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爱看《请回答》三部曲,爱它的温情脉脉,回忆满满,那你一定会更爱“再见了,青春”,因为它不止有回忆和温暖,还有人近中年的世故,放弃对抗,寻求和解……从回忆中出来,人生才到中场,生活还要继续。
在巩高峰著的《把世界搞好啊少年/再见了青春系列》中,那个懵懂孩童在横冲直撞中步入了少年时光,小小的人,揣着大大的希望和幻想,灿烂似流水澄澈透明,有趣得闪闪发光。
年复一年向前奔跑,而人往往就在回头时,模糊了双眼。我们找寻到那些旧时光,只是为了跟它说一声,“再见了,青春。生活从来不易,人生,以后请继续多多关照!”
站在回望青春的门槛上,这个世界依旧不那么好。不过家人身体都还健康;一段三年的恋情修成了一场婚礼;房子虽小,但我总算有了存放自己的地方;可爱的女儿也顺利来到这个世界——这一切对一个两手空空扑进城市的北漂青年来说,还算完满。
可我似乎没那么快乐,因为身体里有个“小”一直闹我,一有空闲就跟我小声耳语,在我睡着的时候跑到梦里给我放电影。这一切,看起来面熟,听起来耳熟,一切似曾相识。
我一直偏执地认为,自己所经历过的人和事,都是我生命里的一盏灯,无论是明是灭,我都梦想能和他们久别重逢。可是有些人、事、物,注定只是我人生这部戏里的路人甲乙丙丁,即使我再努力,也真的打捞不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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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欢喜
五年级的时候,教室里突然变得有点儿怪怪的。
怎么怪我说不好,反正是不对劲儿,感觉哪里出了问题,但是又说不出来。这么形容吧,好像是一夜之间,大家突然都有了秘密,反正,每个人都变得神秘兮兮的。特别是男生和女生之间,似乎一夜之间一下有了一道裂缝,那裂缝不宽,抬脚就能过去,但裂缝里是不见底的深渊,飕飕冒着凉气。
以前班里多热闹啊,一下课大家就说说笑笑打打闹闹的,除了不能进错男女厕所,毫无顾忌。可现在不一样了,不知道从哪一分钟开始,大家一下变成每天都在开新生联谊会似的,男生扎一堆,女生围一群,互相借个橡皮都要说一声“请”和“谢谢”,哪哪儿都不对劲儿,不舒服。
就连我自己也有了些异样,比如说和前排的李菊吧。从三年级开始我们就坐前后桌,课上课下嬉笑打闹,何曾有过什么不愉快?我最喜欢捉弄李菊,上课时被老师点名到黑板前做题时,总无意地碰掉李菊桌角的书或者文具盒,然后装作满脸歉意地一点一点给她拾起来,每拾起一样就朝她扮一个鬼脸,因为老师就在她面前站着,她还不敢笑,生生憋成内伤。我最喜欢拽她的小辫儿,不分时间、地点,有事儿没事儿就拽一下,然后立马扮演无辜的路人,或转嫁祸端或趴在课桌上窃笑。
别说拽小辫儿了,我还往李菊的头上扔过路边摘来的植物种子粘刺球,结果李菊花了一整节自习课才摘完。当然,李菊后来悄悄回敬了我三颗图钉,撒在凳子上,我一坐下,屁股上扎了三个血眼儿。我天蝎座,会客气吗?很快,伤疤还没好,我就往李菊的文具盒里一次放了三条毛毛虫和一只小癞蛤蟆,她上课时尖叫着几乎从座位上飞了起来,那一声“啊”全校差不多都能听见。一瞬间,全班男生哄堂大笑,女生手足无措,而老师一脸惊愕,只有我满脸同情,帮忙去捉那只活蹦乱跳的癞蛤蟆……
五年的小学时光,一直就是这么过来的呀,我们没有生过超过两天的气,也没为此恼怒过。李菊对我最凶的表情是翻白眼儿,翻完还忍不住勾起嘴角,莞尔一笑。
每当这个时候,我都觉得欢喜异常。
可最近不一样了,李菊几乎没再转过脸跟我斗嘴吵架,甚至连白眼都没再朝我翻一个。我们好像突然间变得从来没认识一样,男女生之间那条裂缝,似乎就裂开在她的身后和我的面前。我不知道这是怎么了,最近我没怎么招惹她,更谈不上得罪。可是她和所有女生一样,扮矜持,装冷艳,每天挂着女神般若有若无的傲气和清高,目中无人。
我不是没试过缓解这种略显尴尬的现状,可我再碰掉她的文具盒,李菊连看都不看我一眼,自己起身收拾。我从后面突然拽一下她的小辫,她竟然不佯怒,也不笑,而是一脸厌恶地扭扭头,甩甩马尾辫,就像什么都没发生。
有一天课间我甚至讨好地求她转身,给她讲个故事。李菊没拒绝,但也没表现出以往的欣然接受,只是稍微侧了侧身子,听我略带夸张地讲了一个古代的故事:一个卖猪肉的和一个卖水果的挨着摆摊,一天俩人因为五十吊钱吵了起来,谁都说那五十吊铜钱是自己的,还各自都有人证。最后闹到了县衙,县官听两人讲完情况,让人把五十吊钱拿到后堂。没多会儿,回来就把那个卖水果的打了二十大板,把五十吊钱判给了卖猪肉的。故事结尾,我一脸谄媚地请李菊猜:为什么县官这么肯定钱是卖猪肉的呢?李菊面无表情,既不猜测,也没有希望我讲出结果的期待。我只好悻悻地说:因为县官让人端一盆水,把铜钱往水里一放,水面一层油花——卖猪肉的整天摸肉啊!(P3-5)
给少年写了封长信,邮差是火
三十岁那年开始,我花了两年时间写了本书,《一觉睡到小时候》。其实直到现在我都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写那本书,唯一的解释:人一老了,就怀旧了。
有句话说,演好了一个茄子,所有带紫色的角色都会来找你。尽管我也没觉得演得多好,但隔三岔五总有人来撺掇我出第二本。
我去!走开好么?
我想不通一件本来就有些莫名其妙的事情,还要怎样郑重其事地系列下去。再说我当时在那本书的结尾(《与世界和解,跟自己死掐》)里白纸黑字写了:“我必须跟自己死掐,把‘小’解决了,我才能转身,面对大世界……”
我已经转身,我三十五了,花花大世界早已淹没了我。如果说三十岁怀旧还勉强称得上卖萌,那三十五岁只能算矫情。所以如果我再转身继续怀旧,我怕扭着腰。
生活就唱着小曲儿吃着火锅摇摇晃晃地过着,直到有一天听歌听到陈升的《绿树与知了》。
“有一只知了,它靠在我的肩上唱出最后一首歌,它挂在我腿上的是刚刚蜕去的壳”。
我瞬间被这种少年的清澈情怀电中,怔了很久,就像歌词里写的——
“所有的人都跑哪儿去了,在北风吹起的时候……我已经在这里站了很久,经过数不清的寒暑,关于岁月的事即便你问我,我也说不出……”
我知道我输了,我根本没学会轻装上路,我也没有解决“小”。我还有话没有说完,我还有故事没有讲。于是我厚着脸皮开了一个专栏,写少年。
即使是在文字里扮演自己,我也尽量让自己悠着点儿,可就像是一个敝帚自珍的抠门少年,一粒一粒往外数着自己手里的糖,有时微笑,有时悲伤,一年下来,终于还是一点一点数到了“没有”。
面对遥远过去的那段少年时光,我还是只能想出一个“小”字来形容。而跟随文字奔涌而来的回忆和细节,却像一部失控的电影,蒙太奇般凶猛,致我手足无措……
我不知道该端起一股什么情绪,这和回忆童年真的完全不一样。是啊,我打开口袋放它们出来,后来它们冲破栅栏,彻底失控。我要将杂乱的它们摆成一桌宴席,那这个宴席该怎么散场呢?当初开宴的时候,我的目的是“我要一口一口,吃掉少年的忧愁”,如今要告别了,所有碎片却变成是“已老去的岁月化成蝴蝶,都飞翔在我的房间”。
无论怎样,它们终于变成了这本书,把所有的瞬间弄成了标本。
我一直偏执地认为,自己所经历过的人和事,都是我生命里的一盏灯,无论是明是灭,我都梦想能和他们久别重逢。可是有些人、事、物,注定只是我人生这部戏里的路人甲乙丙丁,即使我再努力,也真的打捞不起来了。
那就算了吧,曲未终人已散,时光匆匆朝前,很多事情和回忆一样不可控,除了用文字记录,只能散场了。人总得长大,有这一场相遇,终归是欣慰。
写到这里,满怀都是“这个世界空空荡荡,大路朝天没有翅膀”的失落……
一年来的丰盈、喜悦、烦琐、煎熬,总得画一段落了。就是在这一年,我女儿来到了这个世界,在专栏即将结束、书开始成形的时候。我希望有一天,她可以花半个下午翻一翻我的少年,这是她矫情的爹写给少年时光的一封信,因为一落笔就和事实一路偏差,这封长信很可能在半路就被邮差烧了。
无论女儿怎么看我留下的这段印迹,我希望自己都能心平气和地看着她长大,也让她看着我正常地衰老。我会告诉她,这个世界虽然依旧不好,甚至比以前更糟了,我们还是可以好好的。
“哼,每个小魂淡身边总会搭一个五杠少年,这是不可避免的。”荣格说,每个人的意识深处,都有一个“永远的少年”。人生这场旅行,无论你走多远,起点永远是童年。
——《新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