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马克·吐温著的《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描写小顽童哈克遇到逃离主人的小黑奴吉姆,两人为了躲避一场杀人误会,乘坐一条小木筏沿著密西西比河顺流而下,碰到了各种有趣的遭遇。其中最紧张刺激的一段 ,是哈克拆穿骗子「国王」欺骗三姐妹家产的骗局,结果被坏蛋穷追不舍。而哈克为了应否协助黑奴逃亡也时常内心交战,终於在辗转发展下有了一个完满的收场。《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可以说是一幅杰出的美国社会生活风物图。马克·吐温以幽默的文笔,再现出自己早年在南方的所见所闻,把自己生活经历的浑金璞玉雕琢成精美的文学珍品。马克·吐温卓尔不群之处在于他通过描写具体的、局部的人与事,反映出人类普遍的思想状况。
由马克·吐温著的《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是马克·吐温一部重要的作品。哈克贝利是一个聪明、善良、勇敢的白人少年。他为了追求自由的生活,逃亡到密西西比河上。在逃亡途中,他遇到了黑奴吉姆。吉姆是一个勤劳朴实、热情诚实、忠心耿耿的黑奴,他为了逃脱被主人再次卖掉的命运,从主人家中出逃。本书不仅是优秀的世界儿童惊险小说之一,而且是美国文学史上受欢迎和称赞的一部小说;它曾被美国电影界七次搬上银幕,达到了马克?吐温现实主义艺术技巧的高峰。
“喂一你是哪个?干吗的?我要是没听到什么,才见鬼哩。得了,我知道该怎么办。我就在这里坐下去,听到了才罢休。”
这样,他就坐在我和汤姆的中间,背靠着一株树,伸出两脚,一条腿几乎碰到了我的一条腿。可我的鼻子发起痒来了,痒得我的眼泪直流,不过我不敢去抓。接着,我肚子里也痒了起来,然后屁股底下也痒得难受。我真不知道怎样才能一动也不动地坐下去。那份罪就别提了。就这样熬了六七分钟之久,可我觉得不止六七分钟。到头来,我身上足有十一处在发痒。我估摸着,再熬一分钟,我就挺不过去了。不过,我还是咬咬牙,准备再顶一阵子。就在这节骨眼儿上,吉姆呼吸变粗了。再过一会儿,他打起了呼噜——这样,我浑身也开始舒坦了起来。
汤姆给了我一个信号——嘴里轻轻嘘了一声——我们就手脚并用地爬过去。爬了十英尺,汤姆在我耳边低声说,他要把吉姆捆绑在树上,多好玩。我说不行,他醒了就会闹腾起来,人家就会发现我不在屋里。接着,汤姆说他蜡烛不够用,想溜进厨房去多找几根蜡烛来。我劝他别这么干,我说,要是吉姆醒过来,会跟着来。可汤姆要冒一冒险,于是我们就溜了进去,取了三支蜡烛。汤姆在桌上留下了五分钱,算是买蜡烛的钱。我们出了厨房。我急于溜走,可汤姆非要爬到吉姆那边,逗他几下。我劝他不要去,可怎么劝他就是不听。我只得等着,仿佛等了很久很久。万籁无声,四周一片孤寂。
汤姆一回来,我们绕过园子的围墙,沿着小径往前走,一步步摸上了屋那头挺陡的小山顶。汤姆说他已把吉姆头上的帽子轻轻摘了下来,挂在他头顶的一根树枝上了。吉姆只动了动身子,没有醒过来。事后,吉姆对人说,他被妖巫施了魔法,害得他昏迷过去,然后驮着他走遍本州各地,最后把他放回原来那棵树下,并且把他的帽子桂在树枝上,好让他知道这究竟是谁干的。到下一回,吉姆又说,他们把他一直驮到了新奥尔良。再后来,他每次对人家吹起来,越吹越远。最后,他竟说,是妖怪骑在他身上飞遍了全世界,搞得他累得要死,他背上也长满了被马鞍子磨破了的泡泡。吉姆对这事儿得意得要命,从此不再把别的黑奴放在眼里了。还有一些黑奴大老远从其他地方跑来听吉姆讲这件奇事,他成了这一方黑奴中最受抬举的人。外地来的黑奴,嘴张得老大老大,上上下下打量他,把他看成了奇人。黑奴一般爱在黑地里、灶火边,讲妖魔鬼怪的故事。不过,逢到有人讲这样的事,并显得自己在这方面无所不知、无所不晓的时候,吉姆总会插一嘴,说:“哼!你懂什么‘妖怪’?”对方的嘴就这样被堵住,乖乖地靠边,不吭声了。吉姆总是把汤姆留下的那五分钱的角子用细绳挂在脖子上,说这是那个妖巫亲手给他的一种法宝,还亲口告诉他这能治一切疑难杂症,说只要念几句咒语,他可以随时把妖巫招来,还说妖巫教他念的那些咒语,他从没对人透露过。黑奴从四面八方赶来,倾其所有,给吉姆送礼物,就是为了能见一见那五分钱币。不过他们不敢碰一下钱币,因为这是魔鬼的手摸过了的。身为奴才,吉姆这下子可给毁了,因为他既见过魔鬼,又给妖巫骑过,自然而然神气起来,变得目空一切了。
且说汤姆和我到了小山头的边沿,往下面村子一望,见到有三四处闪着灯,那里有人害病吧。我们头顶上的星星,闪烁着迷人的光亮。
P6-7
译完了《汤姆·索亚历险记》,余兴未尽,又译起了其姐妹篇《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这是马克·吐温又一篇力作,被海明威说成是“现代美国文学,全都来源于马克·吐温写的一本书。书名叫《哈克贝利·费恩》。”而英美现代文学大师、诺贝尔文学奖得主T·S·艾略特说:“《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在英美两国开创了新文风,是英语的新发现。哈克的形象是永恒的,堪与《奥德赛》《浮士德》《堂吉诃德》《堂·璜》,以及《哈姆莱特》等举世闻名的文学典型相媲美。”足见本书在美国文学史上的地位。
本书的主人公哈克贝利。费恩原是镇上一个酒鬼的儿子。镇上做母亲的无不对哈克贝利恨得要命,且避之唯恐不及,因为他成天吊儿郎当,无法无天,没教养,但他却获得镇上的孩子无限的崇拜,主要原因是他疾恶如仇,极富正义感。不过在《汤姆·索亚历险记》中,他的这种优秀品质并未得到充分的展示,在汤姆·索亚各次历险中,他充其量只是个搭档,而在本书中,种种事件都围着他发展,成了本书的主人公,汤姆·索亚则退居次要角色,到本书最后几章才姗姗登场亮相。这是本书与《汤姆·索亚历险记》的一个不同之处。
本书更重要的特殊之处,在于故事发生的地点不只限于一个小小的镇子,作者把视野扩展到密西西比河广大的流域,从而接触到更广泛的社会问题,诸如蓄奴、私刑、家族间的仇杀,以及形形色色的社会习俗等。情节更为曲折,场面更为宏大,视野更为开阔,读来势必兴趣盎然,且意味深长,更富教益。作者马克·吐温在本书中除了揭示诸多当时尖锐的社会问题外,对大河两岸的世态人情、自然风光也有极生动的描述。如第六章中哈克父亲醉酒后的丑态,第十一章中哈克男扮女装时的种种表现,特别是对密西西比河在不同季候下的风光的描写成了美国乃至世界文学宝库中的名篇。
关于本书主人公的名字,马克·吐温自称“费恩”这个姓取自他幼年时的老家密苏里州汉尼拔小镇上一个流浪汉醉鬼吉米。费恩的姓。但人物性格上的原型是另一个流浪汉叫汤姆。布兰肯希普的,马克。吐温赞他是新区内“唯一一个真正特立独行的人物”。“哈克贝利”乃一种野生的浆果,可做啤酒。吐温为本书主人公取这个名,可见赋予主人公粗犷与平民的色彩。哈克之所以具有反抗以致叛逆的性格并不是偶然的。一说,马克·吐温为本书主人公取名“哈克·费恩”是因为这个名字齣发音与他自己的姓名发音相近。哈克·费恩与马克·吐温当然不能等同,但又血肉相连,在某种程度上心灵相通。不少资料表明,乡下孩子出身、自学成才的马克。吐温对本书主人公心灵的塑造倾注了不少心血,其取名是深思熟虑且意味深长的。
因为有很多文章对《哈克贝利·费恩》作了详细而公正的评述,这里就不再饶舌了。译者在翻译过程中参考过国内外不同版本的《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特别是许多注解及资料是从这些书籍中选取的,特向有关译作者表示感谢。本书各章的标题系译者所加,不妥之处敬请指教。
试图在书中寻找写作动机者将被起诉;试图从书中寻找道德说教者将被放逐;试图从书中寻找阴谋者将被枪毙。
一一马克·吐溫
现代美国文学都起自马克·吐温的一本名为《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的书。
一一海明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