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十六岁半的女生
二○○四年的一个下午,江城有场万人演唱会。你走街串巷,到处都可以听见林夕写的歌,许美静唱“你抽的烟,让我跑遍镇上所有的店”。
那天也是这样,迷蒙的雨,散不开的雾。
房间里的窗户被风吹得呼啦响,小雨争抢着砸下来。桌子上是用旧的台式电脑,旁边高高摞起十几本有牛津词典那样厚的书。
孟盛楠正翻着手里的纪实文学,肘边一堆纸笔。
“梁思成曾问过林徽因为什么是我?”她读到盛处。
林徽因告诉他答案很长,我得用一生去回答你。
死党戚乔送的音乐磁带正缓缓地在复读机里转动,厚重的窗帘遮住了外面的天气。小房间里只亮着一盏灯,电脑屏幕上的Microsoft Word迟迟未见一个字上去。
孟盛楠遇到了瓶颈。
一个故事用了一个暑假,写写删删。年轻是硬伤,阅历太少知识浅薄又敷于表面,所以孟津送她一句“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她盯着键盘,手下正要有所动作。
突然,眼前蓦地一黑。
孟盛楠心里忐忑着“不会吧?”,忙探身拉开窗帘又去按房间开关,反复确认。外头的雨有变大的兆头,她一咬牙塞了本子和笔到书包里就拎着下了楼。
“下雨呢,干什么去啊?”盛典正坐在房檐下看书,闻声抬头。
“停电了。”孟盛楠从玄关处拿了把雨伞,一面往外走一面撑开伞,“我得去网吧写稿子。”
“写完就快点回来。”盛典在后头喊。
她仰头回了声“知道了”,然后反手关了大门往巷子外走,雨水落在伞上滴滴答答。地面有些小水坑,不注意就会溅一脚的水。她从巷子里出来转身向右拐,穿过街道拐进一个短巷。
第三户是天明网吧,她收了伞上二楼。
“你怎么来了?”
前台的一个小姑娘看到是她,眼睛笑成一条缝儿。女生叫西林晓,俩人初三在同一个老师那里补过课,经常互借笔记。那时候没有身份证网吧几乎是不准未成年进入的,当然也有好多人以各种法子混进来。俩人彼此很熟,孟盛楠没处去时总会被这儿收留。
“不会是保险丝又坏了吧?”
女生猜得很准,孟盛楠笑笑表示无可奈何。
“两个小时的?”女生又问。
孟盛楠点着头拿过递来的票去找机子,网吧里几乎没什么空位了。她还没走出几步,西林晓叫住她。
“最里头还有几个,去那边看看。”
网吧味道很不好闻,孟盛楠屏着气穿过走廊往里走。她一直快走到最尽头,才看到右手边有一个空位。那是在一个角落里,光线有些暗淡。 左手方向有俩男生。
最外头那个穿着灰色短袖,戴着大号耳机,手下噼里啪啦正敲着键盘。关键是那动静太大,孟盛楠想不注意到都难。她瞥了眼移开视线,走到空位前坐下,然后猫着腰打开主机电源和电脑。
尽管隔着一米多宽的走廊,但那乒乒乓乓的声音依然清晰。
再加上耳麦有故障,她没法集中注意力敲字,本来仅有的一点灵感也消失殆尽。她做了个深呼吸,侧头去看。
男生正聚精会神地盯着电脑。他一手握着鼠标,一手覆在键盘上,噼里啪啦的动作如行云流水。她又将目光落在他的游戏界面上,是和戚乔好的宋嘉树经常玩的“魔兽争霸”,画面转换不停屏幕眼花缭乱。
她看不懂,甚至有点反感。
正要收回视线,男生忽而转手重重地摁了下空格键,然后一手平铺覆在键盘上,一手扯下耳机任它挂在脖颈,停顿在耳边的那只修长手指的手竞格外好看。
“赢了?”一个男声响起。
那双手的主人笑哼了一声:“小意思。”
她看见他懒懒地靠在椅子上,微眯着眼摸兜,点了根烟抽。那嘴角勾着笑,比电视剧里的那些吊儿郎当的流氓样儿还要胜似几分。男生半个身子隐匿在暗光里,影影绰绰。她不好意思盯太久,默默地转回头。距离相隔并不远,烟味儿扑了过来。
耳边的对话也模模糊糊。
“听说你又换妞了。”身边留着短寸头的男生道。
他手里把玩着打火机,咬着烟不咸不淡地“嗯”了声。
“三班那个李岩?”短寸男对这个话题仍不罢休,“她可是大美女,摸起来手感如何?”
他挑眉:“下回你试试?”P1-3
印象里这个故事完结那天是个隋人节。
我当时打下“全文完”的时候说不出来的轻松,好像就是你把一粒种子养成了花的那种感觉。外婆那会儿在绣花,和往常一样等我上床睡觉。
乌鲁木齐的夜晚十一二点才算入眠。
窗户外头下着很大的雪,我合上电脑爬到外婆身边。这个时候外公总会端上一盘水果进来,和我们开心地唠一会儿话然后回他房里。
事实上,那段日子我过得并不是很好。
每天三顿饭连以前一顿的量都吃不下来,喝药比喝水还要多。从西安跑去新疆,看过好多中西医,针灸什么都干过。很多时候在梦里就哭出来了,外婆总会拍拍我的背唱一小段秦腔戏,猫会趴在床脚,我们一起慢慢闭上眼睛。
记得开始写文是在二○一六年的十月。
那时候我还在学校自习室里奋斗未来,每天都会见到一个戴着棒球帽的男生。他高高瘦瘦,脸很小,笑起来有些腼腆,让人容易想起青春。
于是我便有了写“风华正茂”的念头。
这个故事写完后有很多读者问池铮这个人有没有原型,我回答说一半一半。记忆里的那个男生是我大学同学,四年里我们说过的话两只手都能数过来。
我不善言辞,总是活在自己的世界里。
从很多人的你一句我一句的道听途说中我知道他是个很花心的人,喜欢漂亮女生,喜欢抽烟,经常在外头过夜,女朋友如衣服。
可至今和朋友聊起我仍是心动。
大二那年班里有个实习项目,我们去了远方的一个小镇。那里有高高的黄土坡和绿草地,我们偶然被分在一个组。有一天下起了雨,同行的同学早就跑远了。那一条又长又滑的坡上就剩下了走得慢的我和他,他就走在我身边。我们中间隔着一道长长的草丛,他走得快,时不时就会刻意停下等等我。
大概就是那时候我听见自己心跳了吧。
前几天我和编辑聊天说可不可以写一个后记,她说可以。于是就有了这一小段算是自白的陈述,就当是给年少时的暗恋一个完美结局好了。
最后,我还要感谢很多很多人。
有一路上陪伴我鼓励我的读者们,给我温暖和安心的外公外婆,还有推荐这本书的各位博主,当然,最重要的是让这本书变成铅字的可爱的美丽的编辑。
因为你们,给了“风华正茂”一个鲜活的生命。
一个人活在世上最要紧的是痛快,不管经历过什么,到最后都会变成最宝贵的财富。所以我还要感谢生命里的磨难和困苦,是你们让我蜕变和成长。
然后,记得做一个勇敢的人。
和《他笑时风华正茂》这个故事相遇是在三月份。
那时我还处于我学生生涯的最后阶段,一边构思着毕业论文一边为自己的未来感到深深忧虑和前所未有的迷茫。
我大学学的是法律,原本以为毕业之后我会像大多数法学专业的毕业生一样去律师事务所或者考研。说实话,这两条路都不是我想要走的。
一直以来,我都活得中规中矩,做决定永远随波逐流,总觉得跟着绝大多数的人一起就不会出太大的错,甚少考虑自己是不是适合,是不是开心。
那段时间,大四学生基本都已经结课,正处于找工作的高峰期。我每天看着同学在朋友圈晒就业协议晒劳动合同,内心焦躁到不行。也就是在那个时候,《他笑时风华正茂》刚在网上连载完,一个书友推荐我去看。
于是,那个午后,我就和这个故事相遇了。
当时看完这个故事,印象最为深刻的是里面出现的一句话:“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
这句话源自毛姆的传世经典《月亮与六便士》。这本书从大三开始就一直摆在我的书架上,却一直没有被我翻开,但关于它的一句话就那样出现在《他笑时风华正茂》这个故事里的时候,我却被深深触动了。
于是,我从书架上把它拿了下来……
看完《月亮与六便士》后,我做了人生中第一个“离经叛道”的决定:为自己的爱好活一次。
也许是冥冥中自有注定,三月底的一场大型校园招聘会,让我遇到了大鱼。
我从初一开始接触言情类小说,至今已有十年书龄。每次遇到好的故事,把它推荐给别人的时候是我最为鲜活的时候。我就这样抱着一份对爱好的执着走进了大鱼,踏入了我原本一无所知的编辑圈。
《他笑时风华正茂》是我入职后提交的第一个故事选题。当主编让我找故事选题的时候,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它。
没有哪个故事像它一样对我而言意义重大了。
选题通过的时候,我简直无法用言语来形容我的激动。但同时,我又觉得很对不起这个故事,这么好的故事,它应该有一个更有经验更好的编辑,而不是一穷二白的我。
所以在《他笑时风华正茂》的制作过程中,我满是忐忑,遇到了一系列的难题,但也收获了前辈的悉心指导和鼓励,在这个过程中逐渐成长。
原来,一本书它的制作过程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复杂得多,包装i进度、成本控制、与作者沟通、宣传、发行介绍、与读者沟通等都是编辑要面对的挑战。
另外,很荣幸因为“风华正茂”这个故事认识了舒远。 很难想象,这么细腻动人的文字竟然是出自一个理工科少女之手。
刚开始联系她的时候,我紧张到不行,连字都打不好了,可是她却跟我说屏幕那端的她也是一样。
舒远并不是一个能言善辩的人,在最初和她交涉的过程中,从她所展现出来的小心翼翼中我就感受到了这一点。但和她熟悉之后你就会发现,她是一个内心感情很强烈的人,这也是她为什么能写出“风华正茂”这个故事的原因。那么炽热又隐忍的感情,在她的文字中得到了最恰当的安放。
在网络文学发展壮大的今天,遇到一篇像“风华正茂”那样带有自己风格的文章真的不容易。舒远写文总是在认真斟酌每一句话每一个文字,所以她的故事可以打动我,打动我们。
好了,我这篇菜鸟编辑的自述可以告一段落了。
最后,希望每个人都可以鼓起勇气为自己的梦想和爱好活一次,因为,就像有句话说的那样:
没有一颗心,会因为追求梦想而受伤。当你真心渴望某样东西时,整个宇宙都会来帮忙。
舒远著的《他笑时风华正茂》讲述了年少的时候,孟盛楠喜欢过一个人,她会偷偷溜过他的教室,会悄悄看他的背影,却在他转身时瞬间将头埋下。她记得他喜欢逃学去网吧,游戏玩得很溜,日子过得吊儿郎当。她从来都知道自己不是他喜欢的样子,于是将暗恋深深埋藏。
后来读了大学,她做了他发小的女朋友。
俩人偶尔在聚会上遇见,也只是淡淡颔首,孟盛楠不知道的是,可能在某个时候他就已经对她动了心。但那时候彼此都不知情,她更是退缩如鸵鸟。
直到很多年后,他们在故乡再次重逢。
他已不是当时放荡不羁的少年,而总是趿拉着一双人字拖穿梭在江城的旧街道。印象里初见时,他胡子拉碴地看着她,眼神里全是故事。
她心跳会加快,他则穷追不舍。
面对他的霸道蛮横,孟盛楠无路可退,卸下了全部伪装。他为了她重振旗鼓,白手起家,一雪前耻。好像真应了多年前她送他书时在扉页写的那句话:
这风华正茂的日子,我想让他迷途知返。
舒远著的《他笑时风华正茂》是青春言情小说,孟盛楠暗恋他多年,一直以为自己不是恋慕对象喜欢的类型,却不知对方早已对她动心。直到很多年后,他们在故乡再次重逢。面对他的强势耿直,孟盛楠无路可退卸下了全部伪装。而他也为了她重振旗鼓,白手起家重振旗鼓。历经重重考验后,他们终于迎来了属于他们的幸福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