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姆的这部别具风情而又十分俏皮的《笔花钗影录》是一部奇书,一部曾经激起过不小骚动和剧烈争议的书。长期以来人们对它的看法颇曾毁誉不一;但时至今日,各方面的认识早已渐趋一致,公认这是一部“一流作品”、“完美小说”、“天才之笔”、“绝妙佳构”、“近代经典”、“具有传世价值”以及“最能体现毛姆小说艺术”的代表作,等等。
当然这部书首先是一部讽刺作品,一部谤书,而讽刺的对象则是近世英国文坛的虚伪作风,在这方面撄其锋的主要有两个人——书中第一主角德律菲尔(影射哈代)和第二主角阿罗依(影射休·沃尔波尔),此外鞭梢所及略吃几下的还有其他不少人。
《笔花钗影录》(又译《寻欢作乐》)是毛姆最重要的长篇小说代表作之一,堪与《人生的枷锁》、、《月亮和六便士》及《刀锋》比肩并列而毫无逊色,毛姆本人更坦承这是他本人最得意与最喜爱的一部小说。
这部小说首先是一部讽刺作品,一部“谤书”,它的嘲弄对象则是以书中的德律菲尔(影射哈代——虽然毛姆曾予以公开否认)和阿罗依·基尔(影射休·沃尔波尔)等为代表的当日英国文坛的种种窳风恶习,仿佛一部英国的《儒林外史》。《笔花钗影录》同时又是一曲赞歌,赞美的对象即德律菲尔的前妻、书中的女主角露西:这个风情万种的地母形象堪称毛姆笔下最迷人的女性角色,这个形象几十年来一直魂牵梦绕在作者的胸臆之中,久思将其写入自己的作品而苦于不得机会,直到《笔花钗影录》开笔,这个渴望已久的机会才终于水到渠成;毛姆本人也毫不隐讳地坦承这是他所创作的最动人的女性形象。
《笔花钗影录》是老一辈著名翻译家高健的代表译作,高健先生毕生致力于英语文学尤其是英语散文的研究和翻译,在英语小说中独喜爱和推崇毛姆的作品;高健先生是国内卓有成就的英美散文选家和翻译家,尤以翻译风格见长,其译作精致周到、隽美考究、纯净圆熟、自成一家,具有极高的欣赏价值。
我发现,当一个人打电话来找你,得知你不在,便留言道,请你一回来后便立即给他挂个电话,因为事情紧要等等,这时可以断定,这事只是对他紧要,而非对你紧要。如果他是前来向你做点馈赠,或给你办好事的,一般人的耐性必不会如此之好。所以,当某日我返回寓所,匆匆喝了口水,吸了支烟,翻了翻报纸便赶着换上礼服去吃饭,这时听到了房东费罗小姐要我立即给阿罗依·基尔先生挂电话时,这当儿我的感觉是,这事大可不必理他。
“那是位作家吧?”她问我。
“嗯。”
她向那电话机友好地瞟了一眼。
“我替你叫好吗?”
“不用,谢谢。”
“如果他再打来,我该怎么说法?”
“让他留话就是了。”
“好的,先生。”
她抿了抿嘴。接着她抓起吸尘器来,用眼睛扫视了一下房间,见到一切都很整洁,便自去了。这位费罗小姐可是个小说看得不少的人。我敢说罗依的书她都看过。她对我那简慢态度的不满表明,她对罗依的书是佩服的。
当我再次返回住所时,我看到碗橱上放着她的一个条子,那笔迹清晰而奔放:
“基尔先生又打来两次电话。他问你明天能否同他共进午餐?如果明天不行,哪天可以?”
我耸了耸眉头。我同罗依已经有三个月没有见面了,而上次见面也仅仅有几分钟;但他的态度却非常友好,他的态度什么时候都是非常友好的。临分手时,他仿佛对我们彼此很少见面一事深表惋惜。
“伦敦这地方实在太糟糕了,”他道,“一个人简直找不出时间去望一下他的朋友。所以下个星期哪天我们一起去吃顿午饭如何?”
“我愿意,”我回答道。
“我一回家就去查查我那簿子,然后给你打电话吧。”
“好的。”
我与罗依相识至今已有二十年了,因而不可能不知道他的那个小本子平时就在他背心的左上口袋里装着,那里面记着他的各种约会;所以回去之后,他那方面便再没消息,也就毫不奇怪了,说到目前这次,我很难相信,他的这番急切相邀的背后便绝无个人目的。临睡之前,我一边抽烟,一边仍在琢磨罗依要请我去吃饭的种种可能理由。这也或许是因为,他的某位仰慕者非要逼着他去把我介绍给她,或是因为,某位美国编辑,因在伦敦小住几日,于是恳请罗依为我和那编辑的见面做个引荐;不过这些可能性都不大,我的这位老友总不致连这点小事都应付不来吧。再说,这次他明明是要我自定时间,这说明他不希望会面时有其他的人在场。 比起罗依来,在下面两点上我们恐怕都会自叹弗如。当一位同行小说家红得发紫,受到众口交赞时,这时在向他申表仰慕之情这事上,谁也不会比罗依来得更加真诚;同样一旦这位作家由于怠惰、失败或因为成就为他人所掩而声名大坠,因而不免对他冷眼相加时,这时谁也不会比罗依干得更加漂亮。作家的一生当中总是有升有降,而我自己非常清楚,那时我在一般人的眼里并不受宠。显然我不愁找点借口,委婉回绝罗依的邀请,尽管他是个最有决心的人,因而一旦为了他个人的目的打定主意前来找你,那时除非你拉下脸来,当面让他滚蛋,你是喝不退他的。但我终因自己也抵不住好奇心的驱使而应承下来,再说我对罗依也是不无相当好感的。
我曾怀着惊异心情注视他在文坛上是怎么升起来的。他的一生可说是任何有志于文学创作的青年的一副绝好榜样。以如此有限的才能而竞取得如此可观的地位,这在我的同辈当中我确实还再找不出第二个。这种情形,正像人们早餐时服用的一种叫贝克思牌的泻盐那样,一点点就会涨满一大调羹。这点他自己心里是很清楚的,但是凭借着这点东西,他后来居然著成书籍三十来种,这事在他看来也会无异是世上一桩奇迹。我不禁认为,他大概是从一则逸事中读出灵光来了,因为那里记载道,狄更斯在一次宴会的演说中说过,天才即在于能够无限吃苦。他很好地思考了这句话的意义。他肯定认真想过,如果这个便是一切的话,那他也一定能和别人一样成为一位天才;于是当后来某个妇女杂志的书评家在谈论他的一部书时竟激动得用出了天才这个字眼时(至于最近这么使用的人就更多得可爱了),那当儿,他的一番踌躇满志的心情或者唯有那经过多少小时辛苦方才最后解出了字谜的人才能比拟。谁如果多年来看到他是这么艰苦卓绝,也就无法不承认不论怎么说他还是可以算是一个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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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个世纪以来,毛姆在英国文坛上的声名,剧作而外,主要凭借他最好的三四部长篇小说。壮阔绚烂的《人生的枷锁》既为他奠定最牢固的基石于前(那飘浮隐现在书中的“花蕾般的美丽音调”至今令人难忘),充满着无穷逸趣的《刀锋》又为他熠熠辉耀于后,但如果中间缺了这部别具风情而又十分俏皮的《笔花钗影录》,毛姆的成就也必大为减色。1930年这部作品的问世对他在文坛的地位确实起到了踵事增华的作用。
这是一部奇书,一部曾经激起过不小骚动和剧烈争议的书。长期以来人们对它的看法颇曾毁誉不一;但时至今日,各方面的认识早已渐趋一致,公认这是一部“一流作品”、“完美小说”、“天才之笔”、“绝妙佳构”、“近代经典”、“具有传世价值”以及“最能体现毛姆小说艺术”的代表作,等等。
当然这部书首先是一部讽刺作品,一部谤书,而讽刺的对象则是近世英国文坛的虚伪作风,在这方面撄其锋的主要有两个人——书中第一主角德律菲尔(影射哈代)和第二主角阿罗依(影射休·沃尔波尔),此外鞭梢所及略吃几下的还有其他不少人。但是真正的锋芒所向却并非是那第一主角,而是第二主角——阿罗依;因为第一主角毕竟只是作为一个受蒙蔽、受包围和受利用的老好人(尽管也颇有缺点)而予以相当宽假和从轻发落的,而第二主角则不同,因而在对待上完全是斫斫相向,绝少容情,揭露既狠,捶楚又重(虽然仍有节制),所以难怪他的原型者沃尔波尔读起这书时越读越怕,以致通宵失眠。当然书中还有另一重要人物,第三主角露西,不过她可不是什么打击目标,而是爱慕对象;在她身上作者倾注了他最深情的笔墨,而且也确实写得不错。但限于篇幅,这里不暇细评。至于第四个主角则是阿显敦,也即是作者毛姆本人;不消说,这部书的一大半趣味就是从他那里来的。另外在人物刻画的过程中,不仅英国文坛给写进去了,整整几个时代(维多利亚后期、爱德华与乔治时期)独特的舆情心态与气氛风貌也都给写进去了。尤其是书中对阿显敦早年乡居生活和肯特景色的可爱描写更给这部小说平添了一种牧歌般的迷人情调。
在表现手法与结构技巧等方面,这部书也处理得极具特色。多重主题的成功捏合,情节场景的迅疾转换,倒插笔的神奇妙用,人物刻画的别致,对话与叙事的精彩,文章中因文生情或因情生文的天然机趣,乃至通篇笔力的道劲与气势的酣畅,等等,这一切都使这部作品因兼具多方面的文学之美而确实不愧为英国文坛的一部稀世杰作。
这本书原名“Cakes and Ale”(莎剧中语),作寻欢作乐解。推寻作者这样命名的用意可能是想借此点出书中男女主人公年轻时的放浪生涯。但考虑到小说描写的主要是作家们及其妻室或情人的种种文坛逸事以及滑稽丑闻,我们觉得《笔花钗影录》这一译名或者更能切合原著的主要精神。 译者