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这些对上校军事履历温和的指责之外,福克纳时不时地也会责备萨托里斯家族成员过分骄傲和嗜好暴力,并把他们描述为“自高自大”和“蔑视他人”。他说道,甚至家族的那把托莱多剑,尽管其“本身足够锋利清冽”,但因其具有“塑造环境以适应傲慢目的的习性而变得有点儿失去了光泽”。萨托里斯上校尤其易患这些毛病,他在其墓碑上为自己建了一座高达14英尺的肖像(和福克纳上校的一样),高昂着头,“一副藐视他人自高自大的姿态”,就是一例证。但福克纳再一次为他的祖先免除了罪责。如果我们相信韦尔.福尔斯,那么只是在动荡的内战期间,萨托里斯上校“不得不开始杀害平民”之后,他才变得迷上了暴力和过分的骄傲。“那是运气改变时我们都会做的事”。福尔斯所言暗示了在此之前,约翰·萨托里斯是一位较为有教养的高贵之人,能够有效控制他富有侵略性的本能(当然,真正的老上校是“在他年轻时”沉迷于谋杀和蓄意的暴力行为,反倒是在重建时期改进了他的外表,成为一个有文化的优雅之士。这意味着对南方的“爱国情怀”不能证明萨托里斯上校暴力行为的正当性)。
最后,在一个情节转换处,福克纳甚至表达了对美国贵族观念的蔑视。有一段话非常醒目,福克纳让可能是中世纪骑士后裔的约翰·萨托里斯宣布——“在欢笑声中畅谈家谱”,这在19世纪的美国完全是在“扯淡”;“在美国,一个人拿到的和保有的东西才有意义;在美国,我们所有人都有一个平凡的祖先,我们有把握声称,我们的世系起源的那座房子就是伦敦中央刑事法院(0ld Bailey)”。不过,与《坟墓里的旗帜》这本小说中的其他情节一样,这些评论蕴含的破坏性意义几乎立刻就在接下来的两句话中被抹除了。在这一段中,福克纳又让约翰·萨托里斯告诉我们,“声称对祖先的事情毫不关心的人只是比凡事都靠家族先辈的人稍有点儿价值罢了”。而且,“一个萨托里斯家族的成员有资格有点儿虚荣和讲些废话,如果他想。”显然,福克纳在试图抨击萨托里斯家族神话的同时,也想试图拥有它。
言辞上的这些双重表述表明,福克纳对家族神话这种素材已变得异常的敏感,反映出他内心文化的激烈冲突。自童年初期以来,他就把老上校视为认同的典范,后者的品性是他最想模仿和汲取的,而无论他是神话与否。同样,福克纳也总是欣赏和享受一个观念,即福克纳家族成员无一例外要比其他密西西比人高出一等,即便他认识一些比他更出色的密西西比人。而与此同时,他心中的现代主义部分则越来越明显地要求他把关于南方过去的观念建立在历史真实的基础上,要求他打破对家族的虔敬,并探索他曾祖父生活的全部真相。结果,《坟墓里的旗帜》就成了从根本上支持却也略有犹疑地支持贵族神话的一本书。正如福克纳在1927年时对它的描画,这个贵族传统虽然“有点儿失色”,却是建立在真正的贵族气质之上,它从前现代的欧洲移植到美国南方,随后又成为内战期间南部联盟军人英勇奋斗的基石。也许最能揭示福克纳心态的,莫过于他一写完手稿就强烈地渴望让姑祖母亚拉巴马(Alabama)读读它。亚拉巴马是老上校的女儿,是家族荣耀的守护者,珍妮小姐这个人物就是根据她和其他人为原型改编而成的。换言之,福克纳没有把《坟墓里的旗帜》献给亚拉巴马,而是献给他在现代主义文学领域中的导师舍伍德·安德森,这想必具有某种意义,但这本书的写作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让萨托里斯家族的一个成员满意。
在《坟墓里的旗帜》中,福克纳可能依然真挚地忠诚于贵族传统本身,但当他有计划地描述这个传统对萨托里斯家族的当代人,尤其是年轻的贝亚德的毁灭性影响时,情况就完全不同了,就像这不是他要开始讲述的故事一样。在小说最开始的情节中,贝亚德看上去是一个十分正常的萨托里斯家族成员,他幸福地结婚并期待着第一个孩子的诞生。在德军飞机进攻时他勇敢地去解救他的弟弟,不过没能成功。他与约翰的关系中没有任何异常的迹象,相反,福克纳似乎要把他们描述成手足恩爱的典范——他们在法国上空相遇,他们“就像嬉戏的海豚,在苍白孤寂的迷雾中彼此翱翔”。然而,在小说写完时,所有这一切都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人们发现,这个贝亚德·萨托里斯深受神经官能症的折磨,嗜好暴力和酗酒,无法做到夫妻恩爱,被死亡的渴望所控,并在小说的结尾实现了这个夙愿。而他与弟弟约翰问的顽皮竞争在当时已接近同性乱伦的边缘,他对成为萨托里斯家族一员的自豪也已变成对祖先幽灵病态的迷乱。有人可能会问,福克纳为什么会选择让他的主人公患上这种令其日益虚弱的神经官能症呢?他通过这种设计是要传递有关南方现代生活关系中的什么信息呢?
假若我们考虑到贝亚德天生的社会地位和最终命运之间充满讽刺的差别,这些问题就都不无裨益,似乎也都特别切题。贝亚德在教养、智力和勇气等方面有许多优势,在南方最被寄予厚望的那群人中,即能够领导他的共同体摆脱经济和社会停滞同时保留他最好价值观的那类年轻人中,本该有他的位置。可这种情况没有可能发生,从他战后返乡的方式中立刻就变得明晰起来。他返回家乡,没有得到唐纳德.马洪享受的那种英雄般的欢迎。他也没有提前告知自己的归来,而是在火车还没停下来时就跳下车,径直前往墓地,“偷偷溜进他爷爷建的城镇中……就好像他是垃圾一样”,家族的那位老迈的仆人西蒙·斯特拉瑟抱怨说。贝亚德没穿制服,也没有佩戴想必他已获得的纪念章或勋章。这样,从一开始,读者就会感觉到,这个萨托里斯明显不同于他的先辈们。P161-164
辛格给出了一个研究福克纳的惊人视角,对福克纳思想的结构和性质进行了令人愉快的探索。——查尔斯·里根·威尔逊《华盛顿时报》
辛格对福克纳的阐释无懈可击,尖锐且富有原创性。它非常清晰地表明,辛格一生致力于思考福克纳的作品,在目前已出版的有关福克纳的系列研究中,他的成果可以说是世人瞩目。——托马斯·安德伍德《美国历史评论》
辛格的作品分析精彩,是因为他理论性的分析路径深化了他对作家个人小说的阅读。他对福克纳内心文化力量相互竞争的理解,非但没有构成障碍,反倒帮助他破解了小说中的秘密。——戴维·佩克《马吉尔文学年鉴》
关于威廉·福克纳,我能够满怀信心确定的只有一件事,那就是现代学术界从没有忽视过他。人们处处都能发现有关福克纳的评论仍处于繁荣时期的证据,如近来一部关于福克纳的文献,包括的词条差不多有600页;福克纳研讨会召开的频率不断增加;论述他及其作品的博士论文,数量庞大,而且一直不见减少。“在过去几年里”,阿瑟·F.金尼(Arthur F.Kinney)断言,“除莎士比亚(Shakespeare)外,评论福克纳的作品超过了其他任何一位用英语写作的作家。”所有这些关注想必会令福克纳本人感到好笑,因为在他写作生涯的大部分时间里,学院派的作家们差不多一直都无视他。目前,我们关于福克纳的研究,可能到了泛滥的地步,那么,为什么我还要再写一部论述福克纳的作品呢?
奇怪的是,在所有已出版的关于福克纳的作品中,他的思想结构与性质这一主题始终没有得到充分深究。从某种程度上说,有些评论家已经论及了福克纳精神中的实质内容,但他们通常都绝望地放弃做进一步研究,因而未能发现他在知识连贯性方面的任何主线。“我这样说丝毫没有夸张”,恼羞不已的沃尔特·J.斯莱托夫(WalterJ.Slatoff)宣称,“福克纳作品的结构形式和含义更多地受到一系列喜怒无常的冲动和回应的影响,较少受到任何支配性的观念、主题,或艺术与美学考量的左右。”约瑟夫·戈尔德(Joseph Gold)同样发现无法对福克纳的信念进行分析。直到最近,前述那类观点一直是关于福克纳学识的普遍性论断。他们把福克纳描绘成一个来自边远地区没有教养的居民,描绘成福克纳自己反复标榜的“乡野之人”或“农夫”。他们进而认为,福克纳的思维全然没有超越那些传统的虔诚信仰,如勇敢、骄傲、荣誉等;福克纳完全不了解他所处时代的文化浪潮,是他那超常的天赋推动他创作出了伟大的文学作品。就福克纳来说,他不遗余力地实现了他的宏大的梦想。在一次采访中,他曾声言:“实际上我是一个没受过教育的人”。“我不喜欢学校,大约在六年级时,我就退学了。因此,我对思想的理性和逻辑过程根本就是一无所知。”就好像相信了福克纳说的是真话一样,文学研究者大体上都不愿意认为有属于福克纳的“理念”,思想史家也几乎始终对他避而不谈。
然而,福克纳绝非文学领域中的一个土包子。本书坚持认为,通过将福克纳的创作手法与学识和他所处时代的文化与知识话语联系起来,我们会发现他创作手法与学识中的许多有价值的东西;同样,如果我们理解并接受他的创作手法和学识,我们也会了解到有关他所处时代的许多重要事情。这并不意味着我要试图探究出一套稳定的且可能贯穿和支配他所有作品的观念体系。恰恰相反,我需要采用一种动态的研究理路,把福克纳看作身处两种主要历史文化进行重大转换时期的一位作家。而这两种文化,一是指他的出生地即19世纪晚期的密西西比州所盛行的维多利亚时代的文化;二是指他在广泛阅读过程中发现和汲取的现代主义文化。他最早的作品清,晰地反映出维多利亚时代晚期和后维多利亚时代的思想状况,而到了创作生涯的中期,他在很多方面都已变成一位20世纪的现代主义者了。可是,从一种文化移情到另一种文化的历程既非迅疾也非容易完成,一路上,许多高度珍视的东西都不得不被抛弃,不得不被他还没有感到完全适应的东西所替代。我认为甚至在福克纳生命的暮年,他内心的文化冲突也从没得到彻底解决,而正是这种文化冲突提供了理解他的关键要素。
……
在福克纳小说中,相比于他塑造的其他人物,尽管也存在着前述那种惩罚,但有两个人物更接近他的基督似的完美形象,她们是《野棕榈》(The Wild Palm)中的夏洛特·里顿迈耶(CharlotteRittenmeyer)和《大宅》(The Mansion)中的琳达·斯诺普斯(LJnda Snopes)。这两个人物在反抗传统的性别角色之后都经历了可怕的痛苦,但我们要理解她们之所以遭受和乔·克里斯默斯一样的苦难,乃是因为她们具体体现了一种优秀的认同典范,而她们所在的社会还没有准备好接纳它。她们每个人都自觉地依照现代主义价值观生活(正如她们自觉地拒绝19世纪道德二分法的所有表现形式一样),都达到了男女同体的境界,并都把福克纳认为体现了最为完美的阳刚和阴柔特性的那些认同要素都融入了一个临时性的统一体之中。正如福克纳对她们的描述,这两位女性实际上能承担起正常情况下预留给男人的任何角色,与此同时却仍能保有特殊的能力,凭直觉体会其他人的情感、关照弱者和被压迫者的需要。在福克纳看来,这使她们有别于与之对立的性别的成员。
这种对男女同体英雄般的描述,使得一些评论家认定福克纳是早期的女权主义者;恰如福克纳让夏洛特和琳达以及更早的一些女性人物经历诸多磨难一样,使得其他一些评论家确信福克纳是一个无可救药的厌恶女人者。这两个标签都具有某种程度的真理性,但显然没能捕捉到完全真实的福克纳。一种阐释只有考虑到他的相互冲突的自我引发的张力,才能够做到这一点。和对待其他所有事物一样,在性别问题上,福克纳在他最好的小说中的立场就是一位现代主义者的立场,致力于同他自己心灵中那个重要部分做持续的却无望获胜的抗争。
在美国的重要作家中,也许没有其他人像福克纳那样为了成为一个现代主义者,要进行如此艰难的奋争,要设法战胜家庭和地区的主张。他倾其一生搜集整理那些传承给他的神话和文化碎片,为的是把它们改造成一种切实可用的认同,以能够经受住20世纪新的生活环境的考验,也许还能为英雄行为的实践提供可能性。和所有现代主义者的探索一样,虽然福克纳的奋争也没有取得成功,但他的最伟大的艺术成就却源于这种奋争。
所有有关福克纳的已经出版的书中,其中一个话题——他思想的本质——还有待深深挖掘。丹尼尔·J.辛格编著的《威廉·福克纳--成为一个现代主义者(精)》通过具体个人文字的分析以及对福克纳早期著作《去吧,摩西》的解刨,辛格这部关于威廉福克纳的精彩传记,追述了福克纳这位由现代主义前卫艺术文化养育长大的作家,期望将自己从压抑的维多利亚时期文化中解放出来的诉求。为了适应这两种文化剧烈的矛盾,福克纳创造了一种复杂而又流畅的以自我为基础的双重角色结构模式。
丹尼尔·J.辛格编著的《威廉·福克纳--成为一个现代主义者(精)》介绍了,威廉·福克纳(1897—1962),当代美国著名作家,是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唯一一位真正意义上的美国现代主义作家。他与欧洲的乔伊斯、伍尔芙、普鲁斯特等遥相呼应,运用意识流和多角度叙述,开创了现代先锋文学的先河。他的作品最大的外在特点是绵延婉转、结构繁复和词汇精巧。本书对福克纳每一部作品的系统诠释,带我们理解福克纳思想的结构和本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著名历史学教授丹尼尔·J.辛格的集大成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