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穿上黑色牛仔裤、白衬衫、舒适的夹克,还有那双已经穿了三年的皮鞋,心里想着一个女人曾提起过的市中心的那些地方。
他倒上两杯烈酒,边喝边看电视,等喝完再出发去市里。他不想太早出发—他不想有人看到他在空荡的酒吧里闲荡。最重要的是,他能够成功地混入人群中,和其他人一样不被注意到。无论如何,他都不想被人记住,不愿引人注目。或许在某个案件中,当有人问起他那晚的行踪时,他就说整晚都在家里看电视。如果一切按计划进行,没有人能在任一地点注意到他的存在。
时间差不多了。他喝完杯中酒,出发!他有些微醉。他从市中心的住宅出发,前往酒吧。市里好热闹,挤满了来度周末的嗜酒者。最受欢迎的地方排着长长的队伍,保安们正在秀肌肉,来者陆陆续续。街道上飘荡着音乐声,餐馆食物的香味夹杂着酒吧的酒香一同飘入街道。他鄙视那些醉鬼。
他只等了一会儿就进去了。这不是最时新的地方,但却一直都是最拥挤的地方。这很好!他一直留神观察着符合他品味的女孩和少妇:最好不要超过30岁,且不要完全清醒。如果她们只是喝了一点而不是太醉,那就刚刚好。
他尽量保持低调。他拍了拍夹克口袋,确定东西还在口袋里面。他在来的路上已经反复地确认了口袋之物还在。他知道自己是那种有神经质强迫症的人—反复确认门是否关上,钥匙是否忘带,咖啡机、加热板是否切断电源。他着魔地这样做—他曾在一本杂志里读到过一篇讲这种行为的文章,还读过一篇讲一天洗二十遍手的另一种强迫症的文章。
大部分人都喝半升啤酒,所以,他也叫了半升啤酒。酒吧侍者几乎都没看他一眼,他小心翼翼地用现金付账。他觉得这样更容易混入人群中。大部分顾客都和他年龄相仿,都是和朋友或者同事出来玩的。饮酒者提高嗓门说话,音乐几乎被盖过,嘈杂声震耳欲聋。他悠闲地环顾四周,观察着那群簇拥在一起的女人们。还有些女人是和男友或是和丈夫在一起。没有人是形单影只的。他没有喝完杯中酒就离开了。
在第三个这类场所,他认出了一个熟悉的身影—他猜她可能三十岁左右,而且好像是一个人来的。她坐在吸烟区的桌边,四周都是吸烟的人,但她好像不是和他们一起来的。他远远地看着她,她一边喝着玛格丽塔鸡尾酒,一边抽了两根烟。酒吧里人山人海,但是她身边那些吸烟的人似乎都不认识她。
两个男人走过去和她攀谈,她摇摇头,他们立即走开了。第三个男人走过去,她看上去似乎愿意搭讪了。
她面容姣好,有一头深褐色的秀发,身材健美,穿着一条漂亮的半身裙,短袖T恤,披着披肩。T恤上印着“圣弗朗西斯科”的英文字母,字母“F”旁印有一朵小花。 她刻意拒绝那些追求者的搭讪,他们生气地说了几句后就走开了。
他等她平复下来后,走过去和她搭讪。“你去过那里?”他问。她抬起头,没有认出他。
“去过圣弗朗西斯科?”他指着T恤说道。
她低头看了看胸前。
“哦,这里吗?”她问。
“它是座令人愉悦的城市!”他接着说,“有时间的话可以去玩一玩。”
她看着他,想着是否该像对待那些人一样聊几句就打发他离开。但之后,她似乎想起来之前见过他。
“那个地方很有意思!”他继续说,“在圣弗朗西斯科,有很多好玩的地方。”
她笑了。
“很高兴在这儿见到你!”她说。
“是的,很高兴见到你。你是一个人来的吗?”
“一个人?是啊!”
“圣弗朗西斯科怎么样?你一定去过吧!”
“我想,我……”
她的声音被嘈杂声淹没了。他把手伸进夹克口袋,俯身向前靠近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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