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好男儿志在从军 新婚燕尔别卿卿
我爹高中毕业的那一年刚满18岁,他没有报考大学,而是选择了去报名参军。在他眼里,大学生不如军人。不知哪一位哲人讲过:世间的书有两种,一种是有字的书,另一种是无字的书。学校里的书是有字的书,军队里的书是无字的书,这两种书都要读。有字的书读了12年了,现在要读一读没有字的书。
我爹读过不少闲书,“精忠报国”,“好男儿志在四方”,“活出个人样儿”等等的老古话、今人话对他影响不小。中学语文课本上有一篇文章叫《谁是最可爱的人》,对他的影响颇大。作者魏巍是一位军旅作家,他如果没有到过战场,没有经历过战斗的洗礼,这样的作品是绝对写不出来的。我爹打心眼里喜欢这篇课文,也佩服这位作家。我爹对写作有兴趣,寻思在军队可以获得写作素材,因为那时候的文学作品有许多都是写战争题材的。这也是他一门心思想当兵的原因。
体检五大项全是A,毫无疑问是合格了,政审也通过了,我爹如愿以偿,再过半个月便可以穿上军装上部队去了。 半个月一眨眼的工夫,谁知半道里杀出三个“程咬金”:我姑妈、姑爹和我爷爷三个人!他们一起琢磨要替我爹讨个老婆,“闪婚”之后再上部队去。我爹那时年轻,对男女之事讳莫如深,所以一提起这事,他羞得满脸通红,想也不想就一口回绝了。我姑妈是这件事的发起者,虽是临时动议,却又早有预谋。她理由很充分:我奶奶四十不到得恶毛病走了,我爷爷又当爹又做妈,好不容易顶着这个家,嫁走了女儿,又将这个儿子拉扯成人。我爷爷从小苦出身,营养不良,身板不结实,种地活累,肠胃病一直缠着身,儿子要是当兵走了,身边需要人照顾。因此,我姑妈暗暗物色好了一个姑娘,这姑娘便是我姑爹的堂妹。当初姑妈嫁到我姑爹家,头一次见到我姑爹堂妹时,她才15岁,长得水灵水灵的,我姑妈于是偷偷跟我姑爹合计,过些年一定要把这个“小精怪”说给弟弟做老婆。所以说这件事是有预谋的。
经过姑妈他们三个人的左劝右谏,我爹也有点动心思了。18岁的小伙子,虽然照现在城里人年龄讲,讨老婆委实太年轻了,但在那时候的农村里,我爹确也不算小孩子了,要成个家也在情理之中。
我爹动心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因为我姑爹这个堂妹是我爹高中里的同班同学,摆着她脸相、皮肤、身材条子是校花一级的不说,性格温柔、天资聪颖,肯不肯嫁给我爹,还是大打问号的事。我爹听我姑妈说要讨这位所有男同学看着都会发愣的女同学做自己的老婆时,心脏不由得咚咚跳,面孔烧得发烫,傻子似的不出声。
说服了我爹以后,我姑妈迅速开始行动,将进攻矛头对准我姑爹的堂妹。 我姑妈、姑爹两口子都是聪明人,两人商量着此事如果简单化地去说媒准没戏。虽然我姑爹堂妹没考上大学,年龄与我爹同岁,表面看说亲好像没问题,但高中毕业的姑娘,在农村里眼界也高着哩。尽管她们细胳膊细腿,干不了重的农活,挣不到大的工分,但一般的人想讨她们做老婆还是不容易,除非小伙子吃“公家粮”,那就算长得丑一点,还是有机会的。
我爹当了兵,表现好在部队提个军官当当固然好,退而求其次就算退伍回乡也可以吃“公家粮”,再说我爹绝不是那种尖嘴猴腮或五大三粗或矮矬子武大郎式的角儿,他蛮称得上相貌堂堂的男子汉。虽谈不上俊,也绝对不丑,男人嘛要那么娘娘腔干什么。我爹在高中班上虽然不是最耀眼的男神,但不管哪一方面也算较出色,一直当副班长这么个学生官,也颇受女生心仪,其中包括我姑爹这位堂妹。
姑妈和姑爹不断探讨,为了把堂妹这“小精怪”手到擒来,冥思苦想,终于想出了一个法子。
那就是,从堂妹希望达到的目的入手,解决她最急于解决的困难,将此作为上策。她的困难是种地,种不来地,吃不了苦。那就给她找个工作,当赤脚医生。正巧,我爹堂兄是大队书记,经过我姑妈、姑爹和我爷爷求情,我爹堂兄一口答应了。说是我们大队人口多,再增加一个赤脚医生不嫌多,只要她和我爹一结婚,就可以到大队医务室上班。
我爹讨老婆这件大事,在姑妈等人的策划和努力下,不到一个星期时间,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完成了。因而数年之后,我姑爹的堂妹也就成了我妈,当然,这是后话。P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