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锅巴
麦稍黄时候,来了八路军——庄稼人不知道这支队伍已经改名解放军。他们戴的帽子还是八个角。
一个满脸胡楂儿的兵来我家,说想用我家的锅做饭。奶奶连忙把土坯砌成的灶台上的柴灰、饭渍扫净,而后刷锅,刷那口蒸红薯蒸高粱面窝头的大锅。兵拦住,自己刷。做的是小米干饭。小米原来装在细长的布袋里,兵来时就挂在脖子上。我一直在旁边看。那个兵淘米下锅,烧着火和我说话:“小鬼,你八岁了?”叫我小鬼我不高兴,土地庙里,那个和判官一起站在土地爷两边的尖头乌脸的家伙才叫小鬼,就嘟一下嘴,说:“你咋知道我八岁?”他笑了:“八岁八,掉狗牙,你的门牙呢?”我也笑了,笑得口水从豁牙流出,因为我闻到了从锅里冒出的香味。做好饭,锅盖一揭,满屋白汽,香味呛人。十几个兵来吃干饭。干饭真干,插上筷子不会倒。我家半年没吃过小米干饭了,只熬稀稀的小米汤。心想,一定会让我吃半碗,却没有。许是看出我失望,那个做饭的兵说:“小鬼,一会儿你吃锅巴,比干饭好吃。”真的,干饭吃完后,锅底结了厚厚一层,比盘子还大。他用锅铲小心铲下,因为我家的锅补过两次,锅底钉有三个铜疤。锅巴全给了我。那吃物儿上面黄,下面是栗子的颜色,一咬咯咯嘣嘣响,一嚼直香到腮里。
刷了锅,那个做饭的兵给奶奶一瓢小米,说烧了我家的柴,是柴钱。
又给我家挑了一担水,那个兵走了。奶奶说,八路军仁义哟。去年冬天,“中央军”从村里过,硬逮咱一只鸡炒了吃,一个钱也不给。
我家东边,一家富户的七间瓦房的后墙搪了黄泥(我们那里是黑土地,黄土是从三十里外拉的,穷家小户只能用黑土和泥搪墙)。八路军用石灰水在上面写了标语:“打过长江去,解放全中国。”旁边,还有“中央军”写的“杀朱宰毛”。那两条标语,一直到我全部认识那些字时还在,日晒风吹,一年年暗淡,终于泯灭。
1949年:七爷
小学校来了个新老师。新老师留偏分短发,村人都稀奇,管那叫“洋头”。庄稼人从来都剃光头。新老师会唱歌,教我们唱“东方红,太阳升,中国出了个毛泽东……”我不明白歌儿里的“呼儿嗨哟”是啥意思,想问,不敢问。
近晌午,我哼着新学的歌儿回家。
走到七爷门外,见他正掂着铁锨拍老鼠。虽已是晚秋,那天的日头可热。七爷晒被子,发现棉絮里有个老鼠窝,老鼠受惊,四处乱窜。七爷当然不是猫,没法捉,就顺手掂把铁锨在地上拍。我站着看,看他那手忙脚乱的架势,烧火棍一般粗的辫子在脊背上摆来摆去,真逗。他那被子,黑不黑灰不灰的,算是一团烂套子,霉味、臊味呛鼻子。乱拍一阵,一只也没拍死,大小老鼠都溜着墙根又跑回他的低矮的茅屋里了。七爷叹口气,真应该骂老鼠,可没骂,七爷是村里唯一一个不会骂人也不骂其他东西的人。
我正要走开,五爷来了,急急报告消息:“毛主席登基坐北京啦!”七爷说:“哦,怪不得叫‘万岁’哟。”七爷念过私塾,在我们村最有学问,一切言行仍然遵循古礼,虽然大清皇帝早就不坐金銮殿,他脑后仍然拖着几十年前的辫子。五爷也识字,也有辫子,不过又细又短,像磨坊里赶驴的鞭子。
1951年:铁蛋儿
学校排一出大戏,是新戏,叫《血海深仇》,说的是地主欺凌一户贫农,终致家破人亡的故事。老师让我当贫农家的小娃娃,叫铁蛋儿。没人扮演铁蛋儿他妈,就请来了在野戏班子里唱坤角的幺五爷。他天生一身婆娘架势,一动胳膊一抬腿比女人还像女人。带大襟的布衫一穿,梳成圆盘的发髻在脑后一勒,顶上一块黑蓝布,真像铁蛋儿他妈。演到铁蛋儿的爷爷被地主的狗腿子打倒在地后,铁蛋儿他妈唱了一板《苦扬调》带《哭书韵》,自己悲伤得哏儿哏儿的,看戏的也跟着哭得鼻涕一把泪一把。我的台词很少,只在铁蛋儿的妈妈被地主的狗腿子抢走时,扯着嗓子哭喊“妈呀,妈呀”。我一喊,台下的老奶奶小媳妇都哭成了泪人儿。在邻村演第二场时,我也哭了,好像真的是铁蛋儿了。
自从演了那出戏,同学们都叫我铁蛋儿。我说不清为啥很是委屈,感到丢人,一再辩解:“我家不是贫农,也没被地主欺负过。”早知道是这,打死我也不去当那个贫农的娃娃。真后悔。
1952年:写信
我在火神庙读高小。火神的塑像早已拉倒,比石磙还大的头、比水桶还粗的胳臂撂在校园里,风吹雨淋,它的脸仍然火红。
一天,老师布置给抗美援朝的志愿军叔叔写信,每人一封。我撕下作业本里的纸,顺顺溜溜地一下子写了三张,仿佛记得内有这样的句子:“此刻,我的心已经飞到您的身旁,好像我也在硝烟弥漫的战场。叔叔,冲啊,打败美国野心狼!”我的同桌,一个大眼睛的女孩儿,费好大劲也没写成,我就主动帮她,因为我吃过她的麻糖、焦花生,她家开杂货铺,上学来常带零食儿。为了表达对志愿军叔叔的热爱,她把自己的红领巾和信一起寄往朝鲜前线。老师表扬了她。我不是少儿队员(那时还不叫少先队),没红领巾,很羡慕她。
一个多月后,我们班三个学生收到志愿军叔叔的回信,有我,没她。她气得小嘴咕嘟着。老师在班会上把三封信读一遍,同学们都拍手。她更生气了,好长一段时间不理我,斜看我时,大眼睛里总是射出妒忌的冷光。
P1-5
书稿整理停当,又看一遍,忽有一种苍凉感。仿佛是转头间,年过古稀了。人生剩个尾巴,可能是兔子的尾巴。光阴真如白驹过隙,还没有来得及享受呢,已近黄昏。其实,只是后半辈子过得快,前半生挨整、挨饿时倒度日如年。
我有幸(准确地说是不幸)出生在二十世纪四十年代。我有幸(准确地说也是不幸)出生在一个偏僻乡村的普通农民家庭。三十岁后,才进了城市。四十岁后,才赶上改革开放。从少年、青年、壮年,直到老年,经历了许多事情。总体上说,前三十年迭遭风雨,多有波折,后三十年基本安定,日子过得平和。可以看出,国家的命运关联个人的遭际,时代的变迁牵扯个人的沉浮。六十多年来,我的足迹、心迹,与共和国的脚步及大多数草民的感受大体上应是一致的。我是个寒门出身的小人物,一辈子生活在基层,碰到的都是些小事件、小场面,小情景,小小的喜怒哀乐,小小的悲欢离合。这些“小”,和大的时代背景,大的历史过程,理当有些必然瓜葛。“大”影响到“小”,“小”反映出“大”。我没有宏大叙事的本领,只能写一己亲见亲闻亲历的若干“小”,希望以小见大,一叶知秋,一燕知春,一滴水中可见世界。如果说人生是个五味瓶,我尝过普通人都尝过的苦甜酸辣。如果说人生是一趟没有返程票的旅途,我看到的是普通人都看到过的一路跋涉的风景。如果说人生就像种庄稼,付出血汗,历经灾难,我和其他人一样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有丰有歉,或者蚀了老本。如果说人生是个竞技场,我和其他人一样努力了,奋斗了,跌倒过,落魄过,至于得失成败,缘于自己,更缘于时运、天道。当然,我只是我,我有和别人不一样的地方,我只是个小小的“个案”。
近三十多年的故事写得较少,内容似乎也欠深刻,欠沉重。这是因为,一来这些年国家发展总体还算平顺,我个人没有太大的颠簸;二来自己没有足够的能力去揭示深层次的东西,我的生活阅历也没有提供揭示那些东西的可能。我写的是作为个体的“一个人”眼中、心中的存在,不是一群人、很多人的诸般情状。——这些辩解或许是多余的。
“编年史”云云,其实是比喻,是夸张,是文学化的说法。我不可能弄出什么“史”来,充其量只是零星的碎屑,是片片断断的史料、材料、资料。或者说,只是些现实生活的若干细节、情节、过节。老话说“隔代修史”,当代人只能积累并留下丰富的史料和细节,供后世人拣选、剪裁、使用。国家大事可能是历史的骨架,而黎民苍生的境遇,一个个小百姓的生与死,爱与恨,乐与忧,喜与惧,则是历史的血肉、魂魄和底色,是历史的表情、歌唱和呻唤。没有这些,历史可能失其真,可能变得冷冰冰的、硬邦邦的,不好接近。在著名的《二十四史》里,除了《史记》,其他各书,均很少写到后者,所以读起来未免疏离、干巴、寡淡。即便《史记》,陈胜吴广等人如果一直在垄亩间务弄庄稼,不是揭竿而起,狠狠地闹腾一阵子,也不会走进司马迁的笔下。史料、细节之类,随着一代又一代人的老死,很容易流失,泯灭。失去的,永远失去了,再也难寻觅。趁当事人还在,真应该多留些活的记录。不少人都这样做了,我以为还远远不够。我们这个民族,有很多优秀的传统,也有一些短处,健忘就是其中之一。鲁迅先生的杂文里,就一再揭示“中国人是健忘的”“中国人没记性”。网Q挨了打,受了第二次屈辱,“于他倒似乎完结了一件事,反而觉得轻松了些,而且‘忘却’这一件祖传的宝贝也发生了效力,他慢慢地走,将到酒店门口,早已有些高兴了。”面对民族的劣根性,鲁迅痛心而又无奈。我们不能忘记过去,回望往昔是为了向前走得更好啊。古人云:“前事不忘后事之师。”西谚说:“被一块石头绊倒两次的人是可悲的。”我们不该忘掉了许多事,我们曾被同一块石头绊倒多次啊。
我弄的是文学,凭借的是记忆。一切文学都来自记忆,即便写畅想未来的文章,也必以曾经的生活为依据。客观事物人眼、入耳、映于心,形成记忆。主观的记忆有可能遮蔽一些事物,改写一些情景,不太准确,不太精确,但大体上应是八九不离十。我的写作,坚守尊重记忆,绝不遮蔽记忆,改写记忆。即便错了,我也认了。
我的父母、祖父母都是文盲。他们经历了那么多的事,那么多的劳苦辛酸,却没有留下片纸只字。我庆幸,读了书,识了字,学会了写文章,有能力把我的记忆写下来,尽管写下的只是很少一部分,而且很不到位。毕竟写了,稍感心安。
2013年5月1日于南阳豆斋
“编年史”,其实是比喻,是一种夸张,是文学化的说法。《一个人的编年史》一书中的文字是作家周同宾从少年、青年、壮年直到老年生活的片段记录。在一生经历的许许多多事情中不难发现,国家大事可能是历史的骨架,而黎民苍生的境遇,百姓的生与死,爱与恨,乐与忧,喜与惧,则是历史的血肉和底色,没有这些,历史可能失其真,会变得冷冰冰的,硬邦邦的,不好接近。
周同宾的散文,以农村话题为写作内容,其“农耕笔记”大多以一个特定的乡村社会为背景,完整、系统地反映了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中,农村自然和社会的生存状态,沧桑巨变。
《一个人的编年史》从“史”的角度写六十余年的个人经历和社会变迁,内容丰厚,感情真挚,语言凝练,风格质朴,有深沉的历史感和浓烈的泥土气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