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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一个人的编年史/记忆乡愁
分类 文学艺术-文学-中国文学
作者 周同宾
出版社 百花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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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试读章节

1948年:锅巴

麦稍黄时候,来了八路军——庄稼人不知道这支队伍已经改名解放军。他们戴的帽子还是八个角。

一个满脸胡楂儿的兵来我家,说想用我家的锅做饭。奶奶连忙把土坯砌成的灶台上的柴灰、饭渍扫净,而后刷锅,刷那口蒸红薯蒸高粱面窝头的大锅。兵拦住,自己刷。做的是小米干饭。小米原来装在细长的布袋里,兵来时就挂在脖子上。我一直在旁边看。那个兵淘米下锅,烧着火和我说话:“小鬼,你八岁了?”叫我小鬼我不高兴,土地庙里,那个和判官一起站在土地爷两边的尖头乌脸的家伙才叫小鬼,就嘟一下嘴,说:“你咋知道我八岁?”他笑了:“八岁八,掉狗牙,你的门牙呢?”我也笑了,笑得口水从豁牙流出,因为我闻到了从锅里冒出的香味。做好饭,锅盖一揭,满屋白汽,香味呛人。十几个兵来吃干饭。干饭真干,插上筷子不会倒。我家半年没吃过小米干饭了,只熬稀稀的小米汤。心想,一定会让我吃半碗,却没有。许是看出我失望,那个做饭的兵说:“小鬼,一会儿你吃锅巴,比干饭好吃。”真的,干饭吃完后,锅底结了厚厚一层,比盘子还大。他用锅铲小心铲下,因为我家的锅补过两次,锅底钉有三个铜疤。锅巴全给了我。那吃物儿上面黄,下面是栗子的颜色,一咬咯咯嘣嘣响,一嚼直香到腮里。

刷了锅,那个做饭的兵给奶奶一瓢小米,说烧了我家的柴,是柴钱。

又给我家挑了一担水,那个兵走了。奶奶说,八路军仁义哟。去年冬天,“中央军”从村里过,硬逮咱一只鸡炒了吃,一个钱也不给。

我家东边,一家富户的七间瓦房的后墙搪了黄泥(我们那里是黑土地,黄土是从三十里外拉的,穷家小户只能用黑土和泥搪墙)。八路军用石灰水在上面写了标语:“打过长江去,解放全中国。”旁边,还有“中央军”写的“杀朱宰毛”。那两条标语,一直到我全部认识那些字时还在,日晒风吹,一年年暗淡,终于泯灭。

1949年:七爷

小学校来了个新老师。新老师留偏分短发,村人都稀奇,管那叫“洋头”。庄稼人从来都剃光头。新老师会唱歌,教我们唱“东方红,太阳升,中国出了个毛泽东……”我不明白歌儿里的“呼儿嗨哟”是啥意思,想问,不敢问。

近晌午,我哼着新学的歌儿回家。

走到七爷门外,见他正掂着铁锨拍老鼠。虽已是晚秋,那天的日头可热。七爷晒被子,发现棉絮里有个老鼠窝,老鼠受惊,四处乱窜。七爷当然不是猫,没法捉,就顺手掂把铁锨在地上拍。我站着看,看他那手忙脚乱的架势,烧火棍一般粗的辫子在脊背上摆来摆去,真逗。他那被子,黑不黑灰不灰的,算是一团烂套子,霉味、臊味呛鼻子。乱拍一阵,一只也没拍死,大小老鼠都溜着墙根又跑回他的低矮的茅屋里了。七爷叹口气,真应该骂老鼠,可没骂,七爷是村里唯一一个不会骂人也不骂其他东西的人。

我正要走开,五爷来了,急急报告消息:“毛主席登基坐北京啦!”七爷说:“哦,怪不得叫‘万岁’哟。”七爷念过私塾,在我们村最有学问,一切言行仍然遵循古礼,虽然大清皇帝早就不坐金銮殿,他脑后仍然拖着几十年前的辫子。五爷也识字,也有辫子,不过又细又短,像磨坊里赶驴的鞭子。

1951年:铁蛋儿

学校排一出大戏,是新戏,叫《血海深仇》,说的是地主欺凌一户贫农,终致家破人亡的故事。老师让我当贫农家的小娃娃,叫铁蛋儿。没人扮演铁蛋儿他妈,就请来了在野戏班子里唱坤角的幺五爷。他天生一身婆娘架势,一动胳膊一抬腿比女人还像女人。带大襟的布衫一穿,梳成圆盘的发髻在脑后一勒,顶上一块黑蓝布,真像铁蛋儿他妈。演到铁蛋儿的爷爷被地主的狗腿子打倒在地后,铁蛋儿他妈唱了一板《苦扬调》带《哭书韵》,自己悲伤得哏儿哏儿的,看戏的也跟着哭得鼻涕一把泪一把。我的台词很少,只在铁蛋儿的妈妈被地主的狗腿子抢走时,扯着嗓子哭喊“妈呀,妈呀”。我一喊,台下的老奶奶小媳妇都哭成了泪人儿。在邻村演第二场时,我也哭了,好像真的是铁蛋儿了。

自从演了那出戏,同学们都叫我铁蛋儿。我说不清为啥很是委屈,感到丢人,一再辩解:“我家不是贫农,也没被地主欺负过。”早知道是这,打死我也不去当那个贫农的娃娃。真后悔。

1952年:写信

我在火神庙读高小。火神的塑像早已拉倒,比石磙还大的头、比水桶还粗的胳臂撂在校园里,风吹雨淋,它的脸仍然火红。

一天,老师布置给抗美援朝的志愿军叔叔写信,每人一封。我撕下作业本里的纸,顺顺溜溜地一下子写了三张,仿佛记得内有这样的句子:“此刻,我的心已经飞到您的身旁,好像我也在硝烟弥漫的战场。叔叔,冲啊,打败美国野心狼!”我的同桌,一个大眼睛的女孩儿,费好大劲也没写成,我就主动帮她,因为我吃过她的麻糖、焦花生,她家开杂货铺,上学来常带零食儿。为了表达对志愿军叔叔的热爱,她把自己的红领巾和信一起寄往朝鲜前线。老师表扬了她。我不是少儿队员(那时还不叫少先队),没红领巾,很羡慕她。

一个多月后,我们班三个学生收到志愿军叔叔的回信,有我,没她。她气得小嘴咕嘟着。老师在班会上把三封信读一遍,同学们都拍手。她更生气了,好长一段时间不理我,斜看我时,大眼睛里总是射出妒忌的冷光。

P1-5

目录

自序

一个人的编年史

六十年,片片断断

落花

那些年,那些事

久违的星星

我的《好的故事》

1958年的日记

那些天,吃饭不要钱……

1959年的高考

饥饿中的事情

奶奶纪略

魂断黄叶村

1973年的一次下乡

饭事杂忆

读字典

两本旧书

关于父亲(二题)

失去的独山玉

老屋

瓦之思

再读齐白石

常忆当年夜读时

驴上日记(之三)

九日之记

绿荫日记

我和鸟

卖屋记痛

一片腊梅叶——凭吊冯友兰故居

散说南丁

乔典运坟上开满迎春花

一鳞半爪二月河(六题)

乾隆时代的吴垭村

梦回坐禅谷

游记二篇

山中读树

诸葛庐与子云亭

文化的庙会

我的文学路

序言

书稿整理停当,又看一遍,忽有一种苍凉感。仿佛是转头间,年过古稀了。人生剩个尾巴,可能是兔子的尾巴。光阴真如白驹过隙,还没有来得及享受呢,已近黄昏。其实,只是后半辈子过得快,前半生挨整、挨饿时倒度日如年。

我有幸(准确地说是不幸)出生在二十世纪四十年代。我有幸(准确地说也是不幸)出生在一个偏僻乡村的普通农民家庭。三十岁后,才进了城市。四十岁后,才赶上改革开放。从少年、青年、壮年,直到老年,经历了许多事情。总体上说,前三十年迭遭风雨,多有波折,后三十年基本安定,日子过得平和。可以看出,国家的命运关联个人的遭际,时代的变迁牵扯个人的沉浮。六十多年来,我的足迹、心迹,与共和国的脚步及大多数草民的感受大体上应是一致的。我是个寒门出身的小人物,一辈子生活在基层,碰到的都是些小事件、小场面,小情景,小小的喜怒哀乐,小小的悲欢离合。这些“小”,和大的时代背景,大的历史过程,理当有些必然瓜葛。“大”影响到“小”,“小”反映出“大”。我没有宏大叙事的本领,只能写一己亲见亲闻亲历的若干“小”,希望以小见大,一叶知秋,一燕知春,一滴水中可见世界。如果说人生是个五味瓶,我尝过普通人都尝过的苦甜酸辣。如果说人生是一趟没有返程票的旅途,我看到的是普通人都看到过的一路跋涉的风景。如果说人生就像种庄稼,付出血汗,历经灾难,我和其他人一样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有丰有歉,或者蚀了老本。如果说人生是个竞技场,我和其他人一样努力了,奋斗了,跌倒过,落魄过,至于得失成败,缘于自己,更缘于时运、天道。当然,我只是我,我有和别人不一样的地方,我只是个小小的“个案”。

近三十多年的故事写得较少,内容似乎也欠深刻,欠沉重。这是因为,一来这些年国家发展总体还算平顺,我个人没有太大的颠簸;二来自己没有足够的能力去揭示深层次的东西,我的生活阅历也没有提供揭示那些东西的可能。我写的是作为个体的“一个人”眼中、心中的存在,不是一群人、很多人的诸般情状。——这些辩解或许是多余的。

“编年史”云云,其实是比喻,是夸张,是文学化的说法。我不可能弄出什么“史”来,充其量只是零星的碎屑,是片片断断的史料、材料、资料。或者说,只是些现实生活的若干细节、情节、过节。老话说“隔代修史”,当代人只能积累并留下丰富的史料和细节,供后世人拣选、剪裁、使用。国家大事可能是历史的骨架,而黎民苍生的境遇,一个个小百姓的生与死,爱与恨,乐与忧,喜与惧,则是历史的血肉、魂魄和底色,是历史的表情、歌唱和呻唤。没有这些,历史可能失其真,可能变得冷冰冰的、硬邦邦的,不好接近。在著名的《二十四史》里,除了《史记》,其他各书,均很少写到后者,所以读起来未免疏离、干巴、寡淡。即便《史记》,陈胜吴广等人如果一直在垄亩间务弄庄稼,不是揭竿而起,狠狠地闹腾一阵子,也不会走进司马迁的笔下。史料、细节之类,随着一代又一代人的老死,很容易流失,泯灭。失去的,永远失去了,再也难寻觅。趁当事人还在,真应该多留些活的记录。不少人都这样做了,我以为还远远不够。我们这个民族,有很多优秀的传统,也有一些短处,健忘就是其中之一。鲁迅先生的杂文里,就一再揭示“中国人是健忘的”“中国人没记性”。网Q挨了打,受了第二次屈辱,“于他倒似乎完结了一件事,反而觉得轻松了些,而且‘忘却’这一件祖传的宝贝也发生了效力,他慢慢地走,将到酒店门口,早已有些高兴了。”面对民族的劣根性,鲁迅痛心而又无奈。我们不能忘记过去,回望往昔是为了向前走得更好啊。古人云:“前事不忘后事之师。”西谚说:“被一块石头绊倒两次的人是可悲的。”我们不该忘掉了许多事,我们曾被同一块石头绊倒多次啊。

我弄的是文学,凭借的是记忆。一切文学都来自记忆,即便写畅想未来的文章,也必以曾经的生活为依据。客观事物人眼、入耳、映于心,形成记忆。主观的记忆有可能遮蔽一些事物,改写一些情景,不太准确,不太精确,但大体上应是八九不离十。我的写作,坚守尊重记忆,绝不遮蔽记忆,改写记忆。即便错了,我也认了。

我的父母、祖父母都是文盲。他们经历了那么多的事,那么多的劳苦辛酸,却没有留下片纸只字。我庆幸,读了书,识了字,学会了写文章,有能力把我的记忆写下来,尽管写下的只是很少一部分,而且很不到位。毕竟写了,稍感心安。

2013年5月1日于南阳豆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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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年史”,其实是比喻,是一种夸张,是文学化的说法。《一个人的编年史》一书中的文字是作家周同宾从少年、青年、壮年直到老年生活的片段记录。在一生经历的许许多多事情中不难发现,国家大事可能是历史的骨架,而黎民苍生的境遇,百姓的生与死,爱与恨,乐与忧,喜与惧,则是历史的血肉和底色,没有这些,历史可能失其真,会变得冷冰冰的,硬邦邦的,不好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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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同宾的散文,以农村话题为写作内容,其“农耕笔记”大多以一个特定的乡村社会为背景,完整、系统地反映了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中,农村自然和社会的生存状态,沧桑巨变。

《一个人的编年史》从“史”的角度写六十余年的个人经历和社会变迁,内容丰厚,感情真挚,语言凝练,风格质朴,有深沉的历史感和浓烈的泥土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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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5 23:3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