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创新社会治理机制,提高社会信用水平,增强诚信意识,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并将于2017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潘志纯、丁伟主编的《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释义》即是根据此条例所编写,主要是对条例的相关法律条文进行必要的解释,以便于新条例能够得到正确有效的执行。
前言
第一部分 释义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社会信用信息
第三章 信用激励与约束
第四章 信息主体权益保护
第五章 规范和促进信用服务行业发展
第六章 社会信用环境建设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二部分 附录
附录一 标准文本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4号
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
附录二 审议文件
关于《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草案)》的说明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关于《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关于《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草案)》(修改稿)修改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