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何谓玄学诗
但恩诗名之重振,其原因绝不可能仅仅是外在的、偶然的。他的诗中必有在任何时候都可能令人感兴趣的具有永恒价值的东西。据格瑞厄森说,但恩的诗名在以往三百余年间经历了多次沉浮,但就他的“才智”,及其范围和特点、渊博和机巧而言,各时代的评论者看法都趋于一致。他们的分歧之处仅在于这种“才智”与他的诗的关系及其对他的诗的影响。①可见,但恩的长处也就是他最有争议之处。
历代评论者几乎无不由衷地佩服但恩的才智。德莱顿称但恩是“我们国家的最伟大的才子,尽管不是最伟大的诗人”。柯尔律治写到:“令人惊奇的活力、热烈和特异,随心所欲利用广大记忆的几乎无限的储藏,以及用我们无权期望的题材所做的练习一一这就是但恩的才智。”唯独德昆西认识到可能使但恩的才智成为其诗的工具的基本素质:“极少作家曾经显示出比但恩更渊博的才能;因为他以极富热情的庄严感融合了别人不曾做到过的一一辩证之精妙和谈吐的最高升华。”②
具体到诗创作中,才智当然要表现为某种技巧风格。艾略特指出:“但恩……运用一种有时被认为是具有‘玄学’特点的技法;一个修辞格被精炼到智巧所能达至的最远地步。……但是在别处我们发现,并非仅仅一个类比的内容的阐释,而是一种通过迅速联想的发展,这要求读者方面有相当的灵敏。”③不那么崇高的色情)非常奇特。奇在他把中古经院神学的辩证法,亦即所谓玄学,以及驳杂的学问揉进了性爱的激情之中;特在他把早期基督教作家和文艺复兴运动对女性的看法结合起来,表现了一种对性爱的新态度。这两个特点虽不能说前所未有,但在但愿的作品里被发挥得淋漓尽致,以至在任何时代都不乏先锋性质。
在其艳情诗里,但恩的玄学并非关于宇宙起源、生命存在、时空因果等哲学命题的抽象本体论,而是游戏笔墨、卖弄学问、诱哄女人的实用恋爱诡辩术。经院神学被用作宫廷式的奉承和借宗教名义的调情。然而其极富巧思、逻辑严密、旁征博引的诡辩着实令人佩服。
奇喻是其诡辩术中最具代表性的一种修辞手法。有人说,但恩的奇喻是受经院辩证法影响的中古诗中流行的“玄学奇喻”,但被赋予了他自己的个性和他那个时代对科学的兴趣的特点。这里所谓科学是相对于人文学科而言,由于时代的局限,自然包括在今天看来不那么科学的学问,例如炼金术。塞缪尔.约翰逊曾指出,但恩等“玄学诗人”往往“从普通诗歌读者所不大经常造访的学问的幽僻处汲取他们的奇喻”。①这才是但恩的特别之处。的确,但恩喜欢探赜索隐,涉猎异教知识,这可能与他出身天主教徒家庭,长期被排斥在国教正统观念和社会生活主流之外不无关系。 P3-5
我于约翰.但恩,素无研究。1992年始译,是应人之约,一时兴之所至。费时两年完成的译稿《约翰.但恩:艳情诗与神学诗》迟至1999年初才得以问世,内容包括传世的《歌诗集》、《哀歌集》全部和《神学诗集》部分作品。尽管如此,该书居然忝为首部但恩诗集汉译本,算是填补空白之译,并于2002年获第四届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然而,我并不以此为足,反因率尔操觚所致误译深以为憾。
2003年,我主动对此译本修订一过,又增译了《格言集》,改题为《英国玄学诗鼻祖约翰.但恩诗集》,设法于2006年重版问世。此次修订仅改正了一些明显的语义误译,于诗体形式则调整不算太多。
2013年初,另有出版社询及拙译,欲出英汉对照本但恩诗选。此建议正合我意,遂选取《歌诗集》全部和“神学冥想”组诗十九首,再加修润,除斟酌用语措词外,于诗体形式亦颇加整饬。我在“修订附记”中略云:“经过对照原文逐字修润,较诸先前版本,面目大有不同。着眼于原文,以准确为第一美德;着手于译文,以自然为第一美德。其次才是精炼,再其次才是整齐。此次修订,也许过于注重整齐,而有伤自然,但愿不失准确和精炼,也算不无小补吧。”选本于翌年问世.忝列“英诗经典名家名译”丛书。
本次修订实际是上次选本修订的延续,或者说,上次选本是本次修订的插曲。在选本的基础上,我继而陆续对剩余部分,即《哀歌集》、《格言集》和《神学诗集》(部分)做了大幅度修改。包括选本在内,这是第三次全面修订,较诸第二次,译文面貌大有改观,尽量消除了残存的错误。可以说,此版体现了我目前的功力水平和译诗理念.
在我着手本次修订之初,有台湾友人告知:台湾学者曾建纲在其译注的《哀歌集》(联经出版公司,2011年7月)“译注者序”中对拙译初版“多所苛责”。我当即表示:“译事艰难,而改译和批评则容易得多。我一向主张批评别人之前,自己应(不参考任何已有译文)独立先译一遍,再来与人比较,这样可少一点先人之见,多一点同情之心。客观真诚的批评才是有益的。”稍后得其书一览,倒觉其持论尚属客观,唯彼此对文学和翻译的识见有所不同耳。曾先生是真正的但恩专家,于翻译和研究都用力颇深,于批评亦严肃认真,令人钦佩畏敬。故我愿在此认真作一答辩。
首先,曾先生指出,拙译诗行“长短严重失控”。这无可否认。当时限于功力,惟求达意而已,于格律形式未尽讲究。今则改为以汉语的五音顿对应原诗“英雄双行体”的五音步,而音节数并不拘于十个。曾译则以数音节为能事,而不知考究音顿,以致节奏尺度参差不齐。汉语与英语相似,节奏格律更多是靠音顿之有序而非音节之等量而厘定的。即便不论音顿,而只论音节,曾译也未能做到整齐划一。仅就其译序中所举《嫉妒》一诗译文第27—30行而言,事实即非如译者所声称的“我的译文每行皆只用10个字”,因为第30行就用了12个字,已属破格。
其次,曾先生认为,拙译“多半向韵脚投降,竟让每两行一韵的《哀歌集》在译文中多半成了无韵体”。这我不敢苟同。我曾在题为《诗学漫谈:兼驳几个流行的谬论》的演讲中说:“我们知道,唐代的《切韵》分一百九十三韵部;宋代的《广韵》分二百零六韵部;金代的《平水韵》已经减为一百零六韵部;元代的《中原音韵》则合并到了十九个韵部;明、清时期民间流行的戏曲韵部就只有十三辙了。由此看来,语音、音韵是在发展的、变化的,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我们为什么不能用现代音韵来写格律诗呢?再说,主张用旧韵者一般也就是用已属近代音韵的‘平水韵’而已,连唐韵也不是,更何况诗经、楚辞的古韵了。”而且,汉语诗人在实际创作中往往会采取“邻韵通押”的做法。这类似于英语诗中的不完全韵(或称宽韵、近韵、斜韵等)。尤其是现代诗人,往往有意打破传统,用韵要宽松得多。拙译用韵,就根据需要,时而基于古音,时而基于今音,总之以语音规律为原则,.尽量从宽,并不拘泥于传统韵书。而台湾学界一向守旧复古,热衷于正字正音,一些早已作废的古音竟得以恢复流行,可谓矫枉过正。加之方音杂糅,南北殊听,难怪有些近韵在曾先生之流看来竟不算押韵了。
另外,曾先生还认为,拙译在“达意”上“也多有争议”。并举《比较》(曾译《对照》)一诗开头四行译文为例,评曰:…好像’两字过分白话,读之如散文,念起来不免少了点诗味。尽管邓约翰以四世纪前的口语英文写诗,但毕竟这文字已历经四百多年,年岁已有,在译文中不妨适时地‘古’一点,也好提醒读者邓氏的《哀歌集》多成于明神宗万历中期,是个‘古代诗人’。若以‘如’替换‘好像’,3行下来既可少用3个字,又可更贴近诗的精炼。”这恰恰是我早已摒弃的迂腐之见。早在两百多年前,英国诗人威廉.渥兹渥斯就已发动诗界革命,主张诗与散文的语言实无区别,力斥所谓“诗歌用语”(poetic diction),而尝试用普通人真正的日常用语写诗。现代先锋诗人受其影响,逆不断涌来的复古潮流而动,经过不断实验,才成功地把诗歌拉回当下生活.还其本来面目。同理,译者的责任在于为当代读者再造近似于《诗经》时代读者听《关雎》的新鲜感觉,而不在于给他提供恍如隔世的“假古董”;其译作是给当代人乃至后世人看的,而不是给古代人看的。既然但恩用的是他那个时代的英语口语,我们这个时代的汉语读者需要的就应当是我们这个时代的纯正汉语口语,而不是山寨版的四百年前明朝的汉语。这样,我们的读者从译文得到的感受才更直接,才少隔阂,才近似但恩时代英语读者而非现代英语读者从原文所得。这样的翻译无需从古汉语到现代汉语的再度翻译,才真正迹近等效翻译。钱钟书所推崇的林琴南的翻译妙则妙矣,但由于语言陈旧,现在就都需要重译。台湾与大陆文化教育阻隔已久,语言习惯颇有歧异,彼此语感不同,不足为奇。曾先生认为拙译多用白话,近于散文,“读来佶屈聱牙,呕哑嘲哳”,而我觉得曾译多用陈言成语,归化过甚。间或还有生造语和措词不准确之处,文体文白夹杂,读来呕哑嘲哳,佶屈聱牙。
至于曾先生指责拙译“注解过简、不见研究书目等”,则不免过苛。拙译是文学译本,不像曾译是学术译注本,本无需详注,更无需研究书目,这是体例使然。拙译初版时,我尚未及见Gary A.Stringer总编的《集注版约翰.但恩诗集》(2000)。此次修订时,才得睹该书第二卷《哀歌集》和第七卷上部《神学十四行诗》。尽管如此,除用该书校正了个别原先理解不确之处外,我也不觉该书内容有更多可采处,而且还发现似有一处误印。而诚如我的台湾友人陈先生所言,曾译则“全然仰仗这套书”,其注解主要依据该书各家注释按图索骥,加以敷演,甚或直接袭用,完全自出机杼者并不太多;有些解释仅涉及英语单词的理解,本应在译文中体现,有些联系中国文化的发挥则显得喧宾夺主,全无必要。
曾先生举出的拙译中惟一“明显的‘错译”’是《比较》一诗的末行:“She and comparisons are odious”(她,和比较都令人显出丑恶面貌)。我之所以如此译,并非因为不解原文含义,只是因为原文涉及成语,为避免解释,才以意出之,以至失之不确。尽管如此,我仍加注目:“‘Comparisons are odious’是英语中一句古老的谚语,字典里有意译作‘不怕不识货,只怕货比货’者,似不如‘人比人,气死人’。”此注乃是我自出机杼,“人比人,气死人”是我自己的,而非英汉字典中的译法。曾先生却拿来证明我“误解了原文”,甚至用于他自己的译文中:“人比人气死人,她亦令人呕。”其实,他不知道,在2006年增订版中,我早已将此行改为:“她,和比较都同样令人气恼。”
约翰·但恩(JohnDonne,1572—1631,或译邓、邓恩、顿、堂恩、唐恩、多恩)是十七世纪英国“玄学诗派“的鼻祖。因其诗怪诞奇诡,不合正统,不入俗流,故长期得不到应有的评价。直到二十世纪初,其诗全集编定出版,才算被重新“发现”,受到著名诗人托马斯.艾略特的极力推崇,一时间现代主义诗人纷纷仿效,学院学者孜孜研究,其地位日益上升,大有超过弥尔顿之势。无论如何,时至今日,但恩作为英国文学史上重要诗人的地位已无可置疑。
由约翰·但恩著的《约翰·但恩诗集(修订版)(精)》是在《约翰.但恩:艳情诗与神学诗》(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99)和《英国玄学诗鼻祖约翰·但恩诗集》(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06)基础上修订而成的。译者曾以多种权威版本的原文但恩诗集为底本,译出其作品中最重要的部分《歌诗集》、《格言集》、《哀歌集》全部和《神学诗集》大部分内容,并逐行加以详尽注释。在此基础上,又参照新的原文版本,逐字逐句校勘旧译,对译文做了大幅度的改进,并增加了一些注释。此外,还撰有译者序,对但恩诗及其接受史做了细致而扼要的介绍,并编写有但恩年表及相关文章作为附录。迄今为止,本书仍是最全的但恩诗集汉语译本。
译者以多种权威版本的原文但恩诗集为底本,译出了其作品中最重要的部分“歌与十四行诗”、“哀歌”的全部和“神学诗”的大部分内容,并逐行加以详尽的注释。此外,还撰有译序,对但恩诗及其接受史做了细致而扼要的介绍。可以说,本书目前国内唯一的、权威的但恩诗集中译本。
《约翰·但恩诗集(修订版)(精)》由约翰·但恩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