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创新的内涵、特征和分类
(一)什么是创新
著名的经济学大师熊彼特首创了创新的概念,他认为创新是一个经济范畴,不仅仅是指科技上的发明创造,更是指把已发明的科技引入企业之中,形成新的生产力。所以,创新就是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将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引入生产体系,从而获取潜在的利润。这种新组合包括创造一种新的产品、开辟一个新的市场、采用一种新的生产方法、取得或控制原材料或半成品的一种新的来源、实现任何一种新的产业组织方式或企业重组。熊彼特的创新理论拥有许多追随者,他们完善和继续了创新理论。著名管理学大师彼得·德鲁克就认为,创新是赋予资源创造财富的新能力,使资源变成真正的资源。
英语中“innovation”(创新)起源于拉丁语。它的原意有三层含义:第一是创造新的东西,就是创造出原来没有的东西;第二是更新,就是对原有的东西进行替换;第三是改变,就是对原有的东西进行发展和改造。可见,创新是以新思维、新发明和新描述为特征的一种概念化过程。
从经济学层面看,对创新内涵的理解一般包括狭义和广义两个层次。
广义的创新将教育、科学、技术以及政治与经济融合起来,即创新表现为不同参与者和机构之间的交互作用的网络。在这个网络中,任何一个节点都有可能成为创新行为实现的特定空间。创新行为因而可以表现在技术、制度或管理等不同的侧面,如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市场创新、工艺创新、管理创新等。
狭义的创新就是技术创新,即从新思想产生,经过研究开发或技术组合,到产品设计、试制、生产以及营销各环节,并产生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商业化全过程。其中,“新思想”是指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服务的构想。这些构想可以来源于技术发明、科学发现、新技术的新应用,也可以来源于用户需求。“研究开发或技术组合”是实现技术新构想的基本途径。其中,研究开发是指各种研究机构、企业创造性地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地改进产品、技术和服务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活动;技术组合是指将现有技术进行新的组合,只需要少量的研究开发甚至不需要研究开发即可实现。“产品设计、试制、生产、营销”是新技术的实际应用过程,是提供新服务,生产新产品,采用新技术对服务、产品、工艺改进的过程。“商业化”是指创新的全部活动是出于商业目的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是指近期或者未来的利润、市场占有率或社会福利等,是创新实现商业目的的重要体现。“全过程”则是指从新构想的产生到获得实际应用的全部过程,如果其中在新设想、研究开发或者实际应用等某一环节中止了,就不能称之为创新。
(二)创新的基本特征 不同学者对创新内涵理解的角度不同,对创新基本特点的理解也不尽相同。本书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论述创新的基本特征:
1.系统性
企业是一个复杂的系统,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是由许多环节构成的,创新活动涵盖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整个过程,它是一个完整的链条,而不是其中的某一项活动或某一个环节,这其中的任何一个环节出现失误,都会对创新的整体结果产生负面影响。因此,这就决定了管理创新是许多参与者之间的一系列复杂的、综合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结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
2.首创性
首创性是创新的最主要特征。创新是一种首创,即“第一个”。创新的结果在局部或全部应是先前从未存在过的,是先于他人,见人之所未见、思人之所未思、行人之所未行之后而获得的人类文明的新发展、新突破。例如,我国古代的四大发明(火药、指南针、印刷术、造纸术)在世界上是首创的,西方国家的三大能源发现(蒸汽能、电能、原子能)也是首创的。首创的意义在于第一个揭开某一领域、某一方面的奥秘,第一次揭示某种内在规律,或发现、发明某种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并引起经济、社会的重大变革。
3.动态性
企业是一个不断与外界环境进行物质、能量和信息交换的动态开放系统,而企业活动的内外环境又具有很多的不确定性因素,再加上信息本身的不完全性,因此,企业管理创新活动的逻辑和轨迹不会是一种简单的重复,而是根植于内外环境变化的一种能动性的动态创造过程。正如彼得·德鲁克所指出的:企业管理不是一种官僚性的行政工作,它必须是创新性的,而不是适应性的工作。因此,创新活动具有长期性、动态性和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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