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入门》是日本法医之神上野正彦三十年集大成之作!
死亡的百科全书!推理迷必备!
你会推断死亡时间吗?死后胡须和指甲会生长吗?人死之后还能生孩子吗?碎尸案的凶手为何女性居多?连捅数刀的凶手为何多是弱者? 《死亡入门》为你揭开死亡的秘密!
| 书名 | 死亡入门 |
| 分类 | 人文社科-法律-法学理论 |
| 作者 | (日)上野正彦 |
| 出版社 | 北京大学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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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介 | 编辑推荐 《死亡入门》是日本法医之神上野正彦三十年集大成之作! 死亡的百科全书!推理迷必备! 你会推断死亡时间吗?死后胡须和指甲会生长吗?人死之后还能生孩子吗?碎尸案的凶手为何女性居多?连捅数刀的凶手为何多是弱者? 《死亡入门》为你揭开死亡的秘密! 内容推荐 《死亡入门》是日本最权威的法医专家,根据三十年的法医从业经验(曾检查过两万多具尸体)撰写的法医类图书,作者上野正彦结合五十多个典型案例,从何时、何地、何人等八个角度系统介绍了与死者相关的时间、地点、动机、被害人身份、犯罪方法等内容,堪称死亡的百科书。本书对于司法工作者侦讯刑事案件具有借鉴意义,对于普通读者尤其是热爱推理的读者也有重要参考价值。 目录 一、死亡时间 怎样推断死亡时间 警察与监察医生的差异 死亡时间的矛盾 二、死亡地点 死者在何处被杀 发生地点与死亡地点不一致 三、凶手 监察医生教你找出凶手 看穿凶手的癖好 四、共犯 是单人犯罪还是多人犯罪 滥用医学知识的事件 五、动机 为什么被杀 隐藏在作案动机背后的终极人性伦理剧 六、被害人 被害人到底是谁 无动机杀人事件的增加 七、方法 识破伪装 罪无可恕 八、结果 怎样推导出结果 “八大要素”的意义 后记 试读章节 怎样推断死亡时间 身为监察医生的我面前有一具尸体。 它到底是什么时候成为尸体的呢? 换言之,死者是什么时候死亡的?死亡时间又该如何认定? 对监察医生而言,这是最重要的工作之一。 为什么? 要知道,被害人是上午死亡还是下午死亡关系到犯人有无不在场证明,也可能牵扯到其他相关的许多重要问题。 2008年6月8日中午12点半左右,在东京闹市区的路中央,发生了一起7名路人死亡、10名受重伤的特大恶性事件——秋叶原无差别杀人事件。当时电视也进行了直播。像这起事件一样,目击者众多,案发时间明确的案件的确是存在的,可惜更多的时候,被害人的死亡时间是无法确定的。 例如有熟人到久疏问候的独居老人家登门拜访,却发现老人早已去世,尸体甚至已经腐败了。赶到现场验尸的监察医生面对尸体开始思考死亡时间。 (大概死了两到三周了吧……) 他一边暗自思索,一边向警察打听询问到的情况。据说大约三周前,有人曾看到老人拎着便利店的塑料保鲜袋走在路上。能够与此相印证的是,在屋内发现了确系那段时间开具的便利店小票。 综合这些信息,监察医生将死亡日期推断为小票日期的二至三天后。依据在于勘查情况与尸体所见的腐败程度基本吻合。 理论上,监察医生本应不依赖其他情报而仅仅依据尸体所见、腐败程度来推断死亡时间。 然而事实上,监察医生在大多数情况下都只能作出这种模糊的判断。 酷暑时节,把鲜鱼放在厨房不管的话,两天后就腐败得不能吃了。与此同理,人死亡后,随着时间的流逝,也会一点点地开始腐败。 在这个时代,科学技术已经发展到可以往返月球的地步,法医学却仍然无法从尸检现场所得溯及死者的正确死亡时间。 这是因为,就算根据尸体腐败程度将死亡时间推定为三天前,考虑到东京和札幌间较大的温度差,这一结论也并非百分百确定。 关于死后经过时间,虽然有很多研究成果,但至今尚无定论。 如果能在人体内发现不受周围环境影响、只随时间变化而变化的物质,就可以正确判断死后经过时问(死亡时间)。然而,至今也未能发现这样的物质。 此外,冬和夏、南和北、胖和瘦,这些差异也会影响到尸体腐败的发展程度。遗憾的是目前还没有一个可以涵盖以上所有变量、能精准计算出正确死亡时间的数学方程式。 人死以后,尸体是如何变化的呢? 法医学也是一门详细地观察尸体现象的学问。 我认为一名监察医生在推断死亡时间时,至少应具备以下6个背景知识。之所以会在此处写明,是因为这6个小知识对各位读者而言也十分简单易懂。医学是救助活人的学问,人死后医生便爱莫能助。唯有法医学,是以死亡为起始点的。 1.死后发生的体温下降 最可靠的死亡时间推断方法之一,是测定体温下降度数。 人死后不再产生热量。原本37度的体温会逐渐下降,最终与当时的外部温度趋同。 前辈监察医生曾撰写过一份包含2166份样本的、关于尸体直肠温度的研究报告。 其结论简单来说就是:当外部气温为20度时,死后5小时内体温每小时大约下降1度,超出这段时间后每小时下降0.5度。 P3-5 序言 本书的标题是《死亡入门》。 凝视着这一标题,我不禁回想起自己与尸体打交道的漫长岁月。正如专业棒球选手一生都离不开棒球一样,作为监察医生,我至今已做过两万例以上的尸体检查。 没错,我曾与两万具以上的尸体直接接触。 那么,我又接触过多少活人呢? 大概还不到一百人吧。 我并非临床医生,不给活人看病。 我只给死人看病。 如此说来,我可能是全日本“接触尸体”最多的人了。 自命“尸体专家”也并无不妥。 作为监察医生,我一直致力于在尸检的同时,倾听死者心底的呼声。 近年来,手法凶残而狡诈的罪犯日渐增多,死者的呼声往往会被不经意地忽略。 尸体明明在向人诉说“我是被杀死的”,可身边活着的人却错误地判断说“你是病故的”。这样的案例比比皆是。 绝不能让这种情况再继续下去了。 这便是写作本书的动机所在。 那么,我们应该怎样审视尸体呢? 在一线工作时,每当面对尸体,我总是从八个方面开始着手。 以此为基点展开思考,便可以更好地理解尸体。 说起来,这八个方面应该可以称作是“监察医生的要点手册”。写作本书是我第一次有幸将其整理成文。 有时候,我会被人问道:“我爱人去世之后被要求进行尸检,这是为什么呢?” 因疾病以外的原因而死亡,例如自杀、他杀、自然灾害或人为事故致死等,称作“外因死亡”,必须移交警方进行刑事侦查以弄清事实真相。 需要强调的是,即使死者看起来像是病故(内因死亡),若属于未就医死亡,或是身体明明很健康却突然暴毙之类存有疑点、让人隐隐感到不安的情形,也必须认定为非正常死亡病例,移交警方处理。 也就是说,所谓尸检,意在查明死者的真实死因。如果明明是被杀身亡却被认定为自杀的话,死者在九泉之下或许也难以瞑目。正确的尸检,可以保护死者的人权。 非正常死亡占死亡总人数的15%左右。在对死因存有疑问的情况下,除医生、急救队员之外,发现尸体的路人以及死者的亲属都可以申请对死者进行尸检。 接到死亡申报后,警方会立即赶往现场。先请附近的医生确认死亡事实,随后便围绕“死者是何处何人、因何身亡”着手展开勘查。 这就是所谓的“检视”。 与此同时,监察医务院也会收到进行“尸检”的请求。 只是,监察医生制度只在五大城市(东京、横滨、名古屋、大阪、神户)范围内实施,并没有推广到全日本。这也是鉴定错误等各种问题发生的原因之一。 在上述五大城市范围内,尸检工作由监察医生负责。 据统计,东京都内平均每天有30—40例尸检需求。其中,不涉及刑事案件,仅基于监察医生的要求而进行的,以查明死因为目的的“行政解剖”占三成左右。 然而,在五大城市以外,则由“警察委托医生”(在警察局附近执业的临床医生,日常工作是负责警局工作人员及拘留人员的健康管理,并非法医学方面的专业医生)进行尸体检查。 临床医生虽然精于医治活人,但是,在面对任何医疗措施都已不再奏效的尸体时,就算放上听诊器也听不到心跳和呼吸。虽然知道人已经死亡,对于究竟是怎么死的却毫无头绪。我们又怎能期待他们作出什么正确的尸检呢? 说到底,尸检还是应该交由精通尸体所见的监察医生和法医学者来完成。可令人遗憾的是,由于法医学专业出身的医生极其稀少,因此自明治时代以来,日本检视体制的状况一直没能得到改善。 在有监察医生制度的地方,发现尸体后,监察医生接到警方的通知赶赴现场,开始进行尸检。 他们一边听警方叙述尸体发现时的情况,一边将死者的衣服脱掉,使其呈裸体状,开始观察“尸体”。 据此可以知道些什么呢? 有经验的渔夫看一眼海面就能知道明天是风暴还是晴天,预测得比气象员还准。这都是拜多年积累的经验所赐。 尸检也是一样。死者是面色苍白,还是面呈赤褐色并伴有淤血,抑或是伴有鼻血流出等等,其死状不同,死因自然也不同。监察医生正是以这些事实为基础,像电影胶片倒带一样,来推测死亡前的情况的。 正如考古学家可以根据陶器考证出出土年代以及当时人们的生活状态一样,法医学者也能够凭借案发现场的状况、尸体所见来推断出案件原貌,步步逼近真凶。 2009年9月,琦玉县与鸟取县发生了两起诈骗案件,嫌犯均系女性。 与涉案女子有染的五六名男性相继离奇身亡,尸体检查却并未发现任何异常。直到警方对后期的几名被害人遗体实施了司法解剖,方才有了重大发现——死者体内检出了安眠药成分。这一结果表明,被害人极有可能是被他人谋杀。尽管警方立即提起了诉讼,但由于前期的几名被害人在初期尸检时便被判断为自杀和事故死亡,相关处理已经结束,就算如今对死因产生怀疑,也面临着艰难的取证问题。 这一事件充分表明,包括“尸体检查”在内的初期勘查是何等的重要,容不得半点差池。 常言道:死无对证。死者一句话都说不了。 但是,如果认真仔细地进行尸检和解剖,它们就可以告诉我们很多很多。倾听这些呼声的医生就是监察医生以及法医学方面的专家。 案件发生后,监察医生受警官指引,前往案发现场。 何处何人,因何身亡,监察医生在一开始对这些问题也毫无头绪。唯有在脑海中对尸体线索一一整理,抽丝剥茧,再按一定顺序观察尸体,才可能慢慢理清思路。 这就是有关死亡的“八大要素”。 (1) 死亡时间——人是什么时候被杀害的 (2) 死亡地点——在哪里被杀害 (3) 凶手——被谁杀害 (4) 共犯——有共犯吗 (5) 动机——为什么杀人 (6) 被害人——被害人是谁 (7) 方法——是被怎样杀害的 (8) 结果——最终怎么样了 小时候,父母在睡前总会给我讲这样一个故事—— “很久很久以前,有个地方住着一位老爷爷和一位老奶奶”——伴着这一不知听了多少遍的故事,我每每在不知不觉间就进入了梦乡。 有条理有逻辑的解释说明可以让说话人说得更容易,听话人听起来也更明白。这种方法是解释说明一切事物的基础,自然也适用于案件侦查。 正如人们常说在与人交谈或写作文章时,运用“5W1H”(When何时、Where何处、Who何人、What什么、Why为何、How如何做)可以更清楚明了地表达主旨一样。对案件真相一无所知的你站在案发现场时,必须先冷静地建立起案件的脉络结构。根据这“八大要素”展开思考、推进分析,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使不明朗的案情变得清晰起来。 现在开始,我将分别依照这八个要素来解说死亡。 对于已做过两万例以上尸体检查的我来说,本书是职业生涯的集大成之作。 后记 任何案件的解决,都离不开警察和我们监察医生的努力,还有按照“八大要素”进行的尸检、解剖及细致的调查。随后嫌疑人被判刑,社会秩序得到了维护。 然而,依然有许许多多像足利事件①那样的冤案,或者多年前被当作自杀处理后来才发现实为他杀的不幸事件在发生。 其原因固然很多,但我认为当务之急在于重新考量检视、尸检制度的现状。 当下存在问题的案件大致有三类。第一,因未递交非正常死亡报告造成尸检未进行,死者以病故处理,真相被掩盖的案件;第二,进行了尸检但没能发现真相的案件;第三,进行了司法解剖但没能发现真相的案件。 基于以上情况,本人有一些不成熟的意见,代为后记。 1.以病故处理未递交报告的非正常死亡 例如“案例18缩瞳的尸体”。 行脚商贩们习惯了在远离城镇的一栋孤宅外廊里吃午饭。不想有一阵,三名商贩在短短一月间接连离奇身亡。 虽然医生对此出具了突发脑溢血致死的诊断意见书,但当第三个人也以同样的原因死亡后,警方开始介入此案。侦查结果表明,凶手正是死者们吃午饭时短暂逗留的那问孤宅的主人——一个独自生活的中年女人。她端出放了农药的腌菜和茶水招待歇脚的商贩,将其杀死后抢走身上钱财,然后再联系医生。由于医生出具了脑溢血的死亡诊断书,这场毒杀案的真相就这么被掩盖了。 尝到甜头的女人一而再再而三地作案,引起了警方的注意,罪行才最终败露。 在警方觉察之前死亡的两名商贩,均在昏倒送医后没多久便停止了呼吸。死后二人皆以急性心功能不全处理,并未进行尸检及解剖。 要是在第一名死者出现时,就因初诊患者猝死而递交非正常死亡报告就好了。因为如果没提交报告,警方就不能立案。 类似这种未经报告便将非正常死亡以病故处理的案件应该还有很多很多。究其原因,就在于我曾于本书中多次强调过的现行《医师法》第21条(非正常死亡尸体等的申告义务)条文过于暧昧不清:“若医师在检查尸体或妊娠4个月以上的死产儿时发现异常,必须于24小时之内报告所辖警署。” 我认为应将该条文改为“医师仅有权对经24小时以上诊查后因内因死亡(病故)的患者开具死亡诊断书,除此之外的所有死亡病例均视作非正常死亡,必须于24小时之内报告所辖警署”。 也就是说,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原则上都应递交非正常死亡报告。如此一来,“非正常死亡尸体”的概念便得以明确,不小心被放过的非正常死亡案件也能减少。 那么经过多长时间的诊查才合适呢?我认为,医生必须经过24小时以上的诊查(过程观察)才能够开具死亡诊断书。 2.进行了尸检但没能发现真相的案件 据因其他案件被逮捕的嫌疑犯们供述,10年前的一起上吊自杀事件,其实是职业杀手受被害人妻子的委托实施的谋杀案。 …… 不管怎么说,医生的专业是治疗医学,而不是以尸体为研究对象的法医学。委托普通的临床医生进行尸检并不合适。因此,我提出下面这条建议。 (3)完善检视官制度 现在,警察系统实行检视官制度。具有多年办案经验的刑警在大学医学部的法医学教室接受半年时间的法医学知识教育,再在监察医生身边积累一定的尸检及解剖的实务经验后才可成为检视官。每个县①的警察总署各配有几名检视官,负责对非正常死亡案件中分辨自杀与他杀提供指导。不过,由于一个县的面积太大,检视官在接到报告后不可能赶往所有案发现场,大多数情况下只能止于电话指导。 这当然是远远不够的。在理想状况下,每个警察署都必须配备多名检视官。为此,应在警部②或警部补③中征集有志者,让他们学习法医学与检视的相关方法。若不能建立培养专业检视官的机构,检视官制度就无法满足实务界的需求。 只是,检视官不能像医生那样确定死因。 以包含尸体在内的侦查工作为中心,分辨死者是自杀还是他杀,是检视官的主要工作。整个体系与在消防队员中培养急救员有相似之处。 如前文所述,培养可以进行尸检的医生绝非易事,但通过培训警官来扩充专业检视官队伍的方式还是可期的。 5.与尸体共生 当年,我先是做了一名医生,还没来得及积累多少临床经验,就转而攻读法医学,最后在东京都做了法医,这一做就是三十年。 在这三十年里,我与警察一起处理了不计其数的案件,接触了两万多具非正常死亡的尸体。 身为医生,尽管治不了活人的病,我倒也练就了一项特殊的本领,那就是和无法发声的死者对话。 正是凭着这个本领,我识破了不计其数伪装成病故的谋杀案。 但是话说回来,日本的检视制度和尸检制度都还不够完备,改善的余地还很大。 所以在这里,我将这些问题一一指出,希望这些经验之谈可以成为制度进一步完善的基石。这就是我写作本书的初衷所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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