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肯15岁时,他认得字母,并且能够读一点书,但很费力。他不会写字。1824年秋天,有一位流浪的教师,来到比奇昂河一带,在那里开办了一所学校。林肯和妹妹早晚各走4英里路,穿过森林,受教于安德尔·道西这位新教师。道西开办一间所谓“朗诵”式的学校,孩子们要大声朗读,他认为这样可以知道他们是否用功。他在室内踱来踱去,手执教鞭,见到有人静默不语就是一鞭。既然他鼓励喧哗嘈杂,学生们便喊叫得一个比一个响,往往在四分之一英里外,便可听见喊声。
上学时,林肯戴着一顶松鼠皮的帽子,穿着鹿皮裤。这条裤子短得可怜,裤脚离鞋面甚远,于是一段又瘦又青的胫骨,便暴露在风雪中。
上课是在一间粗陋的木屋里,高度仅够老师站立。没有窗户,每面墙留些空间,糊上油纸,以便让光线进来,地板和座位是用劈开的木头做的。
林肯读的课文是选自《圣经》章节,而字体则以华盛顿和杰斐逊的书法为模范。他的笔迹酷似他们,总是明白、清楚,人们都赞扬他,当时有一些不识字的人,常跋涉好几英里路请亚伯拉罕写信。
他逐渐对学习发生兴趣了。在校的上课时间嫌太短,所以他把功课带回家。纸张稀少又昂贵,所以他用木炭在板子上书写。有时他就在刨平的木头上面作记号或计算,写满了,他就用刨刀刮去表面,重新再写。
因为买不起算术课本,只得向人借一本,将它抄写在信纸上,然后用细绳缝合起来,如此他便有了自己编制的算术课本。当他去世时,他的继母仍然保留着这本书的好几页呢!
如今他开始展露他的才华,显得他与众不同。他写出见解,有时甚至写几首诗。他把他的诗文拿给一位名叫威廉·伍德的邻居看,他熟背并朗诵自己的诗,他的小品文也很引人注意。有一位律师对于他的一篇关于国家政治的论文大为欣赏,就替他发表了。俄亥俄州的一家报纸,也将他有关禁酒的论文刊登出来。
这是以后的事。他在学校第一次作文,就是对于同伴们残酷的戏谑有感而发的。他们常爱捉一些水龟,将炽热的煤炭放在背上,林肯恳求他们不要这样做,并且赤着脚踢开了那些煤炭。他的第一篇作文便是为动物求情,他年轻时已经表现出对受害者有深刻的怜悯心了。
5年后他再就读于另一间学校,但是时读时辍——正如他所谓“一点一点的学习”。就这样结束了他受正式教育的历程,总计还不到12个月。
1847年,他上国会要填履历表时,碰到一个问题:
“学历如何?”他填写,“不完整。”
他被提名竞选总统后,说:“我成年时,所知也不多,总算能够读书写字而已。我从未上过学校,我目前仅有的一点进步,都是随时因急切需要而学来的。”
那么谁是他的老师呢?就是那些漂泊的老学者,他们相信巫婆,并以为地球是扁平的。可是,就在这些时而中断的求学期间,他获得了最宝贵的东西——爱好知识,并渴望学习。
读书给他展开一个新奇、从未梦想过的世界,它改变了他,拓展他的胸襟和洞察力,读书成为他的最爱。他的继母随身带来了5本书——《圣经》《伊索寓言》《鲁滨逊漂流记》《天路历程》和《辛巴达水手》。
他如获至宝似的阅读着。他把《圣经》和《伊索寓言》放在身边,随时翻阅,这两本书大大地影响到他的文体、谈吐以及辩论的方式。
但是这些书是不够的,他渴望阅读更多书,却没有钱。因此他开始借书、报章或任何印刷品。他曾走到俄亥俄河边,向一位律师借了一本修正的印第安纳州法律,这是他生平第一次读到《独立宣言》和美国宪法。
P16-18
有一年春天,我在伦敦的旅馆中吃早餐,和平常一样翻阅早报,看着一些关于美国的新闻,大多是一些很平凡的报道;但在那个早上,却意外地看到一篇内容丰富的好作品。
报纸的一个专栏刊载着亚伯拉罕·林肯的事——不提他的政治,却是谈论他的私生活;他的忧愁、贫困、失败和他对安妮的崇高爱情,以及和玛丽·托德的悲惨婚姻生活。
我带着极大的兴趣和好奇,阅读这段专栏。我在中西部生活了20年,住在离林肯故乡不远的地方;我对美国的历史一向是极感兴趣的。本来我以为自己对林肯的生活是相当熟悉的,但不久即发现并非如此。事实上,我这个“美国人”倒是经由伦敦的报章——一个爱尔兰人写的专栏,才认识到林肯的生平,真是非常有趣!
同时我也讶异于自己的“无知”,但不久之后,我发觉有许多人也和我一样。他们对林肯所知道的,便是——他在一间小木屋里出生,走过好几英里路借书,到了晚间就在炉火前阅读;他劈过栅栏木,当过律师。会讲一些幽默有趣的话,曾经有人问他:“一个人的两腿该有多长?”林肯回答:“必须有足够触地的长度。”他被称为“老实的埃布尔”。他曾和道格拉斯辩论过;当选美国总统,戴的是丝质大礼帽。解放黑奴,在盖茨堡曾演说过;他希望晓得格兰特爱喝什么牌子的酒,以便也赠送其余的将官们;而终于在华盛顿的一家戏院里,被布斯暗杀了……
这引起了我的兴趣后,我便前往大英博物馆,翻阅有关林肯的书籍,愈读愈着迷,终于决定要自己写一本关于林肯的书。我知道我没有足够的学养和才干,来为学者或历史人物写出严肃的传记,我觉得关于这类书籍,已比比皆是,再也用不着我来写了。然而,我深觉需要有一本简短的传记,简洁扼要地说出他生平中最有趣的事,让忙碌的现代人看。
我在欧洲写了一半,而后又在纽约写了两年,最后将所写的东西全投入废纸篓。然后我到伊利诺伊州,打算在林肯幻想或劳碌过的地方写他的故事。好几个月间我都和一批人在一起,他们的父母都曾和林肯一起工作过。那时,我整天埋在旧书堆、信件、演说稿、报纸堆,以及陈腐发霉的法院存盘的记录中,尽力想要去了解林肯。
我在彼得斯堡待了一个夏季。我住在那里,因为它离新沙连村仅有一英里路,而林肯便是在那村子度过他生平最快乐的岁月。他在那里开过一家磨石店和杂货店、学习法律、干过织匠、当斗鸡和赛马的裁判,也曾恋爱,也曾伤心失意。
新沙连是个小村子,居民最多不超过100人,而它也不过存在了10年左右。当林肯离开那村子后不久,它就被弃而变得荒凉,蝙蝠和燕子在弃屋里栖息,牛群也在那里吃草。
几年以前,伊利诺伊州政府获得那地区,把它改建成一座公园,并且盖起一百年前当地曾有过的木屋。所以现在的新沙连村,看起来宛如林肯在世时的样子。
林肯曾在下面读书、角力或谈情说爱的那几棵橡树,现今犹在。每天早晨,我总是拿着打字机,开车到那儿,本书大部分章节便是在那棵树下完成的。它是个多么适合工作的地点啊!蜿蜒迂曲的桑嘉孟河在我面前流过,周遭树林的摇曳声与鸟声合奏着天然乐曲;而青鸟、金翼啄木鸟和红雀,在树木参差中闪着色彩。我仿佛感觉到林肯仍在此地徘徊!
夏夜,当桑嘉孟河堤上的树林有鸠鸟啼叫时,或当罗特利基酒店的轮廓浮现在月光下时,我常独自到那里去。想象着在一百年前,在这样的夜里,年轻的亚伯拉罕·林肯和安妮·罗特利基,手牵手在月色茫茫中漫步,心中不禁激动起来。他们一边倾听着夜莺叫声,一面幻想着绮丽的梦。我深信林肯已在新沙连村,找到了他此生唯一的快乐。
当我着手写到有关林肯情人死亡的那一章时,我便带着一张小桌子和打字机开车到安妮·罗特利基埋葬的地方。那里荒废不堪,长满丛树,为了走近她的坟墓,必须将杂草、矮树和藤蔓割除掉。我就在这个林肯曾经痛苦哀伤过的地方,写下了他的悲伤史。
许多章节都是在春田市写成的,有些则在林肯住过16年之久的老家客厅,有些在他撰写第一次就职演说文的桌子上,而其余的便是他在法院和玛丽·托德争论的地方完成的。
《林肯外传》是一部不同凡响的传记,起因是戴尔·卡耐基有一天在伦敦吃饭时,在报纸上看到了林肯不为人知的另一面:谈的是他的私生活,他的感情挫折以及悲惨的婚姻……这事震撼了他:原来自己对这位伟人的认识如此肤浅。
于是,他花了约十年时间,跑到大英博物馆收集了大量资料,并亲自采访林肯早年生活的新沙连村以及他发迹的春田市,一路跟随林肯的足迹探寻真相,才完成了这部与众不同的传记。在本书中,林肯是那么栩栩如生有血有肉:屡屡失败,深度忧郁,与常人一样的种种弱点……但弱点丝毫无障他的伟大,他仍是美国历史上最受人尊敬的总统与成功的政治家。
戴尔·卡耐基是美国著名的人际关系大师,也是西方现代人际关系的奠基人,其作品如同其名字一样具有震撼力,具有广泛的读者基础。在《林肯外传》一书中,他将告诉你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总统林肯不为人知的一面:他出身贫寒,未受过正规教育;婚姻不幸,深度忧郁伴随终生。但他慈悲怜悯,充满爱心,在平凡中突显不平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