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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T.S.艾略特传
分类 文学艺术-传记-传记
作者 (英)约翰·沃森
出版社 江苏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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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编辑推荐

约翰·沃森编著的《T.S.艾略特传》介绍了,艾略特,T.S.,男,出生于美国密苏里州圣路易斯。先祖是英国萨默塞特郡东科克地方的鞋匠,英国诗人、批评家。出生于美国密苏里州圣路易斯。先祖是英国萨默塞特郡东科克地方的鞋匠,1670年移居美洲波士顿。他的祖父迁至圣路易斯,创办华盛顿大学,1872年任校长。父经商,母夏洛蒂·斯特恩斯是诗人。他的家庭一直保持新英格兰加尔文教派的传统。

内容推荐

20世纪的主要作家中,艾略特的传记写作最棘手,最富争议。部分是因为他的代表作《荒原》挑战人们对诗歌的理解,部分是冈为他的人生曲折跌宕,饱含争议和谜团。本书恰恰对两者都有惊人的挖掘和发现,从而极大地改变了公众对艾略特诗歌阅读的认知,也更能准确地了解这位火师的一生。

约翰·沃森编著的《T.S.艾略特传》以详实的资料和合理的推论,将艾略特从种种歪曲中解放出来,尤其是从同性恋和性无能的猜测中解放出来。基于艾略特的童年经历,基于他的婚姻圆缺,基于他的诗歌狂飙,基于他的人生苦难,基于他和另一个伟大诗人庞德的友谊,基于那一时期云集欧洲的诗歌群星的璀璨,作者将诗歌中释放的艾略特人格和现实中压抑的艾略特人格统一起来,将这部传记成功地变成伟大诗人穷其一生求得自我解放的历程。这个历程中艾略特的艰辛痛苦,如地下的热量,将无数森林压抑成煤炭。

翻开此书,如同进入一堂文艺理论的公开课,作者将艾略特的创作手法、创作心态、创作勇气栩栩如生地腱示出来,引导人们进入卓越诗篇的灵魂,借此人们可以走进诗人内心,更好地攀登那座文学史上最高峻的诗歌《荒原》。

目录

前言

第一章 诗星诞生

第二章 姿态与诗

第三章 天作之合

第四章 文学生涯:斯威尼及其他“自我”

第五章 《荒原》

第六章 广角下的斯威尼

第七章 改宗:新生活?

第八章 缘尽《灰星期三》

第九章 煎熬与《四个四重奏》

第十章 角儿与戏剧

第十一章 我的女儿

后记

资料来源及致谢

艾略特作品集及初版时间

英文原著参考书目

中译者参考书目

试读章节

晚年的艾略特乐于自称是“一位不是美国人的美国人”。这令人难以置信,人人都知道他是地道的扬基人。1889年9月26日,艾略特出生于美国南方密苏里州的圣路易斯(St Louis.Missotlri),但他坚决不承认是南方人。他从小就知道,他的家庭“鄙视所有南方人和弗吉尼亚人”。他的父母双方家庭都来自北方的新英格兰,日子在南方过,但度假要去北方。开始时一家人在新罕布什尔州(NewHampshire)的汉普顿海滩避暑,后来是在安角(Cape-Ann)的格洛斯特海滩。艾略特八岁时,他的父亲请人在格洛斯特附近的东点(Eastem Point)建了一幢面朝大海的大房子,每年6月至9月,全家人就在那里消磨时光。艾略特在那里总共度过了十九个夏天,深深热爱那里巨大的花岗岩石、风、大海和阳光。他酷爱观鸟,还学会了扬帆航海。这个地方常出现在他的诗句中。他三十年后写就的《灰星期三》中,“花岗岩海岸”、“白色的帆船依然飞向海的远方”等意象就出于此地。五十多岁时,他还能够忆起那里“干净的船桨,待干的风帆上/新鲜季节的绳索,清漆的味道”。

距离海岸大约十英里、距深海一英里半的地方,有一堆礁石。起伏嶙峋的花岗岩威严耸立,成了他另一首诗的标题——“干燥的塞尔维吉斯”。然而,闷热难闻的工业城市圣路易斯才是他度过童年和青少年时期大部分时光的地方:“每年有九个月的时间,我眼前毫无例外地是乌烟瘴气、索然无味的城市景致。”他早期诗歌中的“城市意象”主要来自圣路易斯,后来与“巴黎和伦敦”重叠融合。伟大的密西西比河(密苏里河在城市北部汇人,因此此段水域棕黄、湍急)穿城而过,河水“阴郁,狂野,倔强”,运载着“人群,牛群和房屋”。河流的律动甚至影响到“育婴室内”。圣路易斯的人们也和他所联想到的东北部或者其他文化中心的人们不同。他曾经说:“很庆幸我出生在这里,而不是波士顿、纽约或者伦敦。”尽管人们可能因新英格兰的世系而沾沾自喜,他却认为,不能厚古薄今,和令人敬畏的祖先不是“同时代人”是好事。无需另行添加各种文化坐标,艾略特的生活就足以让他戴上“波士顿的婆罗门”这具面具。这种“高级种姓”高高在上,自鸣得意,聪慧过人,令人敬而远之。无论他多么一身北佬气息,在童年和青少年时代,却仍然是一名南方人,是一名“带着南方黑人慢吞吞拉长调子话音的小男孩”。他后来徒劳吃力地想改掉密苏里口音,“却无法自如翻卷地道的波士顿口音”。乡音无改,一如故园不废。东点的杉树,“小海湾,秋麒麟草,歌雀,红色花岗岩,蓝色大海”,永远存留在他余生珍贵记忆的景观中。

艾略特奇特复杂的成长背景(他喜欢如此解释)让他最终感觉自己“无归无属”。1934年,在弗吉尼亚州的时候,他愿意自称“美国佬”。但是,他也很愉快地认为自己“比美国人更法国人,比法国人更英国人”,他曾在多个场合引述这个奇妙的譬喻。这种表述的讨巧之处是:以他人的标准来看,他开始慢慢享受这种“无归无属”的局外人身份。1919年,他已经在英国生活工作了五年,但仍对一位英国朋友说,他觉得自己还只是一个“metic”(希腊单词,因其有用性而被允许居住在城邦的外国人)——外国人。30年代后期,在英国生活已经长达二十五年后,他仍然在一篇文章上署名“外国人”。他很享受这个称谓的超然地位,一是可以保持距离感,二是有助于他悉心培养的冷静度,三则成就了他日益享受的权威感。有位朋友意识到:“他一点儿都不像英国人。”有一次,这位朋友问他“你身上这甩不掉的美国人气质是咋来的?”他回答:“很高兴你认出来了,是的,我有美国气质。”

艾略特家族的起源,可以追溯到英国萨姆塞特;(Somerset)的东科克尔村(East Coker),这个家族在英国时没有神职渊源,可是他们在美国却因宗教热情和善举而声名显赫。艾略特的祖父威廉姆·格林利夫·艾略特(William Greenleaf Eliot),曾经是唯一神教的牧师(其祖父亦然);艾略特的父亲亨利·韦尔·艾略特(Henry Ware Eliot),为人诚恳,却因为耳聋严重而显得不易接近。他虽然严苛拘谨,却成功经营着一家制砖厂。他的母亲夏洛特,做过教师,精力充沛,热爱诗歌,稍显专权,却充满爱心。她生下艾略特时已经四十五岁。艾略特是家中第七个孩子,第二个儿子。P3-5

序言

是时候给T.S.艾略特写一部新传记了。此前的作品不少,但是,关于他原配夫人那本《画影——维芬·艾略特的一生》的出版,反倒给谣言提供了不少材料。至于传记影片《汤姆和维芬》和安东尼·朱理斯的著作《T.S.艾略特,反犹主义,及其文学形式》,简直就是大帮倒忙。人们把艾略特的第一段婚姻说得一团乱麻,说他是性无能,又是同性恋,还说他和美国女子艾米莉·黑尔有染,当然,更有人言之凿凿地说他有反犹太主义倾向!

可是,一想到艾略特本人对个人传记的态度,笔者就觉得这本书也是自讨没趣。在最早期一篇论文当中,艾略特就坚称“艺术家进步的过程是……不断地消灭自己个性的过程”。他的文学实践,就是在凡夫俗子与精神自我之间保持距离,其实是舍前者而趋后者。不错,他固然对弗吉尼亚·伍尔夫说:“世间万物,我独钟人情”,但早在1925年,年仅三十二岁时,他就声明不留任何传记。1938年,他嘱咐一名有望为他保留遗稿的人“尽可能压制”和“禁止任何企图为我写传记的行为”:“我不要任何传记。”在生命后期,他担心遗稿成为传记素材,因此声明:遗稿保管人不该“促成或支持任何我的传记”。

然而,世事不由人,作为文学巨星,不是他想怎样就能怎样,他对各种做传意图的阻击最终彻底失败。艾略特曾讥讽乔纳森·斯威夫特,说他要靠私生活绯闻为创作声誉添彩。然而,20世纪的诗人中,因私生活而被作为谈资的,怕是没有几个人能比得过艾略特。他之所以排斥传记,就是知道公众真正盯着的,是他与维芬·海格-伍德的婚姻。他们1915年结婚,两人激烈争吵,维芬既是炮筒子又是药罐子:正如她曾向同情她的一位友人倾诉的:“我病了,仍然病着,不是又病了,而是一直如此。”其结果是,维芬极度依赖艾略特,拖累着他,让他负重致远、疲惫不堪。然而,这段姻缘却神奇地成为艾略特的高产期和创作期:1917年到1930年,他代表作集中问世的十三年,也正是他们反复床头吵架床尾和的十三年。本书将证实他曾经对那个1933年被他离弃、1947年离世的女人有过的依赖和情感绵延。

艾略特内在强烈情感的真实性,令人吃惊地展现在他的诗作里。他的时评多不合时宜,他的纯文学作品却震撼人心,是我们细致观察他丰富繁杂生活的门户。换言之,读懂了他的诗,也就读懂了他这个人。艾略特希望读者认识到,他的诗歌比散文更原始,更奔放,更发人深省。他认为,诗歌不仅是“对我们平庸性格的惊扰”,而且有助于“让人性回归真实”。所以,他的诗歌,无疑是他现实人格的文字版。

对艾略特的诗歌,这本小传将弃虚求实。因为诚如他本人所说:“诗人做诗,讲求现实性。”这大概是有感于有些传记中的浮夸和虚妄。例如,1927年,他嘲讽那些因他引述他人文章而小题大做的人,闭门造车、“重构”他生平的人,以及“仅仅因为听上去有趣而从子虚乌有中创作发明”的人。他承认:“为我做传记的人,无一不忽略了我对个人经历的书写。”自然地,他往往以夫子自道的方式直接书写自身经历。的确,自我袒露需要勇气,不愉快的经历可能会让我们“借他人之口隐藏自我”。艾略特自有他的坦诚方式,他认为,“构成诗人生命”的不二法门,就是“设法……使个人和私人的苦痛转变成丰富和新奇的诗句”。

第一次婚姻中“个人和私密的苦痛”,磨炼出了艾略特超常的冷静性格。他习惯根据“纯粹的智力和理性”做出决定,“给出意见时小心谨慎”,在日常生活中也表现出“冷静的精神”。他的一位熟人对此“印象深刻”,甚至“深感压抑”。凡此种种,都表明他是一位小心谨慎、冷静客观、低调沉默的人,有时甚至会刻意掩藏个性、深埋自我,其实他就是想做这种人,也被教育成这种人。早在1925年,和他意气相投的朋友弗吉尼亚·伍尔夫就注意到,“搞清楚这个出众的男人的曲曲折折和拐弯抹角,是件很有趣的事情”,1933年,她把他想象成“妾心古井水,誓不起波澜”。

做人归做人,作文归作文,他1930年之前的诗歌,恣肆汪洋,不掩悲喜,自我舒张,毫不禁锢。作品中由内及外的奔放,和他总是控制着、拘谨着、批判着的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和他1927年之后清规戒律的宗教生活每每冲突。这种作品和人品的分裂,常常主宰了他那个被压制也自求压制的个体,而这些无疑是他诗歌成就的一部分。他要求自己的诗歌展露这种撕裂的声音,哪怕这些声音时常表现得狂暴、丰富、怪异、不愉快,甚至无是非观念。

笔者的传记,就是要审视这些作品,由此展开真实的艾略特生平画卷。

后记

1931年,艾略特坚持认为诗歌背后隐藏“深意、一致性和发展变化的个性”时,才是伟大的诗,这些品质让诗歌统一、连贯。他表扬伊丽莎白时期和詹姆斯一世时期的剧作家,说他们的作品中提供了作家“个人戏剧性事件和挣扎”的“潜质”。正是这些作品的一致性、连贯性和作者的感情,让他印象深刻。在十年后写给弗吉尼亚·伍尔夫的讣告中,虽然他带着传记作家不喜欢的不确定性之一的自信说:“没有谁可以理解谁”,他还是再一次强调了作家“统一性”的必要,“杰作中的思想和个人的日常生活、快乐与焦虑,连贯地统一在一起”。

在写了伍尔夫的讣告一个月左右以后,他在《小吉丁》中以他的角度描述说,每一首诗都是一首“墓志铭”:为诗歌所纪念的既往而作。诗歌本身不是经历,是对死去或者埋葬了的事情的一种纪念。他一生写作的诗意的“墓志铭”成功复活了他的人生和经历。它们纪念了艾略特自己“个人戏剧性事件与挣扎”和他的诗歌之间出奇的连贯性。在此传记当中,我试图(希望他不会反对)揭示他那种令人不安、有时甚至可怕的率真,对道德、语言、感情和性的“真实性”的率真。长久以来,正是这分率真,让他成了这样一位很不快乐又脆弱的个体,也正是这种率真,让他成了一名伟大的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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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5 2:4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