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风
有时候,风会帮助我们做很多事情。吹走停留在记忆中的许多不规则的尘埃,吹远一个女人的名字,吹乱停在某个笔记本里记录着的一些排列整齐的时间。
锦一被风吹到遥远的地方,锦一穿着游泳时的衣服,手里提着一条鱼。那条鱼死了很久了,锦一觉得需要杀掉它。
锦一醒来以后才知道,那条鱼像个比喻,死在了梦里。
锦一最近老是厌世,老想着如何死去的时候能飞翔着死去。
锦一是个不出名的画家,画插图的。兼职画一些广告漫画。锦一的声音很好听,他和不止一个女人做爱以后得到过这样的评价。后来,有一个朋友推荐他去做电视台的配音,还很受欢迎。
锦一就这样在城市里一混就是十年。
他画了一幅画,挂在自己新买的房子里,画了一只又一只鸟儿在云彩里飞翔,起了个名字叫做《风》。
锦一姓许,他有一天晚上问邻居家的小女儿的名字,那个女孩骄傲地说,叫周小枫。
锦一就说好听,风吹过来,把那个小女孩的长头发飘扬起来。
锦一和他的女人吹风,在阳台上说话。八月桂花香,那个女人就唱一首老曲子:尘缘如梦,几番起伏总不平,到如今都成烟云。情也成空,宛如挥手袖底风,幽幽一缕香,埋在深深旧梦中。
然后两个人就分手了。
锦一从不向外人解释他和女友分开的理由,他在晚上的时候在电视台里配一个悲伤的专题片,声音很低沉。
晚上回到家的时候,他才发现,自己已经很长时间没有悲伤过了。
悲伤过后,觉得世界是清晰的。
锦一喜欢在卫生间的马桶上拿着一支画笔画他心目中女孩的样子,画了很多种,但他从来不画眼睛。
他有好多幅没有眼睛的女人的画,那眼睛用两抹风一样的叶片代替,模糊着。
锦一有时候躺在床上想自己有过的女人的样子,总觉得有时候她们都是面孔模糊的,风把她们吹走了,吹到遥远的地方去了。
二、死亡
锦一住在十楼,是顶楼,上面有一个阁楼,他放了一盆兰花在一个废弃的石礅上。
下雨天,他上去看那盆兰花。看到对面的家属院的楼顶上晾晒的衣服,在雨中来回地摇摆。
那些衣服是在躲避吗。
锦一身上被雨水淋湿了,锦一觉得这样才像是进入了夏天。 要身体被雨水淋湿几次才像是夏天,他通常不喜欢撑着伞在雨里面走,他不喜欢遮盖自己的思想。
他有恐高症的,不敢往楼边缘走动。可是,他听到一声急刹车的声音,又忍不住想到边上去看看下面发生了什么。
锦一看到了死亡事件。
那辆车停在楼下的小区门口,却被一个男人撑着一把伞挡住了去路。
十层楼的高处,让发生争吵的两个人那么渺小。
那个男人不停拿着相机对着那辆汽车拍照片,仿佛嬉皮笑脸的。
那个女人蛮横地在雨中说话。
谁知道,那个男人突然把相机和伞都扔掉了,发了疯地去剌那个女人。
只几十秒钟的时间,那个女人便倒在血泊中了。
雨水把女人的鲜血冲得到处都是,警察和医生的车辆都来了,道路都堵塞了。全是人。
锦一冲下楼去,说自己目睹了全过程,然后,他就被警察包围住。他发现,他所看到的事实与周围的人看到的不同。他站在高处,看不到人的表情。所以,他讲的事实让警察很疑惑。于是,那警察一遍一遍地问他,两个人是如何接近,是谁先碰到谁的身体的。
反复地问。锦一觉得自己刚才在楼顶上看到事实正一点一点地远离他的身体,被大雨融化,流走。
凶手叫田一顷,是个不完全精神病人,他已经被警察控制了,嘴里竟然大声喊着他爸爸的名字,还背诵花肥和农药的价格。这些都是他们家里的信息。精神病人的父亲是农业局的职工,是卖农资的。
锦一想起自己弟弟的死。
锦一有个弟弟,比他小五岁,那一年,跟在他屁股后面,一辆车过来,车并没有撞到弟弟,弟弟却仰面躺在地上,死了。
锦一的弟弟自然叫做锦二的。锦二的死给锦一制造了很多孤单,他的乡村童年从此进入到他的内心,他拒绝在马路上行走,他经常躲在卧室里画他弟弟死亡时那条马路上的一切状物,他觉得弟弟的死给他的人生塞入了太多的疑问,让他对自己活着这件事经常充满了怀疑。
有时候,他早晨起来,会跑到对面的邻居家里看看那只狗对着自己叫不叫,如果狗汪汪地叫,他就相信自己还活着。
锦一被一场大雨带回到童年的狗叫声里,他觉得,他应该回到童年里,去看一看,那些无人问津的孤单。
P13-17
爱情是不解之词——谨以《六十七个词》向米兰·昆德拉致敬
《六十七个词》是米兰·昆德拉一篇小说评论的标题,事关别人对他小说的误解,他试图用67个词语来表达自己对小说的全部理解。
事实上,他失败了。小说或者根本不在具体的词语里;又或者,不需要这么多词语便可以界定。但这并不妨碍我喜欢他。
对别人宣布喜欢米兰·昆德拉,这事儿多少有些虚荣。自米兰·昆德拉上世纪八十年代进人中国以来,他一直占据着太多的词语资源。米兰·昆德拉的好,犹如一款质量好叉价格不菲的男用牛仔裤,耐磨、吸汗,又有些休闲的气质。然而,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喜欢这种款式的裤子,因为,他的裤腿太长了,甚至,它还坚决且固执地在屁股兜的位置绣一个庸俗的LOGO。
这比喻定会倒了部分阅读者的胃口,那么,便成功了。
我喜欢米兰·昆德拉非常之浅薄,如果我说,我阅读米兰·昆德拉十年,至今一本书也没有看完过,你一定会笑话我。那么,我同意你这么做。
最初是喜欢米氏的谐谑,是的,他是一个对读者很怠慢的人。我常常想,这个家伙,脱光了小说里女人的衣服,正经地坐在那里讨论数学、音乐节奏、性生活之外的所有琐碎的事情,像极了周星驰的电影台词。
米兰·昆德拉的出现和卡夫卡以及卡佛的出现一样,他们都是对小说文本有大贡献的人。卡夫卡让生活在现实里的人找到了另外的模拟空间,也就是说,卡夫卡拉伸了小说的生存空间。卡佛剪断了小说的冗长叙述,让我们看到的是一张又一张照片,也就是说,卡佛让小说的速度放慢了,让我们看到了事物的慢动作。而米兰·昆德拉比他们更强大。他是一个骗子,他既不负责写好看的故事,也不负责弹奏动听的音乐,只负责吹牛,用漂亮的广告词招徕观众到舞台前,而他却一个人站在舞台中央尿尿,尿完以后,宣布,表演结束。
不可以吗?
他在舞台上反问。我正是在舞台下热烈回应的一个。我喜欢这样的表演,多么随性啊,其实,我也想上得台去,一脚将他也踢下来,接着演。
可是,终于,我,并未上去。因为,一个人内心戏太多,只能一事无戍。
我的小说《六十七个词》便写了很多的内心戏,现在,你若问我写了什么,我已经差不多忘记了。但是,当初写这个小说,的确是看了米兰·昆德拉的那篇《六十七个词》。
我是这样想的,既然米氏试图用67个词来完整地阐释他对世界、对感官、对食物、对小说等一切的看法。那么,我完全可以用67个词让一对陌生的男人和女人相识、握手、接吻、上床。
请原谅我一开始对小说理解得如此浅薄。在我的恶毒定义里,小说就是让男人找到女人和食物,又或者让男人失去女人或者食物。总之,小说是一种饥饿的艺术,里面的人不能太饱和了,不然,我都不知道该和他们说些什么。
显然,我对自己的定义很是满意。我开始写了,甚至,我写出来了,发表了,出版了。我却并没有让小说中的人物获得满足。这源自于我的自私,我讨厌幸福的男人,我凭空觉得那样的男人太庸俗了。我怎么能容忍自己小说里的人物如此不堪呢?
于是,《六十七个词》里,我挑选了很多陌生于我日常生活的词语,这些词语不太正经,像极了米兰·昆德拉小说里人物的生活态度。
我相信,这大概就是我向一个人致敬的做法吧。
私下里,我总觉得米兰·昆德拉是一个热爱吹牛的人。然而,有才华的人,谁又不是呢。沈从文那么内向,还不是在情书里向张兆和吹牛。乔伊斯更甚,经常向友人理直气壮地借钱,理由竟然是他马上要出名了。米氏的吹牛表现在他对自己作品的溺爱上,比如,他到处炫耀他所精通的音律,他在和萨尔蒙《关于小说结构艺术的谈话》中,吹嘘他的《生活在别处》有贝多芬音乐的旋律和节奏。他是这样说的:“让我们从这个角度来看《生活在别处》:第一部分:75页中有11个章节,中速。第二部分:37页中有14个章节,小快板。第三部分:91页中有28个章节,快板。第四部分:40页中有25个章节,极快。第五部分:104页中有11个章节,中速……”每一次看到这里,我都觉得他太刻意了,有必要这样超文本解读自己的小说结构吗?我曾一度觉得这家伙太矫惰了。可是,他所有的可爱之处,不正是大胆抛售自己的矫情吗?
需要补充证明的是,真正进入爱情情境中的男女,或多或少,不都是有一些异常于日常生活吗?而这可以度量的异常,正是所谓的矫情。
没有矫情,哪来那么多趣味?
是啊,我终于在一次看周星驰电影的时候理解这种矫情是什么了。
当周星驰赤裸裸地赞美自己说:“我很普通,是个杀猪的”时,我一下子被击了,暂停碟片的画面,沉思良久,觉得,这是一句了不得的哲学话语。
’
所以,当我告诉你,我最喜欢的周氏电影,是,那部神奇的《国产零零七》时,希望,你不会因此而崇拜我。
回到米氏。他的关于小说的理论,我最喜欢的是那个关于“梦的召唤”的说法。
在小说《六十七个词》里,我几乎强迫男主角进人梦境里,我想要知道,卡夫卡在小说里种植的那个梦现在醒了没有,我想用一个男人的身体和“性”来将这些深层次的思考拉下水,将那些所谓的“哲理”变成下流行为。
然而,让我觉得好玩的是,这只是梦。我们不能因为一个人在梦里救了人而赞美他高尚,更不能因为一个人在梦里杀了人而判处他死刑或者终身监禁。
只是,在小说里,梦和现实的边界如何划线,这才是写作者要掌握的尺度。
向某某致敬是一件特别占便宜的事情,尤其是像我这样,写作多年,却时常怀疑自己的人。这些年来,我写作的向度越来越偏僻,摆脱幼稚的过程像极了我阅读米兰·昆德拉的过程。一开始,我喜欢他小说的片断,再后来,我喜欢他作品的严肃及庄重,再后来,我喜欢他作品中时时刻刻都透出来的孩子气。
是啊,当我是孩子的时候,我觉得这个世界都太庄重了,而当我渐趋中年,我觉得,一个有着孩子气的人,是多么值得珍惜。
我希望,我也是那个值得珍惜的人。谨以此篇小说向米兰·昆德拉致敬。
赵瑜
《核桃男人之六十七个词》通过六十七个碎片化的词语,讲述了一个城市孤独男人的爱情故事。他在自我幻觉与现实生活里徘徊,在自己的爱情记忆中寻找真相。最后,他意识到,不管自己多么用力地把想象的画面还原为现实,现实却依旧模糊。赵瑜运用了大量加法,把不同的人的人生经历放在同一个人身上,试图还原一个人的记忆真相。他甚至往真实的生活里加入大量幻觉,尝试以幻觉打败真相。作品以另类的写法阐述了模糊主义的观点——爱情只是一种想象。
“我不告诉你我去过哪里,但现在,我已经回到原地。”
“喜欢是一个会跑的词语,如果觉得寂寞了,那是因为喜欢的那个人,那件衣服,电影或者一个电影还没有跑过来。”
“爱不过是一场遮掩了彼此心事的表白。明明在一锅开花的粥里面,自己的身体里已经融合了所有其他豆类的心跳和气息,却誓言旦旦地说,我的身体里只有你的味道。”
……
赵瑜著的长篇小说《核桃男人之六十七个词》中,六十七个词让一对陌生的男人和女人相识、握手、接吻、滚床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