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初次暗示十七岁的我吻她的那个夏季午后,我的外婆番红花吸取了玫瑰花瓣燃生的烟雾,变成了白云,飘散在天空中。
我的朋友罗望子沿着弧形海岸线,朝我和若藏身偷吻的香子兰丛飞奔之时,我外婆化成的白云正在他头顶,随风流动。从若的肩头向后看去,透过她泛白檀味的飞扬发丝和掩映的香子兰丛,我看见了罗望子的身影、他背后波光粼粼的大海,以及海天相接之处,那些飘流的行云。
我和若的浅吻,就这样被罗望子踏沙而奔的步声,以及他带来的坏消息,匆匆惊散了。
沿海岸线回家时,罗望子因为奔跑和叙述而干渴,口中咳出飞沫,仿佛潮汐线;若则沿途拾起贝壳投向大海。周而复始的潮汐声灌洗我们的耳朵。后来许多次忆起此时,若都坚持说,归程中她拉了我的衣袖四次,而我对此毫无印象。为了解释我当时的懵懂,我告诉她:在那个夏季午后,色彩如同温暖橙汁般的夕阳照着我时,我在内心,敲钉子般地下了决心:
我要翻过篱笆墙,闯入镇上的禁地玫瑰园。
外婆的追悼会在她化为白云的翌日举行。在我家门前的空地上,三十一个客人围在五张桌子旁,吃掉了两缸腌海鱼干、四大锅用海贝汁和虾肉一起熬的米饭,喝掉了十七瓶兑了姜汁的葡萄酒。出于约定俗成的惯例,本镇的首席领导、尊贵的镇长大人赏光莅临:作为政府在本镇的代表,他在象征葬仪的火上浇下了葡萄酒;稍后,作为宗教在本镇的代表,他又一字不差、声高气朗地背诵了一段经文。他老人家风度俨然,获得了大家的称赏。出于兴奋,镇长又即兴演唱军歌一首,显示他没忘记当年的军旅生涯。曲至一半时,中等身材、略微发胖、已开始谢顶、下巴刮得一片癯青的镇长被夏季的炎热蒸出了自己的衰老,脱去了外套,松开了衬衣的领子,挥汗如雨,以至于横贯他额头的那条疤痕,都开始微微发红。他的歌声,或者说,他的卖力,获得了客人们的一致掌声。那时节,我穿着母亲用麻织就的衬衣,坐在屋顶上。为了保持平衡,我用左手扶着烟囱。在那里,对着夏季阳光眯起眼睛的我,看着我的父亲肉豆蔻:他正用扇子扇动着烟囱中腾腾冒出、熏得我们父子睁不开眼的浓烟。
我说:爸爸,我要闯进玫瑰园去。
很久之后,另一个午后,左脸长了颗痣的罗望子在我面前,不无炫耀地展开他那只刷成橙色的木箱,让我观看他的收藏。我看到锈了的大头钉、布满铅笔字数学公式的练习本、蝴蝶的翅膀、泛着黄昏天空般色泽的珍珠项链、断了半截的蓝色蜡笔、订书机、鱼头骨制成的镊子、合欢花的花瓣、风筝的线轴。在这些时间的灰烬之下,积压着一本红色封皮的手册。这是镇政府被搬空的那一天早上,罗望子从镇长大人的抽屉中,连带镇长大人的墨水瓶、镇纸和锡酒杯一起顺手牵羊而来。翻开手册,便看到镇长大人训练有素的字迹,记录着他管理本镇期间的桩桩件件。
在第四十七页“居民死亡记录”那一页上,有一行死因是:“吸烟后化身为白云飞腾而去(本地观感,科学性待考)。”其下一大堆名字里,最后一个就是:番红花。我的外婆。
这个记录无意间昭示了:我外婆逝去,实为本镇里程碑的事件。她的逝去,意味着某种死亡(消失?)方式的消失。一个人的消失意味着他消失的方式从此消失,听起来煞是拗口……我对此问题悬想了几秒钟,随即将之抛开。
手指沿着手册的线向上划去,我看到这条死亡原因下列名的第一个人,叫作玉蜀黍。
P2-4
2006年版:
许多小说在其完成时,都与其构思之初的形态不同。这部小说大概可以算作一例。2005年的夏天,我在桂林的某个山间看到了一些被竹围起的花朵。当天晚上,因为被山间的植物擦得脖子发痒导致失眠,我开始胡思乱想一个故事:有一个人种了许多花和竹子,最后竹子把花朵围了起来,使他自己无所触手。
在第二天晚上,读卡夫卡的《城堡》时,我决定:让这个主角试图翻进竹围,然后吃些苦头。第三天晚上,我又决定:让这个主角把竹子全烧了。
一周之后,我在阳朔看到了一种样貌奇特的蝴蝶。于是,我开始想写一个服药飞升、越墙采花的故事。现在看来,那个根本没写一行,只存在于脑子里的故事,是这部小说的雏形。
我真动笔写这个故事时二十一岁,那是我第一次写没有任何时代与地域背景的小说。凭空创造一个世界,比起凭依于现代或者假托某个历史时期,要困难一些,一如在空白的纸上作画:你必须自己勾勒出背景、确定小说的色调和世界观来。唯一的好处是,这样的写作能够相对自由。而自由也是本小说唯一真正的主题。
神话总是存在于非工业文明时期——所以这个小说里没有工业和机械的影子。我想写一个神话故事,或者可以称为一个纯粹的幻想。在任何一个文明时期,总有~些东西是人们争执不已的焦点。比如自由,比如王权,比如禁令,比如司法和审判。一个好的讲故事者,不应当将其感情色彩过于明显地笼罩在笔下某个人物的观点上。很遗憾,我还没能做到这一点:我很难克制自己的褒贬倾向。
小时候我读《十万个为什么》时,看到了古代很多人制造飞行器结果摔死的故事。古希腊神话里有一个叫作伊卡洛斯的家伙,他拥有一对蜂蜡制作的翅膀,结果被阳光晒融了。孙悟空向菩提老祖学诸般神通,着墨最多的是所谓“爬云”“腾云驾雾”以及“筋斗云”。在孙猴子那里,自由和神通最重要的特征就是可以任意飞翔。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我知道我小说里那弱智的飞行器会遭人哂笑,而以吸食玫瑰花烟使自己变轻为代价来求得飞翔的能力,也显得荒诞。本小说也质疑了飞翔这一行为本身,但诚恳地说,如果有这样的机会,我大概会毫不犹豫吧。
在这个小说中试图描述的是:柔弱与轻逸,很多时候,会被强悍与沉重压倒,但总有一些向往自由的人,会试图做消极的抵抗。自由地去领略、欣赏美,并且保留思想、记忆的权利,是本小说主角们始终拼命追求的。
小说的最后部分,青年们一边整齐地跳舞一边飞起,这一意象的灵感,来自于米兰·昆德拉的《笑忘书》。我相信在1968年的布拉格,类似的意象大约屡见不鲜。所谓魔幻现实主义,无非是把一些我们生活中的东西,得鱼忘筌得意忘形地变成幻想的景致。 比昆德拉年长一岁的魔幻现实主义大师加西亚·马尔克斯的很多小说——包括《超越爱情的永恒之死》《纸做的玫瑰花》《疯狂时期的大海》《谁弄乱了玫瑰花》——都有玫瑰花的踪迹。所以,把玫瑰花作为小说的核心道具和题目组成,姑且当作我一次胆大包天的、对马尔克斯的个人致敬吧。
张佳玮 2006年夏 于上海
张佳玮著的《飞越玫瑰园》记述了这是一个充满荒诞与异想的小镇,人们似乎集体失忆,抛弃了小镇的历史,守着一个庞大的秘密。西红柿和其他少年从一出生就被告知:禁止翻越镇上的玫瑰园。少年们穷尽一切办法与这部“庄严而滑稽”的法令周旋,玫瑰园的真正面目引起他们的极大好奇。在旷日持久的斗争之中,少年们制造出翅膀,试图飞越玫瑰园。却为此断送了一个年轻的生命。悲剧之后,西红柿和恋人若吸食玫瑰花烟,拥有了飞翔的能力,他们飞进浩瀚的花海,在探究玫瑰园中的水晶棺时意外被捕,押往首都。
押送途中,西红柿与若逐渐了解到首都与小镇之间的连结。在狱中,他们遇到一个半透明的人,小镇隐藏多年的秘密得到解释。一场关于爱情、侵略、逃避与死亡的往事逐渐清晰。与此同时,年轻的国王试图与西红柿结成同盟,夺回本该属于自己的王权。西红柿没有料到,一个崭新的时代即将来临……
知乎、豆瓣逾百万粉丝,腾讯《大家》超人气作者张佳玮首部魔幻现实主义小说。
张佳玮致敬大师之作。以玫瑰花为道具,通过极致的幻想,以热血、真挚的少年之心突破藩篱与拘束,在被禁绝的时代,追求自由与飞翔。
张佳玮著的《飞越玫瑰园》一书,小说跨越几代人,却用“失忆”的方式避开荒诞的历史。少年们用一股执拗与纯真,试图打破混沌的局面。当昔日的禁忌成为新的时尚,帝国完成了它的蜕变。由一粒玫瑰花种子带来的蝴蝶效应,终于彰显出极致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