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时期的达尔文是个调皮捣蛋的孩子,整天养狗、打猎,不干正事。无奈之下,爸爸把他送到剑桥大学读神学,希望他毕业后当一名牧师,可他在大学里又迷上了采集标本,唱歌打牌,参加派对……
1831年,达尔文毕业了,想参加英国贝格尔号环球航行,遭到了爸爸的强烈反对。达尔文费劲口舌,终于说服爸爸让自己去,条件是“回来后老老实实地去做牧师”。不过,在全世界考察了一圈的达尔文,带着满脑子的问号回来了……
结果,达尔文不仅没当成牧师,还写出了《物种起源》,彻底否定万物是由上帝创造的!
他是怎么从一个调皮捣蛋的孩子,成为世界著名科学家的?他在环球航行中,看到了什么?在《物种起源》里又写了些什么呢?
想知道这些问题的答案吗?那就翻开《物种起源(新课标必读名著)》,跟随达尔文的脚步,开始环球大探险吧!
《物种起源(新课标必读名著)》是一部奠定了“进化论”基础的里程碑式科学巨著。达尔文在书中提出的“遗传变异”“自然选择”和“生物共祖”等观点,彻底颠覆了人们对生命起源问题的认识,特别是“进化论”思想,被誉为19世纪自然科学的三大发现之一,对后世影响深远。
绪论
第一章 家养状况下的变异
第二章 自然状况下的变异
第三章 生存斗争
第四章 自然选择:即适者生存
第五章 变异的法则
第六章 学说的难点
第七章 对于自然选择学说的各种异议
第八章 本能
第九章 杂种性质
第十章 论地质记录的不完整
第十一章 论生物在地质上的演化
第十二章 地理分布
第十三章 地理分布(续前)
第十四章 各生物间的亲缘关系:形态学、胚胎学、残迹器官
第十五章 重述与结论
如果我们观察家养动植物的遗传变种即族,并将它们与近缘种进行比较时.通常就会发现各个家养族的性状不如真种那么一致,常带有畸形;也就是说,它们彼此之间、和同种的其他物种之间,在若干方面的差异较小,但是当它们互相比较时,往往身体的某一部分会呈现出较大程度上的差异,尤其是将它们和自然状况下的亲缘最近的物种进行比较时。除了畸形特征之外(以及变种杂交的完全能育性——这点以后将要讨论到),同种的家养族之间的差异,与自然状况下同属的近缘种之间的差异类似,然而前者在大多数情况下,差异程度较为细微,我们应当承认这个问题的真实性,因为许多动植物的家养族被某些有能力的鉴定家看作是不同物种的后代,另一些有能力的鉴定家却只将它们看作是一些变种。假如在一个家养族和一个物种之间,呈现非常明显的差异,那就不会经常出现这样的疑问。有人常说,家养族彼此之间的性状差异不存在属的价值,我不赞同这种看法,但当确定究竟何种性状才具备属的价值时,博物学家们也是各有见解,这些意见也都是根据个人经验而来。当我们明白属是如何在自然界里起源时,就会知道,我们没有理由期望在家养族中找到像属那样的差异量。
由于不确定近似的家养族之间的构造差异量是由一个还是多个亲种所传来,因而在试图估计这种构造差异量时,我们不免会有很多疑惑。如果能弄明白这一点,应当是有趣的。例如,如果可以证明纯系繁殖后代的长躯跑狗、长耳猎狗、嗅血警犬和斗牛狗都是某一物种的后代,那么就会使我们对在全世界栖息的许多密切相似的自然种——比如很多狐的种类——是不改变的说法,产生极大疑惑。我并不认为,这几类狗的全部差异都是在家养状态下才产生的,这一点以后将会提到;我相信小部分差异,是传自不同物种。但有一些特性明显的家养族,却有假定的或者有力的证据,说明它们传自一个野生亲种。
有人曾设想,人类选择的家养动植物都带有极大的遗传变异倾向,且能适应各种气候。我不否定这些性质较大地提高了大部分家养生物的价值,可是,未开化人早期驯养动物时,根本不可能知道这种动物在持续的世代中是否发生变异,更不可能知道它能否适应其他气候。而且驴和鹅的变异性弱,驯鹿耐热力不强,普通骆驼的耐寒力较弱,难道这些性质会阻碍它们被家养吗?我毫不怀疑,假如从自然界中取来一些动植物,其数目、产地及分类纲目都相当于家养动植物,并且假设它们在家养状态下繁育到同样多的世代,那么它们平均产生的变异,就会与现有家养生物的亲种所曾产生的变异一样大。
我们至今仍无法明确,大部分从古代就被家养的动植物,到底是传自一个还是几个野生物种。那些认为家养动物是多源的人们的论点,主要根据我们在上古时代,在瑞士的湖上居所里和在埃及的石碑上所发现的繁杂的家畜种类,并且其中许多种类与存在至今的种类极为相像,甚至相同。但这只不过证明了人类文明历史的久远,同时证明了动物在比人们设想的更为悠久的遥远年代里就被家养。瑞士的湖上居民曾经栽培过几个品种的小麦和大麦、罂粟(制油用)、豌豆以及亚麻,并且还拥有多种家养动物。此外他们还与其他民族有贸易往来。这些都表明:如希尔所说的,即使在这么早的时期,他们已有很先进的文明;同时也表明人们在此之前还存在过一个长久的文明较落后的时期,那时在各地各部落所养的动物大概已产生变异而产生不同的族。自从在许多地方的表面地层发现燧石器具以来,地质学者们都确信未开化人的存在已有十分久远的历史。我们知道,事实上,今日几乎不存在连狗也不会饲养的未开化种族。
关于大多数家养动物的起源问题,也许人们永远也搞不清。但我在此可以说明,我搜集了全世界的家狗的相关事实,得到如下结论:狗科的数个野生品种曾被驯养,它们的血曾在某些情形下混合在一起,在家养品种的血管中流着。关于绵羊与山羊,我还没有得出关键性的意见。根据布莱斯先生来信中告诉我的有关印度瘤牛的习性、声音、体质及构造的事实,似乎可以确定它们和欧洲牛的原始祖先不同:还有一些有能力的鉴定家认为,欧洲牛有两个甚至三个野生祖先,但我们不知道能否将它们称为物种。其实卢特梅耶教授那令人称赞的研究已经确定了上述结论,同时也确定了关于普通牛和瘤牛的种间区别的结论。关于马,我与几位著者意见相反,我确信一切马族都属于同一物种,但无法在这里提出理由。我几乎饲养过所有英国鸡的品种,并使它们交配和繁殖,研究它们的骨骼,似乎可以确切地说,它们都是野生印度鸡的后代,这也是布莱斯先生和别人在印度研究这种鸡时得出的结论。关于鸭和兔,有些品种存在很大差异,可是有证据清楚地表明,它们都传自普通的野生鸭和野生兔。P9-10
在我作为博物学者搭乘“贝格尔号”皇家军舰环游世界时,曾被在南美洲看到的一些事实深深打动,这些事实和生物地理分布、现存的和古代生物的地质关系有关。这些事实,似乎可以为物种的起源提供某些说明,本书在各章将对此有所论述。物种起源的问题曾被一位伟大的哲学家看作是极其神秘的。回国后,在1837年,我便想到假如我能细心地搜集和思索所有与这个问题相关的各种事实,或许可得到一些结果。经过五年的研究、思考,我记录了一些简短的札记。在1844年,这些札记被我扩充为一篇纲要,表述一些我当时认为确实的结论。从那时直至现在,都没有动摇过我探讨这个问题的决心。希望读者可以原谅我的这个琐碎的陈述,因为这些可以证明我并非轻率地做出这些结论。
现在(1859年),虽然我的工作即将结束,但全部完成它尚需要一定时间,然而我的身体每况愈下,在朋友们的劝说下,决定先发表这个摘要。这么做的直接原因是,华莱士先生当时正在研究马来群岛自然史,他所做出的关于物种起源的一般结论,基本上与我的吻合。1858年,他将一份关于物种起源问题的论文寄给我,嘱我转交查尔斯·莱尔爵士,这篇论文被莱尔爵士推荐给林纳学会,并在该会第三卷会报上刊登出来。莱尔爵士与胡克博士对我从事的工作都有所了解,胡克也曾读过我于1844年写的纲要。因此他们建议我从原稿中摘取一些提要,与华莱士先生的论文一起发表。
目前对于有些论断,我还无法提出参考资料和依据,但是我期望广大读者能信任我的论述。尽管我向来力求审慎,只采用可靠的依据,但仍不能避免错误的出现。我只能用少数事实来做事例,说明我得到的一般结论,希望这样已经足够了。当然,今后我一定要把我所依据的所有事实和参考文献资料详尽地发表出来,这是非常必要的,我期待在将来某部论著中能够实现这个愿望。这是因为本书所讨论的几乎所有问题都有事实证明,而这些事实又经常会引出与我的论述直接相反的结论。只有叙述和比较每一问题的正反两面的事实和论据,才会得出公平的结论,遗憾的是目前还无法做到这一点。
有许多博物学者曾慷慨地给予我帮助,其中胡克博士在最近15年来,凭借渊博的知识和精湛的论断,尽一切可能地在诸多方面给我提供帮助,在此表达我的深切谢意。在他们中间还有些甚至是不曾相识的学者,但由于篇幅有限,我无法对他们逐一表达谢意,对此我深感遗憾。
关于物种起源,假如一位博物学者对生物的相互亲缘关系、胚胎关系、地质演替、地理分布以及其他与此类似的事实进行思考,那么我们可以想象到,他或许会得出这样的结论:物种同变种一样,是从其他物种传下来的,而非独立创造出来的。尽管如此,一个结论即使很有根据,也无法令人满意,除非我们可以科学地解释这个世界的无数物种如何产生了变异,以获得让人称赞的这般完善的构造与相互适应性。博物学者们常认为变异的唯一可能原因是诸如气候、食物之类的外界条件。就某种意义而言,就像以后将要讨论的,这是正确的。然而,如果把能巧妙地啄食树皮下的昆虫的啄木鸟,它的脚、尾、嘴等固有构造只是归因于外界条件,这将是多么的荒谬。再如槲寄生,需要从其他树木中汲取养分,通过某几种鸟来传播种子,更因它是雌雄异花,必须依靠某几种昆虫才能实现异花授粉。如果用外界条件、习性或植物本身的倾向,说明这种寄生生物的构造以及它和若干不同生物之间的关系,也同样是不合理的。
所以,弄清生物变异与相互适应的途径,尤为重要。在探讨本题初期,我就发现对家养动物和栽培植物的研究为这个问题提供了较好条件。结果证明这是正确的,我发现在其他错综复杂的情况下,有关家养状况下变异的知识有时即使尚不完善,但总能提供最好、最可靠的线索。尽管这类研究通常会被博物学者们忽略,但我仍然相信它所具有的高度价值。 综上所述,我用本书第一章来讨论家养状况下变异的原因。由此,我们发现大量的遗传变异至少是有可能的;同时也将发现,人类具有强大的选择力量,使连续的细微变异得以积累。接下来,我就要探讨在自然状况下物种的变异。遗憾的是,我只能非常简略地对这个问题加以讨论,因为要妥当处理这个问题,必须依靠长篇的大量事实。不管怎样,我们仍可以讨论对变异最有利的环境条件。之后的一章要讨论马尔萨斯学说于整个动物植物界的应用,即世间所有生物的生存斗争是它们以几何等级高度繁殖的必然结果。由于任何物种产生的个体,超过其所能生存的个体,遂产生了生存的斗争,那么任一生物的变异,无论多么细微,只要在复杂且多变的生活条件下对自身有利,就会获得较好的生存机会,因而被自然选择了。根据遗传学原理,所有被选择下来的变种都倾向于繁殖已变异的新类型。
在第四章,我将对自然选择的基本问题详细论述,至此我们便可看到自然选择如何促使改进较少的生物大量灭绝,并引发我所说的“性状分歧”。在第五章,我将讨论复杂的、不甚明了的变异法则。接下来的五章,将会对最明显、最重要的难点进行讨论:第一,转变的困难,即一个简单的生物或器官经过怎样的变异,可以改进为高度发展的生物或精密的器官。第二,关于本能,也就是动物的精神能力。第三,杂交问题,异种杂交的不育性和变种间杂交的可育性。第四,地质记录不完全。在第十一章,我要考察的是生物在时间上的地质演替。第十二章和第十三章则是论述生物在空间上的地理分布。第十四章将讨论生物分类或相互之间的亲缘关系,包括成熟时期和胚胎时期。我将在最后一章对全书进行扼要的复述并附简短的结语。 如果我们承认自身对那些生活在我们周围的生物之间关系的高度无知,那么,也就不会有人奇怪为何我们至今还不能解释一些关于物种和变种的起源的问题。为什么某个物种分布广泛且数量大,而另一近缘种却分布狭小且数量稀少,这些问题有谁可以解释呢?但是这些关系都是高度重要的,因为它们决定着这个世界上现在所有生物的繁盛,并且我确信也决定着这些生物以后的成功与变异。在地质历史时期里,生存在世界上的无数生物之间的关系又如何,我们所了解的就更少了,尽管许多问题至今隐晦不明,而且在以后相当长的时间里也不十分清楚,但通过我力所能及的审慎研究和冷静判断,我非常肯定,至今许多博物学家仍旧坚持的,也就是我以前所坚持的观点——任何物种都是独立创造出来的——是错误的。如今我确信,物种并非不变的,那些所谓同属的物种一般看来都是另一个已经灭绝的物种的直系后代,就像任一物种的变种都是这个物种的后代一样.并且我还相信,自然选择在变异过程中发挥了最重要的作用,虽然这种作用不是唯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