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由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准则>指南》课题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07年12月29日国税发[2007]132号文件发布的《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准则》及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制定的《<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准则>指南》编写的,它是为税务中介机构,从事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量体制作的申报实务专用工具书。全书共分12个章节,分别对审核鉴证征税范围、清算条件、清算单位、缴纳税款等事项的难点重点作了精确、详细地解说。该书可供各大专院校作为教材使用,也可供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作为参考用书使用。
第一章 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概论
第一节 鉴证目的、目标和范围
1.1 制定准则的依据和目的
1.2 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的目的
1.3 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的目标
1.3.1 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的真实性
1.3.2 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的合法性
1.3.3 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的合理性
1.4 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的范围
1.4.1 证据的范围
1.4.2 主体的范围
1.4.3 项目的范围
第二节 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的准备工作要求
2.1 业务环境
2.2 承接条件
2.2.1 接受委托的清算项目符合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条件
2.2.2 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
2.2.3 税务师事务所能够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以支持其结论并出具书面报告
2.2.4 与委托方协商签订涉税鉴证业务约定书
2.2.5 计划承揽的鉴证业务具有合理的目的
第三节 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对象
第四节 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标准
4.1 鉴证评价的正式标准和非正式标准
4.2 法定鉴证标准与其他鉴证标准的选择次序
4.3 评价标准特征的内容和适用要求
第五节 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证据
5.1 职业怀疑态度
5.2 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证据
5.2.1 鉴证证据的定义和分类
5.2.2 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鉴证证据
5.3 重要性原则和法定性原则
5.3.1 审计重要性的含义
5.3.2 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重要性的含义
5.3.3 重要性原则和法定性原则的选定次序
5.4 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
5.4.1 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
5.4.2 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
5.5 土地增值税清算证据的获取
5.6 执行鉴证业务的程序选择
5.6.1 内部控制的调查与初步评价
5.6.2 内部控制的符合性测试
5.6.3 实质性测试
5.6.4 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的程序选择
5.6.5 实质性测试的性质、时间和范围
5.7 收集、评价鉴证证据
5.7.1 鉴证证据的收集
5.7.2 会计核算证据的收集
5.7.3 纳税调整证据的收集
5.7.4 会计核算证据的鉴证
5.7.5 纳税调整证据的鉴证
5.8 证据的可靠性
第六节 鉴证报告的法律责任和受理
6.1 《清算准则》规定“鉴证报告的法律责任和受理”的内容
6.2 涉税鉴证的法律责任
6.2.1 行政责任
6.2.2 刑事责任
6.2.3 民事责任
第二章 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一般规定
第一节 《清算准则》“第二章一般规定”的内容
……
第三章 房地产开发纳税主体的鉴证
第四章 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纳税的鉴证
第五章 土地增值税清算单位的鉴证
第六章 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和清算申请
第七章 转让房地产收入总额
第八章 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
第九章 税款计算与缴纳
第十章 鉴证报告的出具
第十一章 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案例
第十二章 工作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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