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院那天是个艳阳天。她的心也前所未有的轻快。噩梦已醒,太阳高照,前途不可限量。
然而,光天化日下,她却不知道,那天才是真正噩梦的开始。
出院了,她却再不能睡觉,整夜整夜地失眠。起初只是感觉虚弱,当虚弱到心脏的跳动都感觉吃力的时候,她开始恐惧。各种莫名其妙的念头不分昼夜地吞噬她,让她既肉体彻底虚弱,却焦灼到片刻不得安宁。她躺在床上,感觉天花板会塌下,走在路上,觉得随时会有车撞上来。在疯狂中,她担心近处的和远方的所有人的所有痛楚,似乎世间所有的苦难都直接在她身上烙下了新鲜的印记,让她不得不感同身受,痛入骨髓,随时无端地流泪。大部分时候,她只能虚弱地坐着,坐了几分钟就累,再躺下,躺了两分钟也累就再爬起来,起来再躺下,这样整日整夜地反反复复。深夜,仍被脑子里汹涌的念头淹没到窒息,她勉强开灯,挣扎起来坐在床头,抓起一支笔,用尽全身的力气和所有的意志提起精神,集中涣散的视线,企图在纸上留下那些念头的痕迹,企图用稻草阻挡来势汹汹的疯狂。写了两行,再没有了力气。她绝望地放下笔,关灯,呆坐在黑暗里,躺下,起来,再躺下,再起来……
她的目光呆滞空旷,流离失所于恍惚中,完全没有了行为能力。
然而,她的肉体一日一日在恢复中,表面风平浪静,看不出端倪。而内心,在肉体坐起躺下的煎熬中,却被无可救药地一寸寸推往不毛之地,烟火之外的无底深渊。灵魂火烧火燎在地狱行走,那种无以名状的刻骨痛苦,无法言说。那时的渴望便是脱离肉体,脱离“我”,脱离存在。
于是,死亡变成极具吸引力的解脱,是地狱里投下的一束天堂之光,令人神往。
她开始考虑如何结束一切:割手腕、跳楼、开煤气,还是找到一把枪速战速决,一了百了……
唯一留住她的,让她犹豫反顾的,是她父母的面容——在黑暗里,她心里柔软的一处,在地球的另一端,那两张深情慈爱的面容,透过书信里的字字殷切而注视着她的温柔目光——在痛不欲生之时,她仍深深地期待能再见一次的面容。她在心里牢牢地盯着那两张脸,不让自己眩晕。一步踏空,跌往深渊。
那时,她经常跟两对比她稍稍年长的留学生夫妇在一起。一对是刚从法国过来做博士后的四川富顺人,一对是北京人。虽然没人能明白,在形容枯槁呆滞平静的外表下,她内心所经历被活活吞噬的煎熬,这两对善良的人,所到之处,凡是能带着她的地方,都让她跟着,像拖在他们身后无声无息的影子。他们容忍她呆呆地坐着,无法度量她独自在阴影里的挣扎,只是轻柔待她,煮好饭就叫她来坐下一起吃。她空洞的眼神望向他们,在某个光照清醒的一瞬,瞥见和他们咫尺之间,隔着不可逾越的深渊——他们在阳光下,而她在无法穿透的黑暗里。这两对善良的人,是她的生命线,她的救命稻草。她本能地死死抓住他们伸出的援手。
有一天,一位朋友从国内来探亲的妈妈给她打电话。这位温和的老太太,她在朋友家里曾见过几面。那时她天天跟那位朋友的父亲打电话,那位朋友的父亲在国内做中医,年轻时曾经长期失眠。她每天像吃药一样,请老先生跟她讲一遍他年轻时战胜病魔的故事,同样的故事,老先生每天耐心地跟她重复讲一遍,可以安抚她几分钟。老太太打电话来,没有任何前奏,就说:“我听说了你的情况,我想我了解你的感受。我在日本探望我大女儿的时候也经历过。我从来没敢跟任何人提起……我失去了所有的快乐感觉……我也没法跟任何人描述那种痛苦……我觉得自己疯了……但我还是慢慢地熬过来了……”
像有人从地面深深地钻下一个孔,给地下放出一丝亮光。她在惊讶中轻轻出了一口气。
老太太又说:“我第一次见到你时,不知道为什么,就觉得你是一个不一般的人,将来会有出息的。”
她没有力气和勇气去分辨这句话的真假。那一刻,老太太的一番话,像一盏灯,照亮她奄奄蜷缩之处黑暗的一角。
她仍然不能睡觉,但在精神的剧痛中,她微微将脸朝向光源,费力慢慢将身体挪向那光照的地方,背对着死亡的召唤……
有一天,她终于在晚上睡了近五个小时。醒来后,欣喜若狂,第一次真实感到自己可以活下去。随后的一天,又是整夜无眠;再过一天,睡了五个小时……就这样每隔一天可以睡一夜,一次比一次时间长一点点。
死亡的阴影,如夕阳慢慢落山,落入彼岸,从她身边挪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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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们要灵巧像蛇,驯良像鸽子。”
——马太福音10:16
“同学们啊,你们做人,就应该学会做到‘头脑复杂,心地纯洁’!” ——前绵阳南山中学初中语文老师、中国共产党地下党员陈老师
写东西就像结果子,是有节气的,时候到了才会结。
多年以前,我的闺蜜老奚,当年上海交通大学的同窗,也是现如今交大的奚(俊芳)教授,怂恿我,把她听到的我所讲的在美国的经历写成一本书。她那样想,是因为曾经热播的电视剧《北京人在纽约》。
后来,遇到马克,也说应该写出来。
不过,时候未到,就算想写,也写不出来。
1993年从上海来美国,在美国17年后再回上海工作。七年后,于2016年年底,又不管不顾地举家迁回美国。回来了,人生在一个新的转折点上。还没有来得及想好前路,早年在美国的故人旧事,却一波接一波,像涨潮一样,涌上心头;又像放彩色电影,一幕幕在脑子里活色生香,生生让人猝不及防。唯一的解脱,就是记下来,让这些故人旧事活在纸上。
就这样被“催逼”着,开始隔三差五不分昼夜地写起来。每写完一篇,精疲力尽躺下,就像大病了一场。但写得畅快,写完后觉得有了交待。虽然不清楚是跟谁有交待,心也就放了下来。
写了几篇后,老奚撺掇着闺蜜李霞,交大同级电机系的,要把文章整理成一本书。李霞看了《费城》,说:“是需要出了”,就去张罗出版的事。顺理成章地找了学校出版社。
写作期间,初期的暴风骤雨过后,脑子里行文下笔,本来源源不绝的juice(脑汁),忽然没有了。
在家里独自关了几天,正有些焦虑的时候,下楼散步去。几天没出门,街边,已经一树一树地开满了樱花。刚走出大门,就远远看见卡罗琳,拎着东西,从樱花树下慢慢走过来。卡罗琳在我们去上海期间,曾做了我家五年的房客。我们要搬回来,就帮她牵线租了对面那家韩裔朋友的房子,变成了我家门对门的邻居。卡罗琳是个有着棕色眼睛,神采奕奕,额头高大光亮的美丽女子,有种特别的温柔。皮肤黝黑散发着橄榄光泽的卡罗琳,头上编满了非裔女子常见的小辫子,拢在脑后,煞是好看。我家孩子们每次一见到卡罗琳,就会“卡罗琳小姐,卡罗琳小姐”这样地大声欢呼着,跑去卡罗琳跟前。卡罗琳近几年改行做了编剧,自己拍纪录片,经常在各处跑,听说最近还在电影节上拿了奖。卡罗琳上周约我定时间吃个饭,被我忘记了。
停下等卡罗琳走近,多说了几句,就提到了写不出东西的事。也不知为什么,我忽然问到:“你听说过Anne Lamott这个人吗?”卡罗琳马上说:“当然,Bird by Bird,我就只读过她的这本。”
Anne Lamott是个多产的美国畅销书作家,Bird by Bird(《一只鸟接着一只鸟》)是Anne的成名作,讲述她的写作经验。我读过她的很多书,但偏偏Bird by Bird,听说过,没有读过。Bird by Bird这个书名,来自Anne小时候的一段经历。Anne在书中讲,她十岁的哥哥有次有份家庭作业,要写一篇介绍鸟类的报告。哥哥拖了三个月,交稿的前一夜,还一字没写。哥哥坐在厨房桌前,被一大堆参考书包围着,对着面前一张白纸,一个字都挤不出来。Anne的爸爸,也是著名作家,在儿子旁边坐下,手臂环住儿子的肩,说:“Bird by bird,buddy,Just take it bird by bird。”(一只一只鸟的来,伙计,只要一只一只鸟的写)
与卡罗琳道了别。等到我散完步到家,一本平装的Bird byBird已经放在了我家的门口。
听从了Anne-在书里的教导,就“一只鸟一只鸟”地来写。但篇幅还是差一半,又要相夫教子,实在分身乏术了,终于从法拉盛请了一个阿姨来帮忙。阿姨来自四川老家,稳重沉静。一聊,才知道阿姨以前在某报社工作多年,还自己办过一份杂志,里里外外地操持打点,活脱脱做了十年的出版商啊!还了解到,阿姨来美国后的第一站,就是佛罗里达的奥兰多,对我而言,一个意味深长的地方。
于是,心里觉得暖和,踏踏实实地,就好像一切都天经地义,原本如此,顺理成章。
还有这样那样的一些小小“奇迹”,在我眼里,都是有意无意的鼓励——All the stars are aligned(所有的星星都串好了)。每天醒着的时间,都忠实地写着,比做自己的律师本行还更辛苦。
……
之后,弟弟又跑来抱了妈妈好几次。
顺便说一句:弟弟三岁以后,主动来抱妈妈的时候已经越来越少了,一般只是被动地,心安理得地,接受(或忍受)妈妈的拥抱。我在书上看到,一般而言,男孩子从很小开始,对于自己的身份,认同的多是同为男性的父亲,以父亲为成长之偶像;男孩一般在18个月以后,就开始不自觉地要脱离母亲,而趋向父亲了;因此,对于男孩有时似乎疏远母亲的行为,要冷静对待。妈妈有了心理准备后,弟弟对热情的妈妈有时满不在乎的表现,妈妈也就厚着脸皮,一笑了之啦。笑完,仍厚着脸皮,在弟弟容忍的距离点,一往情深地热情着。
可这几次的抱,却不一样——弟弟搂着妈妈的脖子,身体和脸都贴上来,很用劲很用劲地抱,久久的,是恨不能融化到妈妈身体里面的那种。
我的孩子们,虽然不是出自我的血肉之躯,但我希望,我能融进他们的灵魂里。
孩子们,喜欢各自在妈妈的耳边,笑嘻嘻地悄悄说些“秘密话”。这本小书,对孩子们来说,就写满了妈妈的“秘密”。我跟他们说:“有一天,你们就会自己看懂这些字了。” “哦,真的吗?”他们相互对看一眼,兴奋地问。
一脸的期待!
所以,写这本小书,除了上面提到的被“催逼”着写出的,自己结果子结出的,或燃蜡烛燃出来的,还有就是为孩子们写的。
我的私心里,希望这世界上,至少有一本中文书,是有一天我的孩子们想读懂的。是的,不用妈妈威风凛凛地施展胡萝卜加大棒的手段,要的是孩子们自己想读的一本书。
这样,我亲爱的孩子们,就至少得学会认识这本书里——
所有的汉字啊【特大惊叹号】【吐舌头】【吐舌头】【羞涩的笑】【狡猾地笑】【大笑不止】【流泪的笑】!
《生生如夏花》是一本充满人性的小书,记录了作者罗华20世纪90年代初从大陆去美国后,在美国求学谋生近20年间的经历。从费城唐人街的偷渡客、形形色色的留学生、丰满而光彩照人的普通人,到为人母亲,叙述陪伴孩子成长的点点快乐。通过描写过往的情思、永远的亲情和友谊、求学的历程,探索活着的意义、职业的追求,和精神信仰的步步求索。
本书是一个普通人所遭遇的普通人的故事——充满挣扎,很多的脆弱,很长的坚持,不断的探索,洋溢着人性的温暖,散发着平凡而深刻的快乐。而最终,精神和信仰的力量贯彻始终,如光照般无处不在。
《生生如夏花》这本书,可以被很年轻的读者当作一本“励志书”。
但其实不是为了励志而写的。或者说“励志”这两个字眼太凌厉狭窄了一点。
与作者罗华同时代60靠后的,读到的可能更是在那个势不可当的时代里,同龄人中某一批人的某一种活法而已。
而其实人性都基本是一样的:生存,发展,实现;欲望,软弱,挣扎。从何处来,要往何处去?可以甘于平凡,还是以平凡为武器?将欲望隐藏在从容里,还是像火炬一样熊熊高举?
我们,应该动静都像“大写”的人,处处彰显自己主宰生命的骄傲,还是应该在孜孜不倦的探索里,回归被造之物无法全知全能的谦卑?
这是一本充满人性的小书。
作者因此猜想,年龄不一来路不同的人们,或许都能从书里,看到一点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