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瑟·柯南·道尔著的《福尔摩斯探案集》是一部提高逻辑思维能力、观察判断能力、分析推理能力的侦探小说!
书中,惊心动魄的探案、跌宕起伏的情节,让人感到惊险恐怖,而又欲罢不能。无论罪犯隐藏得多深,都别想逃出福尔摩斯的手掌心!
本书包括《血字的研究》、《蓝宝石案》、《爬行人》等故事。
| 书名 | 福尔摩斯探案集(1美绘珍藏本) |
| 分类 | 文学艺术-文学-外国文学 |
| 作者 | 阿瑟·柯南·道尔 |
| 出版社 | 江西美术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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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介 | 编辑推荐 阿瑟·柯南·道尔著的《福尔摩斯探案集》是一部提高逻辑思维能力、观察判断能力、分析推理能力的侦探小说! 书中,惊心动魄的探案、跌宕起伏的情节,让人感到惊险恐怖,而又欲罢不能。无论罪犯隐藏得多深,都别想逃出福尔摩斯的手掌心! 本书包括《血字的研究》、《蓝宝石案》、《爬行人》等故事。 内容推荐 阿瑟·柯南·道尔的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分8册,让我们翻开本书,跟随着福尔摩斯的脚步,一同进入惊险的凶案现场;透过他智慧的眼睛,仔细观察凶手遗留下来的蛛丝马迹;运用他缜密的思维,对案情进行细致严谨地剖析,一步步地抽丝剥茧,巧妙地揭开那些凶案背后的真相…… 本书为第一册,收录了《血字的研究》、《蓝宝石案》、《爬行人》等故事。 目录 血字的研究 一、福尔摩斯先生 二、花园街命案 三、警察的描述 四、戒指 五、风光的葛莱森 六、凶手的出现 七、沙漠中的冒险者 八、犹他的花朵 九、约翰·费瑞厄和扬的谈话 十、逃跑计划 十一、复仇计划 十二、故事的结尾 蓝宝石案 爬行人 驼背人 空房子 巴斯克维尔猎犬 一、奇怪手稿 二、难解的谜团 三、神秘来信 四、三条线索断了 五、白瑞摩总管 六、沼泽地 七、越狱犯 八、一箭双雕 九、阴错阳差 十、肖像画 十一、显露原形 十二、真相大白 试读章节 血字的研究 一、福尔麾斯先生 我之所以会搬出原来的公寓,原因很复杂:1878年,我在伦敦大学博士毕业,继续到纳特兰攻读军医学科,毕业后,我被派到驻在印度的军队,当了一名军医助手。在阿富汗我负了伤,接着又生了病,后来便被送回英国。虽然我接受治疗后身体没有什么大碍,政府又给了我长假,生活得也算自由自在,但是由于人不敷出,所以我只能重新找个便宜的地方住,这个问题让我很头痛。 在我过着这段无聊日子的时候,我遇到了过去的助手斯坦弗。我们很久没遇到了,相见甚欢。我们谈天说地,聊着彼此的近况。他对我的遭遇很同情,问我最近的打算。 我说:“我准备重新找一间租金便宜的房子。” 斯坦弗说:“太神奇了,今天居然有两个人跟我这么说。” “还有一个是谁?” “我在医院的同事福尔摩斯。早上我还听到他念叨,说他找到了间不错的房子,但房租太贵,想找个人合租。” “太好了,那让我跟他一起住吧,分担一下房租。” 斯坦弗看了我一眼说:“要是你见了福尔摩斯,就会打消这种想法。” “为什么这么说?” “他人不错,就是他老研究些奇奇怪怪的东西,人们觉得他有点怪异。” “他是学医的?” “不知道他到底是学什么的,他好像没专门学过他研究领域的知识,不过他什么都懂一点。他博学多才,学问高得很。” “你问过他是做什么的吗?” “没有,他不会说的,他是个寡言的人,除非他高兴的时候,话才会多一些。” “这是个好学又寡言的人,我想没什么问题吧。我一直在阿富汗嘈杂战火声中度过,我想要和安静的人一起住。你带我去会会他吧。” “行,吃完午饭,我带你去。他现在应该在实验室。” 吃完午餐,我们去找他,斯坦弗重新提醒我:“别怪我没提醒过你,如果你跟他相处不好,你可别怨我呀。” “你放心好了,合不来的话我搬走不就得了。”但是我心里又觉得不妙,“斯坦弗,他是不是还有什么问题你没有跟我说?” 斯坦弗:“没有,就是有点冷血。你知道吗,他竟然有一次让他的朋友替他试验一种有毒物质。他还曾经在解剖室中用手杖打尸体。所以大家就觉得他有点怪怪的。” “为什么要打尸体?” “他想证明人死后要是再受伤,会留下什么痕迹。” “这么做看起来像是学医的。” “反正待会你自己看吧。” 之后我们下了车,走进巷子里,绕过走廊,走到尽头的化验室。这间化验室是间高大的屋子,里头摆着很多瓶子。几张又矮又大的桌子纵横排列着,上边放着许多蒸馏器、试管和一些闪动着蓝色火焰的小小的酒精灯。斯坦弗的同事一个人坐在桌子上,正在非常认真地工作着。 斯坦弗向他介绍说:“福尔摩斯,这位是华生医生,我的朋友。” “您好!”福尔摩斯热情地跟我握手打招呼,我觉得他的力气真大。 “华生医生,您到过阿富汗是吗?” 我吃了一惊:“您怎么晓得的?” 他笑笑,并没有解释。“我现在在研究血色蛋白质的问题,你觉得有意思吗?” 我说:“从化学上说挺有意思的,不过在实用方面……” “有了这种试剂,我们鉴别血迹的精确性就能大大提高,这在法医学上算得上是大发现了。华生医生,到这边来吧!” 福尔摩斯把我拉到他的工作台前面,说:“我们来试试看。” 然后他用针刺破他的手指,用吸管吸了一滴血,放到一立方分米水里面。 福尔摩斯把几粒白色结晶体放进装着混合液的容器,再加上几滴透明的液体。神奇的是,溶液变成了暗红色,有一些棕色颗粒渐渐沉淀到瓶底。 福尔摩斯非常高兴地对我说:“华生医生,你看!我滴下去的血在这种溶液中所占的比例微乎其微,虽然这种溶液看起来就和清水差不多,但是我们还是可以得到一些特定的反应。这实在是太有趣了!” 我点点头说:“这项实验很精密,太棒了。”P1-3 序言 阿瑟·柯南·道尔(1859~1930)出生于爱丁堡。1876~1881年间他在爱丁堡大学学医,毕业后作为一名随船医生前往西非海岸,1882年回国后在普利茅斯行医。在此期间道尔开始写作,搬到南海城后,他开始把更多的时间花在写作上。他的第一部重要作品是侦探小说《血字的研究》,该小说的主角就是福尔摩斯。1890年,道尔到维也纳学习眼科,一年之后回到伦敦成为一名眼科医生,这使得他有更多时间写作。1893年12月在《最后一案》中,道尔让福尔摩斯和他的死敌一起葬身瀑布。小说的结局令读者们非常不满。1903年,道尔发表了《空屋》,使福尔摩斯死里逃生。道尔一生共写了56篇短篇侦探小说以及4部中篇侦探小说,全部以福尔摩斯为主角。 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集》具有巨大的艺术感染力,它的主角福尔摩斯拥有高超的侦探才能,他利用一切资料和机会研究有关侦探的经验和科学,养成了善于思考的习惯,掌握了正确的思维方法。他所进行的各种侦探活动合乎逻辑,入情入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头头是道,令人深信不疑。但是,《福尔摩斯探案集》最大的艺术成就还是它的情节和结构。每一篇故事都有曲折的情节。人物不断行动,情节步步深入,惊险奇妙,扣人心弦,使读者既感到恐怖,却又欲罢不能。柯南·道尔根据情节的发展,巧妙地安排结构,吸引读者去寻求答案,不到终局,不忍释手。并且结局常常意外而富有意趣,非常耐人回味。柯南·道尔在编排情节结构方面的绝妙技巧,对后来侦探小说的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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