各州立法和司法机构关于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决议
术语英汉对照表
自由的新生?——奥伯格费尔诉霍奇斯案 / 吉野贤治
译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