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见钟情
嘿,照过来!
看那边,
我和那车天生一对,
要是能有这辆车我会乐翻天……
兄弟,你瞧它多帅,
这绝对不是凡间之物!
——埃迪·科克伦(Eddie Cochran)
“哦,天哪!”我的好友阿尼·康宁翰突然大叫出声。
我问他:“怎么啦?”他的眼珠从金属框眼镜后方鼓了出来,一手捂着嘴,脑袋转到肩膀后方,好像脖子装了轴承似的。
“停车,丹尼!倒回去!”
“你干吗啦——”
“倒回去,我要再看她一眼。”
我突然懂了。“老兄,算了吧,”我说,“如果你指的是……刚刚我们经过的那玩意儿——”
“倒回去!”他几乎是用吼的。
我照做了,心想那也许只是阿尼的另一个玩笑。但他不是在开玩笑。阿尼坠入爱河了。
她可不是什么好货。我永远搞不懂阿尼那天到底看上她哪一点。她的风挡玻璃左侧有一大片蛛网状裂痕,右后车厢被撞凹了一大块,油漆被剐掉的地方爬满一层丑陋的铁锈,后避震器是歪的,后备厢盖不拢,前后座的沙发全是裂痕,好像有人拿刀故意破坏过。她有个轮胎是瘪的,另外三个秃得看得到里面的帆布纹。最糟的是引擎下方还积了摊黑油。
阿尼爱上了一辆一九五八年份的普里茅斯复仇女神,车尾还有两片大大的鳍板。一块被太阳晒得褪色的“出售”字牌挂在她的风挡玻璃右侧——这一半是没有裂纹的。
“你瞧她的曲线,丹尼!”阿尼喃喃说着。他像中了邪似的,一直围着那辆车打转,一头湿答答的头发跟着飞舞跳动。他拉开后座车门,我随即听到尖叫声。
“阿尼,你是不是在开玩笑?”我说,“这根本是堆废铁,是不是?跟我说它是废铁,然后我送你回家吹吹冷气,忘掉这件事好不好?”不过我心底可没抱什么希望。他知道怎么开玩笑,可是当时他脸上找不出一丝玩笑的痕迹。相反,我看到的是种可笑的疯狂,我很不喜欢那种表情。
而他甚至懒得回答我,一股长年混合着灼热、郁闷、汽油与腐败的怪味从打开的车门里冲出来,阿尼却好像没闻到似的,他钻进去坐在布满裂痕的座位上。我猜那张沙发在二十年前大概是红色的,现在已成了淡淡的桃红色。
我探进半个身子,扯下坐垫里的一块棉絮,看了看说:“看起来好像第二次世界大战时,苏联大军行进到柏林时从上面践踏过一样。” 他总算注意到我还在旁边:“是啊……是啊,不过她可以修复。她也许……也许性能很好,跑起来很猛。丹尼,她很美,她真的——”
“你们两个小鬼要干什么?”
一个老头走了过来,他好像正在享受他的第七十个夏天,也许他没那么老,但这种人看起来就是一副很难取悦的样子。他仅存的一点头发长而干枯,脑袋上光秃的部分正扩散着标准的牛皮癣。
他穿了一条绿色老人裤、一双平口帆布鞋,打着赤膊,腰上扎着个怪东西,看起来有点像女人的束腹。等他走近,我才看出那是背脊撑架。看那撑架老旧的程度,我猜他从约翰逊总统死时就开始用那玩意儿了。
“你们两个小鬼要干什么?”他的声音尖锐而严厉。
“先生,这是你的车吗?”阿尼问他。这根本不算个问题。那辆普里茅斯停在一间小屋门口的草地上,而老人就是从小屋里走出来的。草地上一片凄凉荒芜,不过跟那辆摆在最前面展示的破车比起来已经好得多了。
“是又怎样?”老头回问。
“我一”阿尼得咽咽口水才说得下去,“我想买它。”
老头的眼睛闪烁着光芒,脸上愤怒的表情立刻被狡猾的笑容取代,嘴角还渗出贪婪的口水。那一刻——只有那一刻——我觉得阴冷、可怕。我只想偷偷把阿尼拉跑。那老头的眼神有问题。那光芒总有点什么不对劲。(P2-4)
如果这是个虚构的故事,我一定会在结尾骗你们说我这位骑士终于赢得了美人的芳心,其实那都是电影或小说的情节。莉亚·柯博现在已经是莉亚·艾克曼了,她嫁到了新墨西哥州,丈夫在IBM(国际商业机器公司)做事。她则利用空闲时间做安利直销,不过在她生了一对双胞胎后,我想她大概也没什么空闲时间了,不过我对她的感情还是未曾衰减。每年圣诞节我们都互寄卡片,她的生日我从没忘过,当然我的生日她也不会忘,有时我总觉得事情隔了不止四年。
我们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我也不知道。我们又交往了两年,做过爱(双方都很满意),一起上学(德鲁大学),就像一对真正的情侣。爸把我说的故事告诉她的父亲后,他就不再追问了,不过他一直怀疑我是个怪人。我和莉亚分开后,我相信他们夫妇俩都松了口气。快要分手时,我的心中便已有种预感,这件事对我是很大的打击。我对她的渴望就像你对某些物质的渴望一样,比方说,糖果、烟草、可口可乐——你不可能因为得不到它们而不喜欢这些东西。
或许我知道到底是什么原因使我们分开的,那晚在唐诺车厂发生的事成了我俩之间的秘密,情侣间当然要享有共同的小秘密……但不是这种。这件事太疯狂、太可怕,它代表着死亡。好几次我们做完爱躺在床上,身体贴着身体,而李勃的面孔就会出现在我们的脑海里。我吻着她的唇或酥胸或小腹,享受着那份柔情蜜意时,突然会想到李勃并听到他的声音……这味道好不好闻?除了女人那里……于是我满腔热情便立刻冻结了。
有时我甚至会把莉亚看成李勃。关系再亲密的情侣也未必能永远快乐地生活在一起,很多事情你要花四年以上的时间才能看得更清楚。
所以我们就这么分了。
莉亚大学没毕业就结婚了,参加她的婚礼时我没有一丝遗憾,那小子实在不错,开一辆本田喜美,我想他们俩会过得很幸福。
我上大学后重组足球队的梦想一直无法实现,因为我们学校根本没有球队。所以我每学期都加修很多学分,暑假也参加暑修——过去暑假时我都是在八月的艳阳下练球,结果我提早了三个学期毕业。
如果你在街上碰到我,你一点都看不出来我的腿有毛病。可是如果你陪我走上四五英里路(我每天都要走三英里路,这是所谓物理治疗的一部分),你或许会发现我稍微有点跛。
我的左腿在下雨天或下雪天就会有些疼。
有时候我还是会做噩梦——只是没以前那么多了。我醒来时往往满身大汗,两手抓着左腿,我的膝盖上现在还留了一个硬硬的肉球。谢天谢地,我没有终生撑着拐杖或坐在轮椅上,不过我再也不可能像以前那么喜欢足球了。
迈可、瑞吉娜和阿尼三人合葬在自由高地墓园里,但除了瑞吉娜来自利格尼尔的亲戚、迈可在纽约的亲戚外,很少有人去看他们。
葬礼是在那件疯狂事件结束五天后举行的,三口棺木摆在一起,像是战场上阵亡的士兵,我的心也随着一锹锹泥土深埋在冰凉的地下。“蚂蚁农场”的回忆再也抗拒不了三口棺木带来的冰冷事实,所以我哭了。
我走上前,轻轻把手放在中间的棺木上,也不晓得那是不是阿尼的棺木,我想那已经不重要了。我低着头站了好一会儿,然后听到后面有个人对我说:“我们去祷告室吧,丹尼。”
我回头,看见马赛警官,他穿着一件黑呢大衣。
“再给我几秒钟的时间好吗?”我说。
“当然。”
我犹豫了一下说:“报上说迈可死在家门口——他在雪地里滑倒,然后被汽车撞上了。”
“是的。”他说。
“你对记者这么说的?”
马赛也犹豫了一下:“这样交代最简单,”他把视线转向莉亚, “她长得不错。”他说,在医院他也这么说过。
“有一天我会娶她。”我说。
“我一点也不惊讶,”马赛说,“有没有人对你说你有副熊心豹子胆?”
“普飞教练好像说过,”我说,“就那么一次。”
他笑了笑:“可以准备进祷告室了吗,丹尼?你已经在这儿耽搁很久了,忘了这一切吧。”
“说得容易。”
他点点头:“我知道。”
“你能不能告诉我一件事?”我问,“我一定要知道。”
“能说的话我一定说。”
“你是怎么——”我必须停下来清清嗓子才能继续说下去,“你是怎么处理那辆车的?”
“我亲自监督他们做的,”马赛说,他的口气有点像在开玩笑,但表情很正经,“我派本地的两位警员,用唐诺车厂后面的那台砸锤机,把残骸砸成那么小一块废铁。”他用手比了两英尺见方大小,“其中有位警员的手被剐伤了,伤得很重,还缝了好几针。”
马赛突然苦笑一下。
“他说那玩意儿会咬人。”
然后他拉着我走向祷告室。我的家人和女友都在那里等着我。
这就是我的故事,除了梦以外,其他都是真实的。
四年了,阿尼的面孔在我脑海中已渐渐淡退,就像相片簿里发黄的照片,我永远不会相信曾经发生过这样一件事。我从少年成长为青年,拿到了学士学位,并在一所中学教历史。我班上有两个学生就是赖普顿那种调调。我还没结婚,但交过不少女友,我几乎把阿尼给忘了。
只有梦里例外。
那些梦并不是促使我把这个故事写出来告诉大家的唯一原因——当然还有别的原因,待会儿我会告诉你们——可是如果我说噩梦对我没有一点影响,那是骗人的。
有一次我梦到我参加阿尼的葬礼,三口棺木摆在那里,但是教堂里一个人都没有。在梦里我又撑着拐杖,我不想走近那些棺木,可是拐杖不听使唤,硬把我拖了过去,好像它自己会走路。我触摸中间那口棺木时,盖子突然弹开,躺在里面的不是阿尼,而是李勃——一具穿着军服的腐尸。一股恶臭扑向我,同时腐尸睁开眼睛,一只长满绿霉的黑手伸向我。我还来不及后退,那具腐尸已经坐起来面对着我,和我相距只有几英寸,它不停问我:没闻过这么好闻的味道吧?这味道好不好闻?除了女人那里……除了女人那里……除了女人那里……我想尖叫,但叫不出声,因为李勃的手已经掐住我的喉咙。
另一个梦更糟,我梦见我在中学上完课,拎着手提包走出教室,准备上下一堂课。刚走出门我就看见克里斯汀停在走廊上——一辆崭新的轿车,闪闪发亮,像是刚上过蜡。车里没人,但她的引擎在运转……油门踩下又放松……踩下又放松……踩下又放松。我听到车上的收音机正播着摇滚老歌,里奇·瓦伦斯、巴迪·霍利、毕格·鲍柏,他们全都在一场坠机意外中过世了。然后克里斯汀发出尖锐的轮胎摩擦声,突然向我冲来,我看见驾驶座上冒出一个骷髅头,脑门上印着一排字:摇滚乐永远不死。
然后我突然惊醒——偶尔会尖叫,而且两手总是紧抓着大腿不放。
可是现在我已经很少梦到这些了,我读了很多心理学方面的书,希望能了解一些我所不能了解的事。我常想,人是不是年纪越大就越不容易做梦?我想现在我已经完全脱离那件事的阴影了。去年圣诞节我寄卡片给莉亚时,一时兴起,在签名后又加上一句:你是怎么忘掉它的?然后趁着还没改变主意时,赶紧寄了出去。一个月后,我收到她寄来的卡片,上面也加了一句:忘掉什么?
同年的圣诞节——好像每年圣诞节特别容易使我想起那件事——我寄了封信给马赛警官,因为我心里经常在想一个问题,我问他克里斯汀被砸成废铁后拿去做什么用了。
结果我没收到回音。
不过时间是最好的药,我已经不像以前那么常想那件事了,真的。
所以我写了这本书,把一切回忆和噩梦都写出来,然后锁进我的档案柜,让事情有个结束。
可是我说我写这本书还有别的原因,我说了待会儿要告诉你们,对不对? 他那复仇的决心,那永不止息的愤怒。
几周前我在报上看到一则新闻。那是合众国际社的特稿,我想大概是因为事情发生得太奇怪,也就是这则新闻使我觉得我必须写下这本书。
报上说有个叫山德·盖尔顿的年轻人在加州遇害,我想任何人都很容易推想得出,名叫山德的人多半昵称山迪。总之,那个山迪——或山德也好——在洛杉矶一家露天电影院工作,有天晚场电影散场后,他一个人在电影院附设的点心店里打点准备打烊。结果有辆车冲破墙闯进店里,撞倒吧台和贩卖机,山迪试图躲进放映室时被车追上撞死。洛城警方推断他试图躲进放映室是因为他手里拿着放映室铁门的钥匙。那则新闻的标题是:《洛杉矶发生离奇谋杀案》——看完以后,我想到马赛警官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他说那玩意儿会咬人。
当然这是不可能的,这件事不可能从头开始。
我不时想到俄亥俄州的乔治·李勃。
还有他在科罗拉多州的妹妹。
以及新墨西哥州的莉亚。
可是如果一切又从头开始怎么办?
如果它由西向东,一步步开始它的清算工作怎么办?
它要留我到最后再……
李勃那复仇的决心,
他那永不止息的愤怒。
我想你一定会说这是个三角恋爱故事——阿尼·康宁翰、莉亚·柯博,当然还有克里斯汀。但我要声明的是,克里斯汀才是阿尼的初恋。不过我虽然已拥有二十二年的智慧,但还是不敢肯定地说,他真正爱过的只有克里斯汀。也正因如此,我才会把这件事称为大悲剧。
阿尼和我在同一条街上长大,我们从欧文·安德鲁小学、达比中学到自由高中一路都是同学,可说是形影不离。我想因为有了我,阿尼在学校里才能活下去。我在学校算得上风云人物,这可不是自己说了算,身为毕业五年的足球队队长、棒球队队长,再加上本区游泳代表队选手,要是连回学校喝杯免费啤酒都办不到的话,那就太罩不住了。总之,因为有了我,阿尼才没被宰得太难看。当然他受了不少屈辱,不过至少他活下来了。
你知道,他是个窝囊废。像他这种人每个学校至少都有两个,一男一女,这似乎已经成了国际法规。他们是别人欺侮的对象。心情不好?考砸了?跟家人吵架了?被老师罚了?没关系,找个倒霉的家伙出出气。那些上课钟响前像罪犯逃命一样急急忙忙穿过走廊的家伙,朝着他们走过去就对了。有时候那些不幸的人可以找到救星,而阿尼的救星就是我。后来他又找到了克里斯汀,莉亚是最后才加入的。
我只是希望你能把顺序搞清楚。
阿尼做什么都不如意,没办法,这是天生的。他骨瘦如柴,当不了运动员——五英尺十英寸的身高,就算穿了浸水的大衣,外加打了铁钉的大皮靴,体重也才一百四十磅。阿尼很聪明,但他在学校那些聪明小孩里依然是边缘人(他那伙人即使在自由镇这种小地方也还是边缘得不行的小团体),他的智慧只有碰到引擎机械之类的东西才能发挥。他是天生的汽车专家,只要一碰到车,他就成了不得了的天才。但他那都在何立克大学教书的父母,可受不了看着他们智力测验成绩排名全校前百分之五的儿子变成修车工人。阿尼能选修汽车修护实习课算是走运,为了这件事,他和父母吵翻了天。但他不沾大麻,也不和那些穿破牛仔裤,抽Lucky Strike香烟的混混打交道。他也不会打架,如果你打他,他甚至会哭。
此外他也跟女孩无缘,因为他有个疯狂的内分泌系统,简单地说,他就是青春痘的大本营。他每天洗五次脸,一周冲二十几次澡,也试遍所有现代医学研发出的青春痘药方,但没一样有用,阿尼的脸还是像张配料丰富的比萨。看来他这辈子都要和那些痘为伍了。
但我并不因此而不喜欢他。阿尼很有幽默感,他有问不完的问题,也有你死都想不到的妙点子,还会跳各种稀奇古怪的健美操。七岁的时候,他教我如何开“蚂蚁农场”。我们花了一整个暑假观察蚂蚁的习性,为了这些小东西的运作系统和严肃的模样着迷不已。十岁那年他带我在某个晚上偷溜出来,偷了一筐干掉的马食苹果,放在自由镇汽车旅馆门口的塑胶马前面。阿尼比我先学会下棋,也比我先学会打扑克牌,教我如何在拼字游戏中拿高分的也是他。直到我开始交女朋友为止[她是身材火辣的啦啦队队员,当时阿尼指出她的心智程度大概只听得懂肖恩·卡西迪(Shaun Cassidy)的流行歌,但坠入爱河的我还是没骂他鬼扯淡,因为我知道他说得对],每逢下雨天时,我最先想起的都是阿尼,因为教我如何预测天气的也是他。也许只有下雨天时你才更了解孤独的人,因为他们得自己想出打发时间的方法。你随时可以打电话给他们,因为他们永远在家,妈的,永远都在。
至于我呢,他的游泳是我教的;多吃青菜才能长高长壮的理论也是我告诉他的。高中毕业的前一年暑假,我替他在铁路工程处找了个临时工的活儿——为了这件事,我跟阿尼和他父母又差点吵翻了天。他们自认是被剥削的加州农民与匹兹堡钢铁工人的支持者,却怕他们的宝贝天才儿子(别忘了,他的智力测验成绩排名全校前百分之五)去做个会把手弄脏,在太阳下把脖子晒红的工作。
那年暑假快结束时,阿尼第一次见到克里斯汀,当下就爱上了她。那天我跟他在一起——我们下了工回家,在路上遇见她。我愿意当着全能上帝的面发誓,那真是一见钟情。老天,他真的就那么深深爱上了她。如果这件事的结局没那么糟,或者没那么恐怖的话,或许看起来还有趣点。真的,假如不那么糟,这本来应该是件趣事的。
到底有多糟?
一开始就很糟,然后越来越糟。
《克里斯汀(精)》是美国推理大师斯蒂芬·金著的长篇悬疑小说。作品讲述一个老兵将一辆闲置车库多年的普里茅斯复仇女神——克里斯汀,卖给当地一个高中生阿尼。老兵的女儿和妻子曾经在车里死去。高中生阿尼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买了这辆车,紧接着由车引发的一起起命案开始发生!
斯蒂芬·金著的《克里斯汀(精)》是他继《肖申克的救赎》《闪灵》之后,现象级畅销悬疑作品,小孩要学的是如何认识生命,大人要学的是如何认识死亡。
本书是美国畅销小说,累计销售超过3亿册!
斯蒂芬·金车祸之后的复出之作!而他也拥有一辆真正的“克里斯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