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社交皇后:高官贵妇众星捧
林徽因是美人,陆小曼是尤物。男人们仰慕林徽因,膜拜有如女神;但却爱煞陆小曼,对她遐想无限。她们两个同为名门淑媛,自然有很多共同之处:比如出身富贵,自小便受到最好的西式教育;精通外语,谈吐得宜;加上天赋的貌美灵慧,是父母的掌上明珠。
论美貌,照片上的陆小曼颇令人失望,远不及林徽因的天生丽质那么有说服力。但据说真人是极美的,不但肤色白嫩、身姿娉婷,而且妩媚灵动,一双清澈的眼睛尤其善于放电。但凡见到她的人,都抵挡不住其眼波一转、莞尔一笑。
陆小曼的干女儿何灵琰通过近距离观察,得出结论:“她是一张瓜子脸,秀秀气气的五官中,以一双眼睛最美,并不大,但是笑起来弯弯的……她很少用化妆品,但她皮肤莹白,只稍稍扑一点粉,便觉光艳照人。她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别具风韵,说出话来又聪明又好听,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再见到一个女人有干娘的风情才调。”
看来是黑白照片,掩盖了这位“一代才女,旷世佳人”的风华。比较而言,林徽因的五官更为精致美丽,而陆小曼的风情恐更胜一筹。
在外交部的生活,彻底改变了陆小曼。这段生涯给她掀开了一个五光十色的世界,也把她打磨成了社交界的明星。在外交部时,陆小曼常常会到一些豪华的场所参加舞会。她是个喜欢热闹的人,她喜欢兴奋、刺激的生活,每次出门去娱乐场所总是一班人前呼后拥地围着她,她就喜欢这种像明星一样的感觉。
经历婚变后,陆小曼与徐志摩一同南下上海。对她而言,像上海这样的大城市才是她可以施展的舞台,繁华热闹的大上海给她打开了一扇新的窗户,这里的灯红酒绿于她而言是那样的得心应手,她就像一尾鱼游进了大海,很快就找到了自己的交际圈子。有她的场合,男人们的眼睛都不由地贼贼发亮,她的一举一动都引领着时尚与潮流。
陆小曼是美的,再加上她谙熟交际场中的种种规则,如出手阔绰,结交名人、名伶,很快她便成为了社交界的核心人物。刘海粟这个西洋画大师,眼光该是很挑剔了。但他第一次见陆小曼,就被电晕了:“站在我们面前的竟是一位美艳绝伦、光彩照人的少女,啊!她就是陆小曼!”梁实秋也赞她:“面目也越发清秀端庄,朱唇皓齿。婀娜娉婷,在北平的大家闺秀里,是数一数二的名姝。”这样一位美人,来到繁花似锦的上海,可谓如鱼得水。
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的中国,尤其是北伐战争胜利之后,国民政府于1928年定都南京,上海因为离南京近,所以借以大大地发展起来。相比之下,北平的繁华一落千丈,北平的名伶们在北平唱戏的好日子已经大不如前,只有靠出门跑码头,而上海就是他们去的第一大站。如梅兰芳在1920年和1922年在上海唱戏的月包银高达一万大洋,这是个很大的数目。
这些名角们给上海带来了正宗的京剧艺术表演,对上海的戏剧发展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也给上海的本土京剧艺术家们如周信芳等人带来了挑战。在这种南北戏剧杂糅的过程中,京剧得以超前发展——由古典走向现代。同时,上海的民众也给予了这些外地的艺术家们以极好的回报。即使是普通的角色,在上海唱上一个月戏的所得,也能够支撑在京城生活上一年的时间。所以京伶们不仅最想到上海来演戏,而且还以此为荣,后来甚至到了“只有到上海唱红了,才算真红”的地步。
此时,上海戏曲天地的热闹和繁荣,对于爱热闹、爱走在时代潮流前面的陆小曼而言,可谓是如鱼得水。陆小曼天性爱玩,从学生时代起到嫁给王赓,她都是玩过来的,就是和徐志摩的相识也起源于那次交际场上的相遇。很多年来,她都是这么过来的,她已经习惯于活在别人的喝彩和艳羡的眼光里,她喜欢那种被众人捧着的兴奋享受的感觉,喜欢在生活中加入灯红酒绿的沉醉与刺激。
陆小曼非常喜欢看戏,也喜欢自己学着唱戏,尤其喜欢捧戏子。因为喜欢看戏,她在高级戏院常年包着雅座,并且经常很大方地邀请朋友们去看戏。看戏已经成为陆小曼生活中一项不可或缺的内容,只要隔几天不去戏院坐坐,她就会坐立不安,浑身难受。只要一去了戏院,听到锣鼓一响,即使身上有点病也立即就舒坦了不少。徐志摩对她这么痴迷于看戏也觉得有点头痛。徐志摩本身也是个戏迷,早年在北平上学时就经常去看名角的演出,但是他自己很节制,白天要正常地工作,耽误不起那个时间。
陆小曼要享受生活给她带来的刺激和乐趣,她早就习惯于成天泡在交际和聚会里的生活方式了,要她安安静静地坐下来,沉静地思考或者画画,简直太难了,只有在兴致极好的时候,她才会偶尔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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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风雨飘摇,上流社会众生偏居一隅,养尊处优,以求暂时的安逸。此时别院深闺、针织女红、循规蹈矩、三纲五常,亦被先进思潮的利剑所伤。大家闺秀,受到中国文化熏陶的同时,也开始接受西方的文化,在理想与现实之间,出现了一个个接受西式教育、娇惯任性的“大小姐”。
她们似古代画卷中走出的仕女,用自己的才华与美貌,演绎出一段段惊世之情,影响着这个时代。然而,那个转型的年代也造成了她们的悲哀,她们虽怀揣美丽的梦想,却是误落凡尘的孤星,只能把内心的火焰与寂寞轻轻埋葬。这些名媛中,唯有一人,她不拘世俗,独树一帜,只想过自己的生活。儿女柔情的世界里,太多的诱惑,太多的惆怅与寂寞。而她,没有被胭粉之气所埋没,一直追随自己的内心。她,便是民国四大才女之一——陆小曼。
陆小曼,一位美丽与聪慧并存的女子,集南方之秀气与北方之率真于一身。她的美貌,被胡适赞为“北京城一道不可不看的风景”。
陆小曼1903年出生于上海,15岁时就读北京圣心学堂,是名噪校园的“冰皇后”。18岁时被北洋政府外交总长顾维钧聘用,兼职外交部翻译,玩转翻译界,一时名满北平。21岁时结识徐志摩,并与之恋爱。22岁时与结婚四年的丈夫王赓离婚。28岁时,徐志摩去世,她投入整理徐志摩的遗稿以及绘画、写作之中。
今生为你,花开荼蘼。陆小曼出身名门,美丽聪慧,才华出众,却又生性高傲。为了真爱率性不羁,敢于打破俗世礼节的藩篱,追逐心中的自由与爱恋。在那个时代,贵为将军夫人的她,背负着社会的诸多指责,为了徐志摩义无反顾地走出原有的婚姻。
浪漫诗人的红颜知己陆小曼,为多情才子而怒放,繁华过后却是美人迟暮的无尽悲凉。她与丈夫、爱人、挚友这样三个男人的情感经历和纠葛,是那个时代人们为之感慨、叹息和扼腕的轰动性事件。诗人徐志摩为她不畏诟病冷眼,被梁启超痛斥而不低眉,闹出一场民国离婚案。王赓给了她放手的爱,徐志摩点燃了她情感的烈火。徐志摩所乘飞机失事后,她因为徐志摩的死而被其朋友所不容。她选择与翁瑞午不明不白地生活,受尽世人冷眼,被世人非议,翁瑞午给了她平静的守候。陆小曼一生的恋情惊世骇俗,爱让她的美丽盛放,也终让她的美丽枯萎,但最终洗尽铅华,素衣半生。
陆小曼的可贵在于虽出身高贵,却不慕富贵,她最重的是真情。她豪爽意气,不追名逐利;个性鲜明,待人真诚;我行我素,自由自在;最重生命的自由,重自我感受。她或许是过分了,凡事都要随心所欲,不是任性,是蛮横。在世人阴暗的文字中一次次被鞭斥,她却从来不曾为自己辩解过一个字,保持缄默直到死去。她过着自己的生活,不为外界所动。她的坚韧与刚强,实非一般女性可以比拟,她如一朵悄然开放的玫瑰,每年都依时而开,绚烂夺目却与他人无关,只是散发着属于自己的芳香。
作为民国女作家、画家,陆小曼的文章和绘画都有突出的成就。
傅抱石评论她:“堪称东方才女。”她能书会画,能说会道,言谈举止均能引一时潮流,成一道风景;擅长戏剧,深谙昆曲,能演皮黄,习得一手好文章,有着深厚的古文功底;精通钢琴、擅作油画,崇尚西方自由的思想,希望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生活。陆小曼不是最美的,但加上她的才华与修养,便是最惊艳的。貌美只是她的资本,而不是全部。陆小曼因美貌、才气、狂放和用情热烈而知名于那个时代。
岁月如波,陆小曼只是一个过客,我们也仅仅是她的看客。姣美的容颜,迷醉了岁月;非凡的才华,让她熠熠生辉;她的爱情,亦让她的传奇不朽。这一生,陆小曼从繁华中走来,又在落寞中隐去,而她传奇的故事,却在人们的记忆里永不落幕。
《陆小曼新传——一句诺言一生一场恋》由王拥军编著。
她是一代才女,在与王赓、徐志摩和翁瑞午的情爱纠葛中,在繁华奢靡歌舞升平的舞台上,她用生命进行着绝艳的演出。也许是上苍的眷顾,陆小曼不仅生得倾国倾城,还多才多艺。用现代的的眼光看陆小曼,她是一个极具勇气、毫不伪饰、敢于追求个人幸福的真女子,而绝不是什么“祸水”。她擅长戏剧,曾与徐志摩合作创作《卞昆冈》五幕话剧。她谙昆曲,也能演皮黄,还写得一手好文章,有深厚的古文功底和扎实的文字修饰能力。她长于油画,还会弹钢琴,被胡适誉为“一道不可不看的风景”。
关于爱情与背叛,关于生活与生存,关于优雅与庸俗,关于张扬与隐忍,这是那个叫陆小曼的女人用一生演绎着的全部。
王拥军编著的《陆小曼新传——一句诺言一生一场恋》主要介绍了出身于富贵家庭的陆小曼的多彩人生。陆小曼的前半生是一只美艳的蝶,肆意炫耀着自己光彩照人的外表;她的后半生是一只平凡的蝶,安宁,平静。她对待亲情、爱情、友情的态度,她的特殊才情,她一生中经历的坎坷和幸福,都全面向读者展示出一代才女的真性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